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被“法律砖家”的各种法律术语给忽悠了
怎样的法律制度较好呢,它应是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由基层群众来判定其是否有罪,罪轻还是罪重。而不需要繁文缛节的,繁琐的,细致的法律条文。现在中国社会的法律专家们动辄就说:“在这个案件中,从人的感情角度将我也是想判某某死刑的,可是大家想想,即使某某死了,但事情也无可挽回了,况且从国际社会的趋势看,从人权的角度看,从以人为本看,还是判死缓。其实死刑更多是人类的报复情绪。”很不明白,报复情绪有什么不对?什么是真正的人权,所谓人权是区别于兽的。就是你既有权利,又有义务。就是你要知道你自己要人权,别人也要。那你就不要去侵犯别人的人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既然你侵犯了别人的人权,对不起,那就看这个社会的民众的容忍程度吧,如果大家说你该死,你就去死吧。请不要再玩弄人权。
因此一个好的社会,它不需要律师,不需要这样的服务行业,不需要法律“砖家”越俎代庖,不能由这些“砖家”吃了原告吃被告,两头通吃,不允许这些“砖家”们侵吞霸占法律精神的解释权。法律最核心的精神就是惩恶扬善,人类最淳朴的善恶是非判断就是最好的裁决尺度。在认定一个事实的基础上,一个善良淳朴的,没怎么读过书(以防被“砖家”忽悠)的老太太的话就是最好的判决。
事实上,以上所述的法律精神是和英美的海洋法系相通的。大家知道,股市对美国人十分重要,美国的证监会权力很大。它规定,只要是你上市公司的操作让股民看不懂,对不起,那您就违法。关于英美的海洋法系大家可以看看《郎咸平在清华大学的演讲》,是一个视频。
法律所应体现细节的地方应是在一些事实认定环节。比如,国家标准规定了某产品的一些技术参数,若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达不到国家标准,那你这个企业就有错。至于这个错误你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就看民众的态度了。
看看我们现在的所谓“法治社会”荒唐到了什么地步了吧,前几天CCTV1的每日说法,报道了三例老人在路上出现意外的情况。因为很多人怕被讹上,怕被碰瓷,所以见死不救。其实倒真不是说良心不好。有救人的是因为他随身带的手机有摄像功能,先拍照取证再去救人。主持人和法律“砖家”的谈话中,“砖家”建议大家以后救人要有证据意识。我的天呢,你要是没有取证据的设备就只能见死不救了。有人会说,之所以这样是世风日下的结果,试问怎样的法律状况才至有今日之祸呢?
一个真正有善恶是非观念的法律体系,就是明确告诉人们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做错了就要受到惩罚,这个惩罚越重越好。不能像现在这样,打赢了官司,还有执行难,简直是可笑之极。现在的法律基本上是你倒霉了就继续认倒霉吧。
法律是要人人参与的,只有这样才是真的民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监督,才能弘扬正气。
人家受了委屈,受到侵害,要求国家为她做主,法律却告诉人家,去请个律师吧。很奇怪,难道人类发展到今天反而大部分痴呆了吗?只有一部分叫法律“砖家”的人才知道什么是是非曲直,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要是人家请不起呢?噢,请不起还有法律援助嘛。既然您不反对法律“砖家”参与,那咱就不妨让更多的基层群众参与嘛。因为咱群众信不过“砖家”啊。据说“砖家”最近在吵吵着要免除贪官的死刑。
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千万别被法律“砖家”的各种法律术语给忽悠了,其实最好的判决就来自于你刚懂事时的是非观念,就是简单的区分好人和坏蛋。
法律问题社会问题不是什么高深的量子物理,这些问题的核心只有一条就是人人可以发言,就是要求公平。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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