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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网民学习《宪法》和《党章》之后的感叹

火烧 2011-12-20 00:00:00 网友杂谈 1045
学习宪法和党章后,反思社会公平正义与清官作用,揭露权力腐败与人民权利缺失,强调宪法与党章的现实意义,批判权力精英对国家资源的掠夺。
一直以来,草民我总把维持社会公平正义之希望寄托在少数清官身上,今日反思一下自己的这种思想,觉得十分的可笑和无知。
回顾历史,草民发现,不管哪个封建朝代,清官作为政治清廉的象征物,永远都只是一种个例,无法替代统治者主流。因此,底层劳动人民从清官那里获得的福祉永远都是局部的、有限的和临时的。
历史早就证明了,一两个清官根本就拯救不了整个受压迫的劳动阶级,也改变不了整个官场的歪风邪气。在尔虞我诈、党同伐异、腐败透顶、荒谬绝伦的封建官场,很多时候,少数清官们甚至连自己的乌纱帽和身家性命都保不住,又怎么能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呢?
虽然现在不再是封建统治者当权,但生活在上流社会的权力精英们并不比封建统治者仁慈。近三十年来,这些权力精英们打着改革开放的旗号,疯狂地贱卖和瓜分国有集体企业资产。把国家和集体企业糟蹋完以后,他们又把罪恶的黑手贪婪地伸向城郊及农村地区,打着开发的幌子四处圈地,强拆老百姓的房子,强买强卖农民的土地,弄得底层百姓怨声载道。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章是一个政党的立党宗旨和行为规范。但近三十年来,权力精英们从来不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当回事儿。
《宪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但实际情况是中国人民的这些宪法权益都被权力精英们内部指定的代表给全部“代表”了,真正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从来都没有享受过当家作主的权利。
《党章》总纲第三条规定,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章》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共产党员中间只要是在党政机关部门担任过实职的人,几乎是无官不贪,无官不腐。
近三十年来,倒在情妇二奶甚至小偷手里的贪官污吏和被群众及同僚举报的贪官污吏可谓成千上万,他们中间很多都是副部级以上拥有数十年党龄的高官,贪污受贿的数额高达数千万甚至数亿元。权力腐败不仅给我们这个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造成了巨大的政治损失。事实证明,大多数政府官员即权力精英现在已像硕鼠一样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他们只知道贪腐和破坏,不参加任何生产劳动,不为社会创造任何物质财富,却享用广大劳动群众创造的百分之九十九的国家财税收入——即吃国家、穿国家、住国家、坐国家、玩国家、用国家,而真正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劳动群众却老无所养,病无所医。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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