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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伟大的美国是怎么“让”万恶的朝鲜残害人民的

火烧 2010-09-29 00:00:00 国际纵横 1034
文章讲述朝鲜女性方美善逃亡经历,控诉朝鲜人权问题,涉及劳改营、拐卖、残害等,引发美国关注与讨论。
 

看这累累伤痕,和声泪俱下,这万恶的朝鲜罪行简直就是坐实了。
先来听听图片背后的故事,
此女叫“方美善”(音译),英文拼写Bang Mi-Sun,今年五十五岁,据其自称,本是朝鲜某矿山文工团的演员,2002年因为丈夫饿死,因怕儿女也饿死,铤而走险,从图们江偷渡到中国,几经辗转,和儿女失散,并且被人贩先后卖给三任“丈夫”,最后成功脱逃,确又被中国警方逮捕并遣返,回到朝鲜进了劳改营,被劳改的士兵殴打落下了终身残疾,也就是掀裙看到腿上的伤疤。2004年,她在此逃出朝鲜来到韩国,并且今年4月底来到华盛顿出席自由朝鲜的控诉大会。
很好,很强大,但是,有图确未必有真相!
用GOOGLE搞了一次人肉搜索,发现这个故事有三个来源,其一是《朝鲜日报》http://english.chosun.com/site/data/html_dir/2009/06/30/2009063000396.html
其二是《华盛顿邮报》,不但有文章,还有视频,就是截图的来源。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story/2009/06/09/ST2009060903735.html
最后一个最权威,是美国官方的”国会和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调查报告。
有兴趣的可以直接下载PDF的全文http://www.gpo.gov/fdsys/pkg/CHRG-111shrg11150716/pdf/CHRG-111shrg11150716.pdf

根据方女士证词,她是2002年六月跨过(Cross)图们江的,根据另外一篇报道,居然还是“手挽着手”过河的(图们江比秦淮河还好过?)。“We entered holding hands,” http://eugenecho.wordpress.com/2009/05/22/fk-human-trafficking-there-i-said-it/。2004年她就逃到韩国了,《华盛顿邮报》很含糊的说,Found her way to South Korea.(难道从三八线越境?),根据国会的报告,方女士,第一次被以585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第一任丈夫,卖到了一个叫“黑龙”的地方,然后又以1025美元的价格卖到了山东给一位62岁的老汉做媳妇。老汉将其作为生育工具,最后又被“偷走”(原文如此),卖给一个小她14岁的丈夫,(方女士当年48了),此人发现方女士有节育环,又找了妇科医生给她取下来,就一心为了让方女士给他生一个儿子,而且这次取环很受伤,以至于方女士卧床一个多月。被送回朝鲜后,她的腿被军警用警棍打成残废。

过程太跌宕起伏了,要拍电视剧肯定火。但是,也只能是“戏说”。因为“魔鬼藏在细节里”。

1.2002六月到2004年,一年多的时间里面,完成偷渡,从东北转卖到山东,“改嫁”三次,遣送回国,受尽折磨,最后逃出生天到韩国,这么一连串紧凑的事情,实在是太高效率了!还不算两次重伤的经历。
2.在腿严重受伤的情况下,方女士是从什么途径逃到韩国去的?朝鲜的特种部队搞渗透也没那么容易吧。
3.一个几乎50岁的大妈,如何如此抢手,值1000多美金?而且这些“丈夫”主要目的居然还是让她生育!没听说朝鲜女人这方面能力超强啊?
4.按照常识,一个被拐卖的女人,别说还是国外的,想从村子里面逃出来几乎是难于登天的事情,就是警察到村里搞解救行动一般还不容易得手,何况在既不通语言,又没有金钱,三没有通讯,加上自身怕被遣返的不利条件下硬生生的逃出来了,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5.这腿上的伤怎么也不像棍棒的结果,棍棒可以打成淤肿,骨折,但不会是坑坑洼洼的,这样的伤,更像是抽脂手术失败的后遗症。
6.既然是棍棒留下来的残疾,《邮报》和《朝鲜日报》都说是瘸了,方女士居然就不用搀扶站到椅子上展示自己的伤疤。这连个拐都不用拄了?哦,卖糕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方女士最想做的事情居然是和奥巴马总统见面控诉中国和朝鲜,而不是尽快找到失散的子女,看来对全人类的关爱要胜过母爱!怎不叫人“内牛满面”!

啥也不说了,美利坚万岁!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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