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前些年,俺家乡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一个小地痞无赖在饭店与人发生口角,当时因为自己势单力薄未敢发野,事后找来两个哥们壮胆,于是耍起了威风,接连向对方连刺十余刀,致人毙命。这明明就是故意杀人,比药家鑫还狠呢,结果仅仅判了16年。俺知道,这个小地痞无赖的姑父是当地公安局副局长,据说其姐姐在省城也傍着一个什么神秘人物。在逃跑一段时日之后,在其姐姐的劝告下投案自首。大概经过许多神秘人物的周旋之下,在经过与受害亲属的讨价还价之后,终于通过“私了”这条安全通道,让这个罪恶累累的地痞无赖免了一死。
透析“私了”,我们完全可以看到一个金钱社会的邪恶本质。“私了”,是黎民百姓或者是弱者在无可奈何与正义难伸的痛苦中作出的一种艰难选择;“私了”,是有钱有势的人们通过暴力欺压、奴役、震慑弱者并逃脱法律严惩的手段;“私了”,是对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的一次次蹂躏与践踏;“私了”,是利用权贵和金钱对弱者的进一步压迫;“私了”,是对邪恶与犯罪没完没了的宽容与妥协;“私了”,是法律法规的一个不能叫人安心的巨大漏洞;“私了”,是私有制胚胎下的一个不断膨胀、扩张的毒瘤,必将成为阻碍社会进步与文明的巨大隐患;“私了”,把真善美变成沉默的枯石投入了茫茫人海,把假丑恶变成疯长的魔鬼在和谐盛世里发着狰狞的狂笑。
当然,盲目排斥“私了”,是一种僵化的思维,不足取。但是,任何以“私了”来掩盖、庇护、开脱某些人的累累罪恶,都是广大人民群众所不愿看到的。尤其是相关的部门如公安、法院、信访等,理应成为为弱者撑腰说话的一个高效的平台,而不是相互推诿、扯皮的“聋子的耳朵”。贵州某副市长的女儿被政协要员强奸,本来就是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而有关部门对此不敢秉公执法,却建议“私了”,真是让依法治国的特色国度丢尽了颜面。某些人一贯高调民主法治,却对网络监督和人民群众的诉求置若罔闻、装聋作哑,秀场高手的嘴脸令人作呕。
“私了”、“私了”、“私了”,这真是特色中国的一道奇特风景。其实,认真想想,在中国哪一件事不是都在一次次的“私了”呢?30年前,公事公办,私事私办,是在明白不过的一条准则了。而今,仿佛天地反转,在人们的眼里,早已公私难辨了。明明是公事公办的事情,你偏偏办不了;明明是私家的事情,却总是在暗箱操作中变成合情合理的公事并名正言顺的办了。这越来越看不懂的社会,大概都源于一种理论,那就是端着公家的碗,装的却是私家的货。“私了”,就是这个碗里叫人越来越困惑的一个莫名其妙的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