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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是祸是福 洪水孰祸孰福

火烧 2010-06-04 00:00:00 网友杂谈 1042
文章探讨洪水是祸是福,强调水资源统筹利用的重要性,提出通过建设水网、统一调度实现以洪济旱,改变当前洪涝与干旱并存的局面,呼吁政府重视水资源调配与防洪抗旱措施。

洪水孰祸孰福

这里转载新京报关于城市雨水利用的一篇社论。关于全国水网的建设,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统一调剂,以洪济旱,我已经呼吁多次。实际少见响应。见到这篇社论,感到共识。

今年又见云贵大旱,湘粤却水多成灾,不仅白白流走,东归大海,还吞噬了大量财产和生命。人们只知道献钱、献水,掉泪同情,别无他法。我以为这种局面是应当改变而且完全可以改变的。但是没有看见政府、领导人有过这方面的意见和方案。真是痛心击首。不得不再说几句。

水是水运生产力,能源生产力,农业生产力,工业生产力,一切生命的生产力。洪水是天赐生产力的良机。洪水是祸是福,洪水能否变成福,取决于社会制度和人们的认识水平。

如果停留在大禹治水的水平,洪水只能视同猛兽,坏的结果是生命和财物被洪水吞噬,“好的”结果是让洪水白白流走。如今我国的大多数地方和大多数时候还是落了几天雨就叫水灾、洪灾,几天不下雨又叫旱灾。这与我国现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不相称,也与有50年社会主义建设历史极不协调。

 毛主席强调,思想上和政治上的路线决定一切。毛主席一开国就亲自抓了这个带根本性的大建设,并且卓有成效。如果不是多方面的干扰,不是被个人精力和生命所限制,他早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如果我们的领导人真正理解了毛主席和红旗渠人的思想和实践,问题绝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

从思想路线上说,如果有点辩证头脑,自然会想到有水地区、无水地区,丰水季节和缺水季节的互通有无,或者叫辩证转化。北方缺水,南方多水,是毛主席想到了南水北调。从现实情况出发,我们能否推而广之:今年云贵大旱,湘粤大水。类似情况,年复一年。这些地区之间难道不能修渠道互相调剂吗?这比南水北调更难吗?在那些有洪水的地方,为什么年年叫灾,让洪水毁人毁物,或者白白流走,而不知道改变这种状况。那些高山深谷,如果工农业资源条件不佳,但有水源,是否可以建成水库,综合利用。像汶川那样的地方,如果水流深远,其他资源不富,发生灾害,救援都难进去,不如蓄水成库。为防地震,是否可以多级,梯级建坝。垮了一处,大部分可能不垮。

首先考虑广大劳动人民的生存利益是个政治路线问题。解决穷人读不起书,看不起病,年年旱涝、地震灾害不断的问题,比起某些超前、超高、重复的的高速铁路、公路、宾馆、会馆设施建设更紧迫,更必要。

按现在的经济条件,急需那么多高速吗?京津高铁亏损几百亿(听电视消息,数字不一定准)就是证明,我也从电视嘉宾口中得知,很多高速公路利用率很低。即算有车,运了些什么?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城市近郊农民有比种菜更好的谋利途径,市民只能舍近求远获得菜源,高速公路跨省跨地区千里迢迢异地运输蔬菜。青菜裹上朔料袋、纸箱等层层包装,放上冰块,旅行数日,高成本而近腐败地到达目的地。高速路的主要贡献大概是为有害的反季节蔬菜开了路。我在这里附带呼吁,不能让违背卫生学说的蔬菜种植和经营状况继续下去了。

不多时日,就修了那么多高铁高公,可见我国土建施工力量之强大,如果用来修建水渠、水库,进度一定很快。讲效益,这些水渠、水库,绝对不会比高速公路差。

这些时日,天老爷给湖南等江南广大地区送来了大量雨水,这么大一股生产力,这么大的清洁能源不知道利用,多么可惜啊!现在叫水灾,秋冬又叫旱灾,这种愚昧状况何时能够结束啊?

附录:

新京报:面对暴雨,城市应当变“排”为“蓄”

社论

 2010年05月10日 09:27  来源:《新京报》

日前,湖南、广东、贵州、江西等南方省份相继出现强降雨天气,水漫街面、要道阻塞,许多城市仿佛浸泡在水中。
  南方遭遇“暴雨倾城”,显然不只因为天气的极端,它更暴露出城市规划建设的弊端。谈到这样的弊端,一般民众会认为是城市排水能力的不足,中国城市排水系统的落后,国外如巴黎伦敦等城市排水设施的先进,常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正因如此,近年来,曾经历过“暴雨倾城”之苦的城市,比如北京,越来越重视城市排水系统的改进,或许此次南方“暴雨倾城”后,广州等城市同样会有所省思。
  不过,把雨水尽可能快的排出城市,这是一个最好选择吗?实际上,无论是北京还是广州,都属于严重缺水的城市,一方面喊“渴”,想方设法四处调水,另一方面对于雨水这一重要的水资源,却充满着恐惧,花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将其排走,这真是一个悖论。雨水是来自上天的恩赐,我们最明智的做法,理应是尽可能将它收集,不使它白白流走。可别小看城市的雨水,据有关资料,2004年末我国城市占地面积39.42万平方公里,按年平均降水量650毫米可以推算出,仅2004年一年,雨水就给中国的城市带来2600亿立方米的水资源,而如此庞大的水资源宝库,我们能利用的,又有多少?
  其实,国外城市早已不满足于建设发达的排水系统,近几十年来,建设高效率的集雨蓄水工程,对雨洪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利用,成为了新的潮流。例如,日本在城市地下广泛兴建滞洪和储蓄雨洪的蓄洪池,将蓄积的雨水用于喷洒路面、灌溉绿地等,日本大阪市的隧洞式地下防洪调节池,可蓄水量有112万立方米,日本还在低洼地修建运动场,平时用作运动场,雨季用来蓄洪,有的则在运动场下面修建地下水库。美国多个州都立法规定,城市新开发区域必须实行强制的“就地滞洪蓄水”,屋顶蓄水和由入渗池、井、草地、透水地面组成的地表回灌系统已在美国许多城市普及。在印度,由于充分收集及利用雨水,新德里等许多城市的地下水位近年来稳定上升,政府对于一些大型的集雨蓄水设施还派专人管理,统一分配用水。
  可见,暴雨未必就是灾害,只要利用得当,我们就能化灾为利,与水和谐相处。而要达至这样的结果,则需制定有关雨水利用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尤应重视以下问题:
  遏止水泥、沥青等不透水地面在城市的泛滥。水泥、柏油等地面就如一个硬壳,将城市严密覆盖拒绝与水亲近,让雨水成为麻烦乃至灾害,这是暴雨“倾城”背后最大的人祸。因此,理应立法严格控制,如明确规定停车场、小区场地、广场等公共区域一般须为透水地面,特例须经审批,立法确立城区最低可渗面积率,保证雨水可快速渗入地下。
  在城市小区普及集雨工程。现在城市小区的雨水大多没收集利用,总与污水一起排走,这实在是巨大的浪费。以北京为例,根据2007年的数字,北京已有的集雨工程一年的雨水收集量只有100万立方米,而北京城区每年可利用的雨水量达2.3亿立方米。推动集雨工程普及,法律不妨规定,在新建小区和项目,集雨工程属于配套项目,而对已建小区,由政府补贴一部分,居民承担一部分,筹资进行集雨工程的改造。
 启动城市“地下水库”的建设。法律应规定,大容量的城市蓄洪池如同公园、绿地、广场一样,是城市规划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蓄洪池的设置、利用应有相应的规范。如此,将防洪与补源结合起来,寓资源利用于灾害防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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