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官场反腐仅止于嫖娼? 获得“更高文明层次”的代价是什么? 不惧泥石怒,不改青苍色
潜规则:官场反腐仅止于嫖娼?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8月9日报道,“中纪委领导对陈绍基案、王华元案、黄松有等案的评价是,都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嫖娼。” 丘海说,党员干部嫖娼是一票否决的,高压线,碰不得,一碰即死!
原来,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之所以落马,是因为他们都犯了同样的低级错误——嫖娼,这是一条“一碰即死”的高压线,其政治前途会被“一票否决”的。
看完之后,我不禁迷惑了起来,如果他们找的是1个、2个、N个“情妇”,或者1个、2个、N个“干女儿”,或者1个、2个、N个“未成年少女”,这些女人由于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妓女,因而也就不属于“嫖娼”,那是不是意味着没有触动“一碰即死”的“高压线”?
中纪委官员丘海的这番话,无意中揭开了官场反腐这样一个令人匪夷所思恩德“潜规则”—— 官场反腐仅止于嫖娼!
难怪这么多年以来,我国的官场腐败为什么老是反不完,禁不止,打不尽,为什么中国最大的淫窝在官场,就是因为有这么一条“潜规则”在其中发挥作用,而且是发挥重大作用!
大家不妨回顾一下,有几个官员因为色贪而治罪?仅看最近几年,从找了多名情妇并有一情妇三次为其堕胎的陈良宇,到“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的黄松有;从“一到夜晚就特别想过那种夜生活”的周良洛,到在北京市郊为众多情妇建豪华行宫的刘志华;从一见到美女肉蛋就好象狗见到屎的陈绍基,到“决不姑息”找情妇的官员的王华元;从利用隐私要挟女星上床的文强,到制定规划要搞500到600女人的科长,哪一个因为色贪被治罪?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就连“嫖妓冠军”米凤君,即使触动了“嫖娼”这么一条高压线,也并未“一碰即死”;在法庭审判和判决中,其令人咋舌的嫖娼行为,都只字未提,都有意回避了。
这就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事实,如果官员嫖娼是“低级错误”的话,那么,官员如果性侵了1个、2个、N个“情妇”,或者1个、2个、N个“干女儿”、或者1个、2个、N个“未成年少女”,则属于“高级错误”。
象米凤君之类的“低级错误”都是这样,“高级错误”的结局又会是什么呢?好象不用我说得太直白了吧?
官场反腐仅止于“嫖娼”,中国的反腐败何时是个尽头?还有尽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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