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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饷易吃进吐之必受难

火烧 2014-09-2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吃空饷现象屡禁不止,需通过法律手段追责,防止一吐了之。强调公共财政监督不足,导致空饷泛滥,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惩诈骗与贪污行为。

  媒体报道,近日,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河北、四川、河南、吉林四省清理“吃空饷”者8600余人,并有10万余“吃空饷”者现形。人们关注整治清理“吃空饷”的同时,绝不能让吃空响者一吐了之,而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将其绳之以法。

  稍知历史知识的就知道,“吃空饷”现象自古有之,是封建特权力量的延伸,也算是中国特有政治生态的表现。“饷”本意指军粮,引申为军人的俸给。最早从军中泛滥开来直到政府部门。嘉庆十四年,工部书吏蔡泳受、王书常等人,采取假印舞弊、捏造大员姓名等手段共冒领银物14次,共计价值7万余两。

  据近年来披露出来的情况看,现在吃空饷比过去“进步”多了,娃娃还在上学,挂个名就可以吃空饷;毕业报个到,此后人影都未见,工资照领;人已经到牢房里蹲着了,名字仍在工资册上,五花八门,吃出了水平,吃出了新意。

  人们不禁要问,财政工资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既有人事部门的编制所限,又有财务部门的审核,本该非常清晰明了。但是,由于我们还没有建设真正意义上的公共财政体制,财政监督管理往往只有行政监督和自我监督,缺乏审计、司法,特别公众监督,让吃空饷者有机可乘。于是乎,一些手中掌握大权的人就有机会和人事和财政等部门官员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为谋取小集体利益和私人利益,欺上瞒下,冒领工资、挂名开支、“死而不亡”、“退而不休”等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

  现在,各地发现的吃空饷者,基本上都以堵住漏洞,或清理吐出来,不再让他们吃空饷而告终,结果就等于吃了白吃。既然能够“吃了白吃”,于是就有了更多的“不吃白不吃”。之所以有如此众多吃空饷者,很大原因是现实中对待这种情况处理太轻。要想彻底解决吃空饷的问题,那就不能只是“一吐了之”,必须严肃法纪,追究责任。

  对于吃空饷者来说,自己不出一分力,仅凭自己占着一个职务上的便利,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得一份空饷,从法律上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或侵吞公共财物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或贪污罪。之所以吃空饷历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将这种行为进行问责,当成诈骗罪或贪污罪并绳之以法,避谈发响者的渎职责任与合谋问题,让吃空饷的成本太低,把发出去的空饷收回来就不了了之,吃空饷者趋之若鹜。而对于造成吃空饷的机关单位来说,以私权侵犯公权,损公肥私,相关人员也构成渎职或者贪污罪。既然是违了法,全都应当按照法律办,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没收非法所得,让吃空饷者和相关责任人“吃不了兜着走”。

  同时还必须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真正形成立体监督。尤其是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关键是前端的“一支笔”要管好,后端的“一副镣铐”要用好,成本大到不愿为之,就能最大限度减少吃空饷的事。只要从制度建设上着手,做到有限权力、违规必究并追究到人,就能让那些梦想不劳而获吃空饷者无处可遁。对吃空饷者绝对不能手下留情。正如有首歌唱的那样,对于吃空饷者,不仅要让“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还必须绳之以法。(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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