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几点思考
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几点思考
近期,我们走进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的江东村、永平镇的迁糯村、迁营村,对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的宗教现状进行调研。三个村均为傣汉杂居村寨,傣族人口占百分之六十以上。走进村寨后,那里正在红红火火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引起我们几点思考:
自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自始,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我们走到的几个村都认真的制定整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活动的开展。几年来,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改善,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有较大的改观,村级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得到增强,社会矛盾减少。经过活动的开展,农民的实际投入有了明显的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有明显的进步。在三个村的调研中,我们确实感受到活动的成效,也使我们更加体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为我们农村工作指明了前进和发展的方向,是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最佳途径。但在走访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三个村集体经济几乎为“零”。江东村村委会每年有租地收入5000元,迁糯村、迁营村则无任何可自主支配的收入,村级党政班子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支出靠财政转移支付。
三个村均有较好的自然环境和条件:江东村在县城旁,迁糯村位于距永平镇十多公里的永碧公路边,迁营村位于景迁公路53公里处,距县城53公里,距永平镇3公里。三个村均交通便利,土地肥沃,水利设施完备,信息灵便。村干部和群众均有相对较高的素质,有发展生产、较快增加收入的条件。就我们对三个村现状的总体感受和对中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要求的理解,我们认为,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应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因为:
一、 集体经济是联系广大农村群众的最有效平台
农村群众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也同样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这是任何部门,任何群体、机构和个人无法替代和取代的。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以否,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成效。各级党委、政府的应有职责,是组织,引导,推进,调动农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要求在活动中,除了给予资金、物资、政策上的支持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同农村群众的联系,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村群众的关联度,把党和政府的主张融入农村群众的共同意志之中。也只有这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才能真正为农村群众接受、理解并激发出极大的热情投身其中并成为自觉地行动,才能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按照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农村群众。而要实现党和政府与农村群众紧密联系,也是最直接联系的,是村级农村党组织,这就要求农村党组织要有发挥作用的底气、实力和有效平台。这种底气、实力和平台有赖于集体经济。由集体经济维系起来的农民,才能增强对党的农村组织的向心力。同时,也才能把党的农村组织置于农民群众的有效 监督之下从而使党的农村组织成熟进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在调研的几个村中,书记主任们都说到,也想为群众多办事,想为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发展中多发挥作用,但集体“零”经济的困扰,觉得很被动。群众们则说,“现在是单干,个人顾个人,村支部又不能为我们办什么事,给我们什么实惠,对农村的扶持政策是中央给的又不是他们,我们跟着他们干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村干部有丧失统筹治理乡村的能力,造成基层政权“败政”的危险。
二、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
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社会主义”是目标和方向,只有集体经济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二十字的总要求所指是一个村庄,一个集体,它的目标是每个村庄,每个集体的发展繁荣,文明和谐,而不是针对一家一户,各自为政,互不关联的“单干”现状。没有集体经济的支持和维系,就没有可能维系群众、团结群众、激发群众,形成合力。就没有可能完全达到中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公有共富。私有和两极分化条件下,建不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当看到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物质条件,农民的经济收入有了较大的变化,但其背后环境、人道、人心向背的代价也是极大的。
三、农村现状的根本改善有赖于集体经济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群众的生产热情、致富热情空前激发,依靠已成熟的农业科技“两杂”“两化”的普遍推广,同时基于之前己形成并基本配套的水利等农业生产设施,农业生产有了极大的提高,农产品产量提高迅速,收入增加较快。但是,这些都未能根本从解决农村的落后面貌。从我们走到的村寨看到,落后仍是农村的真实写照,目前农村生产承包责任制激发出的生产热情已释放殆尽,生产经营的投资门槛大大堤高,干什么?怎么干?是困扰农村群众和乡村政权的严峻问题。在我们走到的村寨,“单干”是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各顾各”是农村群众关系的真实写照。水利、道路等公共设施的修缮,群众没有热情,有的村寨,水利设施配套完善的水平甚至低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林改”后,有许多的村社,把到组到户的林地贱价转卖给木材老板。分户单干的农业生产,没有进入市场的定价权。村寨周围环境日益恶化,树木减少,箐沟河流水流枯竭,许多农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的热情不断降低。诸多的矛盾日益显现:没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社会风气恶化、赌博成风、疯狂购买彩票企望一夜暴富。农村的现状导致年轻人留不在农村,外出就业的便利使女性青年外出更多,出现高比例的剩男。在迁糯村小新寨村民小组(全系回民)280多人的村民小组,28岁至60岁未婚男性即近30人。这说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时解决了诸多现实问题后,其积极意义和积极作用释放的已经差不多了,其小农经济形式已落伍于时代。只有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才能有解决农村问题的希望。诚然,诸多的问题和矛盾,要求集大智慧、统筹兼顾,抓住主要矛盾,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而我们的党,也就是这样一步一脚印不断解决矛盾和问题,才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中央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的大举措。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就在于巩固发展集体经济。这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平台。同时,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于改变农村群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日益边缘化的局面,使农村群众的真实意愿得到真正表达 ,成为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力量。这就必须借助集体经济的维系,使农村群众通过自己的力量创造和维护其经济、政治权益,反应其真实诉求和意愿。共同富裕是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追求,也是党和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分散单干的落后经营方式无法适应时代的进步,无法使农村群众就业、收入稳定,无法开倔农村群众潜力和智慧,使农村群众通过劳动创造达到共同富裕。就这种意义讲,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已完成了其历史任务,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是时代的需求。
人民领袖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指出:“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我们认为,要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艰巨恢弘的历史性任务,就要首先解决“船或桥”的问题。这就是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解决了“船或桥”的问题,在我们的面前,将展开出更广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