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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明:用制度堵住“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腐败之路

火烧 2015-01-13 00:00:00 网友杂谈 1046
文章聚焦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引发的腐败问题,强调制度完善与监督机制的重要性,提出堵住‘近水楼台先得月’腐败隐患的对策。

  近来,从巡视反馈情况中可以看出,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成为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也成为多名领导干部落马的重要线索。“近水楼台先得月”成为导致腐败的重要隐患,已经引起了中央纪委等监督执纪部门的高度重视。(新华网1月13日)

  人民日报刊文:《领导干部子女违规经商成反腐败重要线索》,指出了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成为巡视过程中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也成为多名领导干部落马的重要线索。

  有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成语,比喻水边的楼台先得到月光。又比喻由于接近某些人或事物而抢先得到某种利益或便利,因近便而获得优先机会。“近水楼台先得月”本是一自然的生长现象,因一“利”的介入就变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现象了。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是指勤劳的人们为了生活之“利”,应该早出晚归,辛勤劳作。腐败的产生也是缘于一个“利”字,但这个“利”就变了味了。

  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本无可厚非,也是为了自己生存的需要。但如果在亲属任领导的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倚仗其权力谋取巨额利益,这就导致了腐败的产生。

  为了满足亲属的要求,致政策法纪于不顾,大开方便之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严重的以权谋私;谋取利益自然归于其亲属圈内分配,外界难以介入,形成了腐败的小团体;也使社会上的有些人认为“朝中有人好办事”而想尽千方百计接近该利益团体,沦为权力的附庸,进一步扩大了腐败的范围。

  随着形势的发展,中央意识到一些领导干部可以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谋取暴利,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但多年来,还没有真正起到制约作用。

  要想达到治理的效果,笔者认为,一是要严格界定禁止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范围,对原有的制度进行整理规范,加以补充完善,明确界限原则,决不能似是而非、边界模糊,导致不法分子钻法律的空子。二是要加强监督管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违,把领导干部个人及其亲属的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让大家共同进行监督。三是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从严问责处理,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坚决用制度堵住“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腐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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