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徐工集团下属单位改制是鲸吞国有资产
徐州徐工集团下属单位改制是鲸吞国有资产
-- 致徐工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民同志的公开信
王书记:你好!
我叫赫建钢,是徐工集团桥箱公司下属“徐州建材设备制造厂”的一名职工,向你反映徐工集团一些干部的腐败问题,但经过多次努力也无法面见到你,无奈只有通过公开信的方式揭露一些贪腐问题的真像,希望得到你的理解和重视。
2003年徐州建材设备制造厂改制成民营企业“徐州鑫兴工程机械发展有限公司”,改制后不久许多职工就被逼迫下岗,后又被无理的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由于这种解除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因此好多职工一直都没有签字确认,并为此多次进行了上访,但是由于某些贪官人为因素的干扰,他们歪曲事实,推诿扯皮,多年来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王书记,这些败类们在我们厂改制过程中干的罪恶勾当你不一定真正清楚,我们们非常理解你被蒙骗、糊弄和架空的处境,贪官们肯定会找一些借口来搪塞你,请你不要偏听一面之词,要有独立的思考和判断。下面我们将所了解到的一些腐败问题分篇章给予揭露,我们绝对保证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如果是造谣诬陷,我们甘愿承担法律责任。
一、 暗箱操作企业改制方案,阻碍职工入股参与改制
徐州建材设备制造厂座落在三环东路楚王陵附近,厂区占地近30亩,有职工200多人,厂房、仓库、机器设备、办公楼等总价值在三千万元以上,它是我们全体职工几十年劳动成果的积累。我们厂的上级是徐工集团桥箱公司,在总经理杨福军等人的操纵下,他们采用欺上瞒下的手法,瞒报漏报真实资产,欺骗职工、欺骗上级,欺骗政府,暗箱操作改制方案。首先,我们厂职工根本就不知道企业改制方案是如何获得员工通过的,职工代表是如何产生的。一直到前几天徐工集团纪委的林海书记才告诉我们,共有13名职工代表参加了全体职工代表大会,我们索要这些人的具体姓名,他提供不出来。是根本没有?还是保密?这都是违反国家规定的。其次,据林海书记讲:改制方案规定全厂职工每个人可入股5000元,但这个规定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仅是他们圈子里的10个人出资55.65万元就变戏法似的将国企变成了私企,这点钱连买一套三居室的住房都不够,这么大的一个工厂就被他们几个人蛇吞象般的窃为私有了。你们可以逐个找我们厂的职工进行调查,验证工人们是否知道改制方案的具体情况。所以,我们厂的企业改制貌似合法,根本经不起审查和推敲,实际上是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把工人玩弄于股掌之上,欺骗和阻碍广大职工入股参与改制。毋庸置疑,其实质就是借机贱卖和掠夺国有资产。
二、 瞒报漏报国有资产,虚构“零资产”改制的方案
该厂资产被严重低估和瞒报漏报。据集团纪委林海书记讲,我们厂进行的是所谓的“零资产”改制。为此我们专门向市国资委有关部门专家咨询,才知道我们厂参与改制的资产中并不包括厂区30亩土地的价值。请注意,厂房是不会悬在半空中的,历史的原因造成没有办土地证,并不影响我们厂是土地实际占有者这一既成事实,不用掏钱,而且白用,更加划算。因此,请不要搅浑了水,我们厂实际上是拥有上千万元的隐形资产,把这么大的这一块资产不计算在内,这是真正的“零资产”改制吗?林海书记后来又辩解说:“这块土地是徐工集团划拨给鑫兴公司使用的”。你们不能瞎子盖被子,反正都是里(理),就算依你们所言,但是请不要忘了众所周知土地是国家的,徐工集团根本无权划拨给任何人,更无权提供无偿使用,私营企业所用土地只能是通过购买或者租用,但是这块土地被改制后的鑫兴公司已经白白使用七年多了,徐工集团从来就没有收过一分钱的租金,算一算吧!又是几百万元的土地租金收入没有了,这是不是国有资产在流失?这个责任谁来负?明摆着的,反正横竖这个大便宜鑫兴公司是占定了。说穿了,对外出租厂房土地的出入就差不多够养活职工了,企业改制只是贪官们冠冕堂皇染指我们厂资产的借口。
另外,当年徐工集团大客车厂停产以后,该厂大量的机器设备、剩余物资等全部移交给了徐州建材设备制造厂,资产数量很多,最少也有数以百万元计,我们曾经就是大客车厂转移过来的职工,改制时这些国有资产被瞒报漏报,这件事情我们本人最清楚。
另据了解,鑫兴公司目前还占用着徐工集团企业800多万元的欠款,改制都已经七年多了他们也没偿还,他们从来也没有打算还,这样的欠款还能再要回来吗?实际上是鑫兴公司又占有了一笔无需归还的巨额资产。
因此,说穿了我们厂实际上是拥有几千万的资产,贪官们故意虚构出“零资产”改制的方案,就为了鲸吞和掠夺国有资产。请问?这是真正的“零资产”改制吗?谎言也要符合事实和逻辑呀!如果不是有巨大利益的诱惑,他们为什么要阻碍全体职工参股分享劳动成果?为什么有些人借改制之机硬要挤进来?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三、 借改制之机趁火打劫,违规参股私营企业
我们厂的企业改制是不干净的,有人不顾企业和职工的利益,趁火打劫,借机侵吞国有资产。杨福军个人仅出资6.5万元就成了鑫兴公司的法人代表,换算一下,投入仅几万元就可以换来我们厂价值几百万元的资产,这是一桩多么划算的买卖,谁会不愿意?傻子也明白是怎么回事。而且,杨福军获得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利益,据调查王军的入股金额是25.9万元,是第一大股东,比杨福军6.5万元的股份多了近4倍,但违反常理的是杨福军却担任了董事长兼法人代表,也就是说杨福军取得了工厂的掌控权,他这样做既保证了自己投资的安全,也为自己安排好了以后的退路,一举两得,如意算盘打得真精啊!杨福军在我们厂困难的时候为什么不进来?改制时为什么却硬要挤进来?国家有明文规定,国企干部同时在相关的私企入股和兼职都是严重违规的。分明是贪官在营利舞弊,为什么反诬是我们们闹事? 把国家资产交给杨福军管,真如同把鸡交给黄鼠狼看,他不但把鸡偷吃了,而且把鸡窝也占为己有。
四、 借改制之机假公济私,突击安插亲信
徐工集团的某位高层领导借负责分管改制工作的机会,将以前曾经为他开车的司机王军突击调过来,直接安插为鑫兴公司的总经理。既然是企业改制,企业领导人理应在本企业内部由全体员工共同选举产生,但是这些根本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就是他个人一句话定的。一个外来的、专业不对口的、与我们单位毫不相干的人,凭什么过来就当总经理?凭什么空降过来摘取“桃子”?凭什么参与我们劳动果实的再分配?企业改制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使企业摆脱困境,自救新生,这不是雪上加霜吗?这不明摆着的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吗?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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