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三农关注

中国农村发展的未来方向

火烧 2009-11-03 00:00:00 三农关注 1025
文章探讨中国农村未来发展,重点分析土地改革、农村经济属性及社会结构变化,强调土地公有与私有的影响,为农村发展提供方向参考。

中国农村发展的未来方向  

   

   

农村的发展,对于任何时代的中国来说,都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农村发展了,国家就强盛,社会就会安定繁荣;而一旦农村得不到发展,甚至出现倒退,国家就会陷入混乱,社会就会动荡不安。所以历来有见识的统治者都很关注农村的发展。农村发展,无外乎就是农村土地的发展。土地的发展,最核心的就是土地改革,即谁拥有土地,谁是土地的主人,土地的经济属性是私有还是公有,这些是农村发展的首要问题,也是核心问题。农村的发展,与这些问题的解决息息相关。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我国几千年来的农村发展的历程,然后希望能从中探索出一种适合我国未来的农村发展方向。我想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作为分水岭,对我国几千年来的农村发展进行一次梳理,看看各个时期农村发展的途径与效果。  

一、1949年以前的中国农村发展状况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的几千年旧中国,其农村发展的历程大致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原始社会阶段。原始社会时期,由于还没有出现与农村相对应的城市,整个社会的发展也就可以看成是农村发展。那时社会生产力低下,物质匮乏,个人是无法独立于群体而能生存下去的,所以那时的社会特征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生产资料之一的土地,其经济属性当然也就是公有制。这时的原始人,是作为土地的主人出现在茫茫大地上的。狩猎、采掘、耕种,都是集体行为,分配也是按需分配。就是在这种土地集体公有的基础上,原始人在自然环境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完成了了不起的成就:人口的增加,部落的强盛,土地的扩张,社会文明的进步。原始社会也逐渐由最初的茹毛饮血阶段发展到能创造出具有一定高度文明的原始社会末期。社会组织形态也由分散的小部落发展到高度集中的大部落,随着原始社会末期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物质交换,也便在各个不同部落之间发展起来。而交换的出现,也就标志着私有制的到来。列宁说:“……私有制是随着交换的出现而产生的。”,原始社会也便由社会公有制过渡到以社会私有制为特征的奴隶制时代。这种时代的过渡,土地公有制的贡献功不可没。  

(二)奴隶制时代。随着私有制度的逐步成熟,奴隶制时代也慢慢地登上了历史舞台。这时期的土地已不再是公有制了,土地为由原始部落逐渐发展起来的贵族奴隶主所有,广大的劳动人民不再是土地的主人而是土地的奴隶。社会也就出现分化,造出了穷人与富人。这种土地归于少数人的私有制,造成了广大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由于不具有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广大劳动人民只能是拥有这种生产资料的附庸,他们的命运完全不由他们自己掌握,他们过着奴隶一样的生活,所以称那个时期为奴隶制时代,真是名符其实。当然,这种土地私有制也加深了劳动人民与贵族奴隶主的矛盾,引起了他们的反抗。毛泽东同志说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种反抗,最终削弱并进而消灭了贵族奴隶主。随着贵族奴隶主的衰落,他们原来拥有的广大土地也同时分化给更多的个人所有,真正意义上的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也便产生出来。并在后来的土地收购、兼并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阶级——地主阶级。贵族奴隶主的没落,地主阶级的兴起,标志着社会由奴隶制时代过渡到了封建社会。这种土地归少数人所有的私有制,也就成为了奴隶制时代的掘墓人。  

三、封建时代阶段。这个时期,广大的劳动人民不再是土地的奴隶而是主人,所以看似要比奴隶制时代的人民日子好过些,但由于个人力量的薄弱,生产技术的落后,劳动人民的日子仍旧不好过,甚至更苦。因为失去奴隶身份的他们,一旦失去土地,他们将会无依无靠,成为社会上沿街乞讨的流民。奴隶尚有奴隶主的一些残残羹冷炙而不至饿死——因为奴隶主还要让他们给自己创造财富,而他们将什么也没有。他们虽然一时成为土地的主人,但他们的命运亦然不由他们自己掌握,逐步发展起来并最终占领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的一纸条文,抑或是不随人愿的一时自然灾害,都可以让他们遭受灭顶之灾。所以这种由多数人拥有少数人占有的土地私有制,亦然解决不了中国农村落后的局面,广大的劳动人民亦然只能过那种水深火热的苦难生活。大清王朝的垮台,标志着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时代的结束。但封建时代的产物并没有完全消失,少数人占有土地的封建土地制度并没有得到改变。尽管进入了中华民国,但农村发展状况依旧。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广大的农村发展状况才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的劳动人民才真正翻身做起了主人。  

二、1949年以后的中国农村发展状况  

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直到今天,中国农村的发展历程又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1949年至1957年阶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推行的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真正使广大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大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使我国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但土地改革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私有这一制度,土地个体私有、生产工具私有的局面并没有打破。在随后接着实行的农业合作化制度,则开始了生产资料由个体私有制到集体公有制的转变。但这一时期的集体公有制只是一种小的集体公有制,它对中国农村的发展状况并不能起到根本性的改变。直到1958年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遂平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成立,则彻底改变了中国农村发展的状况,它变小集体为大集体,这样原本分散的农民才有了可以战胜自然的能力,才有了可以改造自然的可能,农业现代化才有了基石,——分散的个人或小集体是永远也无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  

(二)1958年至1978年阶段。1958年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成立,标志着中国农村发展打开了一个崭新的局面。它改变了农业由过去个人私有或小集体时“望天收”的被动局面,人们才真正有了可以把握自己命运的机会。在这一时期,人们团结起来的力量,终于可以向强大的自然力量发起了挑战,改造自然的伟业也便在中华大地上开展开来。各地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大江大河的治理、耕作经验的推广应用等,都彻底改变了几千年来的中国农村发展状况,它为新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建设准备了坚实的基础,为广大的劳动人民休养生息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人民公社的功劳不可磨灭。尽管它有些生不逢时,成立后即遭遇中国历史上罕见的“三年自然灾害”的磨难及随后出现的一些如“浮夸风”、“共产风”的错误思潮的破坏,使人民公社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以致后来被取消,但它展示出的农村发展模式及其惊人成果,会对以后的中国起着无可比拟的借鉴作用。  

(三)1978年至今阶段。1978年末,安徽凤阳小岗村18名村民按下红手印搞个人单干分田到户的“大包干”,由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从那时起,中国农村土地的经济属性又由集体公有制迅速转变为个体私有制。三十年来,这一制度一直在中国农村大地上实行。据说,这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解决了亿万人民的温饱问题。然而事实是这样的吗?随着越来越严重的“三农”问题的突出,人们也开始了对这种大包干的反思。说集体时人民没有积极性,而一分下去单干时积极性立马就大幅度提高,这是对那一代艰苦创业人的污蔑,那个时代人们干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恐怕不是今天人们所能比拟的,当全国人民都在积极学大寨自力更生谋温饱时,恐怕也只有后来积极性才调动的小岗村人在流浪,在吃返销粮吧。解决人民温饱问题的不是积极性的调动,而是七十年代研制成功的优良种子(如杂交水稻等)在全国大面积的推广,是七十年代引进的化肥配套设施投产应用,是六七十年代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开始发挥它作用的结果。这就好比,一个人带领全家辛辛苦苦种下了一片桃树林,眼看着就要开花结果了,可不幸福的是那个人没等到,他死了。后来掌权者对大家说,我们集体干是不行的,是没有出路的,是吃不上果子的,还是分开干吧。于是桃树林被分下去了,各人开始干各自的。果然,在第一年,桃树就开花了,他们就吃上了果子,于是他们对把桃树林分下去的人感恩戴德,却忘记了那个带领他们种桃树的人,甚至开始诅咒那个没能让他们吃上桃子的人。这就是改革开放初的中国。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的积极性似乎不再起作用了,无论再怎样调动积极性,粮食的产量仍旧不能提高甚至开始减少,温饱仍旧成为问题。进而由于分包单干而产生的问题开始越来越严重地摆在了人们的面前。正是由于分包单干,破坏了农业现代化的基础,致使到今天,中国仍然无法实现农业现代化。当集体公有的大片大片的土地被分割为小块小块的田地时,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就注定不能得到实现。这是中国农村发展的一种倒退。如果天假时日,再给集体公有制一些时间,也许今天的中国早就实现了农业现代化。看看今天中国大地上零星几个仍然坚持集体公有制的村镇,像南街村、刘庄、华西村等,他们的成功,无不说明集体公有的优越性远大于个体私有制。  

今天,个人单干的小农发展模式,已经开始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我们看到,从中央到地方,全国都在开始探索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改革。然而,我们现在却似乎总是乐于去探索新的途径,而不屑于曾经拥有的模式。于是集体公有制的模式在中国农村大地仍然沉寂。终于,他们找到了一条路——土地流转。这种模式能解决现存的“三农”问题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吗?  

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这种改革的实质,即这种改革的核心是什么?土地流转,其实质就是把土地作为一种价值商品,然后把它拿到市场上去流转,在流转的过程中掘取价值。这种土地改革仍然是在个体私有制的基础上进行,它没有改变土地的经济属性,它很容易形成和封建时代的土地制度一样,只不过现在我们叫那些拥有大片土地的人为种植大户,而封建时代叫他们为地主而已。土地流转,最终会使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因土地流转出去和失去土地而释放出来的劳动力,又会让国家面临更困难的就业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和谐社会也就会更难于实现。土地流转注定不是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未来方向,那什么才是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未来方向呢?其实通过以上对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进程的分析,我们已可以得出结论:集体公有制,才是中国农村发展所需要的未来方向。  

三、集体公有制,是中国农村发展的未来方向  

第一,集体公有制,可以解决目前存在的严重的“三农”问题,消灭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所谓“三农”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的问题。而目前所实行的分田到户个人单干的个体所有制,是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这些问题的,相反,它只会加重这些问题,使之更加突出,更加严重。因为个人单干的个体所有制,首先强调的是个体,而个体又普遍存在差距,有的个体条件好些,它的发展就相应会好些,而个体条件差些的,发展当然也就差些,这种发展模式,是典型的 “丛林兽性法则”,谁身强力壮,谁就繁荣昌盛,欣欣向荣;谁瘦小体弱,谁就江河日下,国破家亡。这种发展模式可以造就几个鹤立鸡群的富有典型,但它造就的更多的却是贫困人群。有人也许会说这样才可以调动你的积极性,让你去努力改变自己。但我要说,有些时候不是光靠努力就可以改变的,真正改变人的是制度,而不是努力。制度改变的是绝大多数人,而努力改变的只是极少数的个别人。集体公有制,是通过制度来改变多数人的命运,它强调的是集体,是多数人。而个体所有制,是通过努力来改变极少数人的命运,它强调的是个体,是少数人。集体公有制,它所坚持的是对多数人的人文关怀,它所屏弃的是个体私有制那种任由个体自生自灭的“丛林兽性法则”。首先,它就可以很好地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农村稳定”问题。所谓农村稳定问题,它的由来是跟农村人口贫富差距相关的,贫富差距大了,人们就会失去公平感,失去公平感的穷人就会和拥有公平感的富人之间产生矛盾,有了矛盾,才会有农村稳定问题。一个贫富差距小乃至没有差距的农村是不会出现什么稳定问题的。集体公有制,因它强调的是集体,是集体发展,而不是个体富有,它注重了公平,不会产生贫富差距,要有,也只是人们认可的差距。同时它还可以部分解决“三农”问题中的“农民增收”问题。所谓增收,就是和他人相比有了差距,然后才会想到增收以缩小差距。集体公有制首先解决了内部的差距,也就部分解决了农民增收问题。其次,由于集体的力量大,它可办很多个体想办都办不到的事,红旗渠就是一例。发展集体经济,同时也可以很好地解决农业生产中所遇到的困难,也就解决了“农业增长”问题。农业增长了,导致城乡差距拉大的二元经济模式也就会逐渐消失,农村与城市收入差距的消失,相应地农民增收问题的剩余部分也就得到了解决。“三农”问题解决了,国家提倡的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就大大前进了一步,也就可以实现共同富裕。看看南街村的发展及现状,不就给我们以很好的证明吗?  

第二,集体公有制,可以节约资源,改善农村面貌,实现农业现代化。集体公有制可以节约土地资源。由于分田到户而立起来的田埂地界和散居宽大的居住面积,占用了不少的耕地资源,一旦实行集体公有制,这一部分耕地资源可以得到释放,增加我国的耕地面积,相应地也会增加我国的粮食产量,为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做出一定的贡献。集体公有制有利于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现有“脏、乱、差”的贫穷落后的面貌,能很好地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集体公有制还可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只有整合起来的大片土地,才有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否则再先进的现代化生产设备,也会发出“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慨。比如先进的滴水灌溉技术及大型联合播种收割机的应用等,在个体私有制的小块田地里是无法开展的。  

所以,通过对中国历史上农村发展状况的分析及目前农村的现状,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有实行集体公有制,中国农村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才能解决现在面临的“三农”问题,才能早日实现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实行像南街村、华西村那样的集体公有制,把土地的经济属性变为集体公有时,中国农村才能得到真正发展,人民才能真正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这才是中国农村发展的未来方向。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