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天”在中国早期哲学思想中的演变
在中国哲学领域里,“天”作为一个最为常用的哲学术语,如“天人合一”、“天命无常”等等与天有关的哲学术语经常会出现在哲学中。“天”的概念有着十分广泛和复杂的意义。对于“天”这个概念本身的探讨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加准确的把握中国哲学的特点极其一些与天有关的思想、观念。
具体化、形象化的“天”-----对天的物质对象化认识
“天”作为一个在汉语中的常用字,我们从小学时代就开始接触、认识和了解。它最基本、最直观的意义莫过于此:与地相对,就是指天空、天穹。在《尔雅。释天》中说:“天,苍穹,苍天也。”指在实际生活中所能亲眼看见的有形的对象,是一种客观存在体。这种意义在古代也是最为常见的。
而《说文解字》中对天的解释说:“天从大一”。“大”字甲骨文金文皆象形人,人之上谓天,即指天空。这都是指天地的天,客观存在的天。然而,在中国哲学领域里,天的概念则更多的表现为一种超人间、超自然的神,也就是我们常提到的“天神”。天的意义也由此就被赋予了神性----神秘性、神圣性。那么,天的意义又是如何从人间转移到天上的呢?
天的概念首先来源于现实。从人类的起源和发展来看,思维是伴随着人类的形成就形成的。天的概念也就随着人类思维的形成就形成了。我们首先来看看人类思维的发展过程。动物也有思维,这种“动物式”的思维是一种具象性的思维,它们只是对一些形象可感的事物发生作用,而不会对这些事物进行抽象概括和分类。刚从猿类进化而来的原始人在思维方面也具有这样的特征,例如:没有树的抽象概念,只有对这棵树、那棵树的一种形象化反应。他们对所见所闻得事物都以感性为主,表达上只能通过手势和一些简单的语音来完成,总之,抽象思维十分有限。
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不断地劳动和实践中,原始人从消极的、被动的适应自然逐渐发展到能够按照自己意愿来使用、改造一些劳动工具,如把一些原始的石头加工成一些石斧、石刀,以便能够更好的猎取食物,分割食物,把一些鱼刺加工做成针来缝制兽皮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大脑不断受到锻炼,思维得到不断提高。随着生活和生产范围的扩大,原始人自身在身体和智力方面为了适应更加复杂多变的自然环境而不断变化。总之,原始人在劳动和实践的过程中,既促进了自身生理的变化,如脑细胞大量增多、脑沟回不断变深、下颌逐渐变平等等,又促进了原始人在心理上的成熟,表现为语言、思维的发展,特别是抽象思维的发展。使得他们能够根据以往的生产和生活经验,来发明一些新的生产工具和技艺,如烧制陶器,加工石器、木器。能根据自己的记忆来绘画,创编一些简单的舞蹈动作等等,这些都说明了原始人在思维上的进步和发展,完成了人类进化中的一大步。
在人类思维的发展进程中,对天的意识也随之而发生着变化。在最开初,天是作为一种自然对象而存在的。即是我们经常所能理解的天空、天穹。人类在认识之初,对天的认识也是基于这样的理解上的。在《山海经》中云:“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共工与颛顼争夺部落首领,(共工)愤怒的撞击不周山,支撑着天的柱子折断了,拴系着地的大绳子也断了。(结果)天向西北方向倾斜,日月、星辰都向西北方向移动了;大地的东南角陷塌了,所以江河积水泥沙都朝东南角流去了。
这是一个关于宇宙生成论的神话故事。代表了古人对生活在其中的宇宙的形成的看法。在这个神话故事里,不周山的倒塌导致了天向西北倾斜,地向东南下陷。可以看出,这里的“天”的确就是我们现实生活中所看到的天空、苍天。可以说,天的最初的概念应该就是这种意义,即是和地相对应的、直观的、客观存在着的自然的对象---天空。虽然这种认识还只是停留在最初级、最形象、最直观的阶段。对天的直观性、形象性认识,从古到今都是最为平常多见的,也是最初、最原始的认识。许多古代哲学术语中,对天的认识都是与此有关。儒家中的天人相分、天人交相胜等具有唯物主义成分的思想,道家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也都是建立在对天的自然属性的理解和阐释基础上的。
人格化、神秘化的天---天的宗教性认识
人类对天的认识,随着自身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变得加深、丰富。这种变化最明显的是体现在天神的观念的出现,对天、天帝的崇拜。把天人格化、神秘化。这既体现了人类在认识之初由于自身的局限而带来认识上的局限性,有体现了人类认识的进步性。
人们在天空的笼罩下,每天从事着各种生产和劳动。天的高远和辽阔激发着人类对天的兴趣和好奇。伴随着古人的思维的发展,对天的认识也发生着改变,表现为把天这种时时能够感知的对象逐渐抽象化、神秘化、神圣化。这一变化过程又和宗教思想的产生几乎是同一过程。因为从某种角度说,天的观念的变化就包含在原始社会的宗教意识中。由于社会生产的需要,人们开始有意识的去观察自然,发现一些自然现象总是按照一定的规律在运动:如太阳的东升西落,气候的冷暖有常,白天黑夜的相互交替等等。由于认识的有限,人们不能对这些自然现象作出正确的解释,就很自然的想象出这些有着某种规律的自然现象是某种神秘力量的有意识的支配。同时又会按照自己的形象去想象着拥有这种神秘力量的对象。这就形成了早期的天神—天帝的形象。认为天帝具有无穷的超人间、超自然的力量,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实行对人类的奖惩:风调雨顺、收获丰富是天帝对人类的恩赐,洪水旱灾、狂风暴雨则是天神对人类的惩罚。从此,天被赋予了具有无限力量的神的特征。进而产生出对天的敬畏、崇拜的心理。殷商时期的对天的祭祀正是这种变化的表现。这时的天不仅仅是可以感知的实际存在的客观对象,同时还成为了一种神秘的、人格化了神圣的对象。
这种对天的神圣化、异己化同时也表现了人类思维的进步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的思维逐渐产生了主观和客观相分离的观念。逐渐把自己同周围的事物分开,促进了对自身以外的事物的思考。这个阶段,是人类思维的自觉发展和发展中自我突破的阶段。虽然在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上具有天然的局限性,但是人类的思维由此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把自身从周围的事物中独立出来,开始对周围的一切进行积极主动的思考,产生了主观、客观等认识上的差异,自觉的利用人类所特有的想象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来对身边的事物进行推测,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初级的认识体系,对天的认识突破了原始的、直观的形象性阶段,而进入了想象丰富、抽象概括的阶段,虽然这种抽象概括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却迈出了人类思维发展过程中的一大步。同时,对“天”的宗教性认识对后来中国哲学思想的发展和中华民族思维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这种思想为后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思想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这种思维方式也为后来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中宗教思想和哲学思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的融合奠定了思维基础。
社会性、至上性的天---天的社会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古代社会由原始社会进入到文明时代,在阶级社会产生的基础上产生了统一的奴隶制国家—夏、商、周。在这个时期,天的观念也发生着相应的改变。国家统治者既是国家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是宗教领域的最高统治者。他们在政治上压迫下层劳动人民、经济上剥削劳动人民,同时在精神上也剥夺下层劳动者的权利。在原始社会中,每一个人都平等的享受着和神沟通的权利,每个成员都能参与到各种宗教活动中来,神灵也对每个成员“一视同仁”,没有区别的对待。那时候的祭祀、巫师尽管充当祭祀的代表,但不会影响社会成员与神的相互交往、沟通。但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在加强对奴隶的行为的控制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奴隶的思想的控制。神权无疑是最具有影响力的对思想的控制办法。因此,奴隶主统治阶级千方百计控制并垄断了神权。并且逐渐建立起了一个以天为主的神灵体系。在《书经。吕刑》中记载:“乃命重黎,绝地天通。”断绝地民和天神相通之道,把与神灵沟通的特权集中在少数的巫祝等人的手中。巫祝就是统治者的代表,有些统治者自己本身就是巫祝。这样,统治者控制了“神谕”,可以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来解释在与神沟通中所得的“上天的命令”,有了解释权,就等于掌握了神,控制了整个社会的思想和行动,因为在那个时代,尤其是在殷商时期,人们平时的一切活动,大到战争、小到病灾,无不都要向神请示,在神的指导下进行。而在所请示的神中间,天作为至上神自然而然地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
天作为古人自然崇拜的重要对象之一,又怎么成为至上之神的呢?这大概与人们对天的感性认识分不开。天的高远、辽阔和深邃也激起人们不尽的遐想。天在空间上居于最高位,自然中的万事万物无不包含其中。人们会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在众多的神灵之中,天理所应当地居于最高位了。人格化了的天神已不是茫茫苍穹的幻影,在人们的心中宛然成了宇宙的最高支配者了。同时,作为社会的统治者,也会让天上的众神有一个和人间一样的有序的秩序。那就是,众神之中,也有一个统治其他诸神的主宰神,高高在上、笼盖一切的天无疑成为最佳的“神选”了。统治者企图通过对天上诸神的秩序的建立来确立自己在人间统治的秩序,把自己视为天神在人间的代言人。进一步认为:天神是天上最高统治者,自己则是人间的最高统治者。天神在天上有着绝对的权力,那么作为在人间的天的代言人理所当然的也具有在人间的绝对的权力。其实,把天神权力的绝对化就是把统治者的权力的绝对化。以此来达到对下层劳动人民精神的麻痹和束缚,使他们心甘情愿的接受统治阶级残酷的压榨和剥削而不去反抗。因为统治者可以把自己的一切行为都能随意解释成为是天神的命令、上天的旨意。用天神的神圣、神秘和绝对权威来维护人间的统治,这也使“天”的意义由原来单一的自然存在变成了有社会属性的、帮助统治者控制、钳制劳动人民的思想武器。
“天”的这层意义后来发挥到了极致,在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的几千年里,天神作为拥有一种神圣的、至高无上的权力的象征一直统治着人间,也一直成为历代统治者用以维护自己统治的有效地思想武器。尤其是从西汉时期的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君权神授、天人感应的思想到后来宋明理学、陆王心学的形成,天、天道、天理等无不是直接或间接地建立在天的至上性、绝对权威性和社会性之上的。把自己的一套学说都用天的形式说成了亘古不变、绝对至上的。 “天”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更多地表现出社会性、道德性,以至于把天的自然性、客观存在性都忽视和抹杀了。也正是这种特征,使得中国几千年来的哲学思想也一直围绕着社会、道德而展开,后来许多的思想家在构建自己的思想体系时,都是格外注重对道德、社会的阐发,而忽视了对自然的探究,即使有对自然的探究,也是把对自然的探究作为对社会、道德思想阐发的手段和证据。大大钳制了自然哲学思想体系的发展和构建。
“天”的哲学意义在中国思想发展上大致经历了从自然性到社会性再到自然和社会性的混合。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类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那就是直观性、形象性到抽象性、思辨性;也可以看到作为一种自然现象的事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阶级斗争的需要而演变成了更加丰富和复杂的含义。“天”作为一个极其平常的名称,其的意义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对中国的社会、思想和文化都有着巨大的影响。这也使得许多的包含有“天”的哲学术语中,“天”的意义就变得非常丰富、多解了。如“天人合一”的思想中的“天”,既可以理解为客观存在的天,也可以理解为至高无上的天帝、神灵;既可以理解为自然、自然界,也可以理解为自然的规律性、社会的规律性。可以认为是人与自然的契合,也可以看成是人与神的契合。在一些与天有关的哲学思想中,正确区分天的自然性、宗教性和社会性对于正确理解哲学思想也是无不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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