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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重大工程”何时休?

火烧 2010-06-0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评当前非典型重大工程盲目投资,质疑地方债务飙升与民生工程失衡,呼吁转变投资方式,优先考虑民生需求,避免资源浪费。

非典型“重大工程”何时休?  

   

核心提示:有消息称,地方债务在短短几个月从4万亿飙升到7万亿。专家分析称,高达7万亿甚至更多的地方债务,可能会拖垮中国经济复苏进程。财政分配不合理被指系地方债台高筑的原因之一,目前地方债务已经超过地方财政收入,地方债务有危机化危险。在此背景下,全国各地重大工程建设依旧风起云涌。    

   

所谓“重大工程”,是指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以大型土木水利工程为主的重大基础设施。  

所谓非典型“重大工程”,是指不顾国计民生和民众意愿,盲目投资、盲目建设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据有关报道:上海自2008年以来,连续三年重大工程投资过千亿,2009年投资越过1600亿,2010年计划投资1024亿。山西201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752项,预计投资约7578.32亿。广东新十大工程投资2.3万亿,安排重大项目222项。其中交通运输工程71项,总投资6472亿。湖北储备重大项目3.7万余个,投资总额逾12亿。  

在中国总有建不完的“重大工程”项目,到处是拆了建、建了拆的一派“繁荣景象”。全国各地“重大工程”建设投资此起彼伏,大有“长江后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之势。这当中确有一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是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也是应该投资的。但勿庸置疑,这里面少不了单纯为了拉动经济增长,以牺牲民生为代价为投资而投资的“GDP工程”;也不乏单纯为了“形象”、为了“方便”、为了某个领导人的意愿,而搞的劳民伤财的非典型“重大工程”。  

天文数字的投资来源于亿万民众的血汗。“重大工程”由于投资之巨,要求确定投资项目不得不慎之又慎。作为握有一方大权、操纵着百姓生计的“封疆大吏”,能为百姓所计,则是一方百姓之幸;倘若不能为百姓所计,则是一方百姓之灾。有的地方大员热衷于搞“大手笔”,习惯于建“大项目”,动辄投资几千亿、几万亿,尚且不论这些投资是否得当,但作为百姓父母官,在确定投资时,是否想曾过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应当用自何方?  

正因为“重大工程”建设关系国计民生,而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可以当儿戏。对于哪些该建、哪些不该建,从立项、论证到审批、开工,都应该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和审批手续,也应该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听取民众呼声。切实把人民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作为确定重大工程项目该不该投资建设的准则。  

国民收入来源于国民的辛勤汗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天经地义的事。确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作为最紧迫最现实的“重大工程”。而不能因一时头脑发热,不顾国计民生,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劳民伤财的非典型重大工程上。资金、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尤其对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的大国,盲目投资建设是民之不幸、国之不幸。我们需要转变的不仅仅是发展方式,更需要转变投资方式,改一改乱投资的恶习。  

要保证“重大工程”惠及民生,符合国家长远发展大计,遏制非典型“重大工程”,迫切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听取民众呼声,把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对广大群众不满意、不赞成的工程立即叫停。  

二、切实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民众监督。重大工程涉及面广、事关重大,只有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避免盲目投资、盲目建设和贪腐问题发生。  

三、建立科学的审核体系,把公众公认度作为衡量重大工程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重大工程建设立项、投资、审核机制,完善审批程序,防止违规建设。  

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好大喜功、铺张浪费为耻,以惠及民生、合理投资为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慎对待重大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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