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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给谁立碑?

火烧 2011-08-10 00:00:00 网友时评 1026
文章围绕方正县为日本开拓团立碑引发的争议,探讨应纪念谁、由谁立碑的问题,强调反对为侵略者立碑,支持纪念革命烈士,呼吁正确对待历史。
罗光初时评:我们应该给谁立碑?(1368字)

    近段时间,黑龙江省方正县给日本开拓团亡者立碑的事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日本开拓团是日本侵略者的先军,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日本的“开拓团”在东北以强占或以低廉价格强迫收购的方式,攫取中国人的土地,迫使500万中国农民失去土地,流离失所。方正县却不顾全国人民的感情,竟然给这些侵华先遣团立碑,这种做法深深刺伤了中华民族的感情。消息传开后,社会各界骂声一片,终于有人看不惯了,8月3日15点,5名男子到达方正县“日本开拓团”纪念碑处砸碑。尽管没有砸掉,但在社会各方的强大压力下,方正县最终自己将碑拆除了。

    方正县“碑剧”告一段落,但社会上关于这件事的讨论和反思却远远没有结束。我们到底该给什么人立碑?又该由谁来立碑?这个问题成了近期社会讨论的热点话题,也是今天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

   为抗击侵略、解放中国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烈士立碑,为支援中国抗战的国际友人立碑,全国人民都是积极支持的,也是十分应该的。而为侵略者立碑,为出卖祖国的汉奸、卖国贼立碑,是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不能答应的。眼下,一种可怕的现象开始抬头,一些地方为了吸引人们眼球,为了搞旅游开发,不管这种文化是糟粕还是精华,只要有噱头,就拿出来炒作一番。先是有人提出要为奸臣秦桧立碑,现在又冒出个方正县要为日本开拓团立碑,指不定哪一天还有谁会为汪精卫立碑呢?说穿了,一些地方的领导们之所以热衷于为汉奸、侵略者立碑,还是经济利益在作祟。

    相反,一些早该立碑的革命烈士,却一直没有引起有些地方领导的重视。日前,法制晚报刊载了《烈士后代要求推倒开拓团石碑 称为先烈立碑遭拒》一文。文章说:“2008年赵尚志诞辰90周年之际,李明曾向哈尔滨市政府申请为舅舅和战友们立碑未果。然而今天,这个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土地上,却建起了一座纪念日本开拓团的石碑”。“该立的碑不立,不该立的碑却立起来了。”这样的“碑剧”不能再继续上演了。

    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这个社会有良知、有民族感情的人占绝大多数,我们不仅看到大家群情激奋声讨方正县的举动,也看到了一些地方缅怀革命先烈的感人事迹。海南新闻网上的一篇文章《方正县立碑无耻,石峰村祭奠可敬》就很让人感动。福建永安电视台、福建电视经济频道和中国红色旅游网对福建永安市小陶镇石峰村村民主动祭奠牺牲在当地的无名红军英烈、呼吁慈善家、企业家们到石峰村去资助建设无名烈士纪念亭或纪念墓、纪念碑,到石峰村去“认养维护”红军抗日标语群和相关的红色遗迹的相关报道,让人觉得很是温暖。

    其实,在立碑的问题上,国内还没有相关的规范政策文件出台,还是一种民间自发行为,所以至今还是想立就立,不想立就不立的状况。如果地方的头头脑脑们脑门发热,想立碑了,哪怕象方正县的领导那样跪错了坟头也没有主管部门出来纠错;如果地方的头头脑脑不想立,哪怕你呼声再大,也只当不知道,这是中国更大的悲剧。

    毕竟,对于烈士墓,仅仅依靠村民自发祭扫,是远远不够的,政府理应承担起自身的责任。为了避免方正县这样的碑剧再次发生,也为了不再出现“烈士墓特别是无名烈士墓无人祭扫”现象发生,有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关规定,规范政府立碑行为;在不少地方的战场遗址,尽管牺牲的无名烈士成百上千,但还是荒草凄凄,让人看了心寒,对于这些战场遗址,政府还要对那些尚未立碑、建馆的战斗遗址尽快建立纪念设施,让烈士们九泉之下能够得到安息。(罗光初)

附件:

方正县立碑无耻,石峰村祭奠可敬 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1/08/05/013095324.shtml

乌有之乡  时评: 方正县立碑无耻  石峰村祭奠可敬

http://www.wyzxsx.com/Article/view/201108/253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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