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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俗”何关高雅

火烧 2010-09-20 00:00:00 文艺新生 1034
文章围绕反三俗与高雅的关系展开,探讨媚俗与艺术真实性的界限,分析易中天对雅俗的辩证观点,强调反媚俗对价值观的引导作用。

反“三俗”何关高雅

——读易中天三篇“雅俗论”笔记

 易中天 先生博客中的连续发表三篇论雅俗文章,分别叫《三俗非俗》、《大俗若雅:有,还是没有》、《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易 先生说的很辨证,有点像哲学了,本不想为难为自己本来就不聪敏的大脑,但它又连续在新浪首页挂着,怎么办?忽略不计不是办法,因为我每天都要来几次,还是认真对待比较安心,慎重起见按照顺序打印了出来,如小学生一般一字一句一行一页地读了几遍,闭眼想了想,首先问自己:你 明白易 先生说的意思了吗?老实说,真没有!对自己有所启发吗?也没有!接着再问自己:那你真实的感觉是什么?第一感觉告诉我:比原来更糊涂了。按照“文读百遍,其义自见”的古训,又继续读了下去,并把不解的地方用笔记了下来:

一、易文第一篇笔记

 【原文】“三俗”究竟坏在哪里?在“俗”吗?未必。就说“媚俗”。一个人,或者一个节目,一部作品,为什么要媚俗呢?是因为喜欢俗,或者本来就俗?显然不是。真心喜欢,那不叫“媚”。媚,是原本不待见,却要装喜欢。何况本来就俗,还用得着“媚”?直截了当表现出来就是。这样的“俗”,就不能叫“媚俗”,得叫“本俗”,甚至“本真”。  

【笔记】“媚俗”是一种主动迎合,是阿世媚俗的简称,在文艺上就是用雅的艺术手段去表现俗的内容,但这里的“俗”,是指在世间流行的不好的东西,而不是一时一地之风俗习惯,它背离了艺术应当倡导真善美的轨迹,因而被鄙视。 易 先生不愿意对雅俗作价值观的判断,所以只说媚俗是在“装”,媚俗就是不真(易文之二),这样未必准确,一部作品有人说它高扬主旋律,有人却说它在拍马屁,拍马屁当然是媚俗的一种,但拍者未必不是真心的,高扬主旋律者也未必没有装的成分,反三俗的复杂性就在这里。

“媚俗”之“俗”是指本来就受到大多数人公开鄙视、但又实际大行其道的东西,说到底还是一种道德评判,离不开价值观的标准,比如对于金钱,谁都离不开,谈论金钱是俗,但说不上有什么不好,但财大气粗、穷奢极欲就会被鄙视,认为俗不可耐,如果有人用艺术手段去赞美它,过分宣扬金钱支配下的高档生活,就是“媚”了财大气粗、穷奢极欲的“俗”。比如拜年在亲朋好友间是随俗,但必须给领导拜年就是媚俗,名称虽然都叫拜年,但后一个“俗”是有媚权媚上的含义。 易 先生说如果是真心喜欢就不叫“媚”,我的看法正相反,不排除一些人违心地媚俗,但真诚地媚俗更应该反对。反媚俗,不仅是在反媚,也是通过反媚来反这个不好的俗。这种不好的“俗”是无法如 易 先生主张的“直截了当”表现的,必须通过“媚”才能见人,“本俗”(即所媚之俗)是见不得人的东西。

【原文】 “媚俗”不好,“媚雅”就好么?怕也不好。什么叫“媚雅”?酸文假醋,装腔作势,附庸风雅,故作高深。这些,都讨嫌,都恶心吧?为什么讨嫌、恶心?假。媚雅和媚俗,骨子里都是“装”,只不过一个装大爷,一个装孙子;一个装高雅,一个装低俗。说到底,不都是“披着羊皮的黄鼠狼”?  

【笔记】“媚”是迎合、讨好、故作姿态,有“装”的成分,但不完全是装,“媚雅”如果只是迎合雅,比如因为环境变了,交流的对象变了,改变一下自己的表达方式,说不上有多恶心。如果是 易 先生说的“装”,那么我以为这种所谓的“媚雅”,其实是一种庸俗的表现,“媚雅”即是庸俗,没有必要生造这么一个词汇,单拿出来讨论一番。  

【原文】什么是“媚”?说得轻一点是讨好卖乖,说得重一点是奴颜婢膝,这还能是好东西?所以,媚俗也好,媚雅也罢,一切媚态,包括媚官、媚权、傍大款,统统该反,统统该批!  

【笔记】 这里的“媚”显然不是 易 先生自己说的的“装”,为什么“媚官、媚权、傍大款”不好,因为官、权、钱,三者历来有一个价值取向,且不说知识分子心目中的清高理想,就说现实,从古到今“官”连着昏庸腐败、“权”连着作威作福、“钱”连着为富不仁,迎合他们就没有了道德高度,艺术也就被贬低了。在这里我完全同意 易 先生的结论:一切都改批!和我对“媚”理解相同,但 易 先生自己说却和前后不一。

【原文】由此可见,媚俗之可恶,在“媚”不在“俗”。庸俗、低俗、鄙俗、恶俗,也一样。俗,原本是一种形态,一种方式,一种风格,何罪之有?所以,在我这里,它只是一个中性词,不带褒贬。它也只陈述事实,不带取向。说得再明白一点,雅与俗,就像大与小、长与短,你不能说哪个就是好的、对的,哪个就是坏的、错的。谁都知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大有大的难处,小有小的方便(比如船小好掉头)。同样,雅有雅的意义,俗有俗的价值。这就正如原始森林,肯定是有乔木,有灌木,也有小草,还有落叶。你要是把小草和败叶都打扫干净了,请问那还是兴安岭吗?  

【笔记】“媚俗”一词是动宾结构,有动作有对象,在前面已经说过了。“庸俗、低俗”等词是个偏正结构,直接给“俗”限定了范围,即俗中之低下、平庸者,放到文艺作品中艺术手段拙劣、内容不健康的那一类作品,应该是很清楚的,感觉 易 先生无需再证明“俗者无罪”了。 “三俗”的关系不是并列的,一部作品可能 “三俗”全备,也能跑“单帮”或作“兼职”。

【原文】由此可见,媚俗之可恶,在“媚”不在“俗”。庸俗、低俗、鄙俗、恶俗,也一样。俗,原本是一种形态,一种方式,一种风格,何罪之有?所以,在我这里,它只是一个中性词,不带褒贬。它也只陈述事实,不带取向。说得再明白一点,雅与俗,就像大与小、长与短,你不能说哪个就是好的、对的,哪个就是坏的、错的。  

【笔记】 说俗离不开雅,说雅也离不开俗,但,这里 易 先生错了一下位,把三俗中的“俗”放到“通俗”之“俗”中去保护,又把通俗之“俗”拿到三俗之俗中去比较,以此反证“俗”是不可反掉的。这就好比一个人生就脸黑,但有人又在黑脸上点了一个墨点,“反三俗”是反这个墨点,并不是要反人家脸黑,但 易 先生却把脸黑之“黑”与墨点之“黑”都抽象出来,用黑脸的无辜,来证明“黑”是也没错的,再推导出墨点上的“黑”也没错,你可以反点墨时的“点”(动作),却不能反墨点所呈现的“黑”——这是哪家的道理呀!其实文艺作品中所谓的雅与俗,是指高雅(或严肃文学)与通俗,如 易 先生自己所述“是一种形态,一种方式,一种风格”无关价值取向,但不能把高雅与“三俗”对应起来,“三俗”中的每一俗都是一个整体概念,范围也很清楚,“三俗”存在于一切文艺作品之中,就像墨点可以点到大黑脸上,也可点在小白脸上是一样的,高雅的东西里也有三俗,甚至是大量的、主要的。 易 先生的错误在于简单地认为“反三俗”是要拿“通俗”开刀,于是论证 “三俗”之恶在于“三”而不在于“俗”。他的题目叫“三俗非俗”,我可以理解为,“三俗”的俗并不是指通俗之俗,但 易 先生可不是这个意思,他把三俗所指的俗与通俗之俗、风俗、世俗等同起来,然后又抛开“三俗”去论证这些俗是“无罪”的,这样他把“三俗非俗”,搞成“白马非马”的复杂命题,这种论证方法我是接受不了, 后文中易 先生直接把高雅与低俗对应,更是扰乱了视线。  

【原文】雅与俗,是可以转化的。老子说祸福相依;庄子说神奇变成臭腐,臭腐变成神奇;毛泽东说矛盾对立的双方,无不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这样看,雅能变成俗,俗也能变成雅。想当年,关关雎鸠,是在田间地头唱的;唐诗宋词,也有部分是在青楼妓馆唱的。这不就是当年的《涛声依旧》,当年的《相约九八》,当年的二人转吗?还是没上春晚,没上“刘老根大舞台”的,现在却成了经典。相反,当年被视为“高雅艺术”的某些作品,却未必还有价值。尤其是那些歌功颂德的华丽词章,今天看来,岂非“俗不可耐”?  

当然,雅与俗,也只是“可以转化”,未必“一定转化”。也有不转化的。历史长河,大浪淘沙。有的能万古长青,有的是过眼烟云。但这无关乎“雅俗”,要看“真伪”。只要真,不管是真雅还是真俗,都有成为经典的希望;媚雅和媚俗,则注定一文不值。  

【笔记】 雅俗转化的条件就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价值观发生了变化(进步或倒退),所以雅俗不只是事实判断(有迹可循),本质上还是价值观的取向。这里 易 先生搬出了圣哲和导师,用辩证法来证明雅俗可以转化,但又说不一定转化,哲学上的方法论在雅俗问题上不能普遍适用岂不怪哉!我认为雅俗只是一个形式,形式和内容是不可分的,单把形式拿出来套上辩证法当然比较省事,但放回现实的内容里进行演算就会出现例外。雅俗这对矛盾统一与文艺这个矛盾体之中,雅中有俗、俗中有雅是常态,一贯被认为雅的东西也不可能没有俗,一贯被认为俗(通俗)也未必没有雅的因素,但雅俗达到平衡却不是常态,只是一种内在的趋势。充满了此消彼长式的斗争。至于说以前被认为是雅的东西现在看来一文不值,正是转化为事物的反面了,这种转化并不是雅俗这对矛盾造成的,而是价值观中的矛盾双方斗争的结果。

【原文】在此前提下,“俗的艺术”便表现为三个层次。最低的层次,是“本真的俗”。因为“本真”,所以可爱;也因为“本真”,弄不好就会粗糙、粗鄙、粗俗。所以孔子说,一个君子,应该率真。但过于率真,又难免粗野。这就要修饰。但修饰过头,又难免虚伪。最好,是既能真实,又有教养。这在孔子那里,就叫“文质彬彬”。表现于文学艺术,就是“雅俗共赏”。雅俗共赏,比“本真的俗”上了一个台阶,算是第二个层次,但还不是最高境界。最高境界,是“大雅若俗”。因为雅俗共赏是“中和”,大雅若俗是“太和”。中和,就是矛盾对立的统一;太和,则是矛盾对立的转化。前者是中庸之道,后者是辩证逻辑;前者“人为”,后者“天成”。所以,中和,只是一般的和谐;太和,才是最高的和谐。  

【笔记】我一直认为雅俗共赏是最高境界, 易 先生这里又出现了一个居“太和”之位的“大雅若俗”,这个“太和”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是指事物的本体,所谓“大雅若俗”就是用“混沌”的俗来鉴别文明的雅,释雅为俗。对此本来我是心悦诚服的,但看到关于“转化”论述又不免起疑,所谓的“看起来很俗的东西其实很雅”(见 易 先生后文),是因为雅俗的彼此转化吗?我不这么认为,这种状况其实还是对雅俗内部的价值取向。六主慧能不识字而创不立文字的顿悟禅宗,于是禅宗的思想有了文字以外的方式表达,后世僧尼不识字欲拿慧能作挡箭牌显然就行不通了。“大雅若俗”中的俗是一种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方式并不是它境界高的依据,就像不能用不识字来证明禅宗的思想价值是一样的。  

另外,“大雅若俗”是不是最搞境界也值得怀疑,在 后面易 先生拿美国大片与四大名著作为“大雅若俗”的实例,在我看来它们还是一种雅俗共赏、各取所需。硬要寻找“大雅若俗”的实例的话,我看《何典》比较合格,但它是不是比《红楼梦》还高一层就不好说了。  

贯穿 于易 先生文章的其实是这样一条线——俗不可反,哪怕是“三俗”之俗最好留着,等着它转化,所以需要大慈悲、大智慧——这是易中天给反三俗开出的药方。墨点留在脸上,只去埋怨点的动作,却不愿擦脸,只因为墨是黑的。  

【原文】最高的和谐,就是“看起来不和谐,实际上最和谐”,比如《易经》中的乾坤两卦。老子则认为,一个事物的最高境界,是“看起来像它的对立面”。比如,上德若谷(最崇高的好像最卑下),大白若辱(最干净的好像最肮脏),大直若屈(最正直的好像最扭曲),大巧若拙(最巧妙的好像最笨拙)。后来,苏东坡还发展为“大勇若怯,大智如愚”(《贺欧阳修致仕启》)。按照这个逻辑,大雅,岂非“若俗”?最雅的东西,岂非看起来最俗?  

【笔记】这是 易 先生第一篇文章的核心,“看起来不和谐,实际上最和谐”是指什么?似乎可以包罗万象,存在就是合理,哈哈!依然是这个货色。反三俗本身就是价值观的检验,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就没有是非善恶了。今天的“反三俗”按照今天的标准,到了明天标准变了按明天的标准反三俗,但不能说过去的反三俗错了。现阶段价值观标准至少应该坚持“八荣八耻”吧,如果连这个标准都不敢坚持,还要发大慈悲等着转化,那样的话“反三俗”岂不又是一场折腾!  

【原文】这就要有大智慧,也要有大慈悲。有大慈悲,才能“一视同仁”(雅俗平等)。有大智慧,才能“点石成金”(化俗为雅)。雅俗共赏就是一视同仁,大雅若俗就是点石成金。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立足“俗”,不立足于“雅”?因为俗的东西,最接近人性的本真。因此,把“本真的俗”,通过“雅俗共赏”,变成“大雅若俗”,就是文明的最高境界了。这就是黑格尔说的“正反合”,也就是中国人说的“返朴归真”。  

所以,三俗要反,也要小心。如果把“上德若谷”当成了“低俗”,把“大白若辱”当成了“庸俗”,最后把“大雅若俗”也给整没了,那可罪过不轻!  

【笔记】这是 易 先生文章的结论部分,我不 怀疑易 先生自己有慈悲心、宽弘量和大智慧,但他说的“把‘本真的俗’,通过‘雅俗共赏’,变成‘大雅若俗’”却不知所云,怎么“通过”?怎么“变成”?怎么点石成金?是等着“转化“,还是对已有的“俗”组织高人去改造一番?结合 易 先生担心的“罪过”论,我想大概他是怕“倒脏水连孩子一起倒掉”吧,但慈悲地连脏水和孩子一起养活也不是办法吧,脏水需要倒掉,把孩子捞出来就是了,说到这里我真不知道 易 先生是心疼孩子还是舍不得脏水了。  

二、易文第二篇笔记  

【原文】有没有“大俗若雅”?子里俗,是事实判断(说了俗事);实际上俗,则是价值判断,即“世俗”、“庸俗”、“俗气”之“俗”。同样,它们的“雅”,也大相径庭。形式上表现出来的雅,是真雅;附庸风雅的“雅”,则是假的。一样吗?不一样。 不过,说“不一样”,其实又一样。什么一样?装。或者是“假装”(自以为雅),或者是“包装”(表现为雅),所以叫“大俗若雅”。若,也可以理解为“装”嘛!这就有问题了。装出来的,能叫“大”吗?所以,恐怕又不能叫“大俗若雅”。硬要这么说,也只能把那个“大”,理解为“最”(最俗的东西看上去最雅),不能理解为“高”(比雅俗共赏更高的一个层次或一种境界)。 这就又有了一系列的问题:雅与俗,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为什么会表现为两种判断?当它们表现为价值判断时,人们又为什么总是趋向于“雅”,要假装“雅”,或者包装“俗”?还有,为什么“大雅若俗”是最高境界,“大俗若雅”却很可疑,甚至不能成立? 哈,恐怕得再写一篇文章来讨论了。 刊载于2010年9月10日《南方都市报》,责任编辑刘炜茗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大雅若俗”,是从老子和苏轼的说法顺过来的。老子说“上德若谷,大白若辱”(《老子》第四十一章),苏轼说“大勇若怯,大智如愚”(《贺欧阳修致仕启》)。推而论之,则“大雅若俗”。那么,老子说过“下德若峰,大辱若白”,苏轼说过“大怯若勇,大愚如智”吗?没有。既然如此,似乎也不方便说“大俗若雅”。  

但是,不承认“大俗若雅”,逻辑又不通。更何况,“大辱若白”也好,“大怯若勇”也罢,虽然没人这么明说,却又是不争的事实。养狗的人都知道,叫得凶的,不是大型犬,而是小型犬。正因为它个头小,才要虚张声势。这是典型的“大怯若勇”。  

【笔记】一言蔽之 易 先生所谓的“大俗若雅”其实就是所说的“庸俗” ,“大怯若勇,大愚如智”都是题外话。  

【原文】可见,庸俗就是没智慧,低俗就是没格调,媚俗就是不真实。真实、格调、智慧,是三把尺子,或三杆秤。用它们一衡量,品位的高低,就一目了然── 大俗若雅:有,还是没有 ──雅俗问题的思考之二 〇 庸俗就是没智慧,低俗就是没格调,媚俗就是不真实。 我的《三俗非俗》一文,在 9月7日的《南方都市报》发表后,马上就有人质疑:你说“大雅若俗”,那么请问,有没有“大俗若雅”?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大雅若俗”,是从老子和苏轼的说法顺过来的。老子说“上德若谷,大白若辱”(《老子》第四十一章),苏轼说“大勇若怯,大智如愚”(《贺欧阳修致仕启》)。推而论之,则“大雅若俗”。那么,老子说过“下德若峰,大辱若白”,苏轼说过“大怯若勇,大愚如智”吗?没有。既然如此,似乎也不方便说“大俗若雅”。 但是,不承认“大俗若雅”,逻辑又不通。更何况,“大辱若白”也好,“大怯若勇”也罢,虽然没人这么明说,却又是不争的事实。养狗的人都知道,叫得凶的,不是大型犬,而是小型犬。正因为它个头小,才要虚张声势。这是典型的“大怯若勇”。还有个段子说,某贪官把赃款藏在声控保险箱里。办案人员想打开它,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没用;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没用;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还是没用。最后贪官本人来了,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大义凛然地说:反腐倡廉,执政为民!那保险箱的门,立马就开了。这,岂非典型的“大辱若白”? 顺便解释一下:辱,就是“污垢”。最肮脏的,好像最洁白,这就是“大辱若白”;最胆怯的,好像最勇敢,这就是“大怯若勇”。按照这个逻辑,最低俗的,就应该看起来最高雅。也就是说,“大俗若雅”是成立的。 既然成立,为什么没人这么说? 因为不好说。不好说的原因,是里面隐含着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尽管在我看来,雅与俗,原本只是事实判断。但大多数人,还是要看成价值判断,即雅是好的,俗是不好的。这就正如忠与奸,无论如何也没法不看成道德判断。一旦看成道德判断,话就不好说了。比如,我们可以说“大奸似忠”(历代奸臣都这样),谁敢说“大忠似奸”? 那么,大俗若雅,有,还是没有? 照理说,应该“似雅而俗”(骨子里俗,表现为雅)比“俗而似雅”(自以为雅,实际上俗)品位高。  

关于 对“媚俗”的理解,我与 易 先生不同的地方前面已经说过了,关于另外两俗,在做一补充:  

庸俗是艺术手段拙劣,缺乏创建、简单重复、粗制滥造等,包括文艺工作者的智慧和能力问题,但在现阶段我认为主要是利益驱使的问题,属于假冒伪劣以及质量不合格。反对庸俗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伤害到有创见但形式上还不完美的作品,比如各种原创小制作,因为资金匮乏而没达到应有的艺术效果,这不能叫庸俗,他们是一种农副产品缺乏包装而已。  

低俗是指内容上不健康,属于三鹿型产品。查禁低俗时,需要注意“三氯氰胺”的含量标准,不超标就可以了。  

三、易文第三篇笔记  

【原文】雅与俗的关系,很微妙。抗雅”的“俗”,也会“转化为雅”。为什么只能是“俗转化为雅”,不能是“雅转化为俗”?因为雅是文明的标志。那么,既然已是“大雅”,为什么还要“若俗”?因为俗是人类的原生态。俗,才能回到“人性的本真”,也才具有“生命的活力”。而且,也只有“若俗”,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也才最易于接受,易于传播。这就非有大慈悲和大智慧不可。有大慈悲和大智慧,才能叫做“大”。从中国的“四大名著”,到美国好莱坞的许多大片,都如此。 这其实并不容易。虽然从理论上讲,雅与俗,原本只是“形态”,至多不过“品位”。但在中国,却往往被理解为品德、品格、品质。所以,雅,是安全的,没准还有好处(因此要媚雅、装雅、附庸风雅)。俗,则是危险的,很可能被骂作“品质恶劣”、“格调低下”、“毒害青少年”。这就不但要有大慈悲和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甚至要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勇气。正所谓: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那么,勇气从哪里来?本真。俗而不真,是为“媚俗”;雅而不真,是为“媚雅”。这些,都是“小”。相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事实上,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所以,大慈大悲才敢俗,大智大勇方能俗。只要本真,无论真俗还是真雅,都能“虽千万人吾往矣”。 由是得一偈云── 媚雅非大雅,媚俗是恶俗。 只要性情真,功德便具足。 刊载于 2010年9月15日《南方都市报》B14版,责任编辑刘什么是“雅”?什么是“俗”?这是文明时代才有的分野。野蛮时代的人,赤身裸体,茹毛饮血,火都不会用,衣服都没得穿,哪有什么“雅”可言?也就只有“俗”。但,也正因为“只有俗”,它就不能叫“俗”,只能叫做“真”。抗雅”的“俗”,也会“转化为雅”。为什么只能是“俗转化为雅”,不能是“雅转化为俗”?因为雅是文明的标志。那么,既然已是“大雅”,为什么还要“若俗”?因为俗是人类的原生态。俗,才能回到“人性的本真”,也才具有“生命的活力”。而且,也只有“若俗”,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也才最易于接受,易于传播。这就非有大慈悲和大智慧不可。有大慈悲和大智慧,才能叫做“大”。从中国的“四大名著”,到美国好莱坞的许多大片,都如此。 这其实并不容易。虽然从理论上讲,雅与俗,原本只是“形态”,至多不过“品位”。但在中国,却往往被理解为品德、品格、品质。所以,雅,是安全的,没准还有好处(因此要媚雅、装雅、附庸风雅)。俗,则是危险的,很可能被骂作“品质恶劣”、“格调低下”、“毒害青少年”。这就不但要有大慈悲和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甚至要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勇气。正所谓: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那么,勇气从哪里来?本真。俗而不真,是为“媚俗”;雅而不真,是为“媚雅”。这些,都是“小”。相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事实上,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所以,大慈大悲才敢俗,大智大勇方能俗。只要本真,无论真俗还是真雅,都能“虽千万人吾往矣”。 由是得一偈云── 媚雅非大雅,媚俗是恶俗。 只要性情真,功德便具足。 刊载于 2010年9月15日《南方都市报》B14版,责任编辑刘炜茗 后来,人类进步了。物质变得丰富,精神也有了要求。衣食住行,都不同于野蛮时代。比方说,吃饭要用餐具,不能用手抓;公共场合要穿衣服,不能暴露“不雅之处”;老婆得“明媒正娶”,不能逮谁是谁,等等。说话,也有了禁忌,不能动“粗口”、说“赃话”。这些讲究,就叫“文明”,也叫“文雅”。特别讲究的,则叫“高雅”。相反,则叫“俗”。特别不讲究,就叫“低俗”。低俗,高雅,一高一低,就有了价值的判断──雅是好的,因为代表文明;俗是不好的,因为代表野蛮。于是,雅,就成为主流,成为方向。俗,则成了“上不了台面”的“狗肉包子”。这是许多人要假装“雅”,或包装“俗”的原因。  

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雅俗问题的思考之三 〇 雅,是文明的标志;俗,人类的原生态。雅与俗,可以“和平共处”,即“雅俗并立”;还可以“互利双赢”,即“雅俗共赏”。但最高境界,还是“大雅若俗”。这就既要有大慈悲,更要有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 雅与俗的关系,很微妙。 什么是“雅”?什么是“俗”?这是文明时代才有的分野。野蛮时代的人,赤身裸体,茹毛饮血,火都不会用,衣服都没得穿,哪有什么“雅”可言?也就只有“俗”。但,也正因为“只有俗”,它就不能叫“俗”,只能叫做“真”。 后来,人类进步了。物质变得丰富,精神也有了要求。衣食住行,都不同于野蛮时代。比方说,吃饭要用餐具,不能用手抓;公共场合要穿衣服,不能暴露“不雅之处”;老婆得“明媒正娶”,不能逮谁是谁,等等。说话,也有了禁忌,不能动“粗口”、说“赃话”。这些讲究,就叫“文明”,也叫“文雅”。特别讲究的,则叫“高雅”。相反,则叫“俗”。特别不讲究,就叫“低俗”。低俗,高雅,一高一低,就有了价值的判断──雅是好的,因为代表文明;俗是不好的,因为代表野蛮。于是,雅,就成为主流,成为方向。俗,则成了“上不了台面”的“狗肉包子”。这是许多人要假装“雅”,或包装“俗”的原因。 可惜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雅,固然是文明的标志;俗,可是人类的原生态啊!在那里,有着生命的活力,人性的本真。野性尽灭,则血性无存。如果所有的“俗”都被我们“剿灭”,人类就会整体上“阳痿”。但如果不镇压野蛮,文明又如何体现?左也不是,右也不是,雅与俗,就成了一对千百年来都撕扯不清的“矛盾”。 矛盾对立的双方,可以有三种关系:斗争、统一、转化。斗争最不可取。因为斗争的结果,是你死我活;前提,则是势不两立。问题是,雅与俗,并非水火难容。相反,雅,来自于俗。没有俗,就没有雅。比如电影刚刚发明的时候,被认为是“庸俗”和“低俗”,只能在地下室放映。看电影,则被认为是“媚俗”。上流社会的人,得化了妆偷偷溜进去看。那时的政府,如果“嫉俗如仇”,一反到底,我们今天还有电影可看吗? 何况“俗”这东西,不该灭,也灭不掉。因为再“雅”的人,也得做“俗事”,比如吃喝拉撒睡。既然可做、能做、必须做,怎么就说不得?再说了,水至清则无鱼。一个生动活泼的和谐社会,不能只有雅,没有俗。实际上,一旦俗没了,雅也会跟着完蛋。怎样完蛋?变得僵硬、死板、无趣,最后变成“俗套”。这就好比兔子,得有狼追着,才跑得快,也才是活蹦乱跳的兔子。同样,雅,必须有俗抗衡,有俗调节,甚至有俗帮助,才能成其为雅。纵观中外文化史,雅文化从来就是靠着俗文化的不断“输血”,才能保持其新鲜活力的。可见,即便为了雅,也不能消灭俗。斗争的关系,怎么可取? 所以,雅与俗,可惜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雅,固然是文明的标志;俗,可是人类的原生态啊!在那里,有着生命的活力,人性的本真。野性尽灭,则血性无存。如果所有的“俗”都被我们“剿灭”,人类就会整体上“阳痿”。但如果不镇压野蛮,文明又如何体现?左也不是,右也不是,雅与俗,就成了一对千百年来都撕扯不清的“矛盾”。  

【笔记】 这是 易 先生关于雅和俗的见解,首先涉及到的是关于雅与俗的定义和关系。 易 先生关于雅俗的思考结果和他对雅俗的定义是连在一起的。放在文艺创作的范围内雅与俗并不特别难用理解,联系到世间百态,雅与俗也可以明显地分成两堆。但要准确地用文字表述、给出定义,找出二者的界限来却并不容易。在我看来,世间的俗就是指习俗、风俗,人类在各种社会活动中逐渐形成一种大众文化。雅是在俗的基础上又做了一次“深加工”,也是基于人类生活的需要,但这部分属于小众文化。所以,我不认为只有雅才代表文明,俗也不只是简单的一种原生态,俗也是一种文明一种进步,只不过形式浅直,易于大众接受。以最简单的农村社火为例,如果单拿出其中的“秧歌”作为舞蹈对待,确实比较“原生态”,但如果你了解了整个“社火”的文化含义,你就知道了什么叫民俗文化了。杨丽萍搞得“云南映像”就是将这种民俗文化中的一个侧面进过了“深加工”后,集中地展现了出来,是向“雅”发展了一步。虽然已经失去了部分民俗的内容,但保留了其中的“符号”,她自己跳的“孔雀舞”就更向“雅”进化了,但比起“云南映像”来又失去了更多的民俗内涵,虽然雅的程度不同,但放在大范围内还是做到了雅俗共赏,如果“孔雀舞”在往雅的方向走下去,把它身上的民族符号也去掉了,就走向了反面,我以为这就是由俗到雅的一个演变过程,是“曲高和寡”源头所在。“俗”字作形容词使用时只是普通、一般的意思,这时和雅是对应的,雅是不一般的、是精品,也注定是少数派。这也好比穿衣服,人类穿起衣服就已经是文明进步了,再对衣服的样式、风格根据个人、群体的用途、喜好作一番自我进行改造就有了雅的追求,甚至可以单独拿出来表演一番,但发展到追逐物质表现,就变成了反面的东西。  

可以说,读 易 先生的文章受到启发还是主要的,我的看法到此为止与 易 先生文章并没有太多的区别。  

那么是不是还可以主动地“由雅到俗”呢?大概也不见得都能行得通的,有些东西从开始就是来源于小众的生活和需要,有的成功“转型”了,大部分都夭折了。且继续看 易 先生的文章。  

【原文】矛盾对立的双方,可以有三种关系:斗争、统一、转化。斗争最不可取。因为斗争的结果,是你死我活;前提,则是势不两立。问题是,雅与俗,并非水火难容。相反,雅,来自于俗。没有俗,就没有雅。  

【笔记】我们不去 强迫易 先生接受辩证唯物论,但矛盾双方的统一和转化的关系,还是要分析的,简单的理解统一就是雅俗达到了某种程度的平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当你变成我或者我变成你时,却是走向另外的两个极端,雅俗作为一种文化(狭义)状态,如果出现了比“统一”更高层次的转化,那么必然是否定了这种文化形态,朱温杀净宦官并不是要清楚阉祸,而是更迭政权。这种雅俗的“转化”只有两种结果,一味求雅,到极致而无再无手段,如让观众去听没有演奏的“音乐”,或者一俗到底,退回到退回到生活原始状态, 易 先生特别看重这种原始状态的“真”,历史上固然有过吃饭、拉屎都是佛的说法,但你不能说每个人拉屎、吃饭都是在礼佛。追问到这里, 易 先生主观唯心论的面目就基本清楚了,他对摒弃“斗争”的态度同样也是不可取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方压倒东风”,没有斗争就不叫矛盾,但斗争并一概是 易 先生说的“你死我活”,会有多种的方式,比如 易 先生写的这篇文章也是斗争方式的一种,联系本篇文章的题目的前半句“舍得下一身剐”,我看 易 先生的斗争精神还是很饱满的。  

【原文】所以,雅与俗,不能势不两立,你死我活。应该怎样?和平共处。最简单的办法,是桥归桥,路归路;雅归雅,俗归俗;分类分级,雅俗并立。喜欢雅的,有交响乐可听;喜欢俗的,有二人转可看。你想再“俗”一点,还可以去看“成人片”(当然儿童不宜)。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各就各位,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各享其乐。  

【笔记】这段原文的前面 易 先生又用不同的笔墨论证了“斗争”是如何的不可取,在这里顺势提出“桥归桥、路归路”的处理办法,我以为他在这里混淆了雅俗在文艺创作中的雅俗倾向与受众对雅俗作品的选择这两个不同的问题,用作品可的“自由选择”来否定创作过程“主动思考”,当然也就无需斗争了。但“自由选择”是假的,并不是真的自由,大家都是在被动接受,所以才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和不满。  

【原文】抗雅”的“俗”,也会“转化为雅”。为什么只能是“俗转化为雅”,不能是“雅转化为俗”?因为雅是文明的标志。那么,既然已是“大雅”,为什么还要“若俗”?因为俗是人类的原生态。俗,才能回到“人性的本真”,也才具有“生命的活力”。而且,也只有“若俗”,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也才最易于接受,易于传播。这就非有大慈悲和大智慧不可。有大慈悲和大智慧,才能叫做“大”。从中国的“四大名著”,到美国好莱坞的许多大片,都如此。 这其实并不容易。虽然从理论上讲,雅与俗,原本只是“形态”,至多不过“品位”。但在中国,却往往被理解为品德、品格、品质。所以,雅,是安全的,没准还有好处(因此要媚雅、装雅、附庸风雅)。俗,则是危险的,很可能被骂作“品质恶劣”、“格调低下”、“毒害青少年”。这就不但要有大慈悲和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甚至要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勇气。正所谓: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那么,勇气从哪里来?本真。俗而不真,是为“媚俗”;雅而不真,是为“媚雅”。这些,都是“小”。相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事实上,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所以,大慈大悲才敢俗,大智大勇方能俗。只要本真,无论真俗还是真雅,都能“虽千万人吾往矣”。 由是得一偈云── 媚雅非大雅,媚俗是恶俗。 只要性情真,功德便具足。 刊载于 2010年9月15日《南方都市报》B14版,责任编辑刘炜茗 为什么要这样?除了前面说过的种种原因,比如“无俗亦无雅”外,还因为“俗的需求”,也是一种基本人权。“俗人”也是人。所谓“仁者爱人”,难道只爱“雅人”,不爱“俗人”?那就不是真正的“仁者”。同样,只满足“雅人”的需要,不考虑“俗人”的需求,恐怕也未必是人民的政府。我说处理雅俗关系要有“大慈悲”,道理就在这里。  

【笔记】 易 先生的文章看似在保护俗,其实是在说处理雅俗要用“大慈悲”,只要有需求都是合理的,不要斗争,到这里已经比较清楚地表 明了易 先生对“反三俗”的基本态度了。  

【原文】抗雅”的“俗”,也会“转化为雅”。为什么只能是“俗转化为雅”,不能是“雅转化为俗”?因为雅是文明的标志。那么,既然已是“大雅”,为什么还要“若俗”?因为俗是人类的原生态。俗,才能回到“人性的本真”,也才具有“生命的活力”。而且,也只有“若俗”,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也才最易于接受,易于传播。这就非有大慈悲和大智慧不可。有大慈悲和大智慧,才能叫做“大”。从中国的“四大名著”,到美国好莱坞的许多大片,都如此。 这其实并不容易。虽然从理论上讲,雅与俗,原本只是“形态”,至多不过“品位”。但在中国,却往往被理解为品德、品格、品质。所以,雅,是安全的,没准还有好处(因此要媚雅、装雅、附庸风雅)。俗,则是危险的,很可能被骂作“品质恶劣”、“格调低下”、“毒害青少年”。这就不但要有大慈悲和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甚至要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勇气。正所谓: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那么,勇气从哪里来?本真。俗而不真,是为“媚俗”;雅而不真,是为“媚雅”。这些,都是“小”。相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事实上,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所以,大慈大悲才敢俗,大智大勇方能俗。只要本真,无论真俗还是真雅,都能“虽千万人吾往矣”。 由是得一偈云── 媚雅非大雅,媚俗是恶俗。 只要性情真,功德便具足。 刊载于 2010年9月15日《南方都市报》B14版,责任编辑刘炜雅俗共存的最佳状态,还不是“雅俗并立”,而是“雅俗共赏”。雅俗共赏的结果,是“雅人”和“俗人”都能得到满足。雅俗双方,也能得到“优势互补”──雅能因俗而生动鲜活,俗能因雅而脱胎换骨。这就不仅是“和平共处”,而且是“互利双赢”了。  

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雅俗问题的思考之三 〇 雅,是文明的标志;俗,人类的原生态。雅与俗,可以“和平共处”,即“雅俗并立”;还可以“互利双赢”,即“雅俗共赏”。但最高境界,还是“大雅若俗”。这就既要有大慈悲,更要有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 雅与俗的关系,很微妙。 什么是“雅”?什么是“俗”?这是文明时代才有的分野。野蛮时代的人,赤身裸体,茹毛饮血,火都不会用,衣服都没得穿,哪有什么“雅”可言?也就只有“俗”。但,也正因为“只有俗”,它就不能叫“俗”,只能叫做“真”。 后来,人类进步了。物质变得丰富,精神也有了要求。衣食住行,都不同于野蛮时代。比方说,吃饭要用餐具,不能用手抓;公共场合要穿衣服,不能暴露“不雅之处”;老婆得“明媒正娶”,不能逮谁是谁,等等。说话,也有了禁忌,不能动“粗口”、说“赃话”。这些讲究,就叫“文明”,也叫“文雅”。特别讲究的,则叫“高雅”。相反,则叫“俗”。特别不讲究,就叫“低俗”。低俗,高雅,一高一低,就有了价值的判断──雅是好的,因为代表文明;俗是不好的,因为代表野蛮。于是,雅,就成为主流,成为方向。俗,则成了“上不了台面”的“狗肉包子”。这是许多人要假装“雅”,或包装“俗”的原因。 可惜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雅,固然是文明的标志;俗,可是人类的原生态啊!在那里,有着生命的活力,人性的本真。野性尽灭,则血性无存。如果所有的“俗”都被我们“剿灭”,人类就会整体上“阳痿”。但如果不镇压野蛮,文明又如何体现?左也不是,右也不是,雅与俗,就成了一对千百年来都撕扯不清的“矛盾”。 矛盾对立的双方,可以有三种关系:斗争、统一、转化。斗争最不可取。因为斗争的结果,是你死我活;前提,则是势不两立。问题是,雅与俗,并非水火难容。相反,雅,来自于俗。没有俗,就没有雅。比如电影刚刚发明的时候,被认为是“庸俗”和“低俗”,只能在地下室放映。看电影,则被认为是“媚俗”。上流社会的人,得化了妆偷偷溜进去看。那时的政府,如果“嫉俗如仇”,一反到底,我们今天还有电影可看吗? 何况“俗”这东西,不该灭,也灭不掉。因为再“雅”的人,也得做“俗事”,比如吃喝拉撒睡。既然可做、能做、必须做,怎么就说不得?再说了,水至清则无鱼。一个生动活泼的和谐社会,不能只有雅,没有俗。实际上,一旦俗没了,雅也会跟着完蛋。怎样完蛋?变得僵硬、死板、无趣,最后变成“俗套”。这就好比兔子,得有狼追着,才跑得快,也才是活蹦乱跳的兔子。同样,雅,必须有俗抗衡,有俗调节,甚至有俗帮助,才能成其为雅。纵观中外文化史,雅文化从来就是靠着俗文化的不断“输血”,才能保持其新鲜活力的。可见,即便为了雅,也不能消灭俗。斗争的关系,怎么可取? 所以,雅与俗,不能势由此可见,矛盾对立的统一,比斗争好。但是,讲“统一”,不如讲“转化”。统一,可能是相互交融,也可能是相互妥协。妥协,可能是求同存异,也可能是各让一步。这就不怎么好说,也不如转化。其实,统一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它们相互依存──“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甚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用《周易》的观点看,就是“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用《老子》的话说,则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之祸所伏”。这就不但可以统一,而且可以转化,也必然会转化,即“你变成我,我变成你”。  

转化的结果,当然也有很多种。但最高境界,是“大雅若俗”。为什么是“大雅若俗”,不是“大俗若雅”?因为大雅若俗的“若”,是“像”;大俗若雅的“若”,是“装”。装成雅的样子,其实没变,还是俗,这就不是真正的转化,也很难成其为“大”。看起来像俗,其实是雅,俗才真正转化为雅,而且是“大雅”。为什么是“大雅”?因为它的内部,有一种否定和对抗的力量,这就是“俗”。没有这个“否定和对抗”,那就只是“小雅”(单纯的雅),充其量“中雅”(雅俗共赏)。有这个力量,又统一于“雅”,就是“否定之否定”,也是“高度的统一”,所以是“大雅”。  

【笔记】 转化是斗争的过程, 易 先生单独拿了出来,接着又给雅划分了三个等级,“大雅若俗”的境界为最高,前面已经提出来了,这部分是补充论证,即用对雅的向往之力去“拉拢”俗对雅的对抗和否定(这是不是斗争呢?)之力,将俗统一于雅,以达到最高境界。在这里重新解读原文时,我用了 “拉拢”这样一个名声不太好的词汇,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 易 先生不提倡“斗争”,那么这个“俗”怎么才能变成“若俗”呢?一是雅来拉拽一把,二是俗往前靠拢一步,或者反过来,总之是比较“友好”的方式。  

在下愚钝,在雅俗共赏以后再也想不出更高的境界了,尤其是这个“若俗”的大雅是怎么“大”的,实在没处安顿,是因为“若俗”才“大雅”?还是“大雅”必须“若俗”?“若俗”中的这个“俗”是不是也要分出个大中小号来?想不清楚!我并不反对“大雅如大俗”甚至“大俗即大雅”的说法,但都是放在对立统一的角度理解的,一部文艺作品统一于雅还是统一于俗,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好说谁高谁低,艺术成就、境界、表现力等方面的高低在于批评的标准。如相声的水平再高,形式决定了它必须统一于俗,芭蕾舞的再怎么生活化也必须统一于雅,这是由于不同艺术的特殊性决定的,雅俗不应该赋予高低上的分别。  

 易 先生从一开始就给雅俗按上不同的标签,雅代表文明,俗代表原生态,把生活中的文雅与粗俗等同于文艺作品中的高雅(严肃)与通俗,这容易引起混乱,相声是通俗的艺术形式,因为它采用的最常见的“说话”形式,但相声的说话不能等同于生活中的说话,生活中的说话是为了表达、沟通生活中的事务或内心倾诉;相声舞台上的说话是为了取得舞台效果,表现相声作品。不论是求雅还是通(动词)俗,都是在文艺创作这个范围内考虑的,郭德纲把相声拉回了剧场使得相声重新焕发的生命力,但要不要在进一步到天桥去“撂地”呢?快板演员是不是要沿街乞讨才算返璞归真?反正我是觉得不可行。  

(艺术的感染力在于创作者的思想感情与接受者之间在具体的作品身上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沟通,但创作与欣赏却又不是完全为了做这种沟通,所谓“赏心与悦目”都是要有的,如果只为了沟通,作者直接告诉大家就行了。说到这里想起一件好玩的事来,文革中有一首“就是好”、现在有一首“好日子”,歌词堪称直接沟通的“双壁”)  

【原文】为什么只能是“俗转化为雅”,不能是“雅转化为俗”?因为雅是文明的标志。那么,既然已是“大雅”,为什么还要“若俗”?因为俗是人类的原生态。俗,才能回到“人性的本真”,也才具有“生命的活力”。而且,也只有“若俗”,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也才最易于接受,易于传播。这就非有大慈悲和大智慧不可。有大慈悲和大智慧,才能叫做“大”。从中国的“四大名著”,到美国好莱坞的许多大片,都如此。  

【笔记】  易 先生的雅俗观,本质上还是瞧不起俗的,最高境界也只是个“若”字。四大名著是大雅若俗还是雅俗共赏不想在分别了,但许多美国大片的却是“大俗若雅”的代表。  

【原文】虽然从理论上讲,雅与俗,原本只是“形态”,至多不过“品位”。但在中国,却往往被理解为品德、品格、品质。所以,雅,是安全的,没准还有好处(因此要媚雅、装雅、附庸风雅)。俗,则是危险的,很可能被骂作“品质恶劣”、“格调低下”、“毒害青少年”。这就不但要有大慈悲和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甚至要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勇气。正所谓: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雅俗问题的思考之三 〇 雅,是文明的标志;俗,人类的原生态。雅与俗,可以“和平共处”,即“雅俗并立”;还可以“互利双赢”,即“雅俗共赏”。但最高境界,还是“大雅若俗”。这就既要有大慈悲,更要有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 雅与俗的关系,很微妙。 什么是“雅”?什么是“俗”?这是文明时代才有的分野。野蛮时代的人,赤身裸体,茹毛饮血,火都不会用,衣服都没得穿,哪有什么“雅”可言?也就只有“俗”。但,也正因为“只有俗”,它就不能叫“俗”,只能叫做“真”。 后来,人类进步了。物质变得丰富,精神也有了要求。衣食住行,都不同于野蛮时代。比方说,吃饭要用餐具,不能用手抓;公共场合要穿衣服,不能暴露“不雅之处”;老婆得“明媒正娶”,不能逮谁是谁,等等。说话,也有了禁忌,不能动“粗口”、说“赃话”。这些讲究,就叫“文明”,也叫“文雅”。特别讲究的,则叫“高雅”。相反,则叫“俗”。特别不讲究,就叫“低俗”。低俗,高雅,一高一低,就有了价值的判断──雅是好的,因为代表文明;俗是不好的,因为代表野蛮。于是,雅,就成为主流,成为方向。俗,则成了“上不了台面”的“狗肉包子”。这是许多人要假装“雅”,或包装“俗”的原因。 可惜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雅,固然是文明的标志;俗,可是人类的原生态啊!在那里,有着生命的活力,人性的本真。野性尽灭,则血性无存。如果所有的“俗”都被我们“剿灭”,人类就会整体上“阳痿”。但如果不镇压野蛮,文明又如何体现?左也不是,右也不是,雅与俗,就成了一对千百年来都撕扯不清的“矛盾”。 矛盾对立的双方,可以有三种关系:斗争、统一、转化。斗争最不可取。因为斗争的结果,是你死我活;前提,则是势不两立。问题是,雅与俗,并非水火难容。相反,雅,来自于俗。没有俗,就没有雅。比如电影刚刚发明的时候,被认为是“庸俗”和“低俗”,只能在地下室放映。看电影,则被认为是“媚俗”。上流社会的人,得化了妆偷偷溜进去看。那时的政府,如果“嫉俗如仇”,一反到底,我们今天还有电影可看吗? 何况“俗”这东西,不该灭,也灭不掉。因为再“雅”的人,也得做“俗事”,比如吃喝拉撒睡。既然可做、能做、必须做,怎么就说不得?再说了,水至清则无鱼。一个生动活泼的和谐社会,不能只有雅,没有俗。实际上,一旦俗没了,雅也会跟着完蛋。怎样完蛋?变得僵硬、死板、无趣,最后变成“俗套”。这就好比兔子,得有狼追着,才跑得快,也才是活蹦乱跳的兔子。同样,雅,必须有俗抗衡,有俗调节,甚至有俗帮助,才能成其为雅。纵观中外文化史,雅文化从来就是靠着俗文化的不断“输血”,才能保持其新鲜活力的。可见,即便为了雅,也不能消灭俗。斗争的关系,怎么可取? 所以,雅与俗,不能势那么,勇气从哪里来?本真。俗而不真,是为“媚俗”;雅而不真,是为“媚雅”。这些,都是“小”。相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事实上,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所以,大慈大悲才敢俗,大智大勇方能俗。只要本真,无论真俗还是真雅,都能“虽千万人吾往矣”。  

【笔记】 雅俗之 别在易 先生定义为文野之分后,实际已经承认了它的价值评判,这里又返回来说别人对雅俗的道德评价,雅的安全性不就是因为 易 先生自己说的代表文明吗?自己全后不一。我一直认为文艺中的雅俗不能等同于生活中的某些状态,有时甚至是相反的,也不把“三俗”当成通俗作品中专利,甚至认为反三俗应该从高雅开始,我想 易 先生应该也会同意吧! 易 先生把俗的危险性归结为可能“被三俗”,作为一种善意的提示是很有必要的,但如果只是因为“反三俗”中带了一个“俗”字就疑神疑鬼,大可不必,更没有必要“舍得一身剐”。  

文章读结尾处,忽然想起了易文第二篇在论述有没有“大俗若雅”时的话,他说:“我们可以说‘大奸似忠’(历代奸臣都这样),谁敢说‘大忠似奸’?”其实是有人敢说的,李鸿章、汪精卫都有人出来辩护,说他们有“以身饲虎”的精神和“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勇气。请注意!我不是说 易 先生有什么倾向,而是说所谓的大慈悲、大勇气离开了价值观的判断是靠不住的。  

联系三篇文章,我认为 易中天 先生在“反三俗”中表现可以总结为:一、“反三俗”要去掉价值评判,二、不要怕被说成俗;三、至少是“桥归桥、路归路”,互补干涉。对照自己对“三俗”的理解,也做一偈曰:  

媚俗雅中贼,低庸属伪劣。  

偏离价值观,慈悲束手脚。  

 2010年9月20日 记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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