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全国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信

火烧 2011-07-2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本文聚焦SEO标题与关键词优化方法,提供可直接应用的标题构造技巧,涵盖长尾关键词布局策略及提升点击率的实用技巧,帮助实现搜索引擎排名优化与内容结构改良。

企业军转干部再次给温家宝总理的上访 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尊敬的温家宝同志: 您好!
我们是1949年10月1日以后入伍,并在2000年12月31日前从军队转业,被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安置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
我们在去年的6月25日挂号邮寄给您的上访信, 谅您早已收到了吧 ?! 但我们至今没有见到您的回复。我们听说您也经常上网,为便于您及时浏览本信,今特从网上再次发给您,望您能予以重视并给予回复( 请神秘之手勿於删帖;请方便之君代为转呈。扶助受难群体,伸张公平正义,光明正大做人, 乃德馨也 ! 本次来信有些许增删 , 望见谅 )!
尊敬的温总理: 您一定知道我国有《 国防法 》 、《 兵役法 》 、《 军官法 》 ;您也一定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1998年4月18日颁发了《 中发[1998]7号 》文件。该文件中明确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所任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原军队职务等级的,按照与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干部职务等级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 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职级干部的医疗待遇。” “ 对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从1949年10月1日至2000年底期间,全军共有400多万军队干部转业,其中有93万被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安置到企业,约占总数的20 %。这既有地方政府在安置方面比较困难的因素,也有地方建设实际需要的因素,这个情况您温总理也是知道的。我们明知安置到机关,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好一些,安置到企业,工作和生活条件会艰苦一点,但我们坚决的服从党和政府的安置,努力在企业做好新的工作。随着一大批企业在改革中的关、停、并、转,我们中有很多人下岗、失业,多年来生活、住房、治病等都比较困难。但我们企业军转干部服从党和国家改革发展大局,体谅政府暂时困难,又一次做出了不小的奉献和牺牲。
我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在国防施工和“两弹一星”中流血流汗,在抢险救灾中冲在前面,哪危险、哪艰苦,总是我们军人先上去。我们把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祖国的国防事业。转业安置到地方企业后,亦不甘人后,保持了革命军人特别能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尊敬的温总理:人总有步入老年的一天。辛劳了大半辈子的我们,转眼间一个个到了退休的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拒不按照《 中发[1998]7号 》文件办理,改发《 职工退休证 》了事。更由于原人事部顽固地坚持其违法违规的行政行为,引发了一场已有10多年之久的企业军转干部依法维权和政府部门坚持违法违规行政的矛盾和争斗。这在共和国的历史上,将是难以抹去的一道伤痕!
一、 企业军转干部的依法维权和政府部门的违法行政。
安置在企业并已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冠以“一代革命历史老人”更贴切一些。几十年来,党和人民没有忘记毛主席的一句话,“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政府和人民也没有忘记人民军队的功绩。几十年来,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文件,规定1953年以前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给予改办离休( 见附件1 ),其余则按地方干部相对应的职务等级办理干部退休手续( 见附件2 ),体现了党、政府和人民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这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巩固国防事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但这种和谐的状态,到了90年代受到了不小的干扰。虽然时任李岚清同志曾力辩要依法维护企业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但权大于法的潜规则,还是使全国90余万企业军转干部不明不白地被剥夺了干部身份( 提示:另有林彪非正常时期,41万军队干部被剥夺干部身份强制复员。1980年,在伟大的小平同志亲自主持下,将这41万军队复员干部改办为转业干部。因此,这41万军转干部在90年代是第二次被剥夺了干部身份,也就是第二次受害 )。
企业军转干部们在青壮年时期用鲜血和生命保卫了党、保卫了祖国、保卫了人民。转业到企业工作后,又任劳任怨,即使下岗失业,也咬紧牙关,勒紧裤带挺了过来。到年老退休时,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被政府部门蛮横剥夺。但企业军转干部必竟受党的教育几十年,亦是善于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高素质群体,自然不会像阿Q或羔羊那样任人宰割。加之在一、二、三、四、五普法中,也更进一步认真的学习理解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更进一步提高了法制法治观念,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们手捧三部大法和《 中发[1998]7号 》等政策文件,依据《 信访条例 》的程序规定,理直气壮地向政府部门提出恢复被非法剥夺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诉求。但在我国有时往往权大于法、官大于法、衙大于法的多重影响之下,使问题拖了好多年也没能解决。而此时,因我们这批共和国的老卫士大都已逐步进入退休年龄,使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依法维权的队伍逐步的壮大起来,到县、市、省直至中央上访的人数和规模亦同步增长。按常理,这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时期,只要中央政府高层依法治国的观念增强一点,能认真按三部大法和《 中发[1998]7号 》等政策文件规定办理,问题也就顺利解决了。但至今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原人事部临时内设机构---“企转组” 在这关键时刻制发了(2004)企转组1号《 关于印发( 关于部份企业军转干部要求比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享受“一个身份两个待遇 ”问题的答复口径 )的通知 》 ;(2005)企转组2号《 关于教育引导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自觉抵制串联煸动跨地区集体上访等的宣传提纲 》 ;(2006)企转组1号《 关于印发( 关于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要求按照中发[1998]7号文件落实退休待遇的答复口径 )的通知 》等三份文件,并加盖了原人事部的大红印章,散发全国执行。这三份文件否定了《 国防法 》 、《 兵役法 》、《 军官法 》的相关条款,推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 中发[1998]7号 》文件中关于“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所任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原军队职务等级的,按照与其原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干部职务等级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待遇。军队转业干部享受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职级干部的医疗待遇。……对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企转组” 的人还扬言要对企业军转干部的依法维权上访采取“镇压”措施。各地政府在上述文件的误导下,转而对企业军转干部的依法维权进行暴力打压。如:在2009年11月3日上午,当江苏省南京市500多位企业军转干部排着整齐的队伍,唱着嘹亮的军歌,前往南京市委、市政府信访部门依法维权上访时,有关领导不仅不出面接访,反而动用直升飞机、50余辆警车和300余名警力,围堵这些年已七、八十岁的老军人。带队的警官更是高喊着“冲啊!冲啊!!冲啊!!!” 强令警察向七、八十岁的老军人们冲去,至使步入耄耋高龄的共和国老卫士,有的被拳打脚踢,有的被打了黑拳,有的倒地受了伤,被老战友们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可以让您温总理感到骄傲和自豪的是,这支由共和国老卫士组成的依法维权队伍,没有被冲垮,更没有还手。他们的歌声更加嘹亮,他们的队伍更加整齐,他们向年轻的警察们送以老者祥和的目光和微笑。诚所谓:慈悲没有敌人,智慧不起烦恼。这支由“最可爱的人”组成的依法维权队伍,赢得了上万围观人民群众的同情和称颂!( 共和国的老卫士们体谅年轻的警察小同志们的难处啊!这些小同志和自己的儿子、孙子辈年龄相仿,他们在警官严厉的督战下,如还无有所行动,饭碗也会保不住的!他们也是政府部门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受害者!这位高喊着冲锋号的警官也许十分不解,为什么这么多年以来,政府动用了大量的“维稳”力量,花费了巨额的“维稳” 资金,采取了多种的“维稳”手段,竟没有能把这些老人打垮,这些老人在多重打压下能越来越勇敢地向政府依法维权呢?!其实,这个问号在外国也有一些人提出过。如:美国的军事专家精英们,苦心研究了几十年,认为十六国联军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在朝鲜战争中输给中国的志愿军。西方政治家、战略家、外交家、著名学问家基辛格开导他们说:“我们在朝鲜战争中遇到了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军队,在越南战场上也遇到了”。为此,有做事的军事专家制作了两块铭记碑,一块记叙朝鲜战争,另一块记叙越南战争,并树立在西点军校大门内 )。在2009年8月24日,当南京市暨全江苏省的2000多名企业军转干部至省委省政府依法维权上访时,政府急调全省维稳力量和大量警力封堵。由于政府出动的人数远超依法维权上访的人数,一度造成交通瘫痪。( 南京市企业军转干部们多次进行了要求捉拿打人凶手的依法维权,并得到全省的声援 ,也为日后全省开展依法维权树立了榜样 )。 至于日常对企业军转干部依法维权的防控打压,那就更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了。如:常州市有关政府部门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公然用专政手段对付企业军转干部的代表,如开列黑名单、变相限制人身自由、监听电话、监视行动等;在常州市领导接待日,当我们企业老年军转干部们依法维权有序上访时,有的单位的领导,公然把前来上访的军转干部强行拉上车送回家;有一位70多岁的伤残老年军转干部,下午向外打了一个电话,晚饭时即有警察上门盘查,精神受打击生了病;有一位老年军转干部的孙字辈考上了警校,但被找去谈话,如不能保证以后不再参加企业军转干部的依法维权上访,则已有的录取将被取消;有一位在抗美援朝战场上差点丢掉性命的老干部,去北京看望女儿时,被常州的一辆警车跟踪了好几天。虽然常州市政法委等市领导多次表态说,企业军转干部是依法上访,秩序是好的,也不会监听监控等。但外松内紧的异样气氛,怎能掩盖得了类似问题长期存在的事实呢 ?!这也是各级地方政府在上层“维稳” 重压之下的无奈之举。试想,常州市是被中央树立为“学习型城市”的先进典型,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法制法治观念早已深入广大干部群众。常州市又是我国著名的文化、文明、道德、和谐、法治和科学发展观的礼义之邦,但在高层的“维稳”重压之下,亦无奈之举而已。以上实例并不是江苏省所独有,其它省、市或许更严重地存在。( 提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合法权益,是国务院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好的事情。中央政府把自己职责范围内应该做的事情,以下发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的形式,强压给地方政府去做。因此,省、市、县政府和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企业也是受害者 )。
二、 中央政府部门散发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剥夺企业军转干部“一个身份、两个待遇”合法权益行为的危害性。
1、冲击了我国的法制、法治体系,祸害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是国家干部的定位,权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务院下属部门在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根本无资格、无权力擅自改变被政府指令性计划分配安置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国家干部身份和待遇,此举凌驾于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之上,完全是越权行为。
又: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发[2000]23号文第15条笫2款规定:“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 室 )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2001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实施(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4条规定:“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 室 )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的含义是: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不得向本部门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 包括本系统 )制发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代替部门审批下达应当由部门审批下达的事项。” 作为国务院下属职能部门的原人事部,为临时内设机构“企转组”代章,擅自对外正式行文,广发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乃至于地市基层,公然以“答复口径”发号施令,对中央有关军转安置政策作随意的歪曲解释,这严重违反了国务院的有关行文规定。因此,“企转组”制发的[2004]1号、[2005]2号、[2006]1号三个红头文件,是不具备法律效率的。这些违法违规文件的大量散发,严重冲击了我国的法制、法治体系,暴露出了国务院对下属部门在制发红头文件方面的管理缺失,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我国法律体系和法治环境受到中央政府下属部门的冲击, 还会引发难于救治的腐败浪潮 。近十年来, 虽然中央 ( 及省部级 ) 制订有数以百计的反腐文件,召开了数以百计的反腐会议,但还是在中央政府下属部门发生了前腐后继的事件; 去年还在中央政府很多下属部门查获了用假发票报领巨额现金案。上梁不正必然蔓延成全国性腐败状态, 或许是引起您头疼,并已成为全国人民深恶痛绝的常事。( 我们也注意到了您每年都要召开专门的反腐败会议,但会后难以见到明显效果,腐败的形势日趋严竣。看来,如果不从加强法制法治建设上下功夫,问题是难以得到解决的了! )
2、严重干扰了法院系统的正常运转。
全国广大的企业军转干部为依法维护自身被长期侵害的合法权益,当上访政府部门多年,且已无望解决的情况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向中级人民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如:2006年7月7日,广西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行政集团诉讼,送达最高人民法院的《 行政集团起诉状 》有25公斤重;武汉市企业军转干部刘公宽的起诉书在几年前就送达法院,后又追诉;广西、山东、河北、河南、贵州、云南、湖北、湖南、陕西、重庆、上海、浙江等23个省、市、自治区的企业军转干部均有依法起诉原人事部的诉状,列举原人事部违法违规行政,导致企业军转干部合法权益被长期侵害的事实依据,并获得国内知名律师的全力支持。至今数年过去,都因被诉方为中央政府下属部门而遭法院搁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做出裁定不予受理”。因为我国存在着权大于法、官大于法、衙大于法的潜规则,导致法院系统受理诉讼的法定权力也被削弱了。
3、禁锢了政府官员的思想,影响了稳定这个大局。
每当我们企业军转干部手捧三部大法、《 中发[1998]7号 》等政策文件,依法到县、市、省三级政府上访时,凡当我们宣讲三部大法和《 中发[1998]7号 》等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时,接访的县、市、省三级领导此时都会正襟危坐,似乎个个突然失聪、失语、面面相觑起来;似乎这些从政了多年的政府官员,从来没有看到或听说过有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直至我们一再提醒,胆子大一点的官员才会很不情愿地说,我们要向上级汇报;省级官员则表示要向中央汇报。这突显了国务院下属政府部门向全国散发的违法违规文件,严重禁锢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官员的思想,使他们的聪明才智有时只能埋在心底而不能发挥作用,严重影响了稳定这个大局。( 这个状况希望能引起您温总理的高度重视。中央每年都会召开学习贯彻大会,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国务院常委会、工青妇大会、数十个中央部门还要召开纵向的学习贯彻大会,也需较大规模的会议不下数百个,形成的文件资料当以车载。但我国近十年来的政体似乎是变成了中央政府下属部门超级权威制、中央政府下属部门越权直管制、中央政府下属部门坐庄老大制,即“县官不如现管制” 。省、市、县各级干部虽怀揣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但遇中央政府下属部门不愿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文件时,那么全国省、市、县都得依这个中央政府部门的规矩办事,而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有关政策文件搁置一边。于是乎便会出现一些原本不应有的尴尬场面。这么多年以来,中央政府首脑对其下属部门的这些异常举动似乎也并没有发觉知晓,对一些盘踞於庙堂之上的“精英”们似乎也有些放任,似乎以为向“公仆”们发以高薪就可以万事大吉了。而各地官员也出于各种考虑,受制于官场“潜规则”而不会把这些情况捅破。我国的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的一些重要政策,往往就是在这种非正常的氛围下难以得到贯彻执行 )。
4、干扰了军队建设 , 危及了国防事业。
尊敬的温总理:您在很多讲话中不时会咏上一、二首古诗词,您对历史当有不错的研究。当杨家将和岳家军等受到朝中的谋算时,均会导致外敌入侵得逞,国家疆土面积大幅减少。当今,在中央政府下属部门违法违规散发侵害企业军转干部合法权益的文件,且事实上已经得呈的这些年中,日本侵占了我国的钓鱼岛;南边几个贫弱小国也抢占了我国的很多岛礁( 您或许也知,日本本来计划占有两个岛的。当日本的企图一露头,韩国的二十多位议员即登上独岛宣示主权;紧接着韩国海军对该岛加强了护卫,全韩国党、政、军、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日保岛浪潮,阻吓日本海军不敢轻举妄动;再紧接着,韩国总统专程赴美国,小布什总统接受韩国的主权立场,并附和曰:“独岛是韩国领土” )。虽然日本在与韩国的独岛之争中熊蔫了,但仍不忘在占有我国的钓鱼岛上狂野一把。2008年2月4日,日本防卫省防务次官增田好平在接受平可夫的采访时说:“我怀疑中国是否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战略或者国防战略,……希望事实不是这样!”( 境外敌对势力乘势大谈是将中国分裂为六块还是七块, 一度猖噘万分 ) 。在钓鱼岛之争中日本得意到忘乎所以了!
我国著名军事专家、海军少将张召忠在CCTV—7《防务新观察》访谈时感慨地说, 我国在清朝时已丢失了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 在我们这一代有可能在南海丢失1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疆, 我们这一代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我国著名的大学问家、少将金一南在所著 《 苦难辉煌 》一书中亦有如下记述: 1875年,即福泽发表《 文明论概略 》 那一年,日本派兵入侵琉球,命令琉球不再使用清王朝年号,不再向清政府入贡。当时日本只有陆军常备军3万余人,海军4000人,军舰15艘,且多破损不能出海,本无力与清王朝全面抗衡。但当时清政府依靠以情理交涉的那套老路被日本摸清了懦弱本性。日本将琉球改名为Okinawa ( 冲绳 ) 。
日本侵占我国钓鱼岛并对我国持十分强硬的态势有一个重要背景,它是西方封锁围堵中国的急先锋 ,它的中远期企图是妄图占有我国更多的疆土领海。这是一个世人皆知的事情。2011年3月11日日本大地震后,我国出於人道主义无尝紧急援日的各类物资在日本机场堆积如山,竟遭日方拒收,听凭日晒雨淋,最后我方只得雇佣当地车辆运往灾区了事。但望这种世所少见的尴尬事能引起中央政府高层的一点儿警觉( 电影《上甘岭 》主题歌中唱得好!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向侵占我国领土领海的扔以肉包子会有什么好结果呢 ?!)。
5、中央政府在处理企业军转干部依法维权诉求的现行做法,与四代领导人所主张的政策相背离,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我们研读了几十年来在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四代领导集体所制定的三十余份有关军队转业干部的相关政策文件,中央一贯认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有力地促进了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这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走有中国特色精兵之路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党和国家四代领导人都十分重视军队建设。
第一代领导人,伟大的毛泽东主席指出:“没有人民的军队,就没有人民的一切。”
第二代领导人,伟大的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发展了毛泽东军事思想 ,提出了新时期军队建设要走有中国特色精兵之路的重大战略决策。并在1980年为41万复员干部改办了转业证书,恢复了干部身份。
笫三代领导人江泽民同志坚持了毛泽东、邓小平的军事思想,做出了一系列增强军队建设,巩固国防的重大举措。2000年5月9日,在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特别指出:“军队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优待;军转安置办法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进行改革,但不管怎么改,对军队转业干部还是要‘ 包 ’下来。”
胡锦涛同志接着特别强调:“具体怎么‘ 包 ’?就是要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上保证军队转业干部,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应有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荣誉,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就是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保证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住房、医疗保险等;三代领导集体对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没有变;我们现行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和办法,基本上是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长期以来,这些制度和办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一些重要的原则和指导思想,今天乃至今后仍然是管用的,需要继续坚持;既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文件,又要在实践中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自觉维护中央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能以任何理由打折扣搞变通;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军队是人民的军队,我们的军官是国家的干部,我们的军转安置工作应当而且也能够做得更好。”
我国军队干部转业时,统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颁发《 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军人证明书 》,每一位军队转业干部的这一身份并不会因其转业后安置的单位不同而改变,这是一个极为简单的常识。在九十年代初,发生了原人事部违法违规剥夺被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安置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事件后,才有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日益高涨的依法维权。这个情况也是清楚的。因为在我国存在着权大于法、官大于法、衙大于法的事实,政府部门往往不能、也不敢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解决问题,但又不能一点工作也不做。于是,会制发一些模棱两可、改头换面的文件。如《 人发[2002]82号 》文的起草人也许是因为“被国家指令性计划分配安置到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这句话,写起来字多了些,图省事简略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因此,从82号文件开始,“企业军队转业干部” 正式成为官方文件的称谓( 这一称谓并不符合我国的法定用语,官方正式文件首创并在“红头” 文件中相互引用这一称谓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但原人事部“企转组”的一干人等,对82号文件的这一简略用词,也被他们这些歪嘴和尚当成了念歪经的好材料。他们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们是“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已不是国家干部了。
尊敬的温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的军队,机关不会有军队,事业单位不会有军队,当然企业也不会有军队。您在听这些“歪嘴和尚”汇报时,可要多留个心眼,不要被这些“歪嘴和尚”给忽悠了。例如: 在2009年12月22日,您亲自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适当倾斜”。一是使人听了好象企业还是有军队的; 二是企业军队的干部转业了,在待遇方面,中央政府似乎另有“ 有关规定”,并不适用《 中发(1998)7号 》等中央政策文件的规定。我们读后的感受,似乎您温总理多年来是以“企转组” 制定下发的三个违法违规红头文件的精神来指导工作的。这点,请您惊醒啊!!!又因为“ 有关规定”至今语焉不详,更无“ 有关规定”公函下发,各地政府还处在观望等待之中。因此,我们企业军转干部还没有盼到“倾斜”的到来( 说句心里话,我们企业军转干部对“ 倾斜”这个词,似乎是难以接受的 )。
三、 我们的疑惑不解和严正诉求。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第十三条,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章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尊敬的温总理: 组织学习《 宪法 》、法律法规、中央制定的政策和《 党章 》十分重要。国务院下属部门原人事部的临时内设机构“企转组”为什么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全国散发违法违规( 并盖有原人事部的大红印章 )的红头文件,并且至今仍使全国90余万企业军转干部深受其害?!( “企转组”违法违规的三个文件,似乎是封建皇帝的三道圣旨,各级官员必须“接旨”并照办,这种下克上的怪事如任其妄流,还可能引发封建迷信思想的泛滥。从媒体报道的一些案情也反映出,一些官员已沉湎于迷信色彩。 )
全国的90余万企业军转干部,已逐步进入高龄,其合法权益受到中央政府部门的严重侵害已有10多年的时间。这些老人在青壮年时奋战在祖国的国防事业中,身体透支十分普遍,目前身体伤病无钱医治的情况十分严重,估计已有近二十万人因缺医少药而过早的离开了人间,如中央政府仍麻木不仁,拒不按三部大法和《 中发[1998]7号 》 等政策性文件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一个身份、两个待遇”,这批共和国的老卫士己经经不起折磨了!尊敬的温总理,您忍心吗?!您为什么会这样撒手不管呢?!
有两次似乎让我们企业军转干部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
一次是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同志于2007年3日1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代表该部公开认错,表示道歉。并表示用一年时间纠正。但没几天,刘永富即遭调离。这也是一个关键时间点,如果您温总理对下属部门刚处萌芽状态的正义力量能扶一把,也许在这个部门就可使依法行政的力量逐步压倒违法行政的势力,并能逐步清除违法违规文件造成的恶劣影响,进而依照三部大法和《 中发[1998]7号 》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把事情做好( 江苏省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2009年8月底,徐郭平就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他上任后经过调研认为,企业军转干部是依法上访,对企业军转干部合法合理的诉求不能长期置之不理。他在企业军转干部坐谈会上宣布说,江苏虽是军转干部大省,但在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也就7万人,按中央有关政策落实也用不了多少钱。并承诺尽快解决问题,方案会超出大家的诉求,大家一定会满意。但他还没有来得及做,也遭调离了;我市的有关官员也直白:我们只能依“企转组”的三个文件执行,如果为你们落实政策,非但落实不了,我这个位置也保不住的 !)。
另一次是三年前,您温总理在中国政法大学向大学生们具体演绎法治精神的核心——“法大于天,法治天下”时,有几则语录让人震撼:------“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 “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不依,不如无法。” “从每一个老百姓切身的生活来讲,也要靠法律来保护他们自由的权利,保护他们全面发展的权利。” “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立法必须做到公,执法必须做到平。”
尊敬的温总理: 您的这次精彩演讲是多么在理,我们这些共和国的老卫士闻之倍受振奋。我们从您急切的表情和坚定的语气上,预感到很快就能付诸实践。那么,九十余万企业军转干部的沉冤很快就能得到昭雪,依照法规和政策落实我们“ 一个身份、两个待遇 ”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如是, 一、可以维护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威信和诚信; 二、可以在国务院内树立正气,扫除歪风; 三、可以使省、市、县三级干部的思想得到大解放,使他们可以放心地学习和贯彻执行三部大法和《 中发 [ 1998 ] 7号 》等政策文件,为双拥工作和巩固国防做出大贡献; 四、可以节省原来用于对付企业军转干部依法维权的大笔经费和人力物力,改善省、市、县三级政府的形象( 据媒体报导,国务院每年下拨的“维稳” 经费已接近我国每年的国防经费,有部份维稳经费因一些地方政府的管理不善或过分宽裕而变相流入象“安元鼎”这样的黑保安组织,可以将依法维权上访的群众关入黑牢等 ) ; 五、可以使目前还活着的七十余万企业军转干部分享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待遇。 这一代革命历史老人是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很有勇敢战斗精神的坚强战士;他们被老百姓称为“最可爱的人” ;他们是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尅星;他们一辈子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是保护和谐社会和稳定国家的中坚力量。尊敬的温总理,您的理论很有水平,快大胆、勇敢、果断地实行吧!革命导师教导我们,如果把它束之高阁,最好的理论也是没有用的。您说是吗?!
我们通过认真学习、细心分析、全面观察、通盘思考认为:人大已为我国立法数以千部计,己形成比较成熟和完备的法律体系;中央关于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也制定得十分完备;企业军转干部“一个身份、两个待遇”长期得不到落实的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国务院下属的原人事部违法违规行政,并顽固地坚持错误做法而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关于其内含和实质,您温总理应该是全国最为清楚的一个人。
尊敬的温总理:我国《 宪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我们紧急请求您温总理全面地履行《 宪法 》赋予您的高尚职责和厚重权力,请您立即下令国务院下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清理、收回、废止原人事部下属临时机构“企转组” 制发的企转组( 2004 ) 1号、企转组( 2005 )2号、企转组( 2006 ) 1号等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 您从这3个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的颁发年号上亦不难推算出: 您是在2003年初入主国务院的,当您入主国务院后的第2年开始,连续3年下发了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这在国务院的院史上,是绝无仅有的。您还有一年半的时间就要将神圣而厚实的权位移交给第五代,还是请您在第四代期间解决为妥。如若将这3个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一并移交给第五代,那对第五代亦是一个不小的难题,亦有可能再移交给第六代、亦或第七代。那我们这一代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共和国老卫士们岂不成了当代窦娥,百万怨魂了?!);请您立即下令国务院下属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1998年7号文件,为全国尚活着的七十余万企业军转干部落实“一个身份、两个待遇”,为1953年12月31日前入伍的现已八十岁左右的军队转业干部改办离休手续,为1954年1月1日以后入伍的己退休企业军转干部改办干部退休手续;对因缺医少药而过早离开人间的20万名企业军转干部给予应有的补偿。谢谢!
顺致
崇高敬礼!
全国企业军转干部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