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对考核过的领导说,“我曾为你服过务”时,我替你脸红!
当你对考核过的领导说,“我曾为你服过务”时,我替你脸红!
日前河南省开封市市长周以忠被“双规”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周以忠不是第一个被“双规”的市长,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被“双规”的市长,个人认为他也不太可能突破杭州“许三多”和苏州姜人杰,至于他的落马为什么会引起大家热议,大家更关注的是在周以忠被“双规”前一天以全票通过了任开封市市委书记人选的考核。这可是有点让人不得不深思。
有人评论一边是组织部准备提拔周以忠,另一边却在调查他的腐败行为,像个“笑话”。实质上这种情况并不令人意外。纪检部门是另外一套系统。一般都是通过群众举报或者有其它一些渠道获取一定的信息,然后展开一些秘密调查。不需要跟组织部门不通气的,也没有必要。
赘述了一段,只是想表明,本人对周以忠的个案不敢兴趣,既不空前也不绝后!问题是我们要思考一下现今的干部考核问题:
每一名腐败干部的提拔一定都要通过组织部的考核,无意在这里贬低组工干部的素质,只是想谈一下机制。现在组织部门去考核干部,大部分都是相对确定人选,而不是按照需要去大范围考核人员。考核时更注重的是程序,也许某个程序就是11点贴了公示,11点半进行民主测评都理直气壮。真的是只注重表面程序,至于考核人选除非有主观认识,对于事先确定范围内的人选管他张三李四,程序走完,完活拉倒交差复命。如果这个人出了问题,还要可能算成考核失败!考核怎么会有失败?考核出不同意见才说明是真正意义的考核。周以忠事件上述问题暴露无遗,开封市在河南的地位我想即使比不了郑州和洛阳,也是南阳等地市难以比拟的。2011年正值地方政府换届,人选问题对十二五规划的落实至关重要,想来河南省委不会马虎吧;对地市一把手的考核应该是省委组织部来操作,想来程序不会不严谨,态度不会不认真;周以忠是开封市市长,官至真厅级,马上任市委书记,虽然同属正厅级,可是主政一方,还可以据此觊觎省部级,位置何其重要,河南省委组织部考核人选应该是河南省委确定的吧?对于主政地市的一把手人选考核,参与考核的人员,一定是当地副市级以上干部,下辖各县市主要领导和各大委办局的主要负责人,这些人的素质一定很高,要不然也不可能主政一方,那么对一个第二天就被“双规”的人员会一无所知?如果不了解就不要投票,了解了不敢说真话,更不要去投票,是不是其中有人就是给周以忠送礼行贿的,也许真的大有人在。
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反腐败要标本兼治,只有在体制机制上改革见实效,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且即使有了好的体制机制也不能保证不出问题!可是我们还是要先做到体制机制的变革!每一个腐败的官员都是经过组织部门考核的,为什么考核时没有问题?出事后为什么当初做出考核意见的考核组没有任何责任?是我们在界定失职渎职问题时把组织部门排除在外面吗?显而易见一定不是!有评论认为,中国的干部考察机制弊端百出。一些地方买官卖官盛行,甚至有批发官职的腐败官员也通过了组织部门的干部考察。民众对这种干部考察根本不相信。这种不信任在很大程度上事实存在,该醒醒了!!个人认为从领导者实际工作需要看,社会调查也不失为较好考核方式,可测试其实际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问题执行考核调查的人选,你们做好准备了吗?实际上这些组工干部自己是怎么考核上来的,上来准备怎么干,未来想留下什么?他们自己也说不清,也许没有想清!
当你们去考核时讲出“握着组织部的手,激动地心直颤抖;握着纪委的手,一心只想往后走”的笑话,不要以为是笑谈和自嘲!当你对自己曾考核过的领导说,“我曾为你服过务”时,我替你脸红!我们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而且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