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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当今中国的一大毒瘤

火烧 2011-06-01 00:00:00 网友杂谈 1039
文章揭露城管暴力执法现象,批评其打砸抢行为,认为城管执法不公与百姓冲突频繁,呼吁关注城管执法过度问题,反思其对社会的影响。

   

 城管——当今中国的一大毒瘤

杨安福  

   

当今中国不能和谐稳定,“城管”可谓功不可没!  

不用我一一列举,只要大家在百度搜索“城管暴力执法”几个字,他们的“功绩”就会大量的跃然“屏”上(还有很多你是看不到的)。  

现今的中国没有人没亲历过城管的暴行,城管们的打、砸、抢也是出了名的。今天在网易又看到一段视频,画面中,有十几个城管与百姓打作一团。我觉得城管应该没受过专门的武打武功训练,但打起人来之凶恶、之凶猛、之凶狠、之狠毒、之残忍、之专业、之无所畏惧、之无法无天,是那些受过专门训练者和黑社会团伙成员都无法与之相比的。我就纳闷了,何时冒出这样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执法队伍呢?是谁训练他们的?莫非他们都在外国受过特殊训练?  

我也曾多次目睹城管执法之“风采”,也曾为那些小商小贩们打过抱不平,但却无济于事。今天我实在忍不住,想通过网络,为那些弱势群体讲讲道、评评理、鸣鸣冤、说说情!  

大家知道,我们国家是个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要想达到发达国家那样的市容市貌环境条件等,还需要很多年的努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还有很多过程不可跳跃,尤其是百姓的福利待遇、生活保障水平等条件还很低很差,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差的很远。而我们的城管们却在“努力”的想跳跃这一过程,让中国装成一个强盛的发达国家,这可能吗?请看城管们的如下“功绩”:  

“功绩”一:老百姓为了生活摆摊做些小买卖被、打、砸抢。一些百姓没有生活来源,为了生计,做点小买卖,竟会因地方位置或面积卫生等问题,遭到城管打、砸、抢。  

“功绩”二:老百姓为了生活凑借钱买台三轮车,靠买力气拉脚活命,也被城管打、砸、抢,这是何道理?就算是需要管理,难道非要打、砸、抢吗?  

“功绩”三:老百姓的房屋被占,在没有达成协议之前,又是城管冲在前面打、砸、抢。难道城管们打、砸、抢有瘾吗?  

“功绩”四:老百姓在房前屋后种点粮食蔬菜,养点家禽牲畜,为社会创造些财富,发挥一些余热,这有什么不好?城管也来打、砸、抢、铲等,难道这些城管天生不吃饭,与粮食蔬菜动物有仇?我认为:任何与粮食、蔬菜、动物过不去的人都是反人类的。因为没有粮食、蔬菜、动物,人类就无法生存,可以说这些东西就是人的生命。一切为人类生产食物财富的劳动者都是可敬可爱的!至于对环境的影响,完全可以通过协商和采取一些办法措施解决。但有条件却不让人种植粮食、蔬菜和养殖家禽、牲畜者,绝对是与人类对立为敌的,也一定不是人的!  

“功绩”五:百姓明明需要一个(小)市场,方便购买东西。但为了“美容”,城管就是不允许一些商贩在那里摆摊做买卖,而打、砸、抢,这更令人气愤!  

我们的资源被国家垄断了,老百姓想自食其力种点地养活自己都不能(因为没有属于我们的土地)。很多人无奈,只能凑钱和借钱做买卖、拉脚等,靠卖些力气为生,而且还要向国家交税(即使不交税都是应该的)。他们有什么错?凭什么打、砸、抢、铲、罚等侵害和掠夺他们的人身和财产?难道城管们非要逼百姓们也打、砸、抢,靠偷盗、抢劫甚至杀人谋生吗?中国还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中国的很多老百姓还食不能果腹,衣不能遮体,上不起学,看不起病。我想:什么时候中国的福利保障能达到百姓吃喝不愁,在放出这些城管出来咬人不迟!  

其实执法不一定非要打、砸、抢,为百姓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打、砸、抢只能使事情更加严重和激化,得罪百姓,使矛盾尖锐对立而无法解决,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好处。当今中国的民怨还不够大吗?为什么为了一点小事,百姓就会推翻执法者们的车辆,甚至放火焚烧喊打喊杀?执法者们还不该反思吗?  

当然,更应该深刻反思的是地方政府!

                                2011年5月31日

   

以下是有人对城管一些“功绩”的小结和资料。  

   

附1:中国城管杀人案例之一角  

   

2000年9月6日,四川眉山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管理中队郑光永、吴顺乾、  

驾驶员张卫东等人上街整治乱摆摊设点将杜某乱拳击伤,唐德明被甩下货车身亡。   

2001年5月29日,宁夏灵武市城建局城市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强行没收锅灶时,将杨文志打死,并打伤杨建荣夫妇等人。  

2001年11月12日,因与市容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安徽宿州市个体工商户张福才在多名执法人员的推搡与踢打中身亡。  

2002年1月18日,重庆市沙区城管人员在检查市容卫生过程中与沙区双碑村陈家连生产队的个体户余波发生争执,  

开执法车从余波腹部碾过致其死亡。   

2002年11月18日,26岁的青年郭战卫在西安被莲湖区数名城管殴打致死,  

与他同行的一名跟车青年也被打成重伤。   

2003年1月2日,广东潮州市庵埠镇一名三轮车夫在与几名城管人员争执中丧命。  

2003年2月,西安市雁塔区城管在小寨兴善寺东街清理占道经营时,一工作人员竟将摆摊的孕妇金昌艳推倒在地,  

并在金的肚子上踩了两脚。后经医院检查,金昌艳腹中的胎儿不幸死亡。  

2004年7月20日,广州天河区员村街道办城管人员在野蛮执法过程中将外来商贩李月明打死。   

2005年7月20日,经营蔬菜的56岁江苏农妇林红英被城管人员打死。  

2005年11月19日,江苏无锡城管打死小贩吴寿清。  

2006年2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第九分队将上海市民李秉浩殴打致死。   

2006年10月9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的一名流浪汉被喝醉酒的城管队队长覃宗权殴打致死。  

2007年1月8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山东济阳县经一路宏伟酒业经营部老板李光春被11名城管打死。  

2008年1月7日,湖北天门竟陵镇湾坝村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  

他掏出手机录像时,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   

2008年7月30日,  

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综合执法大队的周某等4名执法人员在大田湾体育场附近将正经营的摊贩刘建平殴打致死。   

2009年3月30日,江西萍乡市开发区横板村16组村民陈某被该区城管人员一、二十人群殴致死,事后家属抬着尸体封堵了境内320国道路段,抗议城管暴行,引发近万名群众围观。  

2011年5月23日9:50,黑龙江大庆萨尔图区义耕C栋商服楼前发生城管暴力执法事件,造成一老者当场死亡,城管执法人员对老人未采取任何抢救措施,扬长而去,家人悲痛万分。  

附2:昆明五华区城管暴力执法是非  

2010年03月30日 19:57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财新传媒杂志订阅  

昆明城管频频“出事”,可能与昆明市近年来争取“创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中村改造、申请联合国人居奖等事件有关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李海艳 30日发自北京)3月26日晚,昆明五华区城管在北市区北仓村农贸市场门口与小摊贩发生纠纷,随后引发群体性冲突,五华区城管再次成为舆论的焦点。   

  近年来,“城管”几乎成为“暴力执法”的代名词,城管执法“擦枪走火”导致的群体性冲突事件屡见不鲜,昆明市五华区城管更是频频成为典型。  

冲突“罗生门”  

  关于3月26日的冲突,各方各执一词,真相仿佛成为一起“罗生门”。  

  据3月27日的《云南信息报》报道,26日晚10时许,昆明市区北仓村大量群众和城管队员发生冲突。位于北市区银河大道旁的北仓村事发现场,多辆警车及城管的车停放在周围。数百人围着一辆微型货车大叫“打人的城管人员就在车里”,“凶手出来……”尽管现场警察拉起了警戒线,不时有石块、砖块从人群中飞出,砸在微型货车上。现场警察试图制止但没有效果。当晚冲突造成十多人受伤,包括警察和一名记者。  

  该报道援引一名官方人士的话称,当晚7时许,城管在执法时导致一名老人受伤,但在民众的传言中,变成了“城管打死人”,于是引发了大范围冲突事件发生。  

  27日下午,昆明市五华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据新华社报道,五华区政府副区长李英杰发布消息称,3月26日20时,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华分局红云执法中队对辖区进行例行巡查,在巡查至占道经营摊点经常聚集、已进行过数次宣传教育的红云路北仓市场门口时,发现在非机动车道上有四处占道经营摊点,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其中三名违法者接受了现场处罚,而摊主杨胜秀拒不接受处罚;执法人员拟依法暂扣三轮车,杨骑车逃避,并在执法人员拉扯三轮车过程中倒地。随后,围观市民,导致围观人群聚集。20时35分左右,城管队员向公安部门报警,并联系了120急救中心。警方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疏导现场围观人员;120急救车将杨胜秀送往医院。  

  李英杰称,在整个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对围堵人员多次劝导,并用法制宣传车进行宣传,要求现场围堵人员和围观人员离开,经近半小时的劝导宣传,围堵人员仍拒绝离开;期间,现场民警及城管队员一直保持克制和忍让。至27日零时50分许,现场围堵人员向民警和城管队员投掷大量石块,并冲击执勤民警,致使现场交通及治安秩序混乱。  

  李英杰通报说,此次冲突中总共有9辆城管部门汽车被掀翻,4辆警车被砸坏,1辆警车被掀翻。另有9名城管工作人员受伤、4名公安民警被砸伤。公安机关以“依法强行处置”为由,对现场涉嫌“打、砸、烧”的40人依法带离现场进行盘问。至27日凌晨2时许,现场恢复交通及治安秩序。  

  此次冲突涉及的主角杨胜秀是云南邵通人,今年56岁,靠卖炸洋芋为生,供孩子上大学。事发后,杨胜秀被送往解放军533医院。据3月28日《京华时报》报道称,医生介绍杨浑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血压偏高、心脏区有疼痛感,经过抢救后,生命体征平稳。  

  除了城管人员和杨胜秀,此次冲突中,还有云南当地媒体《生活新报》的采访中心主任熊熊受伤。他在事件现场执行采访任务时曾遭到城管的围殴。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李英杰称记者之所以被打,是因为“强行穿越警戒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强行处置”,但该说法遭到熊熊本人的否认。他说,其所站位置根本就没拉警戒线,不可能“强行穿越”,在被围殴之前,只是在外围指挥采访,并没有跨进警戒线。  

新闻发布会受质疑  

  五华区官方27日的发布会不但没有平息事件,反而遭到媒体和公众的质疑。《生活新报》编委王利平强烈抗议官方通稿中所解释的记者被打原因。  

  而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华分局副局长张忠泽在看到记者被围殴的照片后承认,围殴者身着的城管制服。他说,一旦在警方公布的最终调查结果中,证实有城管队员参与围殴事件,一律依法依规进行严惩。  

  中国政法大学应急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林鸿潮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认为,即使记者越过了警戒线,根据《人民警察法》,虽然可以对其使用强制措施,但强制程度仅限于将其带离警戒区。  

  3月28日跟进报道的《京华时报》,亦认为冲突起因于围观市民不满城管对受伤的杨胜秀的漠视。该报道指出,当晚,杨胜秀在推车离开时遭到一名执法人员的殴打,该人员推翻了三轮车后,压在杨身上,车上的液化气罐砸中其头部。杨被砸昏后,周围市民拨打了110和120,也有人大呼:“城管打死人了”,并要求城管送杨去医院,但执法人员却要乘车离开现场,因此上演了情绪激动的围观市民推翻城管车辆和砸车的一幕。  

  《新京报》3月29日发表了周冲的评论《昆明城管执法冲突事件,记者通报会有这样开法吗?》。评论指出,只有副区长李英杰和一名宣传部门的干部参加了该会,城管及警方发言人均未出现;李英杰宣读了发给记者的情况通报后即起身离开,前后仅八分钟。周冲认为,发布会“与其说是对媒体的尊重,不如说是对媒体的侮辱。”  

昆明城管频频“出事”,可能与昆明市近年来争取“创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中村改造、申请联合国人居奖等事件有关  

   

城管为何成为众矢之的  

  林鸿潮认为,城管暴力执法是制度的产物,需要从城管执法人员与被管理者两方面看问题。  

  有俗语说,“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林鸿潮指出,一方面,城管的管理对象是弱势群众,这些人生存环境脆弱,靠摆摊勉强糊口,如果管得太严,就会影响其生计,迫使其反抗;另一方面,“城管有时也挺无辜,他们行使的权力往往处于行政权的末端--处罚权。对于一个城市是不是要设夜市、对个体工商户管理的宽或严等问题,属于行政许可和行政规划,这些是处于前端的权力。如果这部分出了问题,在末端造成矛盾激化,城管就得管,因此发生冲突是必然的。”  

  此外,林鸿潮还认为,与警察相比,城管执法依法享有的强制权有限,但管的事却很庞杂,被管理者亦迫于生计和城管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城管执法工作量大,极易发生冲突。另外,城管与其他公务员相比,待遇较低,很难吸引高素质的人,造成整个城管队伍素质比较低。  

  “仅就城管本身反城管,不会有结果。”在谈到如何解决城管问题时,林鸿潮认为,如果一个城市不改变管理理念,一个政府不改变执政理念,硬要做“无摊贩城市”的话,城管的职能就不会消失,城管与摊贩的矛盾也很难彻底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则对财新记者表示,“执法目标”是主要原因。“他们(城管)的目标就是要清理,这个执法目标与社会目标相违背。”他说,小摊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社会上存在着需求。此外,此类涉及城管的事件往往成为人们发泄对政府不满的窗口。  

  而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杨明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认为,昆明城管频频“出事”,可能与昆明市近年来争取“创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中村改造、申请联合国人居奖等事件有关。  

  据《春城晚报》报道,昆明1990年即就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但直到今年才通过全国爱卫办国家专家组的“暗访”,创卫目标仅“实现了一半”。另据中新社2月10日报道,2008年昆明市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过程中,又提出了申报“联合国人居奖”的新目标,并力争在2010年实现。■  

  新闻链接:  

  昆明五华区城管“暴力执法史”  

  据《生活新报》报道,2006年17日,卖水果的15岁少年张立飞被五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带上执法车,执法人员将其带到金殿后山用橡胶棒、对讲机、木板等对其进行殴打致残,并拿走其手机和200元钱。事后,少年亲属围堵城管大门“讨说法”,双龙派出所介入调查;  

  据《春城晚报》报道,2007年5月29日,一名卖杨梅的小贩被五华区城建监察大队大观办事处中队执法人员打断鼻梁骨,城管予以否认,但却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  

  据《新京报》报道,2008年1月13日,山西籍“流浪作家”贾晋蜀称其在摆地摊售书时遭到五华区城管监察华山中队执法人员的殴打,此事被报道后引起热议,并导致当事城管被停职;  

  据《云南信息报》报道,2009年5月13日,五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观街道办事处中队以“占道经营”为由,没收西昌路某电动车行的电动车遭到20多名销售人员的反抗,5人被打伤,并引起市民围观,后五华公安分局调派30名特警赶赴现场维持秩序;  

  据东北新闻网报道,2009年6月16日,在云南省昆明下马村一农贸市场门口,五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莲华街道办事处中队清理违法占道经营时,没收了卖洋芋的王双福夫妇的三轮车,双方发生矛盾后,城管人员用对讲机砸伤王的头,围观群众情绪激动,要求城管中队负责人交出“打人者”,并将城管执法车的挡风玻璃破碎,拧坏车头雨刮,四个车轮被放气;  

  据《云南信息报》报道,2009年7月10日,五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莲华中队在没收一名摊贩的三轮车并将其水果塞入垃圾箱时,引起围观群众不满,路人石某因说了一句“打人的出来道个歉”,就遭到城管殴打,导致两处骨折,后脑缝了七针;  

  据《生活新报》报道,2009年8月4日,五华区分局护国中队在南屏街清理占道经营时,误将站在地摊前的摊主朋友当作小摊贩,双方发生争执后,城管殴打该男子;  

  据云南电视新闻网报道,2009年11月13日,五华区综合执法局红云中队的执法人员在江东小康城附近,因水果摊主拒绝交纳罚款而抢夺其货物,致其妻子被打伤,女儿被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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