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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世恒言:用尿憋死人

火烧 2010-09-01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揭露当前法治社会下,因高速公路规定导致乘客被尿憋死的荒谬现象,批评法治执行僵化,呼吁关注乘客基本需求与人性化管理。
    中国有条谚语,叫“活人岂能让尿憋死!”意思是说人都有撒尿功能,有尿不撒而憋死人是不可能的,蕴含了深刻的哲学思想,其实是说方法的灵活性问题,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困难多,解决的办法更多。

这样的谚语流传了几千年了,几千年来,除了生理疾病外从来没听说过有谁会被尿憋死,因而这谚语已经成了颠扑不破的真理。但是,时光进入二十一世纪,在精英们的主导下,中国逐步进入“民主法治”社会的今天,这真理却被打破了——开始有活人被尿憋死了。

2010年2月4日,四川邻水八耳镇插弯坝村村民六十岁的周福国老人,受在广东打工的大儿子周小平夫妇之约,带着孙女周天娇南下过年,竟然在渝邻高速G65渝北站被尿憋死。事后,驾驶员辩解说“途中,老人并未要求上厕所。”对于驾驶员话语的真实性我们无从考证,但我们从高速公路的行车经历看,即便老人提出上厕所,驾驶员肯停车让他撒尿吗?不可能!1995年3月1日起施行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六)款明确规定:“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下,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或者装卸货物”,同时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不按规定停车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也就是说,中途乘客撒尿不属于必须停车的情况,为撒尿而停车属于违法行为,轻则罚款二百元,重则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而交警人员对此的执法则不仅不容变通,而且如狼似虎,别说是共同交通车辆,就是小型私家车也毫不例外。因此,每一个长途奔波高速公路的乘客都有憋尿的经历。笔者去年11月上旬,随政府租乘一旅游大巴考察江苏、安徽新农村建设,即感受过憋尿的极痛苦性。从有尿意开始就自觉憋尿,实在憋急了要求驾驶员停车,结果被驾驶员告知“高速公路不准停车,请憋一下”。半小时后,更加尿急,再次要求停车,仍被告知:“再憋一憋,前面快到服务区了。”只好再憋。又四十分钟过去,第三次要求停车,还是被顶回:“再坚持一下,离服务区还有二十里。”结果又走了半小时,整个憋尿时间从尿急开始到最后撒出竟然间隔了一小时四十分钟,这是什么感受?坐立不安!满头是汗!尿竟然以大汗淋漓的方式通过汗毛孔向外排,最后下车时几乎不敢走路。一个身体康健的中年人尚且如此,一个老者又怎能不被憋死!当时,真恨不得把驾驶员揪住暴揍一顿,但事后想一想,驾驶员也是不得已,为一泡尿而违法停车被交警部门罚款吊照实在亏大了。

但驾驶员不违法怎么办?那就只好憋乘客!直至把乘客憋死!呜呼!这就是时下精英们鼓吹的神圣“法治”——憋死人的法治!这就是精英们倡导的“法治社会”——用尿憋死人的社会!

二十一世纪,中国终于进步到可以改写历史了——活人岂能让尿憋死变成了活人可以让尿憋死。在神圣不可变更的法治面前,方法的灵活性被彻底打死,竟然连哲学也要改写了。改革开放真的是在改天换地,无怪乎精英们总结说三十年的成就比两千年取得的成就总和还要大!

原文网址:http://hi.baidu.com/xingshihengyan/blog/item/40132a076e425ac67b894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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