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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摆脱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束缚》一文之我见

火烧 2011-07-2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彻底摆脱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束缚》展开,探讨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定义与边界,分析当代马克思理论与党章、马列主义的关系,反映党员对理论发展的思考与理解。

《彻底摆脱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束缚》一文之我见  

我是一名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参加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屈指一算也是50多年的党龄了。按孔老夫子对他自己人生的描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孔子说的“五十而知天命”就是说人到了这个年龄段,基本上就可以做到不怨天,不尤人,不受外界所蛊惑了,已经有了判断是非的能力。说到这里我深感惭愧,我虽然已有近六十年的革命生涯,但是,由于自己文化很低,属于“小老粗”人物,加上自己又懒于学习。所以,平生对马、思、列、斯的著作,没有原原本本的读过几本,对于马列主义理论更是一窍不通。我对《毛泽东选集》倒是通读过多遍,但是也是处于一知半解的水平。我唯一的长处是对《党章》还不时翻看一下,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再就是对我入党时的誓言还时刻铭记在心。当年我入党宣誓时,右手紧握拳头,高高举起,面视绣有黄色“镰刀斧头”的鲜红党旗,我当着全支部同志宣誓:“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我承认党纲党章,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听从党的指挥,服从党的决定,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我的一生对自己的誓言可以说还没有违背过。但我这一生,只是一个“只顾埋头拉车,不管抬头看路”的人。对党的号召,我都是紧跟照办。我抗美援朝跨过江,“三反”“五反”打过“虎”,“公私合营”鼓过掌,“三面红旗”唱过歌,“十年动乱”支过“左”,“打倒四人帮”放过炮,“拨乱反正”举过手,“改革开放”“溜”过洋,“三个代表”随过喊。唯“科学发展观”令我心服口服,唯“以人为本”、“民生至上”让我信心倍增。我写过一首顺口溜,其中有这么两句:“年过七十古来稀,今活九旬不足奇”,“社会和睦齐共勉,党风重振盼有期”。  

最近我看到《报刊文摘》刊登了一篇报道,题目是《彻底摆脱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束缚》,据说是中央党校一位教授的文章。怪有来头的,“中央党校”自然是当今中国共产党培养党员干部的基地,在这里当教授自然就是当今中国共产党的一名理论权威了,我就且称他为“当代马克思”吧。  

我没有看到这位“当代马克思”的全文,只看了文章的摘要,不过其观点已突显,我不会落个“断章取义”的罪名吧!   

第一,所谓“彻底摆脱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这里用的“彻底摆脱”一词,可否能理解是“从根本上推翻”或“绝对否定”的同义词。  

第二,什么是“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这是我七十多年来第一次听说,也可能是我这个人太孤陋寡闻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时间概念太模糊了,是从“巴黎公社”开始划线?还是从“十月革命”划线?或是从中国共产成立的那一天起划线?或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划线?或是从您发表这篇文章的那天起划线?真是令人费猜!而“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又是指什么?《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写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是不是属于“传统”?“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是不是属于“传统”?“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是不是属于“传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不是属于“传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毛泽东的话)是不是属于“传统”?如果上述这些内容都属于“当代马克思”理论之外的东西,那么党的十八大修改党章就“简单”多了,只要在总纲上写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党派人士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以“当代马克思”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纳税大户服务”,而党章的“党员”有一条就够了,这就是“凡拥护‘当代马克思’理论的人皆可入党,否则一概免进”。  

第三,“把社会利益的矛盾冲突归结为阶级斗争”。首先我要问当今中国的社会存在不存在阶级?如果说不存在阶级,那么《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的第一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的“工人阶级”指的是什么?既然承认有工人阶级,也就必然存在“非工人阶级”。只要存在阶级,就有阶级差异、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当今人们很忌讳“资本家”“资产阶级”这些词,因为这些词被马克思、毛泽东批的太臭了。为了不伤害这类人的感情,我也“与时俱进”地称呼这些人为“房地产商”、“洋投资商”、“土投资商”、“洋老板”、“土老板”、“企业家”“老总”......名堂很多,足够用的。这类人爱听什么就尊称他们什么吧!千万别得罪这类人,因为他们是“纳税大户”,他们是中国经济发展的“脊梁”。因此,当这类人在中国大地上随意强暴“打工妹”、鞭打“打工仔”,把“打工仔”锁在工房里劳动任失火把他们活活烧死时。请问这算不算阶级压迫、阶级剥削、阶级斗争?当房地产商大把大把捞钱,而“农民工”的工资长期被拖欠,甚至还要遭工头毒打,这种事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视和干涉,但是也无济于事,拖欠照样拖欠,毒打照常毒打。请问这“房地产商”与“农民工”的关系,是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是不是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这算不算是阶级斗争?  

我们的公安干警、武警战士,他们日以继夜、出生入死同贩毒集团、黑社会团体、刑事犯罪分子以及走私偷税犯罪分子进行你死我活的斗争,这算不算是阶级斗争?  

我们国家安全部门的卫士,他们时时刻刻、日日夜夜同美台特务、间谍,同反华反共的形形色色的敌对分子进行殊死搏斗,算不算是阶级斗争?  

我们反贪部门、纪检部门的公务员对那些挂着共产党员金子招牌、披着“恶狼皮”和“色狼皮”的大小“书记”和高低“长官”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独霸一方、横行乡里、鱼肉百姓、贪污腐化的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内外取证、“双规”判罪的斗争,是属于敌我矛盾,还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不是属于阶级斗争?   

第四、“把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努力叫做阶级调和”。我在第三点已讲过的,关于“土/洋投资商”、“土/洋企业主”和大小房地产商,他们对“打工妹”、“打工仔”和“农民工”任意欺负、鞭打、盘剥,乃至出现致残、致死的事件,而我们有些地方的人民政府,他们为了乞求投资商不撤资,为了“不破坏”投资环境,为了不减少“政绩”,他们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而对敢于上访的受害者,对敢于抗争者,则冠以“破坏安定团结”、“破坏社会稳定”和”破坏地方经济建设”的罪名,或实行“拘捕法办”,或出动特警予以镇压。请问这种“努力”用“阶级调和”能讲清楚吗?  

第五、“把鼓励个人创业等同于鼓励资本主义”。当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让少数人先富起来”的号召和“中国不会出现百万富翁,中国不会出现两极分化”的断言。我对邓的第一句话曾有过质疑,对邓的第二句话则是坚信不疑。二十八年后的今天,我的质疑变成了现实,我的“坚信不疑”则变成了“难以想象”。  

邓小平同志“让少数人先富起来”的口号,确实起了很大的动员作用,也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我对这些“先富起来的人”,概括为八个字,即“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第一路神仙,是靠自己的勤劳致富,当年那些第一批卖“茶叶蛋”的人,卖“大碗茶”的人,以及后来的各种各类“专业户”,就属于这种神仙。第二路神仙,是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致富。这些人他们都有高学历、高技术和高智商,像中国的水稻专家袁隆平,小麦专家李振声,以及“联想集团”、“海尔集团”、“方正集团”……,就属于这种神仙。第三路神仙是靠自己父母的权位致富,这类神仙是属于公子哥们,他们利用当时物价的“双轨制”政策,利用中国初登股市的机会,平价进高价出,一夜之间就成为“万元户”“百万元户”....成为到国外买超级别墅,过豪华生活的神仙,有名的“北京四大公子”就属于这类神仙。第四路神仙是靠“钱权交易”致富的;第五类神仙是靠投机倒把致富的;第六类神仙是靠坑蒙拐骗致富的;第七路神仙是靠“化公为私”致富的;第八路神仙是靠杀人劫货致富的。总之这些神仙都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们致富的手段使人眼花缭乱,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只想请教我们那位“当代马克思”,除了我讲的第一路和第二路神仙是真正属于“个人创业”之外,其他六路神仙属于什么?  

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这“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既包括投资商和企业主的利益,也包括打工仔和农民工,以及“弱势群体”的利益。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有些地方的各级党委和各级人民政府是代表投资商和企业主的利益多一点呢?还是代表打工仔和农民工的利益多一点呢?是充当投资商和企业主的保护神呢?还是充当打工仔和农民工的保护伞呢?  

共产党要“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而现实是“逐步扩大贫富差距,加速形成两极分化”。唉!只怪邓小平同志去世太早,如果他老人家今天还健在,中国大概不会出现今天这种“一边是亿万富翁,一边是靠“低保”活命”的现象。我有一个建议,希望中国的八千万共产党员,大家认认真真地学习党章,切切实实地按照党章办事,诚诚恳恳地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地为人类的发展和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让中国十三亿人民,也让世界六十多亿民众,清清楚楚地看到,中国共产党到底是干什么吃的!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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