官僚是资本家的走狗--行贿人与受贿人 主子与走狗
文章分析行贿人与受贿人如同主子与走狗关系,揭示受贿官员被行贿人看不起的现象,指出其人格低下,只为利益出卖自己,成为他人工具。
行贿人与受贿人 主子与走狗
张凤耀
文强,这个重庆市黑恶势力保护伞,终于被判了死刑。但有媒体报导,西南政法大学研究文强案小组负责人对采访记者说:“黑老大看不起文强。”就是说,被文强保护的黑老大,并不看得起文强。
黑老大看不起保护他们的贪官文强,恐怕不是个案。
譬如,广州市长期未得解决的猪肉含瘦肉精问题,今年终于水落石出(详见《南方日报》),原来是市工商局长、区工商局长,及专管大队长,都长期接受不法猪商的贿赂。专管大队长、区工商局长不仅自己受贿,又分别向上司行贿;在他眼里,市工商局长的为人,人格低下,一文不值。就是说,行贿大队长、区局长,又分别看不起受贿上级——区局长、市局长。行贿人看不起受贿人。
又如,几年前,一个在河南省某市初获发迹而继续南下发展的老板,公开介绍他的发迹过程时说,他就是靠请有关官员(尤其是当时市计委主任)吃喝玩乐并送钱送物而得到发财机会。还说,他这样做目的,“就是要他们给我做狗”。虽然老板当时没有说明这个“狗”是什么狗,想来大概不是玩具狗、宠物狗或看门狗;而是走狗,可以听他使唤、助他发财的走狗。
由上可知,不管是黑道、商界,还是官场,受贿官员都不会赢得行贿人(黑老大、不法商人、下属贪官)的尊重。行贿目的是,要使受贿官员成为行贿者的走狗,听他们使唤。
其实,受贿官员,不管他们表面上多么风光,如何位高权重,从人格方面看,他们与婊子同属一类,都是用自己的人格去换取别人的钱物;然后,听别人使唤,受别人摆弄。
其实,不管何时何地,行贿人与受贿人的关系,都如同主子与走狗的关系。这可能就是一般规律,古今中外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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