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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吴思的“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元规则为什么不成立

火烧 2009-09-29 00:00:00 网友杂谈 1030
文章从数学角度分析吴思提出的‘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规则不成立,指出暴力无法排序,因缺乏统一道德体系。强调信息暴力与防护力等概念,揭示规则并非元规则。

说说吴思的“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元规则为什么不成立 


[ 数学 ] 于2009-09-29


也已经看到了一些对这个元规则的批评,但是这些批评仍然是站在道德层面的多,就是说,这难道不是丛林法则吗?因此不好啊什么什么的。但是,如果吴思说这是他发明的人类社会运动的一个客观规律,而不是什么道德规则呢?因此,吴思当然可以置这些道德批评不理。

但是,我是从理工科思维的角度批评这个规则是“不元”的规则的。我的意思是说,它有可能在一定的条件下,算是一种规则,却并不“元”,就是说,它不是最基本的东西。它是浮在表面的东西。还存在着比它更“元”的东西。

原因就在于,吴思用了“最”字,意思是暴力是可以排序的,例如,有三个对象(人,或者团体,都行,统一称为对象)都有一定程度的暴力,则经过比较,得出某甲最强,某乙次强,某丙第三强,因此,某甲说了算。

问题的漏洞正在这里,就是我要指出,除非所有的对象都认可同一道德体系,否则的话,暴力是不可排序的,既然不可排序,当然就不存在什么“最”字。

因为,暴力这种东西,如果想要排序,就必须制定一些规则。例如,世界拳王争霸赛,有严格的比赛规则,谁也不能够违反,大家都用拳头,不允许有一方用手枪,也不允许有人用盾牌,当然也不允许穿防弹衣,必须在一个台子上比赛,不能够在一个城市里乱转,必须有时间限制,不允许打上几年没完没了,双方除了拳击之外不允许用其它任何手段,例如,不允许给对方下毒,不允许断绝对方的食物导致对方饿死,等等,有这么多的规则在其中约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够通过比赛找到一个暴力最强者。

否则的话,根本就无法比较道德的大小。例如,一个冷血杀手一和群笨蛋警察,谁的暴力更强?

一说到暴力,其实定义是很广泛的。例如,坦克是暴力工具,但是人们害怕它,首先是它有厚厚的装甲,就是说,防护力也是一种暴力。隐形战机也是一种暴力工具,为什么害怕它?因为他隐藏了自己的位置信息。因此,防护是暴力,隐藏信息也是暴力。

信息确实可以用来消灭敌人。例如,在战场上给敌人发错误信息导致敌人的战机轰炸自己的步兵,这样的战例是有过的,这个时候,错误信息也是暴力工具。

毛泽东的政治工作三大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叫“瓦解敌军”,这个瓦解,当然是通过信息刺激来瓦解,因此在这里信息就是一种暴力工具。

病毒为什么会杀人?因为病毒进入人体之后,瓦解了人体正常工作的信息,整个生理系统一崩溃,人就死了,这就是信息暴力的另一个例子。

甚至,逃跑,隐藏,都属于一种暴力。就说隐藏吧,有隐藏人的,藏起来不被对方发现,也有隐藏物质的,知道土匪会来抢,就把东西藏起来。这两种暴力的进攻性不够吗?但是,隐藏得好,也可以致敌于死命的。

例如,解放战争胡宗南十万大军,被彭德怀三千兵力牵着在陕北解放区大游行,后来这十万大军中,就是有人活活饿死的,因为粮食都葳起来了,敌人找不着,自己的后勤补给也跟不上。难道不算解放军歼灭的吗?当然算。

以上林林总总的暴力工具和手段,真不好说谁更强,没有可比性,元规则就无法判定任何问题。

就说一个最简单的模型吧,假设一对农民夫妇生活在深山老林里,对他们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完全是自由自在的人,假设他们做任何事情都不受法律惩罚。

那么,这夫妻两人,谁说了算呢?通常而言,男的力气比较大,因此,把女的给痛扁一顿不成问题,但是,这里面我们找到了暴力最强者吗?那么,是不是我们就要得出结论,这夫妻俩必然是丈夫说了算呢?那可不一定。

当然,也许我们会看到这种现象,就是做丈夫的某一天把老婆打了一顿,老婆害怕了,抹了抹眼泪又去干活了。是不是吴思的规则起作用了呢?

我这里给出的模型已经是最简单的了,如果简单的模型都不成立,那我们再讨论更复杂的模型。

我这里要指出的是,如果我们真的看到上述现象,必然有一个道德在这二人之间支撑着,什么叫道德?就是在没有法律的约束下,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这个道德就是这个做老婆的心中认为老公有权利打自己,自己必须忍气吞声。正是在这种道德之下,我们才可以看到上述说了算的场面。

如果这做老婆的不遵守这个道德怎么办?那我们根本无法说出谁道德最强,因为,你男的要不要睡觉?趁你睡着了一把火把你活活烧死呢?找一块十公斤重的石头对着脑袋砸下去,我想这老公再强壮也会失去战斗力的。

当然,这是最极端的情况。或者这个做老婆的有牛皮糖精神,就是打不服,哭着喊着除非你把我打死,否则我就不服,你做老公的怎么办?真的选择把她打死?那没老婆了怎么办?甚至,老婆脾气来了你一打她她就要寻死,真的跳进河里了你还得把她救起来。以后你还敢不敢惹她?

所以,夫妻之间谁占上风,往往由多种因素决定,完全不是谁暴力最强说了算的。有一些男的怕老婆其实也不是爱他老婆,就是害怕他老婆一闹将起来很麻烦,很不好处理,这完全不是打一顿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如果真有这么省事那就好了。

瞧,这个简单的夫妻模型,吴思的元规则就不成立。

那么,更复杂的暴力形式呢?

更复杂的暴力形式,通常都是要有团队的,是一个人不行的。而一旦有团队,就必然有团队内部的道德,否则的话,团队无法生存。这里我们也看到团队内部的道德倒是建立一个团队的强大暴力能力的先决条件,这样一来,就可以看出,暴力还不如道德更加“元”一点,怎么吴思就认为暴力是最元的东西了呢?

另一方面,采用暴力工具,通常是为了谋利的。但是,一谋利,那又在牵涉到道德,否则的话,完全没有道德,也就无法谋到利。

例如,绑票,也要遵守如果对方给够了赎金,就放人,这样的道德。如果给出赎金也不放人,也撕票,那人横坚是死,当然就不给赎金了。

再比如说毒品交易,那也必须是一方真的有钱,另一方真的有毒品,但是,如果一方没有毒品假称有毒品想骗钱怎么办?或者另一方没有钱假称有钱想骗毒品怎么办?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法律约束了,因为都是违法犯罪的嘛。因此就只好有坏蛋内部的道德规则了。

哪怕是买凶杀人,那一买就要有一个基本的道德,就是杀手无论何种情况决不供出买家的姓名地址,此外,杀手必须履行职责,而且不会反过来将买主给杀了灭口。而买主则不应当拖欠对方的报酬,该给钱的时候手信用就一定给。总之只要有交易就必须有道德,否则交易也就无法施行。

有一些黑社会老大之所以暴力力量强,反而是因为他长期以来在非法交易中特别守信用,导致在坏蛋中的口碑好造成的。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暴力的力量随道德的力量增强的例子。

此外,对吴思的这种“谁暴力最强谁说了算”这种观点,容易造成洋奴和帝国主义的走狗。因为从武器上讲,似乎美国的暴力最强,因此我们就要给美国人下跪?反正容易导致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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