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央企”“国企”实际上就是某些人的“私企”
当今社会,所谓“央企”“国企”实际上就是某些人的“私企“,这些“社会精英”们掠夺了本来属全国人民的资产,利用垄断剥削来的全国人民的血汗钱与某些政法部门结成利益集团,从而使政法机构专为“社会精英”们服务,至人民于水火之中,叫天天不灵,喊地地不应。
以下是本人的亲身经历,足以见证这一切:
本人于2008年12月17日被招聘到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移动公司工作,当时填了一份报名表,本人先后被安排到朱里营业厅、张氏营业厅工作。主要从事前台营业收费、办卡,并走访移动代理商,移动公司称我为“渠道管理员”或“村点管理员”。
期间移动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交保险,在那里累死累活,几乎天天加班,周六周日只能休一天,但从来没有加班费。2009年10月份本人竟突然被口头辞退,本人万万没想到辛辛苦苦、任劳任怨、累死累活地干活,换来的不是签合同涨工资,而是被辞退,气死我了,气得我想杀人炸楼。
毕竟事情还得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于是我于2009年11月份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结果我输了。于是我又请了律师于2010年1月21日向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判令寒亭移动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等,并提供了17项证据以及一份《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调去由寒亭移动掌握的7项关键证据),期间法院开过两次庭(还哄骗过一次,说开庭然后我跑老远去了又说因开会延期开庭),庭审中寒亭移动公司说和他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代理关系,而其主要证据就是有我签名那张报名登记表,在表的下方有行小字(当时我签名时没注意有没有)“此次招聘的是村点代办人员,与移动公司系代理关系”。直到差不多半年2010年7月8日 裁决书才下来,结果我又输了。
本人证据有:
1、工号牌、工作证。上面有原告的姓名,工号牌的下方标有营业员及中国移动通信。
2、工作服。证明是2 0 09年4月被告发放给原告的
3、中国移动通信客户业务受理单。受理单上有原告的姓名及被告单位的签章。
4、被告朱里营业厅墙壁上的“服务监督台’’照片及打印件。是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时用手机拍摄并打印的。原告以上述证据证实原告无论是在对内还是对外(客户)都是被告的营业员,从事被告安排的收取话费、办理移动卡以及更改客户手机等营业厅内的业务,都是移动营业厅其他正式员工从事的工作。
5、2 0 0 9年1-8月份村点绩效考核得分明细表。以证明被告对原告进行的监督管理各项考核项目。
6、寒亭移动公司内部网站下载打印的《渠道管理员工作职责》《村点管理员工作职责》《渠道管理员考核办法》《渠道管理员走访要求》《营业员考核办法》《营业厅考核办法》《市场部考核办法》以证明原告所从事的工作与被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一致。
7、录音录像一份。以证明被告对正在工作的原告进行监督和管理所发的监控录像。
8、寒亭移动公司内部网站公布的2 0 09年1-8月份的“村点人员薪酬考核明细表’’的电脑屏幕截图及打印件、薪酬考核表打印件。
以证明原告的薪酬构成:基本薪酬和加班费及其他各项考核薪酬内容。
9、被告内部网发布的“寒亭移动公司国庆中秋节期间值班表”网页截图一份及打印件。以证明原告的值班情况。
1 0、邮政储蓄银行发放工作存折以及存驭款活期明细表。以证明被告从2 0 0 8年1 2月份到2 0 09年1 0月份,按月给原告发放工资的事实。
1 1、被告内部网发布的《7月乡镇考核》包含的《寒亭移动公司七月业务考试成绩表》打印件。以证明原告参加考试的科目及考试成绩和内容。
原告以上述证据证明原告与被告是隶属关系,原告受被告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循被告的工作安排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被告通过邮政银行每月给原告发放工资的事实。
1 2、被告内部网发布的《关于春节期间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电脑屏幕截图打印件,证明被告单位要求年除夕上班。
1 3、被告内部网发布的《五-放假通知》的电脑屏幕截图打印件,证明被告单位要求“5月1日照常上班”。
1 4、被告内部网主任信箱中要求借调乡镇厅到寒亭大客户部加班的电脑屏幕截图打印件,证明被告要求原告“十月一’’期间到寒亭大客户部加班整理集团业务。
1 5、、被告内部网发布的《寒亭移动公司国庆中秋节期间值班表》的网页截图打印件,证明原告的值班期间。
1 6、寒劳仲案字( 2009)第6 0号裁决书。证明被告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明加班的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异议,被告安排了各种加班劳动。
1 7、U盘一个。载明被告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上述网站内容。 原告以上述证据被告要求原告在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等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劳动的事实。
寒亭法院的判决书从头到尾始终都未曾说明法院认定的事实是什么、双方是什么关系,一直含糊其辞,只是在最后提到了被告提供的那份招聘报名表,并跟据该招聘报名表下方的小字判决说“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推翻该证据的证明内容”,然后就驳回本人的诉讼请求。这就是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而我当时签字时寒亭移动什么也没说,只是让签字写上姓名、年龄、毕业学校等,难道因为一个被蒙蔽的签名而否定我在寒亭移动工作的事实吗?难道因为一个被蒙蔽的签名而断定我和寒亭移动是劳务代理关系吗?在整个审判过程中,法官不闻不问,整个庭审过程成了书记员记录双方轮流发言的过程。(第一次开庭法官时法官说审判庭的电脑坏了,竟然把我们叫到她办公室里坐着沙发开庭,她本人则搬来一张椅子,坐在书记员身旁,就像是聊家常,期间还有别人进进出出,很不严肃)
本人《调取证据申请书》中申请调取的监控录像、本人办业务的业务受理单、走访记录单、培训考试试卷等7项证据,一个都没调取来,相反却调取了两个不是本人申请调取的对本人不利证据。
地址一 :法院判决书扫描件见:http://hi.baidu.com/yingwangzi/blog
地址二:法院判决书扫描件见:http://u.115.com/file/f5dee06c0d
本人已就上述问题提出上诉。如果上诉再输了,那么正常法律途径就此终结,本人难道非杀人炸楼不行???这是本人毕业踏入社会后第一次打官司,经过劳动仲裁失败、潍坊寒亭法院诉讼失败后,我的心变得哇凉哇凉的,难道这社会就这么无耻吗?
改革开放以来,众多国企大量改制(比如电信行业),已经丧失了原有的公益性质,产生了一批既得利益者,他们暗中剥夺了本来属于全国人民的资产,使之成了他们谋取私利的工具。现在利益集团们掌握着大量的金钱,并通过种种手段暗中左右国家机器,使国家机器为他们服务,平民百姓要想和他们打官司,那只有输的份了,他们运用资本来垄断一切(包括国家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