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龄:教育局为什么不能管女教师“露胸露腿”
鹤龄:教育局为什么不能管女教师“露胸露腿”
南京市教育局下发了一份《给南京市中小学教师15条礼仪建议》的文件(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9月15日 报道),其中对于女教师着装提出的“忌露、忌透、忌短、忌紧、忌叉腿”等要求受到了热议。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
反对者的最大理由是性感着装不是“三俗”,政府无权限制教师的着装自由和爱美的自由。
本人是此《建议》的坚决拥护者。
学校不是歌台剧院,更不是会所舞场。它的要务是教书育人,理应是庄重高雅之处。它不需要教师向学生展示外在形象的性感,以取悦于学生的眼球;而只需要他们向学生展示内心的美德与内在的才华,以丰富学生的德智。因此,尽最大努力向学生传授美德与知识,是每一个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为人之师,其言行对于学生皆起着示范与引导的作用。教师着装的时髦性感,虽不一定属于“三俗”之列,但是,毫无疑问会引导学生对此的向往与追求,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学业的长进。
有论者认为:与“三俗”成风的社会大课堂相比,女教师的“露点”只能算是小儿科。即使校园禁绝了“露”也无法改变“露点”对学生的影响。
此论甚谬。学校之所以叫学校,是因为它有不同于“社会大课堂”的独特之处。与“社会大课堂”不存在可比性。以“社会大课堂”比学校,即将学校混同于“社会大课堂”了。如果学校等同了“社会大课堂”,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德育为“三育”之首,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教导培养学生的抗社会不良习俗能力,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从而成为“德智体”兼全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岂可因“社会”客观存在不良习俗而对学生感染不良习俗听之任之呢!
学生对不良习俗的抗力从哪里来?一是来源于家长的教育,二是来自老师的教育。这种教育的方式除言教外,起主导作用的是身教。教师着装的大方、质朴、庄重,就是对学生的一种最好身教。
至于是否限制了教师的自由?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问题。军人执行任务要穿军装,工人上班要穿工装,医护上班要穿白大褂,有谁曾为他们打个抱不平呢?不是正常得很嘛!教师拿着工资津帖上班,为什么就不可以要求他们穿“工装”!
更值得一提的是学校的“一校两制”:幼小的、年轻的学生统统要穿灰不溜秋的校服,禁锢他们的爱美之心,而年长的老师却可以穿奇装异服,开放他们的爱美之心。只 强调 老师的爱美而无视学生的爱美,只 强调 老师的自由而无视学生的自由。 学生不能享爱与老师的平等待遇,合理吗!
所以,我以为,教育局不但可以管女教师的“露”,而且要管全体教师的穿!穿校服!从校长起,教职员工统统穿校服,而且必须自己掏钱购校服,学生买几套,校长就必须买几套,老师也必须买几套!
我的这个提法过不过份?本人认为是恰如其份的。因为,它有例可循:士兵要穿军装,将军也得穿军装;医护要穿白大褂,院长也得穿白大褂……。
同理,学生要穿校服,老师也得穿校服!
只有这样做,才能体现师生之间的真正平等,才能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平等。
顺便要提及的是,这样做,对于刹住一些学校靠“吃校服”的歪风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大量才穿即弃的校服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了压在许多低收入家庭肩上的重负,甚至可以说是套在他们脖子上的枷锁。尤其是那些材质低劣的校服和黑心棉被,还暗藏着吞噬孩子们身体健康的隐患。确实是到了该刹风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