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是假,民意是真
据说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年终奖将分摊到12个月,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问题出现。这就是受到公众欢迎的“国税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
有人分析道,根据这个“47号公告”,就能改变此前那种“年终奖多发一元,税后却少两三万”的极端情况。比如:比如某人年终奖66万元,另一位的是66.0001万,后者只多了一块钱,若按现有计税方法,却要比前者多交三万元的税。这种分析当然很极端,但公众希望能够出台这样的《公告》的意愿却是表达得明明白白的。
很快,国税总局紧急发布声明澄清说,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公告)”系伪造,有人盗用国税总局名义发布公告并作出解读。国税总局指出,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年终奖仍旧按照现行的计算方法与新税法衔接。国税总局认为,伪造的“47号公告”及解读稿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国税局官员称,当前相关问题暂未查明,但必定要依法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看来,追查谣传的源头的行动早晚要展开。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5422786.html
伪造政府文件应该追查,误导纳税人更应该给予纠正。但是,伪造的《公告》说的有没有道理,伪造的《公告》为什么那么受欢迎,国税总局却避而不谈,这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果说伪造的《公告》误导了纳税人,国税总局能不能拿出一个不误导纳税人的《公告》呢?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真的《公告》总是说些违背百姓意愿的话,而百姓真实的意愿只能到假的《公告》中才能看到,这个世道就值得怀疑了。
民意有时候是不可追查的,即使追查也无效。令人想起30多年前的“伪造《(周)总理遗言》案”。当时虽然追查得紧,却在全国出现了数以千万计的抄本。可见人心所向。据查,伪造者是杭州汽轮机厂学徒工李君旭,该人曾被抓,后来又被放了。可是全国上千万的转抄者,却无法追查。这说明民意是不可对抗的。同理,目前在民间流传的各种笑话和顺口溜,你不能说它们一点民意也没有。如果有谁想逐条追查,必然劳而无功。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1005/153330.html
所以,国税总局声明一下他们没有发过这个“47号公告”就行了,追查就免了罢。如果想把事情办得漂亮,那就赶快出台一个和“47号公告”内容相同、字句略有不同的《公告》出来,面子也保住了,民意也“俯允”了。此为上策。
这件事的实质是,百姓有诉求却无人理睬,只能以近似恶搞的方式表达诉求;官方有话语权,有决策权,却不愿意“权为民所用”,只想用权力来制裁百姓。这才导致了“假公告、真民意”和“真公告、假民意”这一对矛盾的产生。正确处理“假公告、真民意”和“真公告、假民意”这一对矛盾,是新形势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新课题。能不能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群众都看着呢。
新闻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j/2011/08-16/3260475.shtml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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