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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仓蛀虫

火烧 2022-11-1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泽拥从基层员工升至粮食公司副经理,却因经济压力接受供货商好处费,累计受贿3万余元,后因受贿罪被判4年,揭露基层腐败与经济压力下的堕落过程。

  这是一个米仓经理逐渐贪腐,堕落为米仓蛀虫的故事。

  请先欣赏原文:“泽拥,女,1979年2月生,1995年进入白玉县盖玉粮站上班,是盖玉粮站当年最年轻的女职工。面对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泽拥一度勤奋努力,最终从普通职工成长为县粮食公司副经理兼城区粮站负责人。工作上虽然得意,但现实生活中,离婚后的泽拥经常入不敷出,每月工资仅能支撑家庭日常开支。

  窘境之下,面粉供货商李某某和周某某的出现,为泽拥带来了“转机”。二人提出以“提成”形式回报,希望泽拥在粮食采购时多加“关照”。2014年8月5日,在泽拥的操作下,县粮食公司在李某某和周某某处采购800件面粉,泽拥以每件面粉1.5元的单价收取“好处费”1200元。此后,泽拥与李某某、周某某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据统计,2014年至2020年间,泽拥以每件面粉1.5至5元不等的单价,先后20次收取“好处费”共计3万余元。

  在利用手里职权敛财的道路上,泽拥的胃口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大。2015年,县粮食公司需采购300吨大米,供货商黄某提出提高大米采购单价并从中返好处费给泽拥的想法,得到其认同。此后经双方商议,每吨大米涨价280元,同时每吨给泽拥返利340元。事后,泽拥收到10.2万元“好处费”。

  除了收钱的尺度越来越大,泽拥对收购粮食品质的把控也越来越低。2016年1月,泽拥继续与黄某合作,但在合作中黄某以次充好在出售的大米中掺杂陈米,甚至有米已经生虫。事发后,黄某提出每吨大米在原返利34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80元返给泽拥,方才为顺利过关。借此泽拥从黄某处拿到了15.6万元的“好处费”。

  2022年3月,泽拥接受白玉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5月,其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被开除党籍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同年7月,其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分析:年仅16岁的泽拥就去了盖玉粮站上班,并成为最年轻的女职工,当时的大环境还是包分配的,她也通过勤奋努力,我们也应该相信她当时的精神面貌的意气风发,斗志昂扬,而且按照主席说的那句话“妇女能顶半边天”来做事的,她的努力奋斗大家看在眼里,成长为县粮食公司副经理兼城区粮站负责人。然而,当时的社会环境急速变化,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进行激烈交锋,最先受到影响的不是什么官员,而是基层,是普通的老百姓,是普通的公务员!离婚后的泽拥入不敷出,说明工资的变化比不上物价上涨的变化,基层也在水深火热之中煎熬!

  此时,有了转机,就是“面粉供货商李某某和周某某”,为了求得泽拥关照,以“提成形式回报”!试想,如果当时生活还可以过下去,那么这位靠奋斗获得粮站副经理的被称为最年轻女职工的泽拥同志,会不会轻易放弃这些光环呢?这些名誉在毛主席时代是光荣的,是为人民服务的见证,是男女平等的表现!然而,在私有制主导的环境下,这些东西分文不值!唯一值得人们去奋斗的是“钱”,从那时起,人与人的关系就没有光环了,比如教师是园丁,医生是天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钱,资本主义轻易的撕开了笼罩在人们身上温情的面纱,换上冷冰冰的铠甲——钱!

  泽拥在生活的困难面前低头了,她接受了第一次“提成”。(好吧,按照资本家底下的走狗们叫嚣的:“这是人的劣根性,就是为了欲望而堕落,这些人都是不理性的!”然而,这些走狗真应该饿上一天或三四天,在那个时候他们是开始谈理性,或者还是谈馒头呢?)当然,有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不止收钱的尺度越来愈大,而且对粮食的把控也越来越低,甚至允许有坏米,生虫的米出现在粮站了。

  这个时候,资本就已经完成了对人的异化——除了钱以外,一切皆可抛,包括荣誉和理想,甚至尊严!

  当我们再看这个蛀虫时,会不会有一些新思考呢?由一个充满理想信念的人变成心里只有钱的人,需要多长时间呢?

  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资本主义把人变成鬼也就可见一斑了。。。。。。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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