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自掘坟墓
现在除了别有用心的人,大家都希望通过改革改制,改出政治民主、法制健全、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来,可本人实在不晓得,为什么某些人热衷于把国有经济搞成“民营经济”?其实改革改制的任务多了,他们还会搞点别的不?
本人决不反对搞民营经济。本人的不反对,不是反对无效而高挂免战牌的“不反对”,也不是既不赞成、又不反对的“不反对”;本人的不反对,实际上就是赞成,真心实意的赞成。只是因为对某些人的搞法心存疑虑,使得本人的赞成也不得不小心翼翼。
搞民营经济应该合法的搞。宪法明文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企图动摇公有制主体地位的想法很危险,危险就在于把想法付诸行动就是违宪。那种刮风似的“国退民进”,那种跳楼似的“大卖大送”,还有那种奸商似的巧取豪夺,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要围剿公有制经济。别说“这是不可能的”。据媒体消息,俄罗斯实行私有化政策,国有大企业一万多亿美元的资产卖了七十二亿美元,公有制土崩瓦解。我们国家现在不搞大规模的私有化,本人相信这是党的政策、国家的意志,但是如果容许对国有或集体所有的资产剥皮抽筋、敲骨吸髓,那公有制还经得起日后被人用脚一踹?说是控制力是关键、比重不是主要的,本人搞不明白比重小到一定程度还会有控制力!
搞什么也别糊里糊涂的搞。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社会形态都有所有制结构本质性的规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谁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可以例外?我们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当然现在还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这些上层建筑与私有制相适应?开玩笑!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理论,是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丢不得。某些党的领导干部想过没有,如果让共产党长期领导一个私有制占多数的国家,这是哪门子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对于共产党来说,搞私有化无异于自掘坟墓,那么起劲干啥子?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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