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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民房”,为你喝彩为你忧!

火烧 2010-07-23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围绕西安城中村自建23层‘最牛民房’展开,探讨违章建筑背后农民权益与土地政策的冲突,反映城乡发展矛盾及城市规划的公平性问题。

23层的高楼到处都有,但窝在城中村中、由村民集资建造就颇为罕见了。西安南郊北山门村五组组织建造的这幢23层建筑被网络称为“最牛民房”,虽然它没有相关审批手续,但用不了一个月就要竣工了。(华商报 7月11日 报道)  

一石激起千重浪,引国人评说。城中村、自建房、小产权房、违章建筑……犹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样滑稽可笑。说破大天,农民集资自主建房就是个不行就是个非法就是个违章,谁让你是个农民的身份呢?是农民,你就是城市发展的备用人力资源、备用土地资源、备用拉动房产消费资源、备用城市发展空间资源、备用扩大内需的资源……甭管你是城市里的假农民还是乡下的真农民,你都必须在“莫伸手,伸手必违章”的中国城市化疯狂下,成为政府和房产商亲密合作下的待宰羔羊,这是伟大的历史责任。  

莫问为什么,这就是眼下中国的城市发展观,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连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需要中国当代农民继续有点奉献精神大局意识和谐思想。等到中国真的发达了,国家强盛了,民族复兴了,中华崛起了,房产商富可敌国了,党和国家会把农民多年来为城市发展、市容整洁市貌漂亮做出的让步、贡献给通通弥补回来的。所以说,西安市南郊北山门村五组组织建造的这幢23层 “最牛民房”,不仅违章而且非法,且颇有些急不可耐、不识时务、不顾大局、投机取巧、不讲政治、不顾中华崛起民族复兴大业而为之的叼民思想了。  

如果是公开演讲,以上所言我一定会招来台下的骂声一片,因为网上留言,一边倒的是对西安23层“最牛民房”的叫好声。违章违规自建住房,却被众多网友认为是理所当然、是正当权益。对此,我心甚忧,为西安也为中国相关的城市规划忧、为众多相关的城市建设规章忧,也为此23层“最牛民房”忧。  

 忧之忧,不仅在于村民明知违章违规而毅然集资建设了23层 “最牛民房”,更在于村民认为违章是无奈的、是被迫的、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土地本来就是村民集体的,就是他们自己的!政府低价买走高价卖给开发商开发就不算违规违章,自己的土地自己盖房就违章,太不公平太不合理!因为农民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政府的城市规划当然有其合理性及必要性,但现实情况是政府早已偏离了单纯为了城市合理发展而制定法规章程,现实的城市发展规划章程直接剥夺了村民被规划的权力,即自行建造房舍的权力。这样的政府法规,其合理性、公平性遭民众质疑和对抗,怎不让人忧虑。  

说明白些,就是利益使然——政府要土地财政,便要制定维护土地财政的法规章程;农民要维护自己的土地所有权收益,便被迫违规违章。  

城市里盖楼都应当经过规划局审批,这是理所应当的。城中村村民在自己的土地上集资建房不是想不想违章的问题,而是必须违章、自然违章、难逃违章的现实状况使然——城中村不得审批宅基地,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只批准房屋安全出现问题的翻建,翻建不得超过两层,不得超过原房屋面积。城中村房屋管理的规定,意味着村民被定性为“待拆迁户”,村民的土地被定性为“待征收地”,他们失去在自有土地上改善居住条件的权利。城中村村民失去了“依章建房”的可能,不违章则意味着自己合法合宪的土地权益被所谓的城市规划部门随便一个规章便给践踏殆尽。  

矛盾出现了。是城市规划审批重要,还是承认城中村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村民相关权利更重要。行政审批管理损及村民法定的土地权利,那么应当改变的是审批制度。因为村民是违章建设,政府审批制度则是违宪行政,村民违章建设住宅是被违宪的政府审批制度所迫而不得已违之。  

指责“最牛民房”是违章建筑,做为公民,我颇不以为然。因为村民所“违”之“章”,其正义性、合理性、公平性、合法性、适宪性有待考证,其动机和社会效果亦有待评说。城市对城中村违章建筑的管理,到底是何意旨,是为了保证安全、提高质量、规范发展、有益民众,还是为了确保城市收益最大化?这是首要问题。如果只是要保证城市可以从村民那里取利,那么安全、质量等等就可能只是借口,而非真实的关心。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何体现?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执政理念又怎么落实?公民与公仆的主仆逻辑关系在城市发展的规划审批中又该怎样体现其应有的道德至高性及宪法公允性?  

在相关政府部门指责村民建房违章的时候,首先应当先思考自己所定规章是否违背了法律。“最牛民房”是建设违章,但更是对城建管理规章确保城市利益(也可以说是政府利益)而轻视、剥夺村民土地权利、改善生活权利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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