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谴责北人股份公然蔑视我工会的调查权
2010年9月2日,我们历经波折与艰难,在上级工会领导同志的亲自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公司工会终于被批准成立。这充分体现了上级工会对在企业中建立工会的高度重视,是对全总:“哪里有职工,那里就要有工会”的具体实践。同时也说明,在工人中工会意识的进一步觉醒。
据此情况,我工会认为在国企改制这个问题上,要进行维权调查,要正本清源,要把当初他们是经过何种程序,何人批准,以何种价格获得原国有资产的,一句话,要对其合法性进行调查,是对职工最大的维权。
2010年9月8日,工会仅仅成立6天,我工会就给北人股份发出调查通知。在通知中,我们说明了当初改制的基本情况,我工会现在行为的法律依据,我们要调查的内容。
2010年9月17日,北人股份明确的表示拒绝我工会的调查。
对北人股份的这种做法,我工会表示强烈谴责!
我工会认为:北人股份如此做法不仅仅是对我一个基层工会的蔑视,也是对法律的蔑视,因为我们是依法行使调查权,但遭到他们公然拒绝,他们就不仅仅是拿我们不当一回事的问题了,他们同时更是拿国家法律,国家意志不当一回事,表现了权力者的傲慢与无理。
当然,更多的原因恐怕他们还是对当初改制黑暗的内幕不敢大白于天下,索性把对权贵资本主义的保驾护航进行到底,他们的行为会遭到更多的人们的唾弃!
我工会对此恶劣的行径一定要进行坚决的斗争,近日将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北人股份提出处理,我工会是依据《工会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工会的调查权,政府也绝不允许北人股份把法律视为儿戏。
2010年9月18日
这少数经营者中,含内退职工两名,(经营者一共5名)都成了公司的大股东,按当时的安置分流文件,内退职工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安置,他们凭什么还要占有国有资产?而所有的买断工龄的普通工人则一点股份也没有,即使有人要求入股也不行?我们是不是还要靠着这些生产资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以维持生活?这样的做法实在太不公平,由此也足见北人三厂改制之混乱。权力者之妄为。北人三厂改制以后,曾引起两起职工集体信访,责任完全在北人股份改制小组。多年来,职工对这样的改制意见极大。
调查内容:当初国有资产是经过何种程序,何人批准以什么价格卖给这五名经营者的?我们是职工,我们享有知情权。并且任何人无权剥夺!
如拒绝或阻挠调查,我工会将这种行为视为对我工会合法权益的侵犯,我工会将依据《工会法》第四十九条,首先提请北京市人民政府对你们予以处理。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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