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和运用马克思的同工同酬理论
正确理解和运用马克思的同工同酬理论
这里所说的同工同酬,是指任何劳动只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同,报酬就应该相同,不仅同工种报酬相同,即使不同工种报酬也应该相同,复杂劳动在补偿培训费后与简单劳动报酬也应该相同。
同工同酬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简单说就是平均时间,即,生产某种商品所花费的平均时间。一只羊能换两把斧子,是两者所花费的时间相等,更准一点的说法是,多数人饲养一只羊的时间和打造两把斧子的时间相等。也就是说,只要两人劳动的时间相等,创造的价值就相等,报酬自然也就应该相等。可见,时间是决定报酬的唯一因素。
但是,复杂劳动如果和简单劳动一样同工同酬,复杂劳动因培训学习而损失的费用怎么办?如果不能得到补偿,谁还愿意为了从事复杂劳动而去当一个不拿钱的学徒?或者说,谁还愿意不仅不拿钱还要掏钱上大学?因此,复杂劳动一定要比简单劳动报酬多一些才对。马克思也说,复杂劳动报酬应该高于简单劳动,复杂劳动k倍于简单劳动。
问题的关键是,k应该多大?复杂劳动应该比简单劳动多拿多少?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把握“社会人均一生总收入一样”,就能知道复杂劳动在平时应该比简单劳动多拿多少了。人均总收入一样,是指,社会上以相同的年龄开始学习或者工作,以相同的年龄退休,社会上每个人一生的总收入人均一样。因为总收入一样,就要刨掉复杂劳动的培训费用和因学习耽误的收入。举例说,两个18岁的年轻人,一个去扛大包,一个去上大学,假定社会平均年收入为1万元,退休年龄均是60岁,那么两者的一生总收入应该都是42万,谁也不该比谁多,谁也不该比谁少。但因上大学者交学费4万,加上因上学4年未能扛大包少收入4万,共损失8万,需要在后续时间内将这8万“捞”回来,因此上大学者毕业后年收入应该高于扛大包者。具体年收入计算公式为:
社会人均一生总收入(42万)+上大学所交学费(4万)
劳动年限(60-22)
把公式分解成两部分理解:
1.社会人均一生总收入(42万)/60-22. 是把上大学者4年未扛大包的4万损失分摊在38年中“捞”回。
2.培训费用(4万)/60-22. 是把上大学所交学费4万分摊在38年中“捞”回。
两者相加所的数额为:1.21万。是上大学者大学毕业后工作的年均收入。
这个1.21万表明,上大学者毕业后需要每年多挣2千元,才能在38年的职业生涯中弥补他8万元的损失。
上大学者会不会拿的更多些呢?不会。因为如果上大学的人多了,人才市场大学生供过于求,大学生薪酬自然降低,就会出现目前中国大学毕业生薪酬比农民工还低的现象。反之,则会驱使人们通过上大学来达到多挣钱。
不同工种之间,依然遵循时间相等,劳动报酬相等的原则。如果某一工种能在同一单位时间内,比其它工种多拿报酬,则一定会吸引较多劳动者加入,从而造成该工种劳动力供给过剩,使得该工种报酬降低至平均工资;反之,亦然。由于劳动强度大小可以转化为劳动时间多寡,因此,不同工种之间仅仅依劳动时间作为报酬标准是成立的。例如,锯木工劳动一小时,应等于其它劳动两个小时。
如此,我们看到,“人均一生总收入相等”是理解马克思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关系的关键,其基本原理则源于马克思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劳动时间的伟大思想。
反对者会提出,因为工作的重要性不同,同工不应该同酬。这种论调,虽然流行,但却容易驳斥。首先,任何看起来重要并且因此而多拿钱的工作,都会因劳动力的涌入使得报酬趋于平均,使得似乎重要的工作并不会因重要而多得报酬。其次,社会分工使得社会变成了一个需要合作的整体。在这个社会中,没有任何企业能离开其它企业而存活,也没有人能离开他人而存活。因而每个人的工作都有十分重要,不可或缺、缺一不可,任何部分的缺失,都会导致整个社会有机体的瘫痪。一个城市,市长重要?还是垃圾工重要?一个城市如果没有垃圾清扫工人辛勤劳作,城市能正常运转吗?两者的工作,其实谁都重要,离开谁都不行,离开谁,城市的功能都会受损。中国神舟飞船飞天,涉及几十个学科,几百万个零部件,无一不重要,任何一个小部件出问题,都会影响整个航天工程。不是有过继电器接触点不好影响神州飞船飞行的例子吗?可见,分工越精细,合作越重要。整体是部分之和,缺了任何一个局部点,整体都不可能成为整体,因此,任何部分都同等重要,大家都一样重要,没有谁比谁更重要。再次,依什么来判定工作重要性的大小?既然大家只是分工不同,没有谁比谁重要,那么还有什么能体现某一特定工作的重要性?应该没有。
有人提到,依创造财富的多少作为判断工作重要与否的标准。这其实是十分错误的。马克思认为财富和劳动时间成正比,劳动越多,才能挣钱越多,如果少劳多获、不劳而获,一定是剥削他人所得。资本家拥有大量资产,不可能是本人花时间劳动所得,而是剥削的结果。如果还把钱作为衡量一个人工作重要性的标准,那么就会得出资本家剥削越多,资本家越重要,工人受剥削、挣钱少,工人不重要的谬论,就会走向谁越剥削谁越重要的资本主义泥潭之中,真正成就了剥削有理。这完全是和共产主义消灭剥削背道而驰的。另外,即使在现实例证中,人的工作重要与否也很难用金钱衡量。比如,天体物理学家的工作一定不会表现为挣钱多少;教师教育学生其实也没有创造任何直接财富;解放军战士把性命都牺牲掉能用钱去衡量吗?
当然,同工同酬,并不否定多劳多得。在单位时间内,如果有人做出的劳动成果多,就应该得到比其他人更多的报酬。假定生产一件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个小时,某人比他人多花了一个小时多生产了一件商品,那他自然应该比他人多得到一个小时的价值。同工同酬强调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样,每个人的报酬就应该一样;而多劳多得强调的是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劳动所得。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坚持多劳多得,必须坚持同工同酬,如果没有同工同酬做基础,怎么衡量多劳多得?怎么体现多劳多得?而同工同酬的基础就是,无论什么行业和工种,在刨去培训费用和因受教育而耽误的收入后,都应该有一样的薪酬标准。否则,不仅做不到同工同酬,对多劳多得也会变得难以理解。比如国有银行员工收入和国有煤矿员工收入存在差距,其差距存在的原因不是因为煤矿员工不努力,也不是银行员工全都比煤矿员工付出更多,而是没有实行同工同酬,失去了衡量薪酬的共同基础所致。
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就是优胜劣汰,某些行业赚钱是市场机制作用下的必然结果。这种说法,并不成立。银行业挣钱多和煤炭业挣钱少,并不是这两个行业在市场中竞争的结果。行业之间虽然存在资本在利益驱动下的转移,但是由于行业准入制度、行业保护、行政干预等,会导致行业之间的资本转移变得十分困难,难以形成行业竞争。比如,中国政府为加强管理和控制银行业,就不可能让资本任意流入银行业。如果没有这个规定,外国银行就会蜂拥而入。他们凭借强大的资金,就会大肆打压中国国有银行,造成国有银行的破产,从而让银行掌握在外国人手里,形成国家金融权力丧失;同样,如果让国内民营资本涌入银行业,中国金融业就会失去国有性质而不能为广大百姓服务,也使得国有经济基础受到重大侵蚀。可见银行业薪酬高完全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银行业完全没有高薪的理由。此外,资源的有限性,也限制了行业之间进行竞争的可能。比如,石油资源有限,就不会让无限个企业进入,如果石油行业没有准入限制,大量小企业进入后就会形成乱采滥挖,破坏和浪费石油资源的现象。再比如,高速公路收费也会因其行业独占性而令外人勿入。这些行业的高薪不可能靠市场竞争解决,其高薪也根本没有存在的理由。对于这种不平等,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才能改变这种不合理的薪酬制度,实现国有企业事业及各个行业基础工资基本一致,真正贯彻同工同酬的方针。
坚持同工同酬,目前最要做的是,大幅缩减管理层和普通员工之间悬殊的薪酬差别,特别是在公有企事业单位中。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写到:“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而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并且认为这是巴黎公社的基本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持的原则。管理层的薪酬高,本来是资本家掠夺财富的手段,照搬套用在公有制的企事业单位里,实际上是将私有制的财富分配方式挪用在公有制的单位里,并没有存在的基础。 有人认为,管理层薪酬少,就不能够有效地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这种说法,将薪酬和效率挂钩,实际上是金钱至上、唯利是图,看不到人除了物质利益之外,更多的是精神追求,看不到无产阶级大公无私的伟大胸怀。抗战时期,周恩来在国民党政府中担任政治部副主任,每月可以领取350元大洋,但周和所有八办人员每人只拿5元津贴,剩余均上缴共产党作为抗战之用,这样做,不仅并未影响周恩来的领导能力,反倒更能激发群众拥戴前行。陈独秀也不领共产国际给的薪水,认为共产党员应无偿为党工作。建国以后,许多党员领导干部不计私利、勇于奉献,带领群众改天换地,不辱领导使命,成为优秀领导干部,是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榜样,焦裕禄、孔繁森等更成为广为传颂的时代楷模。即使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也涌现出众多勇于奉献的党员领导干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河南南街村党委一班人,带领大村民发展村办经济,取得很大成绩,而管理层却只拿250元月工资,成为实践巴黎公社原则的实践者。南街村党委一班人的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它表明,在市场经济中,党的领导干部仍然可以保持勇于奉献牺牲、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宗旨。那种认为党的先进性在市场经济下难以立足的观念是错误的。
薪酬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还会令广大人民群众失去购买力,扩大内需、走内源性发展之路不可能。
有人担心市场经济下,如果不给公有制单位管理层高薪,则会出现人才流失,不利于国企发展。这种担心,并无道理。一是私企外资管理层岗位需求有限,不足以对国有企业形成人才威胁;二是坚持党员的奉献精神,并在全社会倡导集体主义的价值观、鄙视金钱至上,就能有效地抵御金钱对人们的诱惑,阻挡人才流失;三是加强公有制下自我人才培养,完全可以满足管理人才需求。
坚持同工同酬并不是要实行绝对平均主义。绝对平均主义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在分配上人人有份、份份相同。绝对平均主义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同意多劳多得,它无视个体劳动者能力之间的区别,看不到每个人实际贡献有多有少,因而在分配上抹杀应有的报酬区别。而同工同酬说的是在相同劳动条件下、相同劳动强度下干活,平均产能一致下,无论干什么,报酬都应该一致,在这个基础上,多劳就该多得。可见,绝对平均主义和同工同酬,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根本不能混为一谈。那种用绝对平均主义反对同工同酬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
坚持同工同酬的指导思想,并不意味着反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在分配政策上有所倾斜。比如为加快科技发展对知识分子收入有所倾斜;为加强国防对军人薪酬应该倾斜;为发展繁荣文化事业对著名艺人可以倾斜。但总的看,这些倾斜不应过多,人数比例不应过大,否则会失去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
中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市场经济,出现了按资本要素分配财富的现象,这是实行市场经济不可避免而出现的现象。但是,在公有制的单位和公有制占主体的单位里,无论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国家公务员阶层,都应该实行薪酬标准基本一致、小有差别的政策,做到在同工同酬基础上的“按劳分配”方针;特别是要大幅减少管理层的薪酬,缩小与一线劳动者酬差的薪距;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则应当通过提高一线劳动者最低工资,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同工就要同酬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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