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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化时代的农村研究已然呈方兴未艾之势--- “中国乡村问题研究”学术讨论会圆满结束

火烧 2006-07-29 00:00:00 三农关注 1025
中国乡村问题研究学术讨论会聚焦集体化时代农村社会,分析山西农村档案资料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探讨劳模李顺达与乡村建设运动的关系,推动乡村问题研究深入发展。

 “中国乡村问题研究”学术讨论会圆满结束

    近代史上,中国受列强侵略的屈辱历程同时也夹杂着现代工业文明的诞生,与此同时农业文明开始受到强烈冲击,中国农村延续几千年的男耕女织的传统生产方式被打破,与农业文明密切相关的农村和农业逐渐走向边缘化。中国乡村的持续动荡促使广大的知识分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问题,并在二十世纪上半期和改革开放之后形成两次研究中国农村的高潮。
    近年来,“三农”问题日趋突出,中国乡村社会颇受关注。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再起,广大农村也成为人们谈论的重要场域。2006年5月26-28日由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与《Modern China》编辑部、《中国乡村研究》编辑部联合举办的“中国乡村问题研究”学术讨论会可谓一次学术盛会,其对现实与历史的理性关怀和学术争鸣在一定意义上似乎再现了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乡村建设运动中老一辈知识分子改造中国社会的雄心与壮志。来自海内外二十多位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共提交论文二十篇。现将本次学术讨论会综述如下:

一、集体化时代的中国基层社会
    集体化时代已经渐渐淡出我们的记忆,但作为近代中国农村发展脉络中一个不可割裂的重要序列,这一时段的乡村社会日益成为学术界的关注对象,其作为研究和探讨传统乡村社会和改革开放之后农村基层社会的重要连接点的意义也日渐凸显。
    深入的学术研究必须以系统而丰富的史料为基础,加大对农村基层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尤为必要。同时,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散落在广大农村社会大量的第一手文献也在快速地流失中,这种紧迫性愈加显示这些资料的珍贵。行龙、马维强(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集体化时代山西农村基层档案述略——以山西大学社会史研究中心所藏资料为例》详细介绍了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所藏的集体化时代档案资料,年代横跨1945—1982年,地域遍及山西全省,包括有村庄、公社以及灌区、工厂、百货公司、供销合作社等50余处的文本资料和实物,涉及经济活动、政治运动、文化生活、宗教信仰、人际关系、社会救助、人口家庭等内容。这些资料从由上而下的各个层面和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反映了集体化时代的山西农村社会,是进行这一时期农村社会研究不可多得的史料。黄宗智(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对这些资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指出:学界现在的语境带有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片面性,还没有一种客观公允的话语出现。对于集体化和市场经济的理解都有所偏颇,市场主义者认为集体化时代的农业生产效率低下,是失败的农业,不能激发个人的积极性;集体主义者则认为只有大规模的集体农业才能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如果能把宏观的如统计数字材料和微观层面的细致而详细的材料结合起来,就能够证明劳动力的制度性组织到底对当时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并与机械和化肥使用、科学良种以及当地领导的作用进行对比。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牵涉到对整个集体化时代的评价,也牵涉到改革几十年来的经验总结,对把握符合实际的未来趋向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这样就能真正理解放前后社会演变的逻辑,更准确地把握近百年来农村社会的历史变迁。
    集体化时代是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特殊历史时段,山西省由于闻名全国的昔阳县大寨村是全国各地农业建设的学习样板而成为当时农村发展的典型。事实上在前集体化时代,山西农村就已经有很多村庄的农民开始“互助合作”,平顺县西沟村的李顺达互助组是全省建立的第一个互助组。行龙《在村庄与国家之间——劳模李顺达的个人生活史》利用山西省档案馆的档案及地方文献资料,以李顺达的个体生命史贯穿全文,从互助组、合作社和人民公社三个历史时段中反映了李顺达在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生产建设中由普通农民转变为全国劳动模范的生活史实,从而揭示了一个乡村精英人物在被塑造成“典型”的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国家与村庄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李顺达在村庄与国家之间所扮演的角色和具有的作用。作为农民个体,追求生存保障是第一位的,但是作为共产党员和劳模,又促使其必须将个体生活的满足与国家的革命和生产建设紧密连接起来,这也正是我们理解塑造一个劳模典型所具有的时代意义。
    此外,对集体化时代乡村社会的专题研究也有突破。常利兵(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国家权威的塑造——晋阳公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经验分析》利用收集到的村级档案资料结合细致的田野调查,重点剖析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基层社会的实践。该文从中央、公社和村庄三个层面分析了社教运动的整个过程,从而展现了国家政治运动在村庄的运作逻辑。黄宗智指出:从本文的个案性材料中可以看出,社教运动在乡村的执行过程中所具有的民众的自发性和组织性与土改运动中的不同,而且上层政策构建与下层实际执行之间的脱节比土改运动中更为严重。进行大历史在小地方实践的区域性研究对于建构集体化时代农村社会的生存图景至关重要。

二、史学视野中的传统乡村社会及其转型
    与对集体化时代的农村基层社会研究形成对照,从史学视野出发对传统的乡村社会及其转型做出探讨有着积极的意义。以下文章都是以乡村老百姓的生存命脉“水”或“土地”为主线,也许于此更能反映出乡村问题的实质所在。对于传统乡村社会的研究无疑将有利于我们深入了解现代农村问题产生的根源。
    水利纠纷和土地纠纷是传统乡村社会的矛盾核心,以下两篇文章从长时段和广地域的较为宏阔的气势对此进行把握。张俊峰(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引河灌溉:明清以来以通利渠为中心的临洪赵三县十八村》主要探讨通利渠的受益村,上游三个村和下游的十五个村围绕水资源的利用如借地过水、任便使水(上下游之间的用水特权)所产生的一系列矛盾和纠纷。作者认为在水利事务中,国家和地方的关系经历了从1948年以前的民间为主,国家作为仲裁方、第三“人”的角色向1948年以后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转变。同时,传统、习俗和道德、环境因素在地方社会变迁及国家与地方的互动中,发挥着持久深远的影响。黄宗智认为通过“水”来探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是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研究非正式权利和制度在农村社会中所发生的作用和影响,将有助于推进对农村问题本土化的认识。
    与以“水”为中心的研究不同,胡英泽(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一湾十三村:边界的村庄与村庄的边界——以清代至民国荣河县13村为中心》讨论了山西与陕西两省的土地纷争,认为明清到民国时期黄河小北干流的生态环境发生极大变化,河流的游荡性加强,呈现宽、浅、散乱的特点。由此带来的是村民的土地空间位移的变化,同时河道支流和岔流中间的夹滩成为了村民有争议的土地资源,由此村与村、乡与乡、县与县、省与省之间出现了争夺资源和调整矛盾的复杂关系。对此,夏明方(中国人民大学)作出评论:对流动的资源进行界定是一个极有意义的话题,本文作者以“流动的土地”为视角来探讨环境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为“界”的划定提供了一份较好的地方性经验文本。
    社会史研究的深入发展引起了一场史料的革命,收集和使用资料的范围被大大拓展,“什么都可以作为社会史研究的资料”,整理和研究“碑刻”之风日盛就是很好的证明。李麒(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水利碑刻中的法律与社会》即从河东水利碑刻出发探讨了水利工程中的政府动员与民众参与,乡村社会对于水资源的利用和使水冲突等,对水规作出法文化的解读,总结出清代地方司法的特征。文章从法律与社会的角度展现了“水”在传统乡村社会中的中心地位,有助于深入理解传统时代乡村社会的发展变迁。
    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进行了广泛的社会动员,成功地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岳谦厚(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战时中共减租政策实践中的两个环节及相关问题讨论》则更细致地描绘了共产党的减租政策在乡村社会的实行过程中所呈现出的多样性图景。文章主要论述了中国共产党战时减租政策的两个环节——佃主减租和佃户交租在晋西北的实践情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租佃纠纷和乡村宗族势力的变化以及它们之间的复杂关联。以往根据地研究中利用的《张闻天农村调查》仅限于张闻天对陕北的调查,文章所依据的史料是张闻天在晋西北的调查,其中有关减租、交租和租佃纠纷的资料丰富而翔实,也是第一次被学术研究利用。文章的结论也颇有新意:共产党以较为平和的方式调整了各阶层农民间的资源配置,中农成为农村人口和土地占有最多的阶层,改革的手段造成了革命性的结果。 
    张小军(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复合产权:一个资本体系的视角——以山西历史上的水权为例》在产权理论上颇有创新,通过对山西介休水权的考察并借用布迪厄的资本理论体系扩大了产权的概念,将其理解为包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政治资本、象征资本等的某种复合产权形式。通过对水权的分析,作者认为介休的水权是一种包括国家参与方式、庙宇权威、公私产权的结合、集体的制度思维以及象征的认知制度的典型复合产权,进而批评了经济学定义中将产权理解为资本主义下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私有产权的片面性。

三、当代农村社会的复杂面向
    相对史学工作者关注历史上的农村社会,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更着重于对现实问题的探讨。此次会议有学者运用个案性的实证方法从农村的分化与整合、农村宗族、农村治理和建设、农民收入、农村知识分子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等诸多方面对农村问题进行探讨,反映出当代农村社会的多重面向。
    改革开放之后,集体化时代的结束并没有完全终止农村的集体主义道路,探讨现代农村中的后集体主义成为研究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个良好视角。周怡(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寻求整合的分化:结构与阶层——来自华西村的一项经验研究》选取了具有典型意义的现代社会主义村庄——华西村为研究对象,考察了村庄内部的诸多分化和发生在社区共同体层面上的功能整合。作者认为实现这种分化与整合共存的根本因素是权力。权力不仅主控村庄分化的人为分层机制,而且支持着共享集体价值观的形成,是维护村庄整合不可或缺的潜在力量。
    与人为主导村庄分化和整合的华西村相比,更多的农村在村庄集体解散后实行了承包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们面临的是村庄内部自发的分裂和整合。仝志辉(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从维权到乡建:被合作社改变的村庄冲突逻辑——山东姜庄调查》通过对山东姜庄的村委会选举所引发的一系列村庄纠纷的分析,论证了村庄内部在特有的价值和文化笼罩之下的竞争逻辑。与华西村不同,外部知识分子的介入为弥合竞争中造成的分裂提供了新的途径,建立合作社的乡村建设发展模式改变了村庄内部的冲突逻辑。在此过程中,乡村非正式组织和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宗族作为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和制度对农民的日常行为和村庄的发展变化同样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本次会议提交的两篇有关农村宗族研究的文章,展现了宗族这一非政府组织在乡村中的运作逻辑。赵丙祥(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地域政治中的“五服”与宗族——以鲁东南地区的一个家族分支为例》以鲁东南地区村落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村庄的宗族聚落格局与权力结构,在长时段中展示了宗族变化所引起的村庄政治变动及其相互关联。而彭玉生(纽约城市大学研究生院社会学系、布鲁克林学院经济系)《拜祖、香火与生育率:论宗族势力与计划生育》讨论宗族与生育的关系,试图揭示宗族作为支持非正式规范的一种网络,在与国家的政策、法律发生冲突时是如何应对的。作者的论证有力地解释了宗族这一非正式组织和制度的存在使国家政策在下达的过程中增加了运行成本,降低了它的实际效用。
    以国家和农民的视角来衡量和评价乡村政治是研究农村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吴毅(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探究乡村政治的日常状态与运作逻辑——对一个乡镇的参与观察》则另辟蹊径,从基层政府和乡村干部的角度展示了一个中部地区中度发展乡镇的日常政治运作事态及其背后的深层逻辑和机理。文章认为:现今乡村基层政权已经逐渐地丧失了制度化汲取和引导农业发展的能力,乡镇干部往往利用非正式的民间权力来解决问题,其作为公权力合法性的声望也逐渐地流失。农民在抵制基层行政削弱其治理绩效的同时也牺牲了社区的公共利益,治理者与被治理者都陷入了双输的循环中。
    把劳动投入多少作为农业产出水平的决定性因素去解释1978-1984年间中国农业的增产被学界广泛接受,老田《“农村政绩工程”与“杜润生——林毅夫假设”》从理论和政策两个层面对这一解释提出质疑,认为把劳动投入作为粮食产出的根源脱离了中国农村农业发展的实际,正是政府主导的资源配置重点的转移最终影响了农村工农业的产出水平。在农民增收的空间几乎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用合作机制来代替农村中的市场机制以减少农民的支出应当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一个路径。夏明方认为本文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即改革开放以来指导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理论到底是什么。同时也对文章的结论提出质疑:如果说中国农业的增产主要是国家政策所导致,那么国家财政支付的根源是什么?恐怕与农村生产力的提高有很大关联。而且劳动力的投入和生产效率不能划等号,应严格加以区分。
    知识分子在乡村变迁中的作用也受到学者的关注。郝志东(澳门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院):《中国农村发展中的知识分子:以山西平定县为例》通过考查,对山西平州农村的知识分子进行了有机型的、专业型的和批判型的分类,并对他们在乡村发展中的角色和相互转变做出论证,这一对农村知识分子类型学的分析拓展了农村问题的研究路径。

四、新农村建设的制度探索与对策研究
    与上述学者以个案实证研究来勾勒现代农村问题的复杂面向不同,从“农民利益的表达机制”、“乡村治理的逻辑”、“村庄纠纷调解机制”、 “农村金融体系”、“城乡关系”等较为宏观的制度和对策层面出发对农村问题作出反思也许将更能推进乡村问题研究理论的建设。
    农村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得农村内部的矛盾冲突日益加剧,要维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就必须重视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建立农民利益表达的制度化渠道。应星(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机制》认为中国农民群体利益的表达行动有着不同于西方社会运动的特点,草根行动者(即领导者)既代表底层民众又有不同于底层自身的行动逻辑,在作为农民群体利益代表方面具有两面性,因而农民群体利益表达机制和行动在表达方式上有权益性,在组织上有双重性,在政治上有模糊性。作者对现在研究中认为农民利益表达已经进入了有组织抗争的阶段提出质疑,并突破了以往西方社会运动研究范式和东方底层研究范式的有组织的精英场域与无组织的底层场域之间的简单对立,将农民底层政治的复杂性充分表现出来。
    研究国家在农村的治理术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样具有着重要意义。与上文相比较,贺雪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试论二十世纪中国乡村治理的逻辑》以“自上而下”的视角分析了20世纪上半叶、集体化时期、改革开放之后三个不同阶段中国乡村的治理逻辑,基本的主线是:改革开放之前国家要找到有力的组织手段以从农村大量抽取用于现代化建设的资源;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建立了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不需要再从农村抽取资源,反以工哺农、以城带乡。文章认为人民公社架构使国家第一次将组织体系深入到农村社会的基层——生产队,从而有计划也有能力地将农业生产增加的资源用于现代化建设事业。
    农村中各种纠纷的调解机制对于一个村庄秩序的形成和瓦解至关重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有利于了解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状况,也能增进对农村变迁的思考。董磊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研究中心)《村庄纠纷调解机制的研究路径》提出一个新的研究村庄纠纷调解机制的路径—语境化理解基础上的比较研究。广大农村中国家法供给不足、成本高所造成的“缺场”与民俗、习惯、土政策在许多场域发挥重要作用形成对比,必须从“地方性规范”和村庄内生性视角来理解村庄纠纷调解机制的逻辑才能真正了解其实然状态和决定性因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不同文化生态区进行比较同时关注历史的维度。这应该成为村庄纠纷调解机制研究的新路径,唯其如此才能深化对农村和农村之间区域性差异的整体认知。
    农业税的废除使农民负担大大减轻,但农民的再生产资金投入仍然十分有限,农村融资困难,而当今已经较为完善的城市金融体系却不能成功地运用到农村。周立(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逻辑与中国经验》认为问题的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抵押物缺乏、特质性成本与风险大、以非生产性借贷为主等四个基本问题,这种特殊的市场逻辑导致了市场和政府双重失灵,农村中正式和非正式金融机构呈水平竞争。作者认为解决两大“失灵”的关键在于构建并运行两部门垂直合作型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利用正式和非正式两大金融安排解决问题,并进行反市场逻辑的操作,提高农业部门的产业利用率,彻底改变资金流向,从而根本地解决农村融资问题。
    人口基数的庞大和现代工业的先天不足使得当代农村的发展举步维艰。林刚(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关于中国城乡关系历史变动的一点思考》即着眼于此,认为传统农业部门和农村经济需要现代工业和城市经济的拉动才能走向现代化,但现代经济部门却实力不足,必须依赖传统农业部门才能发展起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认识到中国的国情,走一条中国式的发展道路,即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农业与工业必须共同努力来实现现代化。诚如黄宗智在《悖论社会与现代传统》一文中所提出的“没有乡村发展的城市化”的悖论现象,但黄先生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似乎可以从小面积的、劳动密集的农副业生产中去寻找出路。

    综上所述,本次讨论会有如下特点:一、集体化时代的农村研究已然呈方兴未艾之势,其承上启下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与会学者一致认为1950年代以后的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必将在学术界异军突起、独领风骚。“谁占有了这一时段的资料,谁就会占领未来学术研究的天下”,这一预测虽然需要未来学术研究的检验证明,但其显著的地位不容抹杀。二、资料上的突破和创新。一些学者在论文中引用的资料独特而翔实,如关于集体化时代山西乡村档案资料的介绍,水利渠册、碑刻和滩地图册的运用,张闻天在晋西北的调查资料,学者深入研究现场所收集和采访到的关于村庄分化与整合、乡村宗族、乡村治理等的资料。三、此次会议上诸多论文都涉及到了非正式组织和制度及地方性规范在其所研究题目和领域中的作用,这种对“地方性知识”的关注和研究积累必将推动和实现社会科学“本土化”的研究路径。四、多学科多视角的相互交流。来自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的学者就中国乡村中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充分地对话,这些课题既有对宏观制度和对策层面的把握又有个案实证的研究,既有对传统农村问题的关注又有对现实问题的探讨,不仅丰富和深化了对中国农村问题的研究,也使不同学科之间展开交锋,反映出学科之间互相借鉴即历史学尤其需要人类学和经济学的视角、方法和理论思维,社会学也需要增强历史感等的学科交叉取向。
                                                     (2006.6.9)

整理录音:

http://rccsh.sxu.edu.cn/bbs/show.asp?id=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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