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球(冲绳)问题
毛主席语录
中国的领土主权决不许外国政府侵犯,必须用战斗来保卫。
一九四五年九月三日,日本鬼子战败投降。可是,硫球(冲绳)群岛至今还没有回到祖国的怀抱。
中国史书最早把琉球群岛称为流虬,意思是该群岛漂浮于大海之上,有如虬龙。据《明实录》和朝鲜《李朝实录》的记载:12世纪,琉球出现南山、中山、北山三国,分别位于冲绳本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这个时期称为“三山时代”。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向琉球三国发布诏谕,中山国国王察度派弟泰期出使明朝。1383年,山北王怕尼芝和山南王承察度也相继向明朝进贡。至此,北山、中山、南山三国开始向明政府朝贡,成为明王朝的藩属国。
1872年,日本国和中国清朝政府发生牡丹社事件。同年,日本宣布琉球群岛是日本的领土,不承认中国自1372年起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宣布废除琉球国,设置琉球藩,封琉球国王尚泰为藩王,正式侵占琉球。
1877年4月,琉球国王 尚泰 派遣妹婿 向德宏 等人到达福州,经闽浙总督 何璟 等人上奏,逗留中国境内。1879年(光绪五年)琉球国并入日本。7月2日,向德宏等人到达天津,谒见李鸿章,并上书光绪皇帝,恳请朝廷出兵。清政府为此也与日本交涉过,但未出兵。为表对日本鬼子的抗议,也是对满清政府的失望,琉球国 陈情通事 林世功 在北京自杀【详见:清日之间关于琉球问题的交涉】。
1879年6月12日美国总统 格兰特 就琉球问题对日、中双方进行调停;美国政府在调停中明显袒护日本,使中国清朝政府无法接受。
1880年4月4日李鸿章会见日本政府代表 竹添进一 提出“琉球三分方案”,日本不同意。谈判陷入了僵局。
中国满清政府与日本都没有在琉球问题的谈判条约上签字,琉球问题被长期搁置。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作为战败国割让台湾、澎湖。在琉球问题上已无力谈判,琉球(冲绳)诸岛被日本强行霸占。
毛主席在第二次大战前发表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就曾把琉球(冲绳)定位为被“帝国主义国家”抢夺的“中国领土”。
在1943年11月的开罗会议上,美国总统 罗斯福 跟蒋介石谈琉球问题。罗斯福主张战后把琉球群岛交还给中国,蒋介石没要,后经协商同意“琉球由中美共同管理”。会后,蒋介石政府从美国政府手中得到了一笔巨额军事援助。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发布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中的内容:“(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之内。”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放弃了武力吞并[包括琉球(冲绳)群岛在内]的海外领土。
1947年4月,当时的蒋介石政府疲于内战无力派兵占领——联合国通过《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北纬29度以南的“南西诸岛(奄美诸岛、琉球群岛、大东诸岛)”交给美国托管。
1951年,在没有中国代表参与的情况下,日本政府签订“旧金山和约”,正式同意把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钓鱼台列岛等岛屿送交联合国托管。
琉球(冲绳)群岛与朝鲜半岛同样是被日本帝国主义用武力霸占后所统治的殖民地,理应由日本分离出来归还原宗主国。
二战结束后,中国内部陷入内战。在全球冷战时期,美国又为了自身战略利益,决定撤回琉球托管计划,改为认可日本对琉球(冲绳)的潜在主权,以维持美国军队在琉球(冲绳)的长期驻军型态。
1971年,美日签定《美利坚合众国和日本国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把对琉球(冲绳)的“行政权”交给日本。美国政府当时表示:“美国认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参见: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
1972年5月15日,美军正式把对冲绳(琉球)的“行政权”交给日本。但美军仍然驻守其在冲绳建立的军事基地至今。
当前,琉球群岛在日本政府三十余年的统治下,依旧有大部分琉球人仍然认为自己是琉球人,自己的根在中国,而非日本人。
琉球(冲绳)群岛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至今,中国政府依旧不承认日本拥有琉球(冲绳)群岛的领土.领海.领空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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