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超市弄虚作假的启示
前不久北京、重庆先后爆出洋超市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丑闻,加之以前揭露的洋超市克扣刁难供应商的事实,让我们不得不对某些洋超市“刮目相看”。我们原以为这种事只有地下作坊、街边小店才会做得出来,没想到倍受推崇、大名鼎鼎的洋超市也会这样。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一些问题的思考。
首先,洋超市弄虚作假是资本贪婪本性的必然反映,出乎我们意料之外却在其“情理”之中。改开以来,某些人为了引进洋资本,一面要人们不管黑白、不问社资、不争论是非,一面把洋资本当“救世主”倍加推崇,从而完全颠倒了人们对洋资本的正确认识,甚至不同程度地产生了对洋资本的崇拜心理。其实,资本无论走到哪里,它逐利和贪婪的本性都是不会改变的;黑心的资本家绝不会因为来到红色中国就会变红,就会成为中国的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所谓“诚信”和 “自律”只不过和其它营销手段一样,是为了打败对手,占领和垄断市场,从中获取高额利润;而一旦站稳脚跟他们就会原形毕现,露出唯利是图、贪得无厌的庐山真面目。洋超市弄虚作假暴露了洋资本的贪婪本性,同时也告诉我们,某些人的“三不”禁令掩盖不了“资本”存在而且猖獗的事实,只能说明他们自己不是别有用心,就是缺乏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
第二,“一边倒”的市场是不会有“诚信”可言的,要建立可靠的商业诚信,就要恢复和巩固公有经济的市场地位,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记得刚开放时火车上遇到一位港商,港商对当时的内地社会不以为然,感慨“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就不会进步……”。当时笔者对港商的感慨颇为赞同,认为抓住了要害说到了点子上,现在看来这话要一分为二。谁说那时我们没有竞争,那各行各业的劳动竞赛不是竞争,那“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不是竞争?只是那时的竞争是先进思想指导下的竞争,是与“帝修反”争速度、抢时间的竞争,是为建设四个现代化强国而进行的竞争;而不是今天我们看到的,另外一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竞争”。遗憾的是,象笔者和那位港商这样对社会主义无知的人还另有人在。他们不仅否认社会主义存在的竞争,而且为了引进另一种竞争而处心积虑,不惜代价。他们为了吸引竞争者,不加防范地洞开国门,到处开设“贵宾通道”,甚至不惜解开同胞姐妹的裤腰带……;为了让外来竞争者有必胜的把握和信心,他们把农村的集体改为个体,把城市的国营改为私营,把有觉悟有战斗力的产业工人替换为物美价廉的农民工;为了解除外来竞争者的后顾之忧,他们不仅从相关企业撤出了共产党的组织和政工机构,而且给予免税、免检、免打扰等超国民待遇……。
本来外来竞争者的到来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竞争,但由于某些人自废了民族经济的武功,制造了极不公平的竞争规则,我们由个体农民和新生私营企业组成的民族团队,几乎没有正式上场就败下阵来,成了外来竞争者的“打工仔”;而外来竞争者却毫无悬念地控制了28个行业中的21个行业,吞并了几乎所有民族企业的知名品牌,其中洋超市更是独领风骚,几乎占领了所有大中城市的零售市场。也正是某些人“引狼入室”的安排,我们的市场出现了令人愤怒的“一边倒”现象:一方面民族资本被挤压在极其狭小的空间里喘不过气来,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自己人和自己人拼命厮杀,结果不仅自己伤痕累累,也让消费者蒙受了假冒伪劣泛滥和“蒜你狠、豆你玩”的沉重灾难;而另一方面外来的竞争者却在绝大多数行业一家独大,牢牢控制着市场而为所欲为。一方面民族资本被逼得走投无路,如果不想继续苦苦挣扎,就只能向外来竞争者投怀送抱,甚至干脆将自己辛苦打造的品牌或企业拱手相让;而另一方面外来竞争者却变本加厉地攻城掠地,不断抢占经济的制高点……。笔者没有经历过旧社会,没见过旧中国的殖民地经济,但看到眼前的一切却常会联想,常会心中打颤!
在某些人崇洋媚外的蛊惑下我们曾天真地认为,外来竞争者的到来会打破国营企业的垄断,会给消费者带来诚信和实惠。可我们看到的是,国营企业的“垄断”确实被打破,甚至连国企本身也大都被消灭,可我们盼望的商业诚信和购物实惠却并没有如期而至。我们看到的是,原来国营商店几毛钱一斤的醋酱油,到了洋超市换个包装就升到了几元甚至十几元……;政府在高喊控制物价,没见有哪家洋超市响应政府号召给消费者降价让利,相反却是方便面“轻装”上阵,饮料瓶“瘦身”登场……;原来面包的保质期只有一天,每到下午4、5点洋超市就开始打折销售,据说卖不完就全部销毁,因此我们相信洋超市的食品是新鲜的、可靠的,可现在面包“长寿”到了几天,几天后又摇身变成了“韩式烤面包干”……即使这样,笔者也还在某洋超市买到了保质期内发馊的面包。原来笔者百思不解,看了北京、重庆关于洋超市弄虚作假的消息才恍然大悟,原来洋超市也学会了地下作坊、街边小店的“经营门道”。这让笔者又想起那位港商的感慨,“没有竞争就没有动力,就不会进步……”。显然这“一边倒”的市场就是没有竞争至少是没有充分竞争的市场,甚至是被垄断的市场;这样的市场自然是“没有动力,不会进步”的,因而代表社会进步的商业诚信也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这恐怕也是我们的市场总是乱象丛生——竟然洋超市也加入了“造假”的行列,从而不断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原因所在。因此,单就市场竞争的公平而言,也不应该取消公有经济的“参赛资格”甚至消灭公有经济,而让市场的天平毫无悬念的倒向一边;何况我们还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就更应该给予公有经济应有的市场地位,更应该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市场原则。
第三,单靠商家“自律”是靠不住的,“知名品牌”也并不完全等同于“商业诚信”,要建立洋企业的商业诚信必须加强对洋企业的监督管理。我们不否认一些洋企业确实在长期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内控经验,有着较强的自律意识和能力,他们的“知名品牌”也确实是“商业诚信”不断积累的结果。但我们也不可否认,资本的贪婪本性是不会改变的,他们的“诚信”常会受到“利益”的挑战,他们的“自律”常被“贪婪”所突破,特别在缺乏竞争和监管压力的情况下,资本常常会为所欲为甚至铤而走险。因此,即使那些名声和规模都很大的洋企业,也只有在正常的监管中才能健康发展,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从政府方面讲,洋企业刚刚登陆时,面对有些部门的“管、卡、拿”,我们强调“服务”,强调对洋企业给予保护和优惠是可以理解的。但现在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已经主要的不再是有人“管、卡、拿”洋企业,而是有些洋企业在“管、卡、拿” 我们——干预我们的政治,操控我们的市场,吮吸我们的血汗。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如果还是一味地强调“服务”,强调“保护和优惠”而不讲监督和管理,甚至满脑子的崇洋媚外,恐怕那块“人民政府”的招牌真的就该换掉了。
温总理告诉我们,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就是中国企业。既然这样,就应该把洋企业和本土企业一视同仁,就应该象监管本土企业一样监管洋企业。我们为小商小贩设立了“城管局”,为洋企业设立了“外资局”。我们不能要求“外资局”对待洋企业也象“城管局”对小商小贩那样“穷追猛打”,但也不至于把洋企业都捧为“座上宾”,都象对待“租界”或“使领馆”那样给予监管“豁免”吧,也不至于发生了震惊中外的“十三跳”还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吧。我们经常听到有关部门检查本土企业的账目,不知他们有没有也那么勤快那么认真地检查洋企业的账目;我们看到有关部门大反国企的“垄断”,不知他们有没有看看那些洋企业有没有“垄断”,看看某些商品的价格是市场在操控,还是某跨国公司在操控……。还有,我们一些国企和国企控股企业大都还保留着共产党的组织和政工机构,而当初一句“党的领导是方针路线的领导”,却让党的组织和政工机构远离了外资企业。今天我们讲外资企业也是“中国企业”,那是否也应该让党的组织和政工机构重返这样的“中国企业”?这里笔者还想说的是,如果党的领导单靠制定方针路线就能实现,那当年毛主席为什么还要坚持把“支部建在连上”,解放初期我们接收了官僚资本的工厂还要实行“军管”?今天我们目睹洋超市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我们不能不想到:党的方针路线是要人去执行的,如果有人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法人,他不执行甚至公然抗拒又该怎么办?这方面“三鹿”公司由共产党领导下为人民提供营养的优秀企业,变成资本操控下祸国殃民的“毒企业”,其中的深刻教训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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