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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离“住有所居”有多远

火烧 2008-04-12 00:00:00 时代观察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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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离“住有所居”有多远

文/本刊记者 张由存

    提要

   很多人面对“耗子搬家”式的生活方式,既不能置买家庭用品,亦不能安居乐业,特别是面对承受不起的高房价,他们除悲观失望外,还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不满。
    城市的发展决不是仅靠有户籍的城市人做出的,实际上仰赖了农村的大力支持和农民工及外来就业人员的辛苦和劳动。而今城市发展起来了,却把他们一概排斥在城市之外,这怎么能叫发展成果共享呢?这还算什么公平正义呢?
   
    百姓因为拆迁更换新的住处时,不得不倾其所有,很多人由小康之家变成了巨额负债户。这不仅给百姓生活加重了负担,也使社会消费能力大为锐减,我们的内需启动困难,实际上与此有关。
   
    取消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户籍歧视,真正降低房价,才能让多数人实现安居梦想
   
    访谈嘉宾  任玉岭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
   
    访谈动机:从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通称37号文件),到2007年8月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通称24号文件),再到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和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双双落地,观察家据此得出结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模式正在经历一次巨大的转变,民生性正在成为最近整个中国房地产市场转变的一个风向性指标。
   
    那么,“住有所居”的确切含义应该是什么?目前我国的住房政策及其实践与“住有所居”的目标之间尚有哪些差距?本刊就此专访了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
   
    “大多数人住房不需产权论”与“住有所居”的政策不符
   
    背景: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已经确定了我国住房供给的三级结构体系:“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最近,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又陆续出台了反映住房民生性的24号文件、359号文件、64号文件、39号令等一系列文件。
   
    中国财富:十七大开幕后的第二天,你便接受了“中国网”关于民生问题的访谈,对公众理解民生问题产生了很好影响。现在想请你就总书记讲到的“住有所居”问题谈谈你的认识和感想。
   
    任玉岭:住房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生存的基本需要。自古人们就分别用“安居乐业”和“流离失所”来分别形容人的幸福生活和不幸。有了安居才能乐业,失去了住所,就要遭受流离的痛苦和灾难。中国还有一句话,就是“有恒居者,方能心有恒”,也就是说,一个人连恒居都没有的话,他就很难有恒心去专注事业。从这个意义上讲,住房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正因如此,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十分关注百姓的住房问题,为保证百姓有安居之所,出台了多种多样的措施和保障。党的十七次代表大会提出“住有所居”,一方面说明了随着经济大发展、城市化大推进,确实出现了一些群众无房住或住房难的新问题;另一方面说明了中国共产党把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做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财富:有人说,社会上有很多出租房,买不起房的你就去租住就是了。并且说,住房不一定要产权,说买房住是一种错误观念。请问,你对这个问题怎样看?
   
    任玉岭:我认为说这种话的人是不了解中国国情。如果说这话的人是政府官员的话,他不是官僚主义,也是缺乏群众观点。中央指的“住有所居”,虽然不是要人人都要有房产,但也要做到广大群众能够安居和稳定。政府推出的廉租房,虽不是让住房的人有产权,但它可以使百姓的住所相对持久和稳定。应该说,对于大多数人,还是要有产权房。正如前面提到的,“有恒居者,方能心有恒”,我们为了使广大百姓能“安居乐业”,使作为生产力要素的广大劳动者能够有恒心专注事业,促进国家发展和振兴,就应该让绝大多数人能够买起房和住上自有产权房。
   
    新加坡作为一个弹丸小国,资源十分缺乏,总面积仅有626平方公里,而它之所以能在经过三十年的建设后,一跃而成为世界的发达国家,固然有很多因素,但它对居民住房的特别关注不能说不是促其发展的重要原因。新加坡让80%以上的居民住进了一般用两年左右的家庭收入就可以买得起的经济适用住房(他们称组屋)。住廉租房的人仅占其中的11%,而且这个廉租房是国家提供的,除了价格低廉外,住起来十分持久和稳定。
   
    我国因为房地产增值很快,有很多人买了第二套、第三套甚至更多的住宅,专门用于增值和出租,看起来是可以租用的住房很多,但很多人租不起。例如,我家在中关村租了一间8平方米的小房子,月租金高达950元,像这样的高价房,工薪阶层能有几人租得起?再说,因为房价过快上升,很多租房户都不会签太长时间的租房合同。一年一个价,住不起就得搬家。我认识的两个人,为租便宜房,前年从亚运村迁到天通苑,而去年天通苑房价上升后,租房价大大提升,因为租不起,不得不再次迁出天通苑,住进了城里面一间十分狭窄的地下室。很多人面对这种“耗子搬家”式的生活方式,既不能置买家庭用品,也不能安居乐业,特别是面对承受不起的高房价,他们除悲观失望外,还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怨恨和不满。因此,我们不能苟同“大多数人住房不需产权论”的认识和观点,更不能让其误导我们“住有所居”的政策脱轨和偏斜。
   
    我国城市化不应该只是城市人口的富裕化
   
    背景:1987年,老周当兵复员后没有回到老家,经部队介绍到原京棉一厂上班(临时工),当时原老厂长安排给一间10平方米的小屋,二十多年来全家一直以此为家。现在厂子已经倒闭,地皮卖给了开发商,老周一家成了拆迁户。因为和开发商协商不成,老周前不久被厂子告上法庭。厂拆迁办领导说,房子当时是暂时给老周一家住,既然老周已经不在厂里上班,就该无偿还给单位。别的住户已经迁入新居快一年了,但老周一家因为没有房条又不是厂里正式职工,而且户口不在北京,所以,至今何去何从没有着落。
    中国财富:现在有人说,城里人基本都有房住了,真正困难的只是那些低收入的低保户,因此,政府的主要责任应是盖一些廉租房,解决一下这些困难户的问题就够了。请问你也这样认为吗?
   
    任玉岭:我在各地调查时,也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各地政府在解决居民住房时,确实仅考虑了低收入的低保户。各地领我们参观的也都是低保户解决了住房的示范和典型。而且这个比例极小,所占房地产的规模也十分有限。事实上,当前社会上反映出住房问题的远不止低收入的低保户,而是占城市人口比重很大的低收入群体。在研究居民住房问题时,如果不能把眼光瞄准广大低收入阶层,我们就会犯方向性错误,贻误为广大百姓造福的有效时机。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衡量低收入。在讨论住房问题时,需对低收入有一个明确的判定,不能采取长期以来为扶持贫困而沿用的低收入标准。为此,我们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应把买房难度大的人纳入到低收入的人群中。但这些低收入人群又不能都去住廉租房,住廉租房的人应控制在城市人口的10%左右,其余的低收入人群住房应靠政府通过不同渠道来保证。2007年3月份,我在清华作了一个《关于重构居民住房体系》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我设定了一个公式,即:
   
    1、家庭年收入×6>当地现行平均房价×100平方米,应排除到政府管控供房的渠道之外。
   
    2、家庭年收入×6≤当地现行房价×100平方米,应进入购置经济适用房行列(适于广大有工作的城市居民,不受户籍制约)。
   
    3、家庭年收入×20≤当地现行房价×100平方米,应进入享受廉租房行列(适于广大有工作的城市居民,不受户籍限制)。
   
    国外家庭收入与住房价比例为1:3~5,而且多为带花园的二层楼。我们按1:6和100平方米都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设定的住房面积已经很低,设定的收入房价比已高出国外的最高值。由于我国收入差距拉得过大,平均收入以下的人口往往高达70%还要多。所以,我们姑且把平均收入水平以下的人定为低收入的话,那么,通过政府渠道保障住房的人数也就不会低于70%。不久前,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两个70%,即70%的住房要建小户型;70%的土地要保证供给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我认为这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也是需要加强监督、保证落实的。
   
    中国财富:有人主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不能给无户籍的外来户,认为这会造成大城市膨胀,引起城市病,你认为这样合理吗?
   
    任玉岭:我认为这种主张是彻底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中央提出,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改革开放初期北京仅有一个北京饭店是17层楼,上海仅有一个国际饭店是22层楼,而今全国各地已是高楼林立,很多城市的高楼之多都超过了世界上一些有名的大都市,中国的城市不仅城市面貌可以同国外相媲美,而且有些城市的消费水平已经超过了香港和巴黎。所有这些发展决不都是仅靠有户籍的城市人做出的,实际上仰赖了农村的大力支持和农民工及外来就业人员的辛苦和劳动。而今城市发展起来了,我们把农民工和外来人员一概排斥在城市之外,医保、教育和多种福利没有他们的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他们也不能买,这怎么能叫发展成果共享呢?这还算什么公平正义呢?
   
    我们院里有一个保姆,是安徽无为人,她80年代初进京时不到20岁,至今在北京至少已工作二十五年以上,从没结婚到结婚,从没小孩到有小孩,迄今两个孩子都近二十来岁了,丈夫也来京打工了,但是仍然无房住。四口人在远郊区租住农民的房子住,挤在条件很差的环境中。类似这样的农民工,还有很多无户籍的已工作的大学生,都承受着这样无住房的艰难和困苦。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还是二元经济的体制没改变,更是人们僵固的二元思想在作祟。
   
    中国财富:听说最近被批准的某城乡统筹试点市想解决外来务工和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但说是财政能力有限,因此,仍然无法进行统筹,你认为该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
   
    任玉岭: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确实出现了一个既得利益群体,总是不欢迎进一步的改革,总是希望不断膨胀和保护自己的利益。那种没有能力承受改革的说法,也正表明了改革与拒绝改革的博弈。
   
    中国要解决“三农”问题,重要的是要分流农民,要推进城镇化,要使更多的农民转向非农产业,使其由农民变市民。如果城市一味拒绝把农民工留在城市里,中国农民的分流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中国的城市化也只能是城市人口的富裕化。城市要把农民工和外来就业的大学生同本城市市民一起规划、统筹发展,就一定要在住房问题上首先突破。要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市场向农民工和外来就业的大学生开放,使他们“住有所居”和安居乐业。
   
    城市有没有这方面的财政承载力,不是取决于城市的财政能力,而是取决于城市愿不愿接受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大学生的思想。主导思想解决了,城市就一定有能力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向农民工和外来大学生开放。我们早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是靠农民贡献支撑发展起来的,我们改革后的城市繁荣仍然离不开农村的支援和农民工的劳动和创造。我们城市人的工资、住房和福利都比农民工高出了很多倍。我们城市管理机构用于接待、出国和用车方面的费用,几乎占去了财政的1/3。只要能以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务必艰苦奋斗”的指示去行事,我们就一定会有足够的财政能力多盖一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解决农民工的住宿和留城。再说,这些年来,城市占据了农民的大量土地,低价补偿,高价卖出,很多城市由土地赚的钱都高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现在仅提出用10%的土地净收入建设廉租房,那90%呢?因此,解决农民工在城市居住廉租房应该是有条件的。只要思想转变了,财政的承受能力就有了。
   
    中国房地产利润是美国的10倍以上
   
    背景:2007年10月10日发布的胡润百富榜,碧桂园26岁的接班人杨惠妍以1300亿元位居第一。2006年,杨的排名是281位,财富为12亿元。2007年的胡润百富榜上榜门槛仍为8亿元,上榜人数由前一年的500人增加到了800人,进入前10名的门槛由2006年的100亿元上升到了360亿元,而且前10名当中涉及房地产业的多达6位,前100名中有39名是从事房地产业。
   
    中国财富:很多人认为房价过高是房地产商的暴利造成的,但也有一些评论说房地产是不存在暴利的,2006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地产利润还不到7%。你觉得此种问题在哪里?
   
    任玉岭:我从1987年就开始跟踪关注房地产,据我所知,多年来房地产的造价不算土地的话,每平方米只有几百元。2002年,我到河北廊坊做调查,房地产老板告诉我,那里房屋成本价只有600元。2003年,我到四川遂宁市一个县去调查,那里一个县府广场上的新楼房售价也才只有550元。同年,在吉林公主岭市做调研,临街的房产也才售价500元。2006年,我到温州苍南去,那里有一片28万平方米的新的住宅楼,每平方米最高售价也才有630元。从北京近郊到东北、到西南、再到东南沿海,这些房价都没有超过1000元的事实,足以说明房屋的造价成本是很低的。现在很多大城市的房价动辄数千元、上万元,甚至更高,说他无暴利,这能说得过去吗?
   
    另外,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在我国还很年轻,从上世纪80年代起步至今不到三十年,但是房地产业中冒出来的巨富之多,也足以说明房地产的暴利是存在的。我认识的一位北京朋友,原先是某机关的副处长,1997年下海时借30万元起家做了房地产,两年前资产已经过了26亿元。一位广州朋友也如此,当初是某地建委的工程师,1997年下海时贷款500万元做了房地产,现今的资产远高出30亿元。
    2007年春节我同北京一个大型房地产公司老板吃年饭,当我问及他公司的利润有没有100%时,回答说:“何止100%呀!”2007年3月份,我在北京贵宾楼参加一个联谊会,坐在我身旁的一位从美国回中国的房地产老板,在我的询问下,他说他在美国做房地产的利润最高15%,而他在中国做的利润是150%。说到这里,我想房地产有无暴利就不言自明了。
   
    至于为什么统计部门和房地产商把房地产的利润说得那么低,此中深层原因我就不讲了。但有一个原因是客观存在的,那就是确有房地产公司圈养或收买了一些“御用文人”,在不停地为他们造舆论、作策划,甚至编造阴阳账。例如报纸上大谈特谈“房地产的涨价率还没赶上GDP”等,这都对我们的主管人员和统计人员,造成了迷惑和影响。2007 年3月,我在清华大学谈到房地产的高额利润时,就有同学告诉我说,前一天建设部门的某司长讲,房地产的利润还不到7%,据说还是根据统计部门的数据讲的。这些讲话和统计我不能妄加评论,但是房价过高的深层原因,确实值得我们重视和关注,以免被一些假象所迷惑,干扰国家对房地产的决策和行动。
   
    中国财富:当前很多人都说房地产价格无限攀升的原因主要还是市场需求推动的,而你却谈到房地产高价另有深层原因。这里我想请问,你对“市场需求论”如何评论,并想知道房产高价还有哪些深层原因?
   
    任玉岭:房地产高价主要因市场需求造成的说法也对也不对。对的一面,确实现在需要住房的人大量存在,而在市场买房的人也确实很多。不对的一面,这种市场需求是一个假需求,有泡沫的需求,是投资需求和投机需求。我国因为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公,很多需要房子的人,很难进入买房市场,而另外一些人因有大把的钞票,他们看到不动产的增值效益较高,所以就大量地投资购房,也可说是投机购房。这些购房人不是为了买房住,而是为了囤积和升值。这种房子积累过多时,泡沫就会破裂,市场就会坍塌,房地产的风险就会到来。
   
    房地产高价除了暴利行为和市场的投机需求推动外,还有另外的深层原因:
   
    一是房屋中介的推动。房屋中介的炒作是造成房价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在东南沿海有一位房地产界的老朋友,他在一个城市建起几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后,自己标出了售价为每平方米2500元,他对此售价利润空间之大已经十分满意。但后来冒出一个中介来,执意要替他来售这批房,把此价格改成了每平方米5000元,价格整整增了一倍,中介公司在增倍的售价中分取了一半收益。
   
    二是土地的紧缩。土地供应紧缩实际上并不十分突出,但由于有关方面热衷于对此炒作,造成了土地供应紧张形势,促成了房价上涨。另外,土地的拍卖价近年来确有增长,也对房地产高价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还有些人,故意将土地囤积起来,造成土地紧张,抬高售价。
   
    三是商业贿赂严重,造成政府管理乏力。由于房地产利润奇高,也造成这个行业的商业贿赂极为严重。房地产商面对社会腐败严重、“寻租者”到处可见的情况,他们为了得到好的地段或躲避政策监管,不惜用重金进行贿赂。我在南方某市工作时,一个地产科长经不起糖衣炮弹的打击倒下了,又上任一个姓张的地产科长,结果不到半年,在他的床底下就放满了现金300万元。当他被送到刑场枪决时,那些钱他还没有拆封和点验。这些年,全国各地出现的腐败案,除了交通修路领域较多外,最多的腐败还数房地产。房地产领域向有关寻租者送住房、送别墅十分普遍,除此之外,还有送小孩出国、包国外念书的,提供资金到国外旅游的,送名贵书画的,送汽车、电器的,送首饰和金卡的,甚至还有送美女陪住的,无奇不有。我们国家这些年倒下的大人物,包括陈良宇、成克杰、李家廷、杜世诚、刘志华等,无不与房地产有关系。
   
    正是因为这个领域利润奇高,也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造成了房屋超高定价无人管,土地囤集无人管,行业合谋共抬高价无人管,捂盘惜售无人管,经济适用房越轨出卖无人管,房地产商垄断物业无人管。我们的一些金融机构,也与房地产商打得火热,不仅把大量的资金投向了房地产开发商,而且还把大量资金投向了某些房地产公司的高管人员。例如上海某房地产公司的一位高管,一次就从银行拿到贷款1000万元,把18套9000元/平方米的住房买到自己手中后,又以16000元/平方米推向市场。如此众多腐败现象造成了房价的极度攀升。人们望房兴叹的形势正在增强,对住房管理与供给的不满情绪正在高涨。
   
    中国财富:有人说对旧有住房的大折大迁也是催生住房涨价的重要原因,我们有没有可能少拆少迁点,以确保百姓利益少受损失?
    任玉岭:在房地产高利情况下,很多房地产商热衷于大拆大迁。迁得越多,建得就越多,他们的效益就越大。我们有些管理部门,往往因大拆大迁再大建可以增加GDP,又可以有利可图,所以经常是把本来不属于拆迁的地方,也找个理由将其纳入拆迁,或通过修改规划,再以规划的名义达到拆迁目的。现在中国的拆迁率每年增长50%,使我国的住房寿命缩短到了二十多年。这同国外上百年的住房在大城市十分普遍形成了鲜明对比,造成了极大浪费。
   
    大拆大迁,把很多居民变成了无房户,这就很自然地扩大了房地产的市场需求,确实促成了房价的增长,为房地产商创效益提供了良机。但广大百姓确实是只受损不受益。我看到很多地方百姓的房子被拆除时,只补偿二三百元,而入住新房时至少要1000元以上,因此,百姓因为拆迁更换新的住处时,不得不倾其所有,财富遭到洗劫,很多人由小康之家变成了巨额负债户。这不仅给百姓生活加重了负担,也使社会消费能力大为锐减,我们的内需启动困难,实际上与此有关。
   
    为了使社会财富更快积累,也使百姓财富免遭洗劫并做到安居乐业。我们有必要也有可能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城市化过程中尽量做到少拆少迁。在城市的发展中,要先建外围,最后再对旧城进行改建,涉及到城中村的,也应该做到能保尽保,能留尽留,不一定要追求千篇一律的“现代化”、“正规化”。这样就可以少拆少迁,免得百姓遭损失,也利于社会的安定与和谐。
   
    重构住房建设体系不会导致相关产业萎缩
   
    背景:根据联合国人居署公布的数据,世界平均租房家庭的比例高达34%,而西欧和其他高收入国家或地区租房者的比例更是高达57%,而且相当部分是公共住房。比如英国1985年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的租住公房占所有住房的28%;1962~1998年间,韩国主要供给低收入家庭的公租房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9.6%。
   
    中国财富:房地产当前已经成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很多人不主张对房地产搞改革,总怕风吹草动会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请问你对此种认识如何看待?
   
    任玉岭:2006年,全国固定资产总投入为109870亿元,房地产投资占到19382亿元,固定资产总投入占GDP比重52.5%,房地产投资占GDP比重9.3%,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17.6%。因此,房地产业是我国数一数二的大产业。更值得重视的是,房地产业是一个带动性很强的产业,它的发展带动了五六十个产业的大发展。如钢铁产业、水泥产业、玻璃产业、家具产业等,这些产业既是房地产业的重要依托,也是房地产业的主要用户。另外,全国房地产公司有6万多家,安排劳动力有数百万之多。特别是因为房地产吸收了大量的银行贷款,银行同房地产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不解之缘。正因为这样,很多人都不同意对房地产搞改革,总是害怕有了风吹草动,会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这样,也造成为房地产说话的人越来越多,房地产有了越来越大的保护伞。
   
    但是,房地产发展到今天,房价在有些城市已经形成了天价,它不仅严重脱离了社会实际,脱离了群众利益,而且已经为经济泡沫的形成埋下了定时炸弹,并在催生金融的风险。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改革和全局稳定的高度上,来推进住房建设体系的改革与重构。为此必须要转变模糊认识,要正确认识住房建设的公益性、社会性,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住有所居”,力挽商品房房价不断飙升的狂澜,扭转商品房在大量为投机需求服务的倾向,将住房建设的绝大部分拉回到为广大百姓服务的轨道上。这样做可能会导致商品房创造的GDP有所下降,但因为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与廉租房的大量增加,就住房的实际规模而言绝不会下降。如果能以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对农民工和外来就业的大学生正式开放,住房建设的总量不仅不会减少,而且还会增加,所以,它不会造成相关产业的萎缩,更不会导致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工人的失业。至于银行贷款,可能会因地产商的高额利润向下走,导致还贷时间有所拖延。但是早一点着陆总比晚一点着陆强,如果等房地产泡沫破裂再着陆,银行的风险会更大。银行一定要解放思想,坚决抵挡贿赂和腐败,把主要的财力投放到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建设上。这样,金融才能稳定,发展才有希望。
   
    中国财富:以上你谈的很多内容都强调从中国实际出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进行考虑,这很必要。那么,我们在解决住房问题上还要不要向国外学习,国外有哪些做法可以供我们学习?
   
    任玉岭:我们是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改革开放后我们的大发展,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学习和汲取了国外的好经验。在解决住房问题上,我们既要强调从中国实际出发,又需要认真借鉴国外经验。
   
    我2006年去过新加坡,出了新加坡机场,马路两边的丛林后,分布有大片大片的政府所建的经济适用房(他们称组屋)。这些组屋是由组屋建造局负责设计组建的,建设费由银行贷款,土地由国家提供。他们的组屋建设局工作认真,对百姓负责,他们的局训是引自唐朝杜甫的一句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土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在组屋局的努力下,新加坡85%的人住进了廉价的组屋,100平方米组屋售价10万~15万新元,月薪在8000新元以下的居民,也就是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人都可以买组屋。
   
    英国为了做到“居者有其屋”,推出了出售部分产权的售房计划,买房人可以先买50%的产权,其余部分由政府和银行分担。英国出台的五年计划,强调要以百姓可接受的价格,为各个家庭提供体面的住房。
   
    韩国为了保证“居者有其屋”,出台了“一户一房”政策,只允许一个家庭买一套住房,两套以上时,课以36%的增值税。对拥有3套住房以上的居民实行60%的增值税。
   
    2007年初我去沙特考察时,沙方说,过去是由政府向居民提供补贴建住房,现在随着国家收入的增加,把已往补贴的办法改成了由国家把住房建好后,赠给居民去居住。2007年沙特政府又为居民新建住房150万套。
   
    纵观世界各国情况,说明了居民住房不同于一般商品,居民住房有一定的公益性、保障性,不能完全市场化。居民住房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应该由政府出面,改革房地产运行中的诸多问题,堵塞其中的各种黑洞,努力做到以百姓可以接受的价格使广大百姓得到适居的住房,以保在城市工作的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中国财富:十分感谢你接受我的采访,并回答了我这一系列问题。在我采访准备结束时,还想问一下,对解决住房问题上,你还有没有什么好建议?
   
    任玉岭:房地产方面要关注的问题太多了,这里我只想再提五点建议:
   
    第一点建议是,希望把好土地关。住房的土地供应,应坚决按照国务院《若干意见》提出的,将70%住房用地提供给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希望这方面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兑现和落实。
   
    第二点建议是,要严禁房地产商转卖土地,坚决打击囤积土地、转卖土地行为。对买土地建住房的企业,要与政府签订用地协议。买了土地不建房的,要按原价收回。
   
    第三点建议是,希望把好金融关。金融机构作为国有企业,一定要对政府负责任。坚决制止向炒房团进行贷款,制止向房地产公司高管人员贷款,严厉查处和打击银行人员伙同房地产公司管理人员勾结一起贷款炒房、谋利分赃。
   
    第四点建议是,对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应先进行成本核算,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后,再招标供地。
   
    第五点建议是,住房建设不要过分集中,并有必要在城市规划中,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行政机关乃至某些工业项目等,互相穿插,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深圳有些地方,将大的写字楼与公寓楼安排一起,公寓楼属于年轻人的过渡性住所,面积在27~35平方米,凡付1万元首付者,即可进去居住。这样安排将可“一石二鸟”,既能解决工薪阶层就近上班,利于学习与工作,又能改善城市交通,避免交通拥堵。

责任编辑:文/本刊记者张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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