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爱国——常识中的纠葛
国家与爱国——常识中的纠葛
(文化——什么是我们的旗帜之十二)
么 贵 彩
我爱我的祖国——这句话不仅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表达中,而且深深地植根在人们的心灵上。粗看起来这种表达简单明了,但稍一细想就会发现,这里面的“糊涂”还真够多。
列宁曾在他的《论国家》一文中说,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困难”、“最混乱”的问题。笔者也有同感。比如,在传统的专制主义者那里,所谓国家就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连同地域的暴力征服与奴役,马蹄与枪炮所到之处,无不是其疆土与臣民。在这里,很显然,所谓国家,就是一些强人的“征服圈”。征服者的“爱国”和“爱国主义”,就是爱征服者及其专制政权。在从古至今的民主政治那里,国家是一种民族和民众的地域性自愿组合,有时候显示为一种和平的“变数”。这里的“爱国”或“爱国主义”,是人们的一种平等权利维护与自然选择。在马列社会主义的国家理论里,国家是一种罪恶与“毒瘤”,国家是阶级压迫的产物、“机器”与“工具”,“工人无祖国”、“解放全人类”……;原则的说,在这里,共产党人多数情况下的爱国表达,都会被视之为对信仰与主义的背叛,“国际共运”才是他们的最高利益。
中华民族生活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文明悠久而不间断的传承至今,为世间所少有。自古谈爱国、抒法爱国情操之浓烈与坚贞者伙,而细论何为“爱国”者鲜。这就使得国民中同喊着“爱国”口号的人们间,常常出现激烈的争斗,尤其在政权的分合、变换与更迭时段,表现得就更为明显。忽而“骨肉同胞”、忽而不共戴天,你呼张他唤李,那些“各为其主”的激情与欺骗,总使许多国民陷入困惑——究竟什么是爱国呢?究竟谁在爱国呢?究竟怎样才叫爱国呢?
比如,于历史:孔夫子周游列国是在爱什么国?岳飞是爱国英雄还是抗金名将?李鸿章之办洋务与签条约呢?于今人:秦、汉、唐、明、清等历代专制政权同今天中国人心目中的“爱中国”、“爱祖国”是什么关系?爱领袖、政府与官员同爱国是什么关系?解放前的爱国民党与解放后的爱共产党等同爱国是什么关系?显然,由于主要是国家观念的不同,国民们在看法上会大相径庭。观念的不同常导致国内激烈的争斗,我们的国家与民族历来因此而受害长久且深重。
为此,笔者特在这里浅谈拙见,以祈批评与指教。笔者认为,我们的国人必须首先确立一个明确的国家观念——即“什么是国家?国家具体指什么”?对这个问题没个明确的答案与“轮廓”,所谓“爱国”就没个方向、就始终是一笔糊涂账。当然,所谓国家与民族从来就很难成为一对固定的数据,各种各样的“量流通”几乎是不可全免的。但无论如何,总须有一个基本的、大致的、相对公正的“定义域”才好讲道理。
有人把中国这个称谓分解为国家的中国、文化的中国、民族的中国和地域的中国等,笔者认为这样的分法并非十分科学。比如,什么是“国家的中国”?大概就是指“政治”或“政权”的中国吧?在中华天下为公的文化看来,国家、国家政权、国民、政党,本是四个不相等同的概念。但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这四个定义域不同的概念,却被专制主义的少数人搅成了“一锅粥”的东西。本来,从文化的意义讲,所谓“国家”就是《大学》第四章里所引《诗经》里的话:“邦畿千里,唯民所止”。它有三个要素:一是生活在一起的一个较固定的人群(民族)——叫做国民,即“唯民所止”之“民”;二是这人群赖以生存和繁衍生息的那片较固定的水陆区域——叫做领土与海疆,即“邦畿千里”之“邦畿”、“唯民所止”之“所止(址)”;三是主管国民内外关系与生活规则的国家公权管理形态,习称某政府或某某政权。象动物群之于牠们的“领地”一样,人群的最典型“领地”就是国家的疆土与水域。国家的第一要素是人群(国民),第二要素才是疆域,这两个要素是根本的与主要的;而第三要素公权政治,则只是前两要素之最重要的附着物之一。早期的国家,人群较固定而疆界较模糊;近现代国家疆界较清楚而少数人和平的变更国籍较自由。早期的国家政权主要源于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人们用“选贤与能”的办法产生领导人,比如中国尧舜“禅让”制以前的“三代之英”传说,就是这样的。后来出现了有文字记载的专制主义国家公权私有化,才变成了强者对弱者的强制与征服——从夏、商、周至今。专制主义狼文化的特点是:国家公权成了一部分强人们的猎物——中国古代有句话叫做“中原逐鹿”,即连同地域与居民,谁抢到手归谁所有、“谁打得的天下谁坐”。这无疑是一种毫无掩饰的强盗理论与强盗逻辑。但在中国的专制主义与伪儒那里却被解释成天经地义,中国百姓只能“心照”而不敢有“语”。中国专制制度之漫长与“完善”,是中国历史从有文字记载至今的最大特点;而国家这个概念同这个国家的政权这个观念不是一回事,中国的情况在这一点上也最为明显。我们平常所说的“可爱的中国”、“我们伟大的祖国”,既不是指周、秦,也不是指明、清;既不是指中华民国,也不是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而主要是指以汉人为主体的中华民族及养育了我们这个民族的那片土地与山川湖海。我们爱我们伟大的祖国,是指爱我们这个民族、爱我们的家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保卫我们这个民族和保护我们这个家园。爱专制政权和爱专制君主,同爱国主义不是同一个概念;爱任何现代名称的政府、人群与领袖人物,也都同爱祖国或有一致性但不相等同。对美国人来说也是如此。爱罗斯福政府、爱尼克松政府、爱奥巴马政府、爱华盛顿与爱林肯等著名领袖,也同爱美国不相等同。那些把某政权或个人同国家或祖国相等同的逻辑,多属专制主义者的阴谋与不讲理。一些把“爱”专制政权等同为“爱祖国”的人,许多情况下对自己的祖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政治只是国家的一种综合管理形态。具体看有好亦有坏、有对亦有错。从这个角度讲,爱祖国只能去爱那里政治的公平与正义,而不能随便与国民间的不同见解乱行挂钩。孙中山先生说,“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政治就是管理众人之事。孙中山的“政治”观,很好地概括了国家公权政治的本质、义务与责任。而不是如马列主义所说,国家是人压迫人的“机器”,爱国就是爱这个机器、爱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压迫。我们中国人,一定要从专制主义的政治观之蒙骗中清醒过来,再不要把官府和官员看得那样神圣、那样恩威,充其量他们不过是国民中被推选出的公道者与国民关系的协调者,而并非可骑到我们头上任意拉屎撒尿的老爷。
在黄老帛书《十六经·果童》中,黄帝曰:“夫民仰天而生、待地而食,以天为父,以地为母”。这分明就是在说:人人都是天生地养、大家在权利上都应该是平等的。又曰:“今余欲畜而正之,均而平之”。意思是:应该让人们安居乐业、过上平均平等的生活。这又分明是在讲国家公权政治在人际关系上的公有公用原则。而世界上所有的专制主义者却都说:离开了我们的征服与奴役,你们就没了幸福生活。而实质是,凡专制主义政权都是对国家和国家公权原质的背叛与异化。中国共产党人如果把国民党政府当做国家去爱,就没了中国的三年解放战争了。
墨子在他的《尚同》中说:“夫明乎天下所以乱者,生于无正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淮南子·修务·一》中说:“为天下强掩弱、众欺寡、诈欺愚、勇侵怯、怀知而不以相教、积财而不以相分,故立天子以齐一之”。这里明明白白讲清楚了国家公权和执政者的产生,是国民选与立“贤可者”的结果,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职权与职责是维护国民间的平等、平均即“齐一”。这就告诉我们,天子、领袖和政府只是一种为国家与国民服务的机构,它们不是国家与国民本身。
荀子在他的《王制·四》中说:“人何以能群?曰:分”。“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按照汉字“公”的本义,“群而无分”为私,“群而有分”则为公。这里清清楚楚讲明了国家的国民群体性与全民性、国家政权的群而有“分”公正服务特征。国家是人类群体生活的需要,公权政治是人类在群体生活中应各有其份、合理分工、公正分配、保障平等秩序的产物。经济上的有“分(份)”是指占有与分配的公道、公平、公正;政治上的有“分(份)”是指在法律、道德、人格、人权上的平等。离开这两个有“分”,就必然酿至人际关系的混乱与纷争。是先有民众而后才是民众选立自己的政府,而不是先有政府然后再由政府去征服与奴役凡能够“搞那到手”的民众——就像成吉思汗的远征那样。
中华儒学、中华优秀文化的天下为公国家观念,中华儒学、中华优秀文化的“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公权政治观念,不含西方民主中的金钱干扰等杂质,又同马列主义的“工具”论与“专政”论尖锐对立。中华天下为公文化的社会学,至今仍是世界上最高水平的人类社会学,只是她至今仍被封杀与埋没着。我们不能任其永远被封杀与埋没下去!
统观千变万化的大千世界:旧的,未必全是坏的或落后的;人类和人类文化在进化与发展的进程中,也许退化与短时弱化的不仅仅是弱项与短处。今天的人们,有几个能赶上原始人的粗食与攀援?有多少人能赶上孔子整理典籍、司马迁撰写《史记》那样的辛劳、功夫、智慧与水平?常言道: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世界上许多事物的发展进步是“轮回”式的,不一定一切都是今胜于夕。中华文化的天下为公国家观念,其内涵和外延与时俱进的不断丰富与拓展,其真理性永存,决不会因时间的久远而消减。一切无视与蔑视中华天下为公文化的中国人都是错误的!
在国家政治问题上,国家公权的权力交接及领导人的变更,是政治制度上的又一个根本问题。孟子继承孔子“选贤与能”的原则,公开指出“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意思是国王、皇帝、总统或主席应该是国民选举出的;当值的国家领导人,没有根据个人的意志把领导国家的大权私自转交给任何人的权力——包括自己的儿子、同党或亲信,而必须是“民与之”的,必须是民意或通过选票的公正程序赋予。孟子在这里,既反对小康篇中的“大人世及以为礼”、夏商周的分封制,也反对尧、舜那样的禅让制。因为禅让制已经是一种国家公权的私相交接。到了伪儒董仲舒才给以根本的背叛,歪曲成了君权神授,将夏商周及其以后的世袭君主制进一步神圣化与“合法化”。马列主义入主中国后,“君权神授”被马列主义者变幻成了“历史赋予”。在这一谬论下:上至禹汤文武、中有唐宗宋祖、后到同光时候的慈禧与袁、蒋政权都是既成事实,因而可称之为“历史的赋予”。谁反对发生或发生着的政治存在,当权者都可以侮之为违背“历史发展规律”。凡搞到手的政权都是“历史的赋予”,同“君权神授”相比,二者有大同而无小异。天下为公的中华文化认为,这不是历史的赋予而是历史的曲折。如下三种情况下的国家政权,从理论上说不仅不能代表国家和人民而且是非法的:一、少数人暴力抢夺所得且贪占为私有;二、来自于世袭或禅让;三、金钱购买或阴谋窃取的。如果说毛主席的“选拔接班人”是在试验恢复尧舜“禅让制”的话,那么马列社会主义的北朝鲜则干脆仍继续赤裸裸沿用着旧专制主义的“父传子”世袭制,只是其统治工具中多了一个“执政党”而已!马列主义的这种“历史赋予”同孔、孟“选贤与能”的“民与(予)之”相比,究竟哪个是真正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呀?答案是明摆着的。然而,今天的许多中国人,却还在对马列与马列主义顶礼膜拜、一提起孔孟和孔孟儒学就破口大骂,其不分青红皂白的爱与憎竟是如此的分明,真不知这样的炎黄子孙竟是怎样的血性?北朝鲜那样国家公权的私相交接是必须废止的。
天下为公的人文化,接受马列主义之人民革命理论,承认和讴歌人民革命暴力推翻暴力专制主义政权的不得已性、合法性与革命性。但反对任何个人或组织将人民革命获得的最大胜利果实——国家公权贪占为私有、承袭反动腐朽的专制制度,回过头来又对参加和追随革命的人民实行新的专制压迫。中国历史上的农民革命军领袖们,在夺权斗争中向有对民众“秋毫无犯”的好传统,也多有为人民群众打天下的美丽承诺;我们的毛主席也曾多次下令给老红军、老八路和新四军,“一切缴获要归公”、“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但革命年代的“秋毫无犯”和“一切缴获要归公”,到了革命成功、政权到手,说法和做法便立刻就变了。对人民群众,其他的好处都可以暂时给一些,唯独革命的最大缴获物——国家公权会被完全装入少数人的私包,谁想偷偷地瞅一眼都是不可以的!这就是庄子所揭露的“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闹剧。中国古代史上,哪一次成功的人民革命不是这样的结果与归宿?这是儒家“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人民民主文化向被专制主义与伪儒所阉割与封杀所造成的悲哀,是中国政治史与中华民族进步史的悲哀。世界上一切将通过人民革命夺得的国家政权装入自己腰包的人,包括刘邦、朱元璋、李自成、还有承诺实行财产全盘公有制的洪秀全,统统属于对国家公权和人民革命最大胜利果实的贪污,统统愧为革命领袖或人民英雄!有的同志说:“别人专制是罪,自己专制是功,历来都是这样干的”!我要说:“都这样干”并不等于正确!学着别人干坏事,从来就不能成为自己正确的理由。华盛顿拒绝做皇帝和蒋经国放弃世袭是对还是错、是美还是丑?他们可不是学着那些专制主义者继续干的。我们渴望,今天和以后的某些中国人,能够多学些好而不是坏、多学些正确而不是错误、多学些为国为民而不是小圈子私利。
在天下为公的国家观念与实践上,不仅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国家都走到了我们的前头,欧盟而尤其是北欧就更已对我们有所跨越。他们把国家与国家、各国国民与国民间的公正利益努力连结为一体。特别是北欧的人们,接受了两次世界大战狼文化的激烈冲击,才实现了向着人文化的更广阔空间转变与前进,为世界上的许多民族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范例。倘使我们国家能够高举天下为公的国家观念旗帜,促成一个欧盟那样的大东亚国家共同体,将不仅是对中国和大东亚各国的划时代贡献,而且是对全世界和平与进步的伟大贡献。但这样的共同体,只能“共同”于民主而不能“共同”于专制;只能“共同”于进步而不能“共同”于落后,只能“共同”于公平与正义而不能“共同”于压迫与奴役!全人类的国家割裂现象总有一天会消亡的,但天下为公的公权政治将同人类与人类社会相伴始终!即使是马克思的设想——共产主义已经实现,也照样丝毫离不开天下为公的公权政治之规范与管理,这才是真理中的真理!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走这样的道路对于中国来说,国内外的阻力兴许会更大呢?伟大的中华民族,在全人类中数量多、分布广、智能不低,可为什么总是放不开手脚、总是被委曲呢?是什么样的东西束缚着他们呢?
讲中华文化之天下为公的国家观念,请读者不要厌烦我的重复与啰嗦。唯不知我这样的情况,怎样的重复与啰嗦,才能使中国的关键人群在天下为公的国家观念上获得行动上的真正觉悟与认可!愿我们的国家与民族能早一天高举起我们天下为公的文化旗帜,把正确的国家观念,努力贯彻到党的十七大“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伟大改革进程里,我们国家与民族的真正希望与未来就在这伟大改革中!
当然,对于我们这样的民族与古国来说,漫长的专制制度不可能全是丑,将来的新生民主也不可能全是美。我们看到,在历史的某些特殊瞬间,英明领袖的短暂独裁之成就,为任何民主政治领袖所无法企及。这领袖之一人、一身或一党,便集中与维系着国家与国民的全部与最大利益。但那终非人类政治历史的合理常态,也永远不能成为一个国家与民族的长久之计。
我们应该爱领袖、爱英雄、爱伟人,但多数情况下不能将这样的爱同爱国、爱民混为一谈、等同为一体。
谁不爱自己的祖国呢?只是方向、方法与方式不同,有的对了、有的错了。
爱祖国,爱什么?怎样去爱?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在中华天下为公文化看来,爱祖国就要爱我们的民族与国土——因为,没有了这些,我们还有什么?我们不能容忍任何人蹂躏与奴役我们的民族,我们也不能容忍任何人糟蹋与抢掠我们的国土!这是我们的生命、生存之根本利益所在!爱祖国就要爱公平、爱正义——因为,没了公平与正义就没了我们民族的团结与力量、没了与兄弟民族、兄弟国家间的共同进步与友谊!主持公平与正义的政府、官员与政策,我们坚决拥护,反之我们则有权反对,这是作为国民天然权利!
一个人无论走到哪里、身处何境,都要胸怀祖国,维护祖国的利益、尊严与荣誉。
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同爱国联系到一起,我们的祖国能不兴旺发达吗?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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