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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困惑

火烧 2011-05-20 00:00:00 网友时评 1033
拆迁过程中,居民面对评估公司选择混乱、政策执行不透明,开发商操控评估流程,居民权益受损,引发对两先一后政策执行的质疑。

去年,我们这里动迁。

一帮莫名身份的人占据了居委会的一层办公楼,在走廊里贴满了一幅幅居室平面户型图(楼型、楼位、小区景观图则不见踪影)。既不见通知也没见告示,而是人们口耳相传,不断有居民前来观看,前来观看的人都受到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喝点水吧,留下电话,有什么要求,最后还要求签个名。这样摸着石头过河般的运作了一个来月,有一天,凡是留下电话的都接到电话和短信通知,要求居民们第二天到居委会门前选择拆迁评估公司。这天上午大约来了三分之一居民,所能选择的评估公司只有两个,而对这两个评估公司,老百姓实在是一头雾水,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九从娘胎里出来就没和这些部门打过交道,而又没有时间去调查了解,除了胡乱填,就是放弃。实际上不管你怎么选,最后结果都是一样的!这样的运作方式,开发商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其结果还能怎样呢?

除此之外,居民还得到一张实行“两先一后”拆迁政策方法的宣传单。什么叫“两先一后”呢?两先就是先入户评估,先选户型平面图(注意,楼型、楼层、楼号,小区景观图都没有,也见不到,更选不了),然后就和开法商签合同,交房,搬家走人。“一后”就是在上面各项都做完后,才给你选择楼层、楼号的权利!至于这“一后”后到什么时候,则没有明确规定。事实上去年经过“两先”搬走的居民,至今又过去半年多了,仍然没有看到这姗姗来迟的“一后”的影子!

评估公司有了,政策也公布了,下面就是具体实施阶段了。人们不断接到开发方要求入户评估的电话,每当被问及拆迁补偿价格时,开发方人员总是说政策还没有,要等评估完以后才能测算!实际上开发补偿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房屋主体的定价,一个是附属设施的定损。定价根据房屋的地段,年代,朝向等客观因素就可以确定了。定损往往是最后阶段进行的,也就是说主体补偿价格双方达成一致,才需要最后入户对相关设施定损。而开发方故意混淆概念,将最后的程序摆在最先进行,并进行拍照,取证,签字。后来参与评估的居民惊奇的发现,原来接待他们的所谓工作人员,也就是现在的评估人员。原来的让居民投票选择评估公司,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为了造成羊群效应,人们后来发现不仅一些居委会人员,办事处人员(这些人都应该是政府人员吧?),而且身边的一些邻居,忽然对拆迁政策非常支持,非常热情。在街道上,哪里人多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什么“多合适啊,赶紧办吧!”,什么“放心吧,上不了当的,我都决定办了!”还有“咱平民百姓又惹不起,回头叫人家剃光头的冷不防给揍一顿,不合算!”。人群之间,逐渐也有了一些传言,居委会,办事处,还有这些马路吹鼓手,都是被开发方收买了的“第五纵队”。

“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当今的中国,原则和整体利益似乎没有了生存的土壤。为了一己利,可以出卖国家、出卖民族、何况仅仅是出卖职责,出卖邻居呢?!我们姑且不去讨论开发补偿方案对拆迁居民是否合适。仅仅开发商的资格和手续都不完备(实际进行开发的公司没有手续,手续是借用别的公司的,而且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办事处居委会竟然沆瀣一气,推波助澜!难怪当有的居民表示对开发方的不信任和不安时,开发方的一位经理理直气壮的说:“我敢在这大张旗鼓的干,你就该相信!有办事处主任居委会主任出面,你就该相信!”,可是当被问及,如果要居委会主任,办事处主任签字担保,是不是可以做到呢时,经理显的底气不足了:“那恐怕不好说……。”

有了当地基层政府官员的支持于上(并没有明确以政府名义,是代表政府还是代表个人,只能凭个人感觉),有第五纵队蛊惑于下,一个没有小区整体规划图、小区景观图、楼体位置图,仅仅有一些平面的户型图,也只能挑选一个平面户型图的状况下,拆迁工作就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

有一天,所有拆迁区域居民都接到了短信、电话通知,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在开发办开始领取序列号,(什么叫序列号呢?就是将来挑选楼层、楼号的顺序号。)短信通知反复轰炸,“第五纵队”在居民中间奔走相告,纵横撺掇。从接到通知的第一天中午就陆陆续续有人到开发办门口排队,后来人们惊奇的发现,前面的十来个清一色的小马扎。到晚上,扶老携幼,黑压压的等候队伍就绵延数百米之外。也许老天要调侃或者提醒一下这些被蒙蔽众生的神经中枢,一场不大不小的雨从天而降,打伞的,支帐篷的立时骚动于队伍当中。而知难而退者却寥寥无几。第二天早上,每一个人领取一个标着序列号的小牌子,犹如西游记当中的小鬼挂在腰间的令牌。只用了一两个小时,这种令牌就基本发放完毕。开发商工作人员站在门口,逢人便问:“给你个号吧?”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次连夜冒雨排队是一场开发商蛊惑人心,制造紧张气氛、毫无实质意义的闹剧。因为,挑选楼层楼号根本无法按这个序号进行,因为,挑选楼层楼号只能按交房先后进行。何况在开发商一系列蒙骗吓组合拳下,半年的功夫,拆迁居民竟然搬走了一半。而搬走的这些人至今没有享受到挑选楼层楼号的待遇。

蒙和骗始终是拆迁过程中不变的主旋律。

从去年五一之后拆迁工作启动,至今已经一年有余。前半年紧锣密鼓、热热闹闹,后半年杳如黄鹤,无人问津。走了一半,剩了一半,11年春节期间无人居住的房屋多次发生管道老化冻裂跑水、流水顺着楼梯奔流而下;走的人多的小区,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其间各种传闻不绝于耳:有人说开发商跑了;有人说开发商办不下手续;有人说开发商等待转让;有人说开发商一转手从被忽悠走的这些居民身上赚了千万……。

   

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传闻都有,就是没有一个权威的,人们都可以信赖的说法。每当人们聚在一起议论纷纷,莫衷一是的时候,总有人概叹一声:“要是政府出面就好了!”可是政府在哪里呢?

开发商说:“我们敢大张旗鼓的支摊子弄,你们就应该相信我们;有办事处主任、居委会主任出面,你们就该相信我们……。”

大张旗鼓?特别是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群体性被骗事件,哪一个不是大张旗鼓?!而那些成建制的规模性的骗子公司败露的身后都或多或少隐藏着政府职能部门或人员共同作弊的影子。而今发展到不以政府的名义却以特殊的身份(甚至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为利益集团施加公然的政府影响!施加的仅仅是影响,但却又不用承担影响应负的责任。如果你真的被骗了,政府也许会说:“你们怎么不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呢?你怎么不查验开发商的五证呢?你怎么盲目地签订协议呢?!”也就是说你自己的责任,还要政府给你擦屁股,追回多少算多少,你还应当感谢政府!不是吗?

问题是每一个普通老百姓他怎么可能具备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知识呢?而今社会却恰恰逼迫老百姓做一个全才,至少你遇到哪方面的事情,你就要培养自己成为哪方面的专家,否则就难免上当受骗。即便你具备某方面一定的专业知识,你也不能保证你就不上当受骗,就拿拆迁来说吧,如果你知道应该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你又怎么能够辨别真伪呢?在一个作假风行,连人民币都做的惟妙惟肖,难辨真伪的环境中,你又怎么能够保证看得出证件的真伪呢?更何况,即便手续不完备,强势利益集团毫无顾忌的鼎力推行,就像上述所说的拆迁一样,都知道其手续不完备,但开发商就敢明目张胆的雷厉风行!作为一个蚁民,当你发现你的左邻右舍为形势所迫,纷纷搬走,环境日渐恶劣,还时常收到各种各样的威胁,如果你没有慷慨赴死的决心与毅力,你除了就范,还能怎样呢?

正因为如此,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哪些慷慨赴死,以自焚这种最壮烈的方式抗争的钉子户,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英雄,正是这些自焚英雄的鲜血和生命才阻滞了更加野蛮拆迁方式的升级和延续,也正是这些自焚英雄的壮举才换来了拆迁政策的每一微小的进步!!

   

本来这些悲壮的剧情都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在拆迁的起步阶段,我们政府的相关部门,比如工商管理部门及城市规划等相关管理部门,能够查验开发商的合法手续是否完备,资金是否到位,规划是否规范,补偿方案是否合理,然后以政府职能部门的名义予以确认和公布!手续不完备、资金不到位、规划不规范、补偿不合理者坚决予以取缔!如果能够这样,怎么还会有那么多的悲剧发生呢?!净化市场,难道不是政府的责任吗?在大范围的群体性群众利益中,政府不去,或者不能够维护和维持基本的公平与公正,人民要政府干嘛呢?可是在现实中,本来应该有政府去判断去查验开发商相关资格手续的工作却交给了每一个不具备这方面素质,也不可能具备这方面素质的普通百姓!就像上述拆迁项目过程中,居民内心所疑惑的那样:“要是政府出面就好了!”可是,政府在哪里呢?你似乎永远也找不到,却又似乎永远有政府的影子!影子在哪里呢?就像上面开发商所叫嚣的那样:“有办事处居委会主任出面,你就应该相信我们!”可是,真要较真,办事处居委会主任又不代表政府!

因此,面对有组织的开发商,一盘散沙的被拆迁居民,就像羊圈里的羊,被莫名其妙的闯进来狼外婆弄蒙了:疑惑、不安、惊惧,无法判断闯进来的是人还是狼。可是更疑惑的是狼外婆怎么就轻而易举的闯进来了呢?

如果说放进狼外婆算是失职的话,那么茅台镇镇政府强令拆迁的“老子”嘴脸,则是撕下伪装,公然做起了强盗!

据说我国每年用于维稳的费用超过了军费开支,但是让人不解的是,用如此庞大的力量用于扬汤止沸而不是釜底抽薪的去维护基本的公平与正义!

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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