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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田嘉力对两笔钱去向的迷雾

火烧 2009-12-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6
文章围绕田嘉力对劳动保险金两笔钱去向的质疑展开,指出其被×××贪污,涉及退休金来源及工会基金流失问题,揭示历史贪腐与企业养老金迷雾。

回答田嘉力对两笔钱去向的迷雾

[quote]我注意到,早在一九五一年就由当时的政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条例》中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应该按规定缴纳劳动保险金。而且,《条例》规定“此项劳动保险金,不得在工人与职员工资内扣除,且不得向工人与职员另行征收。”最重要的还有:“其中百分之三十,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百分之七十存于各该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户内”,用于职工因工受伤、残疾,以及非因公受伤、残疾,以及生育,疾病,生活困难,养老和死亡方面的待遇。


  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知道,职工退休以后有退休金,当时称为“退休工资”,而不是养老金。而退休工资是从劳动保险金里面提取的吗?好象不是,退休工资也是要进入成本的。即使是,即使企退职工的退休工资是由劳动保险金来支付的,可是几十年来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那百分之三十的那笔巨款,又到哪里去了呢?[/quote]

事实证明,田嘉力质疑的《劳动保险金》的两笔钱的去向,都是被×××贪了。稍微了解一点历史常识的人都应当清楚,国民长期积累的《劳动保险金》的合法权益,是×××当“特权”给砸了的。依法这两笔钱的去向都应由×××这个责任人来解释。他不但不解释被他砸“特权”的钱去向,反而制定了为他保架护航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恶规。仅从法律上说,他就是这起贪盗案的最大犯罪嫌疑人。再从实例上看,砸这笔钱时,×××搞了一套组合拳。出第一招,就是先制造舆论,到处讲演,骂工人是“懒汉”,以此造出他制造贪盗案的舆论环境。第二招,就是造企业齐舰,又称“集团企业”,把各企业的帐户统一管理,并声言是为了增加未来加入WTO时,应对国际的垄断竞争。但当他得手后,又到处宣传,船小好调头,理由还是为了未来加入WTO时,应对国际竞争,不同的是,船小更容易转型。但从此被拆散的企业帐户就成了空帐户,不得不在各企业间进行资金拆借,并形成了众所周知的三角债。为他最终贪盗这笔钱,奠定了理论基础。接下来还有很多招术,这在我2002年写的《改革的脉搏》中做了较详细的分析。但这两条是他一糸列组合拳中的合心拳术。这也可以看出,他为什么要迫不及待的去签那个连龙永图都不敢签的,人大没有授权的协议了(这是龙永图自己说的)。

附田嘉力全文:

探一探蒙在企退养老金上面的迷雾

  本来,不仅是企退职工甚至包括很多的与企退职工不搭界的人士,都预计2010年企业职工养老金会有一个较大的飞跃。因为天时地利人和,都指向了那个结果。理由有六点:
  第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开过,“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言犹在耳。像《让低收入者敢花钱》这类报道纷纷见诸报端。这是当前的大局,是从高层到民间都共同关心的事情;第二.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不久前刚刚“适当增加退休补贴”,这些退休人员普遍较大幅度地增加了退休补贴,其中少的有800元左右,多的达2000元,这是具有示范意义的事;第三.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企退职工和全国人民一样,怀有某种朦胧的希望;第四.今年是企业职工维权事件的高发期。发生了武汉锅炉厂事件;吉林通钢事件;河南林钢事件等等。专家注意到,今年并没有全局性的下岗裁员,却引发这么多的事件,这表明企业职工的维权意识在觉醒,利益诉求有显化的趋势;第五.2010年是企退职工养老金“再三年连调”的最后一年,如果2011年不再“连调”,这次将是企退职工养老金“填平补齐”的最后机会;第六. 以城市水价、电价等由听证会开道的涨价大合唱,导致了“粮食、食用油、猪肉等价格普遍上涨”,企退职工盼望增加养老金的心情就为更迫切。


  这不仅对企退职工是一个机会,其实更是政府的一个机会,是政府表示并非“偏心眼”的极好的一次机会。然而,结果大家都看到了,仍然是“增加10%”,全国的企退职工养老金平均月增120元。这意味着民间的分析全都脱了靶,企退职工的预计全都落了空,大家全想错了。同时也意味着企退职工养老金与政府人员及事业人员之间的差距将继续扩大。这是为什么呢?似乎没有一个合理的、站得住脚的解释。有些人难免心生抱怨,甚至产生“对企业职工有仇恨”这类不理智的言论。这不利于社会的和谐,本文试着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探一探蒙在企业职工养老金上面的迷雾。


  是高层领导不想缩小养老金的差距吗?回答是否定的。高层领导以及社保部的官员,在公开的正式的场合,一直是说要缩小差距,而且一直在想办法要逐步解决这个由“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从构建和谐社会,到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以及集中精力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都指向这个目标。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位领导人和一位具体负责的官员说过“就是要继续扩大差距”的话。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我注意到,早在一九五一年就由当时的政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条例》中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应该按规定缴纳劳动保险金。而且,《条例》规定“此项劳动保险金,不得在工人与职员工资内扣除,且不得向工人与职员另行征收。”最重要的还有:“其中百分之三十,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户内,作为劳动保险总基金;百分之七十存于各该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户内”,用于职工因工受伤、残疾,以及非因公受伤、残疾,以及生育,疾病,生活困难,养老和死亡方面的待遇。


  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知道,职工退休以后有退休金,当时称为“退休工资”,而不是养老金。而退休工资是从劳动保险金里面提取的吗?好象不是,退休工资也是要进入成本的。即使是,即使企退职工的退休工资是由劳动保险金来支付的,可是几十年来存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那百分之三十的那笔巨款,又到哪里去了呢?


  曾有所谓的权威人士说:“目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所以不能做实,是由于之前很多的老退休职工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金,但是现在仍然要保证他们的养老,只能拿现在职工缴纳的保险金发放给他们。这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了很大的亏空……”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 ... w=1&id=96286361


  这位权威人士显然在不负责任的乱讲。早在1951年,各用人单位就按规定缴纳了劳动保险金,其中就包括养老保险金。怎会是“拿现在职工缴纳的保险金发放给他们”,又怎会“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很大的亏空”?


  可见,这里面的水深得很,这里面的黑洞黑得不见底,这里面的“历史原因”不知要追溯到哪些部门、哪些人员的头上呢。现在的领导人即使有心给企退人员解决这个难题,也有点投鼠忌器,也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呢。


  迷雾,难道就是这样被蒙上的吗?我们但愿不是。可是如果是,难道不该戳穿这层迷雾还企退职工一个明白吗?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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