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主体地位丧失的又一铁证
文章指出民营经济已占GDP55%以上,就业80%以上,质疑公有制主体地位丧失。黄孟复称民营经济为主体,国资为主导,引发对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关注。
当前中国,公有制主体地位是否已经丧失?理论界一直在争论不休。最近,人民日报发表了黄孟复的一篇谈话,给“公有制主体地位巩固论”者以重重的一击。
黄孟复的原话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发生巨大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民营经济异军突起,已占我国GDP总量的55%以上,吸纳城镇就业的80%以上,现在已经形成“国有经济为主导、民营经济为主体、外资经济为辅助”的所有制结构。”
以黄孟复的身份,他列举的数据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既然民营经济“已占我国GDP总量的55%以上,吸纳城镇就业的80%以上”,那么就意味着公有经济在量的优势方面已丧失殆尽。
黄孟复还断言:“现在已经形成“国有经济为主导、民营经济为主体、外资经济为辅助”的所有制结构。”
这就是说,民营经济为主体不是宣传口号,已经成为实实在在的客观现实了。至于所谓的“国有经济为主导”则是一句空话,因为主导也好,控制力也好,都必须以经济实力为前提,没有主体地位的经济实力,主导、控制都无从谈起。
黄孟复是全国工商联主席,作为民营企业的代言人,提出“国有经济为主导、民营经济为主体、外资经济为辅助”的所有制结构。”,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作为官方喉舌的人民日报,主动发表这样的文章,其用意就值得警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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