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反对费里德曼
论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的关系
——反对弗里德曼
【摘要】在资本主义学者那里,自由这一概念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一步步成熟,以及在此基础上资产阶级政权逐渐巩固而提出来的。在对这一理论的发展过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观察到一条历史主线,即资产阶级由进步而日益保守。马克思主义者从统一体中理解自由。即个人自由的界限由公共利益决定,由此从自由的对立物——限制中去理解自由。正所谓极大的自由是在最严厉的限制中完成的。
【关键词】经济自由;政治自由;关系
一、什么是真正的自由
在资本主义学者那里,自由这一概念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一步步成熟,以及在此基础上资产阶级政权逐渐巩固而提出来的。是该阶级作为一上升的进步力量为联合其他阶级阶层反对封建的经济和政治压迫而提出来的。这一理论同文艺复兴以来的启蒙思想家追求个人解放,反对宗教神权束缚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自由主义的最早理论形态是洛克,卢梭,潘恩等人为代表的天赋权利论,其后边沁以其“最大快乐原则”充实了它,接着科布登在经济领域进一步阐发了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涉,强调个人责任,自由竞争。而几乎与科氏同期,密尔在政治意义上发展了自由主义。他认为经过资本主义的发展,国家已不再天生成为自由的障碍,但是多数暴政成为了对自由的最大危害。
在对这一理论的发展过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观察到一条历史主线,即资产阶级由进步而日益保守。它已从发动其他阶层共同反对封建压迫而日益走向反动。从强调多数人的政治自由,经济自由到政权巩固后矛盾凸显期为了缓和矛盾,对抗马克思主义而强调扩大政府对工业的控制,以及在教育方面甚至于抚养儿童方面、工人住宅方面、老残病弱照顾方面、提供就业方面等实行集体责任。最后慑于宪章运动中工人表现出来的强大政治力量,又转向制度设计以对抗可能的多数暴政,同时对经济领域的让步表现出了反动。而科布登的这一经济自由主义思想无疑同反对多数暴政的原则一起构成了当代经济新自由主义的基本要素。
从洛克到霍布豪斯再到弗里德曼并没有对自由下一个明确的概念,他们指出自由是现实中的一种状态。而弗里德曼更是指出没法从伦理学上去把握自由,理解哲学意义上自由概念的权利应当由个人拥有。即自由是个人行事时只要不违反法律不受他人限制的自由,而是否违反公共利益由个人去界定。
而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是人类的一种生存状态,也就是在掌握了人类生存于其中的自然世界的以及人类自组织的人类社会的双重客观规律后,人类的生活不再将是随机的偶发的事件的总和,相反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的过程。
而这一状态,这一过程也不过是一种手段,它的目的是使个体的人物质上精神上愉悦,进而道德上崇高,最后在此基础上达到人类整体上的和谐。
二、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的关系
-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一书中将自由分为公民自由、财政自由、经济自由、社会自由等九种自由。概括而言在一国范围内自由基本上可以分为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两种类型,在弗里德曼那里就是这样区分的。弗里德曼为了论证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的优越性,排斥批判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甚至民主社会主义,先设定了三个前提,一、个体的人是有优劣之分的。二、只重视自由的现实表现不重视自由的伦理学实质。三、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是不可分割的。弗里德曼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由于没有经济自由所以也没有政治自由。而民主社会主义由于把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分开,用类似于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这个公式来追求普遍的进步状态,而这种政治自由没有经济自由的保障,经常性的被破坏。
弗里德曼在阐述中央计划经济无效率的同时更强调了没有经济自由——建立在个人责任、私人企业制度以及自由竞争为基础的资本主义,个人的政治自由也会被多数暴政所践踏,从而不能达到理想的社会状态。
马克思主义者也认为政治自由和经济自由是不可分的。但是他们和前者的区别在于双方对经济自由的理解不同。弗里德曼的经济自由不外乎资产阶级的契约自由、雇用自由、竞争自由、经营管理自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他认为这些自由保证了政治自由。马克思主义者的经济自由首先是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追求经济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正是出于对自由放任资本主义损害公共利益的考量,出于对剥削以及建立在剥削之上人与人真正享受政治自由不平等的厌恶拒绝了所谓的资本主义经济自由。拒绝了这种经济自由就意味着拒绝给宣传鼓动这种经济自由的个体以政治自由。
马克思主义首先承认的是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同样的追求物质精神生活的权利。同时,承认现实生活中的个体存在智力、能力、道德水准方面的差距。然而马克思主义认为最重要的是:人是社会中的存在,人可以在社会中,只要这一社会足够正义、足够公平、组织得当,是可以习得相应的文化素养、职业技能,又可以在宣教,纪律中养成,在良善的社会风俗中熏陶,而逐渐完成道德素养的内化。当然,这一过程可能相当长,且有反复,因而组织起来的善的象征——国家,它的目的之一即是保障足可以产生这一过程的经济基础,同时要保证这一过程的持续不断性。这就是为什么反社会主义分子在社会主义国家享受不到政治自由的原因。
同时马克思主义者从统一体中理解自由。即个人自由的界限由公共利益决定,由此从自由的对立物——限制中去理解自由。正所谓极大的自由是在最严厉的限制中完成的。这一限制的标准就是公共利益。同时又要从自由的一方面理解限制,限制只不过是人们获取自由的手段。在限制中要保护最大的个体自由,即个体的能动的创造性,毕竟这是人类进步的源泉。在这里有两个极端的倾向要反对:一、片面强调个人奋斗、个人责任、优胜劣汰,这必将在一国内造成阶级阶层对抗。所谓低收入阶层不幸福,中产阶级也不会有真正的幸福。这一法则的另一结果就是将国内矛盾尽量输出,一方面激化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国内矛盾,另一方面加剧了国际紧张,催生国际恐怖势力,所谓穷国不幸福,富国最终也不会幸福。二、另一种倾向是极端平均化,扼杀人类的创造力,这种倾向将带来低效率,看似公平,实违正义。前苏联模式下诸国都是这种体制的牺牲品。
因此,在走过弯路后,一方面,社会主义中国认识到市场和国家调控均是资源配置的手段,在对经济自由的理解中增加了新的内容,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同时做出了相应的政治体制保障,即赋予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一定的政治经济自由,另一方面它对资本主义有清晰地认识,组织生产的目的还是不同于资本主义,仍然是为了追求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目的---提高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于此同时还有另外一个迫切的理由,利用外资,外国市场解决严重的就业问题。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中国,它作为当今世界社会主义的代表在沉重的资源压力,人口压力下极大程度的保障了人民的经济自由,同时在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自由,在探索的道路上虽然步履艰难但是勇往直前。
参考文献:
[1][英]霍布豪斯.自由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2][美]米尔顿·弗里德曼.资本主义与自由[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