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科学含义及其实践探索
目 录
导言
社会主义本质是什么
公有制是否纯粹经济范畴
国家意志的功与过
个人所有制不是私有制
集体所有制的误区
关于西方社会主义和国际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的科学含义及其实践探索
岳 东
由苏联式社会主义转变为中国式社会主义,由完全计划型经济转变为市场型经济,标志我国社会主义认识和实践的深化。它带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巨大成就,但其中出现的问题也是突出的,以致引起理论界和社会上的一些非议。何为社会主义?究竞怎样做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科学原理?这是摆在社会主义者面前的一个既老又新的课题。本文根据笔者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理解,结合国外社会主义经验,对我国建国以来的实践探索历程进行回顾和评价。虽是一管之见,但也希冀能解答这一课题,以消除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误解和怀疑,进而在今后实践中少一些“试错”,多一些为子孙后代造福。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
社会主义概念的提出,最早旨在反对自由放任主义行为,主张维护社会的利益。后来有人把社会上的对立和不平等现象归咎于私有制,开始从社会制度层面构想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深入探讨引发出一个新型学科——社会学,它已把社会作为有机的整体系统来专门研究。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社会学”(列宁语),它揭示出社会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并且指明人们能认识和掌握社会以及自然规律,从而达到行动的自觉和自由。至此,社会主义才有了比较完整的科学定义。
人类是自然界演生出的客观系统。同其它客观系统(无机系统,有机系统,动植物系统)一样,她也是整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自由是个体性的体现,人生来是自由的,说明人生来就有社会个体性;平等或协同是整体性的体现,人生来是平等的,说明人生来就有社会整体性。自由作为人的“自在自为的存在”1,首先表现在物质生活资料,亦即物质利益的内容上。不言而喻,人们要获得物质生活资料必须付出劳动,劳动技能,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等等都是生产的要素或者资源。财产权利就是对这些生产要素和利益要素的主体界定,它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生存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也是自由的最低量度(在动物那里却是最高量度)。
原始社会以氏族、部落群体方式进行生产和生活。群体占有的自然资源和生产的产品归成员共同所有,这时候社会的整体生产与个体生产,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是同一的,人们也只有集体主义观念,没有个人主义观念。从产权制度方面考虑,这是一种简单、纯粹的公有制。
随着生产能力的提高和产品的增多,社会分化出了家庭这一子系统。家庭经济是以家长为主体的个人所有制,在奴隶成为自由民之后,它就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个人所有制实现的是个人利益,但它包含家庭非劳动成员在内,并非纯粹社会个体利益。
家庭个人所有制是与原始公有制相对立,并且最终取而代之成为社会制度的所有制形式,故而称作私有制。家庭组织使群体组织解体的同时,组成更大的系统:国家。国家不仅使人们能在广阔的地域里进行生产和交流,而且设置了专门权力机关作保障,使社会有了稳定的系统特征。
私有制开始是针对原始社会末期日益严重的无成本消费剩余产品行为(通常是有管理权的人),而演变出的谁付出谁受益,排他、平等意向的日常规则,即非正式制度。这个制度有自发发展个体生产力,从而增加社会产品总量的积极作用。但由于这个制度只承认个体性,不承认整体性,所以它对生产和社会系统又有自发的破坏作用。从表面上看,是人们都在各自追求与其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特殊利益,而实质在于私有制的完全个人产权,它是一个不平等的胚胎。
自由买卖的处置权,是土地私有制度演变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之一。这一权利使人有得到土地的可能,但也有失去土地的可能,而这种情况在原始公有制里是不会发生的。出于种种原因,总有一部分人因处置权失去了土地,另一部分人得到了土地。得到土地的人通过条件积累还会得到更多的土地,久而久之,土地便逐渐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由这少数人组成的地主阶级依仗财产和文化优势执掌了国家政权,从而使这种占有制度得到了合法化和稳固化。
私有制最终会使少数人垄断生产资料的阶级现象出现,因而少数剥削者的利益实现是以多数劳动者的利益损失为代价的。然而人的利益即存在的本质是劳动。当劳动阶级不能正常行使劳动技能,社会生产力必然低下和遭受破坏。而当地主阶级还能从事脑力劳动,为人类的文化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的时候,这个阶级也不会腐朽。当他们脱离一切劳动,成了无所事事的纯食利阶级的时候,他们恣意的生活自由就会偏离正常路径走向畸形——人性的蜕化。奢费、懒惰、贪婪、冷酷、无耻等等,是剥削阶级(还有流氓无产阶级)集中表现的动物性特征。
出卖土地的自由使广大农民失去了生产因而生存的自由。这个自由并没有泯灭,它被压抑在潜意识中,一旦超过阈值它就会象火山一样爆发出来。这就是农民起义的力量。农民起义的胜利以夺取国家政权(包括反映农民要求的政治改革),对地主阶级实施了惩罚,将土地大致均等地分配于农民手中为标志。由于农民有同一的劳动技能和简单工具,所以土地均等化成了农业生产系统的最佳结构,或者最佳所有制形式(农民阶级的生产关系)。它使所有生产个体(家庭)的功能都能得到充分发挥,因而实现了整体与个体的完美统一。这也是封建社会赖以繁盛的基础。由于农民阶级的私有观念,胜利后仍重建了私有制,私有制的自然演化还会出现土地集中和不平等现象,社会就再以阶级斗争的强制力恢复整体性和统一状态(不否认局部的非暴力形式,比如一些国家存在的农村公社)。
封建社会也是在系统规律(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规律)支配下运行的,但是当时人们不会认识这个规律,从而产生出社会主义思想。因为个体的生产能力还相对狭小,彼此的社会联系比较松散和缓慢,规律表现的时间节奏太长。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机器劳动代替了手工劳动,企业组织代替了家庭组织,工业生产系统代替了农业生产系统(农业生产沦为工业生产系统的构成部分)。这时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不仅必须通过市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且随着世界市场的确立,这种结合也就由民族、地域性的变成了世界性的。
工业生产通过市场联结成为紧密的整体系统,“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2。这种强大生产力创造出了巨额物质财富,这些财富足以满足所有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人们本可以进入高级生活阶段。但是,由于已经被推向极端的私有制的破坏作用,社会却仍旧停留在残酷的生存斗争的原点上。工人成了资本的奴隶和机器的配件,他们在生存线上挣扎,已经失去了人的一切自由。资本成了资产者的私有财产,这种财产性质(流动性)使资产者也失去了生产自由。他们必须为资本的“生存”而生产,也就是必须使资本迅速增值和扩张,否则他们的财产就会迅即化为乌有。作为生产者的资本家,为了资本利益在企业内部会加紧对工人的压榨,在企业外部则是相互排挤和激烈争夺资源。他们这种普遍行动破坏了市场的平等竞争即竞优机制和合理配置资源机制,使生产系统处于混乱的“无政府状态”,也就是没有整体性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个体生产力不仅会被相互抵消,而且按照弱肉强食的动物生存法则,资本逐渐向少数强者手中积聚。
资产阶级破坏工业生产系统运行规律的过程,也是这个规律通过他们的行动强行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过程。市场的“看不见的手”“把一些王国创造出来又把它们摧毁掉”,它用资本消灭资本的方式来达到“生产者均衡”,也就是实现整体与个体的统一。这个统一过程就是大批企业破产退出市场的过程。企业破产固然资产者的利益也会遭受损失,但受害最重的还是工人群众。
频繁的经济危机和阶级斗争作为规律实现形式成了每个人的经验事实,人们熟睹了资本(工业)生产力的强大威力,也饱尝了它被私人占有的苦果。正是在这个时候,否定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理论才得以诞生和成熟。
马克思主义建构的公有制度或者所有制形式是全民所有制。从经济上讲就是“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3,这种制度“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4当资本不再是资产者用以剥削和倾轧的工具,变成由社会(通过国家)控制和调节的提高全民生活的一种手段,当劳动不再受资本的压迫和分工的制约,变成所有人的“自主活动”和“生活的第一需要”,社会生产力就会无阻碍地迅速发展,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就会充分涌流,因而人与人之间在“按需分配”下没有了物质利益的差别和冲突,社会就不再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的“虚构的集体”,而成为了“各个个人在自已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的“真实的集体”。 ④不难看出,公有制是在消除相互对立的没有整体性的社会状态,实现的是人人都有的自由,也就是与整体统一的个体性。
正如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指出的,马克思、黑格尔的辩证法也有系统思想,“不过他们没有强调系统这个词”。系统是世界普遍的存在形式,任何客观系统既是个体存在,也是整体存在,既是个体在自主运动,也是所有个体在协同运动。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制度弊端强调了社会行动的整体性一面,但并没有因此否定个体性一面。整体与个体分离和片面追求个性自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流思想,受这思想支配的社会行动必然违背系统规律而成为盲目、异己的力量,即“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的、不受我们控制的、与我们愿望背道而驰的并且把我们的打算化为乌有的物质力量。”5社会主义是批判资本主义及一切阶级社会思想、行动模式基础上形成的新型思想体系和行动体系,它以马克思主义揭示的社会系统规律(历史规律)为核心内容。因此,自觉实现社会的整体性与个体性,使二者达到和谐统一就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公有制是这个本质的体现,是规律作用的制度条件。
公有制是否纯粹经济范畴
众所周知,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里,经济行动虽然是社会系统的基础,但它并不是唯一、孤立的力量,还有政治、文化等方面因素发挥着作用。
社会主义要想把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变成公共财产,让所有人都能自由地生产、劳动和生活,必须首先将政权变成“公众的权力”,也就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 6,由资产阶级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能以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正是“那个除了反对统治阶级以外不需要维护任何特殊的阶级利益的阶级”7,也就是大公无私的无产阶级。
无产阶级的无财产状况和大工业生产的社会本性决定了无产阶级的公权意识。国家政权在无产阶级手中会由“对人的统治”变为“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8。无产阶级管理和保护的是全民的共同财产和利益,它没有阶级私利,因为“它在社会上已经不算是一个阶级,它已经不被承认是一个阶级,它已经成为现今社会的一切阶级、民族等等的解体的表现。”9
共产主义生产方式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之上的。它不是单纯地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及其产品,还要以个人的全面发展为条件(“生产关系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行动或者活动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历史“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10)。个人的全面发展也就是智力的飞跃。正是智力上的飞跃,人的能动性和自由度才远远高于动物(本能),才形成了能以改造自然的功能巨大的社会系统。而人类自从成为“智人”之后,其优胜劣汰机制便开始表现在文化方面,摈弃了肉体和种族灭绝的生物形式。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人的智力和它决定的自由具有不同的文化内容。工业时代的智力要素是科学知识。同先前的智力要素一样,它也是社会的创造,即整体进步的结晶。
中国在十八世纪以前也具备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物质要素,一些商业发达城市已经积累了大量资本,许多手工作坊也有了相当规模。但是,各生产单位彼此孤立和相互封闭地固守着祖传或者师传的技艺和经验,社会上的知识分子走了一条完全脱离生产的“学而优则仕”的道路。从生产劳动者到统治阶级,都还处在封建传统的囹圄里。这时候既看不到商品生产的那种社会化趋向,也产生不出概括和总结生产经验的科学,更谈不上由此化育的生产力的飞跃。而在同一时期的欧州,不仅产生了科学,还掀起了崇尚科学反对神学的启蒙运动。瓦特正是依据这一运动的成果——掌握的数学和力学知识,才成功改良了蒸汽机,从而引发了工业革命。
正如地主阶级会自发剥夺农民应有的生产、生活自由一样,资产阶级使用机器生产之后也把工人抛向了无知识、低智力的深渊。工人的劳动只是简单乏味的机器操作,他们的子女只能接受低等学校教育,未到成年就要被迫到社会上谋生。然而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的,当资产阶级在反对贵族阶级的斗争中“不得不向无产阶级呼吁,要求无产阶级援助”的时候,也把自己的教育因素“给予了无产阶级”11。因此,觉悟了的无产阶级(共产党人)利用政权剥夺资产阶级物质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同时,也会剥夺他们对精神生产资料的垄断权,把这些人类创造的资源变成共同使用和为全社会造福的手段。这就是:“对一切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11,“由社会来负担”“训练有学识的劳动者的费用”12,等等。
全民所有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才是公有制的完整含义。
国家意志的功与过
根据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列宁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随后中国和东欧等一系列国家的共产党,也都相继取得了夺取国家政权的革命胜利,从而形成了一个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阵营,被称作东方社会主义。东方社会主义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资本私有权的全部剥夺,建立起了国家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现在整个生产系统都在国家组织和推动下运行,充分体现了国家意志,而这时候的国家意志就是无产阶级意志。
我国是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有许多农民出身的共产党员,经过长期革命战争的教育和锤炼,已经“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13,成为了信仰坚定,无私无畏的无产阶级战士。建国后他们有些被派往国营企业担任领导职务,尽管缺乏企业管理知识,但并没有影响企业正常运转。一来现有企业组织工人们比较熟悉,它已被工人的自觉劳动所弥补,二来企业是由国家统一经营的,它仅是国家的一个生产“车间”,其管理活动也相对简单。
国家对所属企业有计划按比例地配置资源,实现了生产系统的协同状态即最佳结构。各企业的工资,不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人,都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工资差别只反映技能、资历、贡献的不同,没有阶级区分,也是平等利益即共同利益的表现。大公无私不是不要个人利益,而是将个人利益置于共同利益之中。在计划体制内,人们无须追求个人利益,因为它已经被国家固定化了。在体制外人们也无法追求个人利益,因为所有生产资料都被国家垄断了起来。象这样劳动者没有追求个人利益的自由,似乎没有了个体性。事实正好相反,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废除资本对劳动的奴役,使工人获得个性解放为首要目标的。现在工人成了企业和国家的主人,他们不再为资本家劳动,而是为国家也是为自己劳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一致,是由国家干部的公仆定位和无私奉献精神体现出来的。为了尽快发展生产,领袖人物带头不拿高工资,各级党员干部也都与人民群众一起艰苦创业。共产党人的垂范作用激发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他们的革命性格所决定的随时实施的“利他惩罚”14也杜绝了工人群众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共产党利用革命资源在工业领域进行的公有制实践以举世瞩目的成就展示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苏联仅用十五年时间就实现了国家工业化,我国经过两个五年计划,也建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这种高积累低消费,外行领导内行的发展奇迹,以及积极奉公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气,连资产阶级也不得不佩服了。
怎样领导农民“跨越卡夫丁狭谷”,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已经提及但未曾展开详细论述的问题。在这方面东方国家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我国在1958年建立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将土地收归国有,由公社及县一级基层政权来组织和推动农业大生产。这种方式在水利建设方面很能奏效。农民运动的千军万马使一座座拦河大坝矗立在祖国山水间,它们连同后来修建的“红旗渠”等水利工程一起,构成新中国农业战线的万里长城(国家组织人力在边疆地区进行的农业大开发也是一道亮丽风景)。人民公社和大跃进的初始成就鼓舞了各级领导者,他们在火热中失去了冷静。一场新的无视农民个性特征的运动高潮接踵而来:千百万农民被组织起来去越俎代疱——大炼钢铁,同时各地都办起了公共食堂,过上了“吃饭不要钱”的共产主义生活。
大炼钢铁和“共产风”的灾难性后果说明,计划经济对违规者的惩罚比市场经济还要严厉。国家和无产阶级意志并不是长官意志;把经济活动统一、整合为高度协同状态,只是实现了整体性这一个方面,还要依赖于个体性另一方面。尽管领导者社会主义建设的雄心可嘉,但他们违背了不同的系统具有不同的个体性(整体性)的规律,因而不自觉地滑入唯意志论的泥沼。所以,体现这种意志的经济整合力越大,破坏性就越强,它也成了“把我们的打算化为乌有的物质力量”。
这种违背个体性原则的国家行为,在文革期间又被重演。千百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同时也会影响贫下中农),这本来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一项壮举,但由于旷日持久的文化大革命时态,使接受再教育变成了永久农民化。这是社会个体性的倒退,而久被压抑的知青自由终于也象火山一样爆发了出来。
计划经济既要正确认识和掌握物质产品的生产规律,还要正确认识和掌握人本身的生产规律。人口作为经济系统构成要素也会受整体性的制约,如果放任让其过度增长,同样也会把我们的打算化为乌有。恐龙灭绝大概是单纯个体性进化的过错——形体、寿命、数量都在过度增长。改革以来国家实行了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使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避免了马尔萨斯理论揭示的那种灾难。计划生育是国家意志的又一历史功勋。
个人所有制不是私有制
《社会主义体制》一书的作者雅诺什·科尔奈对我国的家庭承包责任制赞誉有加,称它“是一个真正的私有化进程” 15,并且把它作为东方社会主义只有恢复私有制才会有出路的结论的佐证。
科尔奈是搞错了。我国农村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把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于各农民家庭,让农民自己进行生产经营,很显然,这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但它并不是私有制,因为农民获得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土地的处置权仍属于国家。使用权、收益权(也称剩余索取权)、处置权被称作所有权的三要素,三权可以分割,就象政治的“三权分立”一样,能以发挥权利的系统功能。国家占有了处置权,可以防止土地随意流动出现两极分化,农民占有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从个体方面看仍有排他性,从总体方面看却有共同性。这是与整体统一的个体形式,它在低等层次上实现了马克思“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16的思想。
个人所有制使农民有了生产和劳动自由,他们只用部分时间和人力从事农业生产,剩余的时间和人力从事其它生产和市场经营活动。随着粮食的大幅度增产和城乡市场经济的活跃,我国又出现了中断了多年的繁荣景象。家庭承包责任制由此也成为了三十年来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国有产权和个人产权,是现时公有制度界定的两个有限的产权形式或者所有制形式。它们是否定私有制度,或者说是私有制度转化的中介形式。国有产权是整体形式,它以共同利益为目标;个人产权是个体形式,它以个人利益为目标。二者的统一构成社会主义经济的完整结构。这个结构也不是凝滞不变的,它要根据生产力发展要求适时作出调整。现在的农村青年大都倦厌父辈的劳动方式,纷纷到城市谋职,以致不少农村出现了土地撂荒现象。这说明旨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业已完成了历史使命,现在农村须进行新一轮产权改革,让其它产业,或者由国家组织劳动大军将农业多数劳动力吸纳出去,把土地集中到少数劳动者手中,让少数劳动者进行规模化商品化(粮食)经营。这样才会使所有者有条件既能个人致富,也能以纳税形式向国家作出应有贡献。这种新型个体形式是什么呢?是“农场主”。当然,有条件的地方也会出现大寨式等集体经济组织。
我们不能机械地理解平等占有权,它会随着生产和社会的发展而改换内容和尺度。在城市有了稳定收入之后,恐怕没有人再愿意回乡务农。在不占有生产资料也能实现同样利益的话,大概也没有人谋求对它的权利。机器大生产使生产资料集中化的同时,也剥离了多数人对它的占有权,因而提出了个体生产与共同利益相统一的要求,是私有制仍在违背这一要求牺牲多数人利益。社会主义反对的是个人剥削和利欲熏心的目的,并不是对生产资料集中使用和管理的能力,以及相应的收益,而且,它要开辟和创造出更加多样化的生产资料供生产者选择,也不是把人们分工在土地及其它工具上仍然不自由。现在农村出现的问题实际上是古老的工业化问题,也就是农村开始跃迁农民成为非农民的问题。关键在于是采取社会主义方式,还是资本主义方式。
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既不能脱离本国农业自然经济的生产力状况,也不能超越商品生产的历史阶段。商品社会在它容纳的资本生产力全部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故此,改革后我国城市的个人所有制经济与家庭承包责任制明显不同。它们按照资本特性走了一条由小到大,由弱变强的自我发展道路。从早先的夫妻店、代理商、合伙制等形式中涌现出大批规模宏大的实业公司,有的还跻身于世界强级企业,成了耀眼的经济明星。
追求利益最大化和为实现最大利益进行生产和知识的积累,是包括社会主义在内的一切生产过程的内在动力,而在社会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个个人支配”17的情况下,鼓励个人积累和运用财产手段就是必然和明智的选择。机械论社会主义只承认公有制的整体性一面,否认个体性一面,因此公有经济只能由国家组织,国家积累,国家分配,所有公民不仅都是被动的劳动者,而且个人利益要无条件地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这样一来,人民群众的福利就不是由他们自己去创造和争取,而是靠政府、政党等救世主来赐予。这种缺少内驱力的经济体制也不可能长时期得到发展,它必然随着外力的减弱和失效而萎缩,最终成为生产力的桎梏。
无产阶级为了消灭阶级,必须首先组织为阶级,这是推翻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需要。无产阶级为了废除财产权利,必须首先争得这种权利,这不仅是生存的需要,也是发展的需要。原则上讲,无产阶级财产权是以劳动权为基础的。然而,在商品生产阶段,受分工和有限的生产工具的制约,“按劳分配”的劳动还不能是同一的社会劳动“证书”形式。这时候不仅还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分,而且也存在市场经营成果的差别。所以,复杂劳动和经营有方者理应得到较多货币收入,也就会有较多消费剩余和资本化可能,也必然存在按资分配(鼓励积累)。但是,不能把这种现象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社会主义现在虽然不能去消资本范畴,但可以保留和利用它是“共同活动”的内核,抛弃它阶级属性的外壳,使资本运营尽可能只发挥“指挥功能”18,其增值部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尽可能向公共财产转化(转化的量也有一定规律)。资本主义资本产权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它是与社会整体对立的。社会主义资本产权是与整体统一的,即建立在对国家和社会作贡献的基础之一。计划体制的企业占有的是国有资本,它的贡献机制是全部上交利润的形式。那时候个人消费虽然被压得很低,但鉴于当时的基础条件和贯彻了平等原则,并没有引起群众的不满和反抗。改革后完善了新的管理体制,基本堵塞了偷税漏税的漏洞之后,国家财政状况才明显好转起来,蓬勃兴起的民营企业和科研机构才成为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构成部分(这里撇开其它条件),成为了构筑我国雄厚物质技术基础的强劲力量。
整体性与个体性的统一是通过结构这一中介实现的。结构中的个体性不可能是绝对自由(约束),而且才有真正的自由(安全);同时结构也反映整体性的度。如果整体性过弱(松散结构),系统会因得不到有效整合处于低功能或者无功能状态(乌合之众);如果整体性过强(机械或僵化结构),系统也会因扼杀了个性而不能发展(蚂蚁群体就是这种整体性结构)。国家集权的计划经济结构有很强的整体性,它在尽快改变落后国家经济面貌方面有很大功效。当这个体制功能发挥到极致的时候,也是容易过度出现负面效应的时候。因国家提供的广阔发展空间而迅速高涨起来的庞大生产力总合,超出了现有国家组织的承载能力(国家组织也是社会系统的构成部分,也会受社会文化、道德水平的制约)。国家已无力克服的官僚主义和机会主义影响了劳动者的个性发挥和发展,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效率和活力。因此,为了适应生产力新的发展要求,计划结构必须调整或者说转型。除特殊行业和资源外,凡适合市场化的企业都应放权让其独自经营。这对企业一方说是“解缚”,对政府一方说是“减负”。企业资产虽然不能象土地那样进行实物分割,但可以进行价值分割。劳动者(包括管理和科技工作者)根据个人对企业的贡献情况(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获得相应价值份额之后,就可以据此选择合作制或是股份制经营方式。这是民主经营,不应官主经营,这是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更不应是官僚所有制。前几年有些企业改制举措匪夷所思,由领导者作主变卖了企业资产,等于仆人变卖了主人的财产和权利;企业领导人用银行贷款购买企业资产,然后再用企业利润去还贷,这是比资本家的公开剥削还要便利和无耻的经济行为。
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个人所有制,是过度阶段个人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必要条件。在不违背整体性原则的前提下,个人所有制的场域越广阔,社会个体性就实现得越充分。充分的个体性意味着丰富的差异性。差异产生对立,对立作为微观“涨落”不影响宏观的序,只有涨落被“放大”之后才会使系统失稳和无序。财产差别并不必然就是阶级差别,只有在创造和交易财产过程中侵犯了他人利益,并且侵犯方和被侵犯方作双向的社会积累时,才会形成两极分化,造成社会的分裂和动荡。靠科技创新赢得的超额利益不仅不会给人不平等的感觉,还是积极的带动因素。先进的生产、生活方式总会被众人效仿和学习,如此经过协同效应,社会会跃升到新的层次。在这里我们可以引用《共产党宣言》那句名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条件。”19
创新者利用整体环境提供的大量信息改造了自身认知结构,从而以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与常人发生关系。这是系统个体通过开放和自我否定发展为新质部分的过程。新质部分又成了整体的否定、对立因素。这是新旧的对立,是积极的对立。就客观的社会系统而言,新质部分的积极对立是新行为方式的作用机制,并不是主观的个体之间的对立。新质部分要求的,是以自身增强的吸引力对其它个体同化,并不是排斥,如果排斥,它就得不到放大,就不会被社会选择。其它个体的学习活动是趋同,也不是敌对。大凡刻意排斥、敌对的行为是因丧失了新质活力将要被淘汰的表现,比如资产阶级走上垄断之后,其排他性和不求进取的惰性都很强烈,所以他们也就由先进、革命的阶级变成了腐朽、反动的阶级。
当大部分个体向新质转化的时候,系统的原有结构也会被打破,呈现出失稳和无序状态。但是系统在作相反的有序化运动(分叉),直到建立起适合新内容的新构型(新的整体性)。这是整体也通过自我否定克服了与新质部分(新的个体性)的对立,达到了新的统一。这是积极的统一,它区别于系统能抵消涨落保持原有结构状态的消极统一。可是,既便消极统一也是系统的稳定机制。在稳定状态下原质部分才能完成量的扩张,新的因素才能得到孕育。因此这也是系统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阶段。
系统的积极统一是新的同质化或者高质量的过程。只有全部或者大部分个体变成高质量部分,才会形成更高质量个体涌现的丰厚土壤。众多秀异分子参与竞选和相互促进的和谐关系,是理想的竞优状态,是系统发展的机制。达到这种新境界,已不单是经济领域的事情,它取决于国家奠定的教育(包括德育)、科学事业的基础。
然而,自发性系统的实际运动并非总是理想化的。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人们总会遇到一些专靠欺诈、寻租发家致富的奸佞之辈。这些对立因素如果被放大,社会就不是竞优,而是竞劣。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总会看到一些野蛮消费,行为放荡的纨绔子弟。创业有成者总想保持财产优势并将其传给后代,希望他们能以子承父业,但是往往事与愿违。这说明财产并非神圣,它不是使人进步和幸福的充分条件,创建“真正人的生存条件” 20 ,亦即社会主义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才是根本所在。从国家的角度讲,把大批企事业单位推向市场虽然可以省略直接经营成本和机构,但不能因此消弱制度和体制建设。国家必要相应建立主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行政—法律体系。这个体系既要营造良性竞争的市场氛围,也要保障所有人的生存权利,还要实现精神价值的崇高目标。由此可见,政府给自己“减负”只是进行了责任转换,改变的仅是公有制的运作方式。这同西方国家对福利制度的改革有着类似的情景。
集体所有制的误区
集体所有制的早期形式是前苏联的集体农庄和我国人民公社中的生产村队,它们是作为公有制的亚形式而建立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单位。我们可以把这种集体组织与农民的生产合作社作一比较。生产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它以个人利益为基础,成员都有进出自由。集体农庄和生产村队则是由国家强行动员起来的,它们以集体利益为基础,成员没有进出自由。显然,集体所有制是以扼制个体性为特征的。
同形式上的自由一样,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奉行了形式上的按劳分配原则,而实际的境遇却是普遍存在“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该项制度的设计者未曾料到人会有这种变通利益和自由的复杂个性,因而各生产单位在“出工不出力”的劳动集合下只能维持在很低的产出水平上。苏联有几十年,我国有十几年时间,粮食这一生存基本要素始终得不到满足。
同国家利益相比,集体利益仍然是与社会共同利益不相符合的特殊利益。事实也证明了,各村队并没有为国家和社会主动奉献的风格,而“瞒产私分”、少交和拒交公粮才是普遍的分配动机。公粮实际上是强制征收的,它与农业税有相同的性质。集体所有制是没有社会整体性的“公”有制。
集体财产是村队集体利益的主要载体。在对外关系方面它有一定的内在性,能促使成员们一致对外地行动。但在对内关系方面由于一般成员在其中没有明确和显著的个人利益预期,也就是并没有实际权利,所以具有外在性。这种外在性使它失去了群众关心保障,而这正好为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的放大提供了机会。从“四清”运动揭露出的问题看,多数村队干部都脱离劳动,坐享其成,而“多吃多占”、“变公为私”、“合伙贪污”的现象也大量存在。把农民组织起来来是防止小生产者每日每时产生资本主义倾向的,岂不知这种集体组织和财产却成了新剥削者产生的便利条件,它重演了原始公有制解体时的状态。
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有集体主义权威人格发挥中心作用。超凡智识,无私奉献,“利他惩罚”,关爱他人等是这个人格的特质。这些特质是人类长期“多层次选择”21过程中形成的,早在部落尊长身上和希腊城邦的民主制里就曾经彰显过,而且还是儒家《大学》教育的核心内容。只是由于私有制的现实作用,人们才不断向个人主义方面强化,这种集体品行一再受到贬抑。社会主义正是要纠正人的片面个性,向“完整的个人”方向发展。在土地归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大环境下,农民中的集体主义权威也有了展示的机会。具有上述人格特质的村队干部(还有企业干部)确实也能带领群众去战天斗地,共创家园。这就是陈永贵和他的大寨作出的业绩。大寨成了全国农业学习的典型。但后来的事实说明,大寨只是集体所有制形式也有存在价值的成功证明,并不是具有普适性因而应当成为正式制度的充足理由。国家数次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除了星疏地出现了一些学习典型外,绝大多数村队仍在低效率的运行。这说明绝大多数农村干部还抵档不住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狭隘眼界和自私行为“袭来的破坏性影响”22。
始于三十年前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之所以是一次成功和伟大的改革,还在于它对全国村队并没有采取一刀切。大寨仍然是大寨,而且大寨的发展和贡献功能远远高于承包责任制。现在的大寨式典型华西村已经变成了华西镇,它们很早就完成了农业劳动力转移工作,雄厚的集体财产大都是二、三产业创造的,农业产值只占很少的比例。象华西村这样的经济实体(也是社会生产系统的个体)大都分布在我国东部地区,它们也都对所属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向现代的个人所有制方面转化。
大概农业改革的巨大成就也使改革者们失去了冷静,他们迅即将改革的手术刀指向了工业系统。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以农民有了自主权为特征的,作为这一经验的延伸,工业改革批判的对象自然是企业的“车间”性质。于是,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内容的首轮改革在全国城市展开。这一来正好把农业中刚去消的集体所有制在工商业中又复制了出来。
企业有了自主权的第一个回应就是“滥发资金和实物”。面对各企业日甚一日的以国家利益为代价的集体利益取向,国家又自相矛盾地下文禁止这种行动。企业有了自主权的第二个回应就是“盲目引进”和“盲目上马”。这一下企业领导人知识匮乏的矛盾凸现了出来,随着大批进口设备都成了“废铜烂铁”和大量盲目资金的浪费,许多企业不仅扩大再生产无法进行,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了。
改革后企业领导人成了企业的实际主体,但国家还保留对他们的任免权,所以他们的责任主要不在企业,而在上级主管部门。有了自主权后企业领导人不断向主管部门“投资”,起初是为企业谋求寻租利益,随后便为确保自己的领导地位。他们虽然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但并没有受到责罚,有的甚至还得到了提拔。企业损失权当他们为市场经济交了“学费”,当剩余资金难以支撑企业运行时,有的干脆塞进自己的腰包。企业、行业之间的利益反差是劳动不平等的表现,中饱私囊者和失业工人之间的利益反差是阶级不平等的表现,改革后出现了社会心理失衡现象,各种矛盾萌生了出来。而社会主义本质上是解决矛盾,不是制造矛盾。
公有制不仅针对生产部门,它在消费和文化领域也应得到体现。计划体制时国家财政状况虽然并不宽裕,一些企业项目也急等着投资,但是政府还是拿出很大部分资金用于住宅、医院、学校等基础建设,让人民享受到一定廉租住房,低费、免费医疗,低费、免费上学等福利待遇。改革后廉租房被去消,医院和学校由全民所有制变成了集体所有制,由救死扶伤和施教育人的精神殿堂,变成了“金钱没有臭味”23的交易场所。这一改革的后果,除了世风日下之外,就是至今仍在困扰国家的“三大难”(买房难、看病难、上学难),这实际上是部分人的生存权利和受教育权利被剥夺。
改革明显造成了经济、文化的整体性损失,然而改革者却并不认为是改革本身的问题,而是归咎于没有进行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按照同一思路,政治改革的主攻方向自然也是“国家统得过死的弊端”。于是,地方政府和各权力部门在没有约束机制的情况下都被赋予了搞活经济的自主权,包括财产支配权。这样,党在六十年代曾强调禁止的“地方所有制”和“部门所有制”24现在重新得到了承认。与这一改革措施相配套,国家财政实行了“分灶”制度,让公务员的工资与当地的税收情况挂起勾来,并且还曾经整套机关和部队进入市场去创收,以解决各自的资金和福利问题。这样不知不觉,公务人员便由“政治人”角色转换成了“经济人”角色。所以,他们的经济职能,既不是为了群众利益,也不是为了国家利益,而是为了他们的集体利益。“争项目争投资”和“重复建设”的热潮刚刚停歇,“乱罚款乱收费”和“该管的事情无人管,不该管的事情争着管”的混乱局面就接踵而至。“强行征地”和“野蛮拆迁”在中央三令五申下似乎有所收敛,但只是改变了形式。现在有些以土地流转、旧村改造和城镇规划名目进行的项目开发,秉受的是大资本旨意,并没有群众意愿。许多地方,象这样由政府强制和庇护“发展”起来的经济,公务员的工资,开发商的利润和工人失业,农民贫困以及环境污染,总是有规律地同步增长。
地方和部门有了人事权后都在大力扩编和增员。这是官僚机构的典型特征,况且,在社会就业机会不多的情况下,这也是权力人解决子女就业和照顾关系的最佳途径。因此,这时候国家再推出精简机构和人员的政治改革,只能是“越简越多”。迅速澎胀的行政人员既降低了政府工作效率,也造成长期“吃饭财政”的“公有”现象。这样不知不觉,政府变由为人民服务型,转换成了人民“负担”型。
全民所有政治权力是以人民群众为执政基础的,这个基础虽然因群众文化素质不同会表现为不同的民主形式和特点,但决不能以“群众素质低”为由剥夺人民的政治权利。集体所有政治体制自发的排他性和封闭性阻断了干群之间的鱼水关系和互动机制,使干部群体逐渐地统治阶级化。这样不仅难以保证择优竞优的无产阶级任用标准,还容易衍生权力资本现象。改革后党和国家虽然在各级组织都设立了检查(监察)机构,但真要揭开某“圈子”问题的盖子,则需要花费很大成本。既便能使问题暴露出来,面对的也是集体违规集体犯罪现象,在问题的处理上也会陷于两难境地。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它必然自发放大形成一个新的“分利联盟”,也就是特权利益集团。由于这个集团的个人财富直接攫取于公共和社会财产,得来全不费功夫,所以他们在生活享受方面有资产阶级在其创业阶段也不曾有过的奢侈和腐化。
我国的工业体制改革是在原体制还发挥着正常功能并未达到极限状态的情况下进行的,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而前苏联则是实现工业化后在赫鲁晓夫时期就进行了改革,与我国相比苏联也是最早实行改革的国家,很可惜他们也最早进入了误区。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又进行了叶利钦式的新一轮改革,更可惜这一改革又走向放弃社会主义的另一极端。私有制的全面复辟使俄罗斯陷入了长达十年的经济衰退和社会混乱。
关于西方社会主义和国际社会主义
同东方社会主义路径相区别,西方国家在上世纪初尤其二战后对本国经济也进行了和平的、渐进的社会主义改造。他们通过“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25,也就是对资本产权部分剥夺(劳动压榨权,剩余索取权,经营监督权),先是提高劳动利益,调控企业活动,使阶级矛盾走上缓和,生产系统趋于稳定,随后又大力发展公共工程、公益事业,确立各种保障制度,建成了惠及全民的福利国家。应当说,西方国家既有资本主义造就的物质基础,也有全民公有制的成功运作,更没有集体所有制的误区,所以他们经过几十年的持续发展,率先进入了发达国家行列。
私有制经历了从财产形式到权利结构,由不完全到完全的漫长演变过程,直到大工业时期才“变成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消除了国家对财产发展的任何影响的纯粹私有制” 25。公有制否定私有制,也决不是一蹴而就的行动,它也是私有制不断被扬弃,即个人产权由完全到不完全,最后达到纯无(全有,共产主义)的很长的转变时期。正是基于消灭私有制和资产阶级法权需要一系列前提条件,必须有一个“过渡阶段”的认识,马克思才批判了《哥达纲领》所谓“平等的权利”,“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26等等空谈;对于资产阶级占有的资本,《共产党宣言》也使用了“一步一步地夺取” 27的限制词。形而上学公有制观不看客观内容,只看抽象形式。一方面,把公有经济高级阶段即发达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之后的制度、系统特征搬到初级阶段来,因此试图去消体现个人产权的商品生产和市场功能;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公有制否定私有制的过程,而是公有制和私有制两张“皮”,因此私有制皮上的商品和资本可以任性所为,即人们仍然要受它们统治。
资本的剥削功能和统治地位,是以劳动力变成商品,出现雇佣劳动为前提的,而雇佣劳动又以劳动者失去生存保障为条件。国家满足了所有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社会主义也只能先完成这一任务才能有其它平等目标),雇佣劳动和资本的性质自然也会随之改变,尽管一时不可能完全被改变。
劳动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是通过斗争得来的,并不是剥削阶级赐予的。无产阶级“但愿”“用和平的办法废除私有制”28,而事实是革命者到处都被残酷地镇压。暴力革命是资产阶级逼迫无产者采取的激烈形式,和平方式只有无产阶级积聚了足够力量甚至比暴力革命还要强大的力量时才是可能的。英国资产阶级在1688年也曾经有过“光荣革命”,就是因为当时代议民主力量大大超过了封建专制力量。不可否认,如果没有东方国家暴力革命的强大震慑力,和以苏联红军为主力的反法西斯战争胜利,西方国家的和平社会主义道路是很难走得通的。
战后几十年来,西方国家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橄榄型结构),这是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阶级斗争首要和最激烈形式是生存斗争,当社会跨过生存这个自然门坎,阶级和阶级斗争虽然依然存在,但不再有你死我活的对抗形式。现代中产阶级是无产阶级的发展形式,是阶级斗争和阶级的一次扬弃。无产阶级作为改造资本主义社会的伟大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不仅改变着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也改变着包括无产者在内的所有社会个人(“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29)。看不到西方国家日益增强的无产阶级革命力量,是对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概念作了机械性理解,把历时的无产阶级科学概念还原为旧时的工人阶级,就无法解释现在西方国家工人人数急剧减少的事实,也很难理解象比尔·盖茨这类资产者的奉献行为。
西方国家也在社会主义的路上。然而西方国家的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却拒绝使用社会主义名称,试图躲避挥之不去的“马克思的幽灵”。在这拒绝使用的背面,就是东方国家狭隘的社会主义定义。文革期间我们认定的社会主义国家世界上只有两个,一个是中国,一个是阿尔巴尼亚。这种唯我独尊的社会主义理念必然会走自我封闭的“天朝”道路。当这种社会主义不被本国明显落后的经济状况所支持,尤其苏联解体之后,也很容易使人得出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的错误结论。由是,中国需要补资本主义的课,需要向资本主义国家学习的见解成了思想界的一股潜流,受这潜流支配的改革实践必然偏离邓小平中国式社会主义的初衷。血汗制度是中国式,这是在小学课本里就能读到的教育材料,它被见怪不怪的认同心理遮避了,而这种现象现在西方国家还能找得到吗?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现在仍然需要向西方国家学习,但学习的是社会主义,不是资本主义。同样道理,西方国家也在不断向我们学习,学习我们丢掉的东西,比如廉租住房,充分就业,雷锋精神等等。
西方国家的公有经济制度是以尊重和发挥个体性为前提的。他们的公共福利,公共建设,公共决策是公民“公共选择”的结果,社会上集体经济组织大都是自发形成的。有些巨组织,比如联合公司,虽然有强大的经济势力,但与政府财力相比还是相形见绌。有的也在寻求政府援助的破产保护,就是个人产权在主动地向国有产权转化。这是消极的转化,因为频临破产的企业往往是夕阳产业。
联合公司有垄断资源进而侵犯社会共同利益的倾向,因而是社会主义时常提防的力量。西方国家对此也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很早就颁布了反垄断法。但由于西方国家还不是纯粹无产阶级专政,所以他们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种“集体行动”现象。他们的代议民主制度允许所有利益集团都有表达意愿的权利,一些联合公司和金融机构也有足够实力影响议会和政府,经常扯肘公共政策、监管措施的制订和实行。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就是这种政治体制及相应经济结构弊端的反映,同时也给鼓吹私有制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当头一棒。
西方国家利用公务员制度来保证政治系统的稳定和公共管理的绩效,但他们选择了重才不重德的聘用机制。公务人员大都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的“官僚经济人”31,他们用故意增加财政预算的办法来扩张其集体利益,损害共同利益。
在共同利益实现问题上,西方理论界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有的认为,集团(包括政府)的组织者和公职人员如果都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的经济人,集团的共同利益是无法实现的,只有追求“观念利益”、“团结一致利益”等非物质利益的“政治企业家”30,才是共同利益得以实现的主体因素。因此,要保证政府行为始终服务于社会共同利益,就必须严加防范和管束公务人员的个人物质利益追求。围绕这一目标,平时应当“把行政机构置于政党领导人的控制之下”31,让政党领导人有权惩戒公务人员等等。西方国家也出现了“党管干部”的理论倾向,虽然不能断言他们会仿效东方国家实行过的政治体制,但至少一点可以证明:公共权力无产阶级人格化是社会主义功能最大化和最终胜利的必要条件。
资本主义实践从十五世纪末算起历经二百多年创造出了机器这一新生产力要素,社会主义实践仅有几十年时间就创造出了卫星、电脑等新式工具。卫星和电脑功用于日常生活标志信息革命的到来。信息革命使工业生产系统真正成为了世界系统,它使这个生产的效率达到了极致。同时也宣告工业时代即将结束,人类将迎接标志新生产力的下一个生产系统的来临。就在工业生产的高级阶段,直接物质生产劳动也只占很少的比例,因此社会的主体劳动者不再是工人,而是“知识工作者”32。知识工作者虽然也会受雇于资产者(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但他们与资产者之间只是形式上的雇佣关系,实际上是“平起平坐”31的关系。精神财富是人真正骄傲的“资本”,物质财产可以通过继承、投机等行径获取,知识财产唯有个人刻苦努力才能得到。教育和科学向所有人开放的社会主义体制为人人争取真实平等地位创造了条件,所以,现在握有大量货币资本的资产者似乎没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已经不能用重金收卖的办法来换取知识工作者的“忠诚度”31,因为知识工作者参加劳动并不是为了生存,其主要目的也不在金钱,而是“能够发挥其知识专长” 31,实现自我和得到社会的肯定。他们理想的劳动场所也不是死板的象企业这样“科层制组织”,而是充满活力和乐趣的“自由联合体”。由此我们可以窥见共产主义所有制——“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合占有” 33的个体特征,同时也意味人类已经在扬弃其工业个性,或者说商品个性。
过去人类由于信息手段落后,对生产活动给自然界造成的破坏性影响知之甚少。其实早在农业生产阶段就已经有了破坏作用,只是限于生产力水平造成的危害是局部性的,遭受大自然的报复也是局部性的,由是我们现在还能找到象“娄兰”那样失落的文明。现在工业生产系统的破坏作用却是整体性的,还未完成它的扩张空间,就导致了全人类的生存危机。
人类也是地球生态结构的个体。这个结构是自然万物亿万年共同演化的结果,它约束着具有破坏性促使系统退化的“恶”的力量,规定着各相对独立部分协同发展的“善”的趋向。现代科学使人类能洞察自然的许多奥秘,然而私有制却并不遵守自然的“道德”。人们沉迷于改造、索取自然的“胜利”,从不顾忌行动的破坏性影响,更不考虑对自然界应作的贡献(动物的贡献行为是不自觉的,比如它们在采食植物果实时无意中也把种子撒播到更广的地域,从而促进了植物系统的发展),直到大自然也发出最后通牒的时候,才警醒起来。
仅从生态问题出发,足见马克思将社会主义全人类定义的惊人洞察力。如果说,航天机器把人送上月球表明人类在驾驭自然能力方面已经迈出了一大步,那么,温室效应,新增病症,以及恐怖活动则表明人类在生存斗争方面还没有走出半步;如果说,保护热带雨林和珍稀动物已是全世界关注的焦点,那么,经济不平衡和世界市场的存在又使它们成了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说,在资本压迫下实现社会主义仅是无产者的意愿,那么,面对大自然及其敌对势力的严厉报复资产阶级也没有其它选择。如果再象过去那样将危机由富人转嫁给穷人,由强国转嫁给弱国,现在非但不能奏效,还会加速灾难的来临。未等发展中国家都达到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水平,恐怕地球上的冰山就会全部溶化!
生态系统也在呼唤社会主义,说明社会需要进行新的更广更深的统一过程。这个统一过程不仅要从生产关系方面纠正人们只顾局部利益的行动偏向,还要从生产力本身反思——是否也成了把我们的打算化为乌有的物质力量。实现这个新统一无疑是国际社会主义的任务。事实上,现在世界已经处在这个社会主义的大趋势里。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各国都在避免孤立化,世界正趋向协同化。国家系统已成为人类系统的分系统,国内资源和活动也成了世界经济结构的构成要素,因此必然要接受世界的整合和调节,国家保护的政治职能也必然会弱化乃至消亡。现在各国政府都面临双重压力,他们既不能违背本国民众的意愿,还要为国际社会承责。减少温室排放,停止军备竞赛,早已成为各国的共识,但在具体行动方面却进展迟缓。改造和取代工业生产方式的生态科技也有了很大发展,一些科研成果已经得到应用,但在成果共享一起进步方面也不尽人意。这说明人类公有制的建立也遇到了阻力。这个阻力并不是来自势力弱小的企业和家庭的个人利益,而是来自势力强大的国家和跨国公司的集体利益。对这种集体利益的克服尽管还会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人类总会迈出她的坚定步伐。在今后的岁月里,我们会看到更多对无私科学贡献和经济支援的激励机制,会看到一些对诸如污染、掠夺、嫁祸等行为的惩罚措施,会看到一个超越任何特殊利益的真正发挥中心作用的“世界政府”,——这一些都是为了营建“地球村”这个人类共同的美好家园,这一些也是在表现人类系统以往的行动逻辑:如果没有自觉,就会被强制。但正如历史证明的,强制会使人类付出痛苦和文明的代价,因为强制本身就是野蛮。
2011年3月29日完稿
注:
1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杨东柱等编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14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972年一版第34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266、267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82页
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38页
6 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498页
7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83页
8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320页
9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76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78、79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261、273页
12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241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75页
14 (美)赫伯特·金迪斯、萨缪、鲍尔斯:《人类的趋社会性及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57页
15 (匈牙利)雅诺什·科尔奈:《社会主义体制》,张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第407页
16 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832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75页
18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二版第350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273页
20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323页
21 (美)赫伯特·金迪斯、萨缪、鲍尔斯:《人类的趋社会性及其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版第57页
22 摘自义魁等人著《历史存在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第57页
23 摘自《反杜林论》注释,《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622页
24 刘少奇:“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报告”(1962年1月27日)
2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272、69页
26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13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272页
28 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219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76页
30 国彦兵:《新制度经济学》,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年第一版第389页
31 《西方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材,经济科学出版社,1997年一版第653页
32 (美)德鲁克:《下一个社会的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北京,2006年一版第154、157、169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一版第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