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改革:中国到底凭什么反对私有化
国有经济改革:中国到底凭什么反对私有化
天 山 涧
中国的国有经济改革,虽然已经进行了20多年,但至今我们仍然面临着艰巨而紧迫的改革任务。今后整个中国社会能否健康发展,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有经济改革怎样进行,成效如何。
鉴于国有经济问题在全世界都是难题,更由于中国国有经济改革所面临的问题具有异乎寻常的复杂性、挑战性,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的一切经济理论、政策工具和制度规范,作为支持改革的资源,都不能满足眼下中国的需要。因此除了对它们加以有限的搬用,借鉴之外,主要的和最重要的东西,还得靠我们自己富有想象力的创造。
过去20多年的改革一路走来,自然是取得了多种意义上的丰富成果,同时也由于改革和不改革或伪改革产生和积累了一系列有目共睹的严重问题。现在,不论是把已有的成果估量得多么巨大,把问题估量得多轻多重,也不论是事非功过如何分摊,下一步的国有经济改革,不能再按照主流经济学早以确定的方向和目标走下去了。
现在被众多人称为主流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改革,从上世纪80年代破土生长,90年代中期开始发力,世纪之交发威发狂,最后形成了瓜分国有资产的狂潮。时至2004年8月,学者郎咸平发出质疑强音,迅速引爆了积蓄已久的社会不满情绪,掀起一场浩大的讨伐声浪。这一事件大力阻击了以瓜分国有资产为重要特征的国有经济改革,它为主流改革划了一个“顿号”。这是一个必要的改革停顿,它积极地影响了思想理论界和政治高层对改革的反思,刺激了中国改革发展战略的合理化调整。
“郎咸平事件”之后,主流派为了自我辩护,也为了重新启动改革,竭力攻击郎咸平并没有给出可行的改革方案,他们打出的一面大旗是:“改革的大方向没有错!”主张必须按早已确定的大方向继续推进改革。他们所说的“改革大方向”是什么呢?众所周知,就是国有经济非国有化的“国退民进”,实际上最简单明了又坦坦荡荡的说法也就是私有化。现在我们必须反对这个“改革大方向”,即反对私有化。
反对私有化,是一切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和真正的共产党人当然的态度,也是一个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所应有的国家意志。问题在于,私有化必须坚决反对,现行体制也必须彻底改革,这就要求,反对私有化必须得有一种比私有化更好的替代方案,有了这种方案,才能彻底熄灭主流理论所点燃煸动起来的“国退民进”亦即私有化的烈焰。反对私有化的最终成功取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设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能性玄机
和对两个私有化理由的颠覆
今日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中国共产党将中国经济改革的总命题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呢?这是一个需要用成功的设计创造来证明的难题。如果我们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作一座宏伟的大厦,这时我们决不能满足于对它的哲学的思辩和艺术形象的审美描绘,重要的是必须绘出其科学的力学结构的图纸。这是一切有志于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研究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设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首先应该确定,它可以是“完全”的市场经济,而不可能是完全的社会主义,因为,没有大量的作为社会主义对应物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逻辑的市场经济是不可思议的(只有到了可以抛弃“市场经济”的时候,才会有完全的社会主义,现在看来,这还是很遥远的事);同时,没有基本生产方式意义上的大量的公有资本,尤其是实质上为全民所有的国有资本的社会主义也是不可思议的,公有资本尤其是国有资本,是实现社会主义必不可缺的物质力量。这样就产生了国有资本与私有资本的比量关系和结构关系问题。在比量关系上,当今的主流理论主张国有资本基本上退出一般市场领域,只在若干特殊意义上保留少量的国有资本,并说这不会妨碍社会主义的实现,这显然是有慑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权威的虚伪说法。
主流理论凭什么主张国有资本要基本上退出市场呢?它有很多理论来论说这种主张,其中有两个很重要的论题是:(1)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管理运营存在一个致命的“所有者缺位”问题,所有者缺位带来严重的包括形式上的委托人在内的代理人道德风险,从而注定了国有经济的制度性低效率困境。(2)作为国有经济载体的国有企业是特殊企业,而不能成为一般企业,即不能成为一般市场经济主体。所以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应从一般市场经济领域退出,只作特殊保留。这两个“退出”理由,也就是私有化的理由。
对于主流理论的这两个私有化理由,反对者大有人在,但实际上并未给予真正有力的反击,更谈不上彻底颠覆,甚至有的反击看似针锋相对,实则驴唇不对马嘴。这两个理由,可以说是中国主流私有化主张的一种理论底气所在。正因为它们没有受到有力的反击或颠覆,所以私有化才潮落潮起,构成中国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极大威胁。现在我们必须彻底反掉这两个私有化理由。
凭什么道理来反掉它们呢?根本道理在于这两个私有化理由,实际上是以经验世界中一种既有的制度逻辑来作为自身成立的依托,而问题的玄机在于我们现在的经济改革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这个新制度一旦建立,依照原来的经验制度所提出的论题就可能是无的放矢,与新制度风马中不相及。人类的一切经济制度本来都是由人创造的,假如我们不相信那个曾经名噪一时的“历史终结论”,认为创造过程已经终结,历史已经停止,再没有什么制度创造的可能性了,那么我们就要说新的制度创造是可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可能的。我们还要说,上述两个私有化论题的错误就在于它忽视了历史的创造性,把有条件的真理自称为无条件的真理。
我们先来说,“所有者缺位”。它的立论逻辑是这样的:市场经济中的私有资本、私有企业的经营是可以由所有者直接独立经营的,也可以是委托——代理经营的,不管是独立经营还是委托经营,显然都不存在“所有者缺位”问题;而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经营,则只能是委托经营的,由于作为终极所有者的全国人民根本没法成为市场经济主体意义的委托人,所以必定是“所有者缺位”的。当从这样的立论引出国有资本必须退出市场亦即私有化的结论时,它实际上基于这样一暗含的错误假设:市场经济中的私有资本是被经营着的资本,没有这种经营就没有市场经济(这一点没有错),市场中的国有资本同样必然是被经营着的资本,即以委托代理方式经营着的资本,没有这种经营就没有国有资本的市场化。其实,当我们立志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我们必须设定与市场经济相关的国有资本,进一步必须设定国有资本的市场化存在方式,而国有资本的市场化存在方式完全可以是,也必须是非“经营”的。有“经营”才有“委托经营”,有“委托经营”才有“所有者缺位”问题,“经营”一旦不存在,“所有者缺位”就不再是一个有用的能够成立的概念,自当抛弃。委托尽管还是要有委托,代理尽管还是要有代理,但由于“经营”没有了,那时的委托代理问题就与委托经营制度下的所有者缺位问题不可同目而语了。就象整个国家机器本质上都是一个人民的代理机关,但却不能因此而否定和取消国家一样。不能因为国有资本的代理制而否定和取消国有资本。
那么什么是“经营”呢?“经营”作为一个理解市场经济制度的根本性概念,还从来没有被严格界定过,现在需要来作界定了,这个概念的含义界定还是要从企业或企业经营说起。在对市场经济制度的理解上,人们通常都把企业理解为独立的市场经济单元体,并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企业经营”的概念,这在一定条件下是对的。但是当人们认为每一个在法律上注册的企业都是或都可以是独立经营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当我们在国有企业改革上根据企业独立的观念去追求国有企业的独立时,就纯粹是幻想。即使不去管那些企业与企业的母子关系、祖孙关系,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或都可以是独立经营的。因为企业起始于投资,起始于资本,资本是要追求利润的,我们首先应该将追求利润的资本投资活动定义为经营,这个经营也可以叫做“资本经营”,通常所谓的企业经营不过是资本经营的派生物,亦即它的有机部分。资本的所有者或出资人出资兴办企业,这就是经营或经营的开始,为此而进行的经理选聘,企业治理,包括企业一切决策都是经营或资本经营的应有之义。所有者或出资人对既有企业投资或从既定企业中撤资,再购买别的企业的股权,以及所进行的各种资产重组,企业购并,都是资本经营的上游活动。还有那些纯粹的股票、债券及其他各种有价证券的炒买、炒卖,也都可以归于资本经营范畴。当所有者或出资人不再操作资本的投向,而是作为委托人稳定在一定的委托代理关系上时,它对代理人即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监督和随机地施加各种影响,也还是资本经营的是题中之义,并且也是资本经营的上游活动。所有这些上游活动与下游活动——企业的生产经营——总是联通一体的,也就是说,资本经营的任务总是由委托人和代理人通过两者之间的联动关系一起担当的。如果要对这里的“经营”下一个定义的话,就是资本的所有者或出资人以及代理人为了资本增殖所进行的各种随机决策的市场反应活动。经营的主体追求资本增殖或利润(不一定是唯一目的)决定经营的市场性质,随机决策是经营的最大特征,可以把资本卖掉、转移投资是经营的最大权力表现。
现在我们说国有资本可以不是经营的,就是说,上述各种经营义项可以统统不要!国有资本的所有者代表机关像私有资本那样的随机决策的市场反应活动可以彻底排除,国有资本的市场化可以有一种本质上非经营的替代。当“经营”被替代之后,“委托经营”就不存在,从而,用来揭示批判委托经营致命问题的“所有者缺位”将无从谈起。为什么在国有资产委托经营中会有那么严重的不负责任的偷懒、渎职、寻租交易和直接侵吞国有资产的代理人道德风险?就是因为国有资产的市场化存在方式是“经营”性的,是“经营”就必有随机决策,随机决策就是“自由决定”,“自由决定”就是一切代理人道德风险亦即腐败的条件。具体地说,国有资本的市场化投资,国有产权的市场化买卖,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择,以及各种激励监督办法的实施等等,本身就是腐败的条件,把这些执行“经营”任务的各种做法消灭之后,也就是把决定国有资产市场化运营低效率和腐败的条件消灭掉了。
没有国有资本的市场化投资,没有国有产权的市场化买卖,没有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择以及各种激励监督办法的实施,总之没有“经营”,如何能够实现国有资本的市场化呢?对此先不用担心,这正是我们将要进行的制度设计要解决的问题。
再说“国有企业特殊论”,什么是“国有企业”?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的国有企业就是基于国有资本的国家权力所控制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当然是特殊企业。从“国有企业是特殊企业”的命题出发,当然可以得出国有企业连同国有资本应当从一般市场竞争领域退出,从而造就一幅基本上或大体上是私有化的社会经济图景的结论。对此,已有的反对观点大体说来仅仅是论证了不能将这一结论绝对化,预留了一个较大的国有企业数量规模上的弹性幅度,而并没有基本上推翻。这样的反对不可能根本扭转国企国资退出市场和私有化的大趋势。现在可以彻底推翻这一结论的实践主义方法论在于,比“国有企业是特殊企业”更深一层的道理是“国有资本是特殊资本”,而特殊资本可以按照特殊的方式市场化,即按照特殊的方式构成企业资本要素。这时,国家对企业的通常意义的控制权可以退出,而国有资本不必退出。这时要退出的是权力,也就是上面所讲的资本经营的各种权力。这样,我们对“所有者缺位”和“国有企业特殊论”两个私有化理由的颠覆可以合在一起了,我们的理由亦即实践办法是同一个。
用什么方法来保持“国有”,替代“经营”,同时又实现市场化呢?是人们热衷谈论的“两权分离”吗?是“参股”吗?当然都不是。上面我们对“经营”含义的简单阐释已经从根本上否定了所谓所有权和经营权(或控制权)两权分离的理论。“两权分离”本是股权高度分散的公众公司的特有现象,它仅仅是一种“现象”,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一种基本制度规则,它是不稳定的,随机而变的,用它来谈论或规范国有资本——国有企业体制是根本说不通的。至于“参股”它只能使国家回避对企业的控制权,但仍然保留了国家对国有资本(股份)的经营权。再说,沦落到“参股”地位的国有资本已经微不足道,可有可无。主张“参股”这本是某些主流理论家在市场经济中留给社会主义的一杯残羹,是从根本社会经济制度上屠杀了社会主义之后给予社会主义者的一点象征性的安慰。
那么究竟是什么办法呢?大家都知道,企业基于资本,没有资本就没有企业,以私有资本为材料是可以建立一般市场经济的独立企业的,迄今为止的人类市场经济就是以私有企业为基本主体的。但是,若单独以国有资本为材料是断不能建立一般市场经济的独立企业的,根本性的道理很简单,就是因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经济主体的多元化,而国家只有一个,让国家权力的行为者去充当多元的行为主体,或者是国家的裂解,或者是多元的虚假,或者两者并存,无论如何都是病态。现在我们要实现国有资本的市场化,把一个主人即国家所拥有的巨量的国有资本化为多元企业的建设材料,只能借助私有资本的多元性,分解化的与私有资本相结合,这时我们所分解的仅仅是国有资本,而不是从国家权力、国家财产上分解出有自我利益的独立市场主体,不是参与市场化的国有经济利益集团。
前面我们讲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和不完全的社会主义,它将体现为国有资本与私有资本的比量关系和结构关系。比量关系决定社会主义的份量,结构关系决定市场经济。怎么建立这个国有资本与私有资本的结构关系呢?任何资本与资本的结合,必然以股份制为基本形式,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建立国有资本加私有资本的股份制企业。不过这时我们不能遵循人们所熟知的传统股份制的一般规则。那个一般规则就是一股一票、成本均摊、利润平分、各股东权利一律。按这种规则对全是私有股东的企业来说天经地义,而对国有加私有的股份制企业来说则是一种低级粗劣的混合物。其设计理念的粗劣之处,就在于抹煞了国有资本与私有资本的不同性质和应有的不同功能,天真地以为国有股东和私有股东可以统一于股权一律的神圣原则。现在我们必须构建一种新型股份制企业,相对于依照传统股份制规则所建立的国有加私有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而言,它可以称之为国有资本与私有资本的“化合”所有制企业,就像不同的物质组成一种化合物一样。这种化合经济的基本建构方法,就是在国有资本和私有资本之间设计一组契约,一种两方面各取所需,各显其能,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特殊的股权结构。有了这种股权结构,这种新型企业,我们就可以在一般市场领域彻底放弃“国有企业”体制,并且从根本上彻底放弃国有资本经营,用“契约监护制”来实现国有资本的市场化,代替国有资本“委托经营”的市场化方式。这时,国有资本的市场化将满足市场经济的要求,而对社会主义的追求,将不再需要独立意义上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即以公权所控制的公有制企业为主体,或者干脆说就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从现实来看这已经不可能。现在需要的,也绝对能够做到的是,在整个市场经济的资本存量中保持一个普遍的和巨大数量的国有资本,这可以叫做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义公有资本为主体,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原则的一种新的实现方式。这里的基本逻辑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私有资本的量有多大,国有资本的相对量就有多大,就像滔滔洪水并不改变氢和氧的比例一样。由此可以彻底消除私有制膨胀,公有制萎缩和市场经济吞没社会主义之忧。与氢和氧组成水的绝对固定比例不同的是,到一定必要和可能的时候,我们还可以调高国有的比重,降低私有的比重,从而走出一条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分量的历史发展道路。
主流经济学主张私有化,我们反对私有化。主流经济学的私有化主张是建立在对国有经济批判上的基础上的。它对国有经济批判的对象有两个,一个是传统计划经济(或命令经济)的国有经济,一个是市场经济中的国有经济。前一个对象已经死亡(当然还有残余因素存在)。后一个对象应该在理论上严格界定为国有资产的市场化委托代理经营。这里的要害在于“经营”。不在于委托代理,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是必然的,而“经营”不是必然的,是可以替代的。“经营”一旦被替代,代理人(包括形式上的委托人在内)干什么、怎么干全变了,这时主流经济学对国有经济的批判对象就不存在了。可惜我们的批判家没有对他的批判对象作严格的理论界定,而进行的是一般性的指向灭绝国有经济的批判,这是一种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崇拜追求,是对人类面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害与罪恶诉求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愚狂性挑战。
我们现在将要设计的化合经济,从微观经济实体即企业上说,独立的国有经济已经不存在,但企业中有强大的国有因素,从宏观上看则存在一个巨大的国有经济系统,就象一个大公司的财产可以分布于众多企业中一样,整体的国有资本可分布于整个国家的一切规模企业之中。虽是多元化的分布,但整体系统的存在则是无疑的。这个系统,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命脉所在,它既是决定社会财富存量分布与流量分配尽可能公平的命脉,也是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充分发挥国家作用与社会统一性功能而谋求最快最好 经济发展的命脉。这时不必再说哪个行业、哪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
为了“发展”而反对私有化
化合经济的具体设计有待后文,接下来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非要煞费苦心地来反对私有化和建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呢?这决不是为“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决不是为了一个纯粹的意识形态情结。为了什么呢?为了“发展”!这是亟待实现的第一目的,不是说“发展是硬道理吗”?发展就需要社会主义。要知道,就连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包括现在被称为帝国主义的美国,最新时期的发展,也是得益于用社会主义的倾向来改良资本主义。西欧北美自有西欧北美的有限的社会主义,中国自应走出自己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来。
对于发展,经济制度的重要性是首要的。一个国家选择了什么样的经济制度,这本身就是一种发展战略,而且是最根本的发展战略(其他的一切战略都是次级的战略)。在传统社会主义的大一统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发展战略死亡之后,当我们选择“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主要就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时,这就是一种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假如我们选择经济制度的全面私有化或基本私有化,就是私有企业发展战略。现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基本上就是这两种发展战略,或者是这两种战略轻重不同的组合。
撇开发达国家不论,这两种发展战略对所有发展中国家来说都存在严重困境——更确切地说,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落差的全球化格局中,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本身就是一种困境,而依靠这两种发展战略来作为基本对策摆脱困境都是很无力的,对许许多多国家来说依靠它们永远也摆脱不了落后的困境,甚至差距会越来越大。
国有企业战略虽然源自国家的资源调配有力,但存在微观低效率困境,将国有企业做大容易做强难,短期的保护容易长期的保护难。这样的观点是世界的和中国的主流经济学所反复论证的,它也基本上符合中国的现实。在这里留给反对者反驳的余地并不大,虽说现在的中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搞得好的国有企业,但显然都不成大局。在中国要搞好国有企业、高度依赖于一些领袖人物的异乎寻常的美德,在外国,国有企业搞得好,显然存在特定的社会政治文化和法律的条件,这些条件都是非常苛刻的。从理论上说,他们的经验可以学习,必要的条件可以创设,但从实践上说这是极为困难的,中国要经过怎样的操练,到什么时候才能把那些经验真正学到手,必要的条件都创设出来,这是有极大疑问的。
关于私有企业发展战略,如果撇开历史的思维和国际环境的考量,单纯从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的比较分析上说,可以认为私有企业具有高效率的优势,但是由此断定发展中国家必须实行私有企业发展战略,舍此决无其他则是非常天真幼稚的。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基本面上都是私有化的制度和私有企业的发展战略,但几乎每一个发展中国家都面临重大困境,总体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日益扩大。一个时期以来,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搞过相当规模的国有化,后来又都搞私有化,而结果是,发达国家取得了成绩,而发展中国家却大多是失败的,许多国家饱偿了私有化的苦果。这是为什么呢?
对于一个民族国家的国民经济有机体来说,它是需要有骨头有肉的,不能因为骨头有病就把骨头换成肉,国有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就成为这个有机体的骨头。我这里作出这样一个比喻,可能会有人反击说:美国只有1%的国有企业,可以忽略不计,难道美国的经济就只有一堆肉而没有骨头吗?美国当然有骨头,而且它的骨架大得很,健壮得很,它的私有企业已经成长出一个个企业大帝国,那就是它的骨头和骨架。中国曾经有一句流行的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既然美国还有其他一切发达国家的事实说明私有化可以成就大企业,可以挺起民族国家的脊梁,那就赶快搞私有化吧!然而这个榜样却不是易学的,一来因为它有特殊的历史条件,二来因为这个榜样已经是一种恶霸,它有一种时时刻刻都要欺压学习者的本性冲动。具体一点说,第一,美国及所有西方发达国家的私有制大企业,是由以往数百年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和法律的文明有机体的能量积累所支撑起来的,它们决不是仅凭市场化、企业家的才能和单纯的企业竞争力所能铸造的。中国以及所有发展中国家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具备这些支撑条件的;第二,当今全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环境与当年发达国家的发展环境已经极为不同,它面临着激烈、险恶的国际竞争和日益突出的地球资源约束,在私有化对私有化的竞争对抗中,极易遭受发达国家的打击、压制、渗透和“收编”从而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锁定在全球体系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位置。第三,作为发展中国家现有的国有制经济骨架,一旦用私有化加以拆除,往往发生社会政治危机,因为这种骨架不仅是经济的骨架,同时也是一定社会政治结构的支撑物。当然,这一定的社会政治结构也是可以和需要改造的,但是,原有经济骨架的拆除和社会政治结构的改造能不能尽快地形成一种更好的结构稳态,则是十分严峻的问题。
不管是什么原因,单就事实而论,当今世界发展中国家的私有企业发展战略,尽管存在许许多多可谓优秀的企业,但是正象世界上虽有诸多不错的国企却“不成大局”一样,这些成功的私有企业提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层次看,也是“不成大局”的,即整体上不成大器,不能保证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在发达国家强势经济欺压面前,有较强的规避与对抗的能力。这个事实,也是我们不相信私有化和寻求新的发展战略的理由之一。上世纪末期,从拉美到东欧包括俄罗斯,那些向私有化转轨、转型的国家,大都因为国有经济骨架被拆除之后不能及时替代而使整个国民经济陷于混乱甚至瘫痪,这应是最基本的“转轨教训”。部分东欧国家由于同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特殊的亲缘关系,因而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一体化的整合,渡过了短暂的危机,算是有了较好的归宿,而其他国家皆因经济骨架丧失、残缺而至今深陷病态危机之中。为什么“低效率”的国有企业一变成“高效率”的私有企业就由“骨头”变成了“肉”了呢?因为国有企业虽然效率低,但尚能自我存在,而一旦由私有化进入国内国际竞争的丛林状态,这些企业就失去了稳定性,弱小者或被压制,或遭淘汰,有较高价值的企业被恐龙般的垮国公司收买收编,因此作为民族国家的独立经济体系失去骨架支撑。这就是许多拉美国家在上世纪80年代的全面私有化、自由化获得了短暂的繁荣转而陷入危机和持续软弱的基本逻辑。以私有化为最基本制度要求的“华盛顿共识”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作为导演这种悲剧的理论,其最毒之外就在于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种“祛骨”经济学,这是要害所在。懂得了这个要害问题,我们对现在有的拉美国家重新搞国有化就不难理解了。
按照一个民族国家应有的国民经济独立有机体观点和国有企业事实上担当着这个有机体的“骨头”功能的观点,对于现今一切发展中国家来说,国有企业体制不管效率多低,弊端多么严重,都不能成为全面、彻底和断然私有化的理由,当你决定拆除这个经济骨架的时候,你必须有能力给予及时的替代。在你还没有这种能力的时候,你需要做的只能是“改良”工作而不是“革命”。眼下的中国,虽然已有大量的国有企业被私有化了,有一些非常有战略意义的“骨头”企业卖给了外国人,但仍然有一个国有企业的大骨架尚存,这是中国的大幸,也是中国的大智。中国近期不仅没有发生整体性的转轨危机反而经济高速增长,决定因素就在于这一幸事,尽管国有企业效率不高,问题严重。当然,私有经济的发展是功劳巨大的,正是由于私有经济的大发展,大量的私有资本的产生,现在我们已经有条件来最终改造和更替国有企业体制的低效率骨架了。不过这种更替决不能是私有化,不能再拍卖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不能再是国有资本从市场中退出。以笔者的设想,目前的中国,已经没有哪一类国有企业和哪一类国有资产是应当拍卖的,就连那些资不抵债,理论逻辑上已经破产的国有企业,也不必破产清算或作私有化性质的购并重组,国有银行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也不必拍卖变现,去收获一点残值。关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任何“分类退出”、“限量退出”“节制退出”和“规范退出”的理论与政策都应当彻底放弃。为了进行新的改革,应当一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国资“退出”行为。不仅不能撤退,而且还需要“反攻”,这是后话。
新的改革就是以前面提到的“化合企业”为制度目标来改造我们的国有企业体制,替代国有资产的委托经营。“化合”就是国有资本和私有资本的化合,也就是国有制和私有制的化合。国有制和私有制,是在民族国家条件下两极性的经济制度,将这两极沟通化合起来,将为企业人事和财务组成上的相关各方以及全体国民的权利结构提供一种平衡的机制和保障。是谓化合两极,平衡四方。
长久以来,在思想和政治时空中,当人们受到和不原承受私有制的残酷和罪恶时,便决计实行国有制;当人们看到和不愿承受国有制的消极弊端时,便又决计实行私有制。这已经表现为一种思想逻辑和历史变换的两极振荡。在两极振荡的大框架中,人们想到了一种颇为得意的其实是苟且偷生的平衡术,是谓“混合经济”。“混合”,就是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国有资产和私有资产制度的简单配比。这种简单配比混合制,既解决不了国有制问题,也解决不了私有制问题,更解决不了两极振荡问题。“混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混乱”,其突出表现就是社会的权力极和资本极双双扭曲变形,最后的结果往往是私有制乱中取胜。现在,我们可以指望化合经济制度来结束两极振荡。
国有和私有的化合经济制度,既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脱胎换骨的改造,也是对传统资本主义的脱胎换骨的改造;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型构载体,同时也是一种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这种化合经济制度如何能够成为一种有效的经济制度?它作为一种发展战略又如何能够成为一种有效的发展战略?在我们给出了它的具体内容和面对现实的改革方法,即给出一个完整的国有经济改革方案之后,我们会有一个系列的专题,来讨论分析我国改革与发展中一系列久攻不克的重大难题,是如何通过化合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如何能够依靠这种制度来解决的。这些难题的解决,就是这种经济制度和发展战略的有效性的说明。
国企改革,应有通天大道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主流理论的一个死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可能性之玄机
天 山 涧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现有套路,既不能理直气壮,又毫无光明前途,昏昏然进退维谷。此一困境,盖因理论思维的狭隘、偏误与创造性的贫乏。
当主流经济学通过对国有经济的批判,宣告“国退民进”亦即私有化是改革的根本出路时,实际上是基于这样一个理论假设:当中国的整个经济改革目标确定为市场经济之后,国有经济要搞市场化,贯彻市场逻辑,只能是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经营,这是国有资产唯一可能的市场化存在方式,舍此绝无其他。这个假设是错误的。这个错误的假设是整个私有化理论的一个死穴,而这个私有化理论的死穴,正好反对着一个可能破天荒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玄机。就是说,国有资产完全可以有绝然不同于委托代理经营的市场化运行方式。
大概会有人质问:国有资产不是委托代理经营的,难道还能“直接经营”不成?!其实,问题并不在于直接不直接,即不在于委托代理,而在于“经营”。委托尽管必然是委托,代理尽管必然是代理,但“经营”即经营权的委托代理是可以完全被替代的。因此,就像少了氧元素就不能成为水一样,没有了“经营”,作为主流经济家批判对象的国有资产的“委托经营”这一范畴就不再成立。“经营”一旦被替代,国有资产的市场化存在方式及整个经济场景就全变了,主流经济学对国有经济的一整套批判理论以及它对国有经济改革目标的基本设计将因此彻底报废。
“经营”被替代之后,主流经济学所认识的那个国有经济委托代理链条将发生质的变化,专属于那个委托代理链条的“包括形式上的委托人在内的代理人道德风险”将不复存在。那时,国有资产当然还会存在特定的委托代理,自然还会存在一定的委托代理问题。但是,就像整个国家机器都是人民的代理机关,到处都存在代理人道德风险,你却不能因此而否定和取消国家一样,完全不要“经营”的国有资产委托代理,也是不能因此而否定和取消的。
主流经济学认为国有经济的市场化就是“委托经营”,“委托经营”由于“所有者缺位”和“代理人道德风险”注定国有经济的低效率和必然死亡,因此必须私有化。可悲的事情在于,现实中暂时性的拒绝私有化的国有经济的市场化运作,也真的就是在搞“委托经营”。现在我们国家在国有经济的市场化上,由所谓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出资人制度、董事会制度、股权多元化、法人治理、两权分离、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公司、管理公司)、国企经理人市场化招聘,激励监督、业绩考核、年薪制、期权制等等一大堆辞令及相应的行政管理和法条规制所支撑的整个国有经济的市场化或准市场化,完全就是一个“委托经营”的思维和实践模式。当初我国从计划经济开始转向市场经济的上世纪80年代,有些经济学家借用国外委托代理理论批判计划经济的国有经济,严肃的学者会感到是生搬硬套。而现在,是市场经济了,我们果然在搞一种委托代理经营的模式。这正中私有化理论的下怀,它成了主流经济学最美味可口的猎物。眼下整个国有经济委托经营的大厦正在继续建设之中,但完全是一堆“豆腐渣”工程,它的建设速度甚至还没有垮塌的速度快。国有经济不是因为这种建设而稳定运行,而是日益溃败和萎缩,即便是一时的总体绝对量的巨大增长也隐藏着巨大的危机,私有化成了难以逆转之势,大量的国有企业不是被瓜分,就是投入洋人的怀抱。这笔帐从主观的理论导向上应该算在私有化理论的头上,而寻找其制度原因,就该算在“委托经营”的头上,这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目前这个国有经济的可悲局面,从主流经济学对国有经济的批判理论上看,易除其恶意推波助澜的因素,其制度原因是十分清晰的,它的“所有者缺位”和“代理人道德风险”(这两个论题实际上专属于国有资产的委托经营)足以说明根本制度问题。
请想想,我们的国家在共产党领导下,自改革开放以来,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到胡锦涛,都一再宣称要坚持社会主义,可为什么以资本主义私有化为改革目标的经济学却成了主流经济学?如果没有一种相当深刻的理论批判力量,它何以能成为“主流”?它的理论批判力量又何在呢?单凭一些经济学家骨子里崇拜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断然不能获得这种批判力量的。从客观条件上讲它的批判力量就在于社会为它树立了一个合适的批判对象。这个批判对象,以前是作为计划经济的国有经济,在计划经济死亡之后,就是响应市场化的以委托经营逻辑出现的国有经济。可以说,疯狂追求资本主义私有化的今日主流经济学,是由国有经济改革的错误制度目标和实践方式——“委托经营”——所喂养起来的。
这个改革错误的形成,原因非常复杂,就主观方面而论,其中既有真心实意的改革探索,也有许多人一开始就心怀鬼胎,企图以此向资本主义过渡,把中国糊弄到资本主义去。无论如何,现在中国主流经济家的资本主义私有化主张已经彻底摊牌,它要彻底推翻这个错误的国有经济制度建构,这一点它是正确的,社会主义者也应该彻底推翻它,我们根本不能再指望它来抵御私有化。
主流经济学的资本主义私有化理论即国有经济基本上退出市场竞争领域的理论毫无疑问是对社会主义的背叛。然而目前的社会主义者和一切“非主流”对它的反击,即对“国退民进”、“国退洋进”、“产权改革”、“产权界定”、“MBO”等等私有化的理论主张和各路疯狂败坏国有经济行为的批判,怒斥,却好像是打“游击战”,“改革”因此被主流经济学话语所垄断,一切“非主流”常被污蔑为“反对改革”。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一切“非主流”基本上都是改革的评论派,而不是改革的设计派,这些评论在提供了若干重要的价值理念和政策建议之外,并未提出非常得力的国有企业根本改革办法。这种黑白颠倒的对抗态势必须彻底扭转,私有化的改革设计必须用反私有化的改革设计来替代。根本的办法就是以私有化理论为反面教材,给出一种截然不同于“委托经营”的国有资产的市场化制度。消灭和替代“委托经营”,要害是消灭和替代“经营”。
什么是“经营”?什么是国有资产的“委托经营”?消灭了“经营”,究竟何以会有国有资产的市场化和一个市场化的“国有经济”?我们会有下文给出明确答案,这个答案中有一种新的制度建构。这种制度若得以建立,将彻底消灭公有制萎缩异化、私有制膨胀横行和市场经济淹没社会主义的经济演变逻辑,中国共产党及全部中国社会主义者关于人类公平正义与市场效率融为一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伟大猜想,将成为一种任何力量都无法颠覆的现实。这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经济发展战略。作为经济发展战略,它将横扫哪些私有化崇拜、外资崇拜和全球化崇拜的迂腐行为,它也将扭转由政府行为和官僚意志所主导的拼命投资、腐败横生和效益低下的粗劣增长方式。与此同时,一系列国有经济本身和与国有经济密切相关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都可获得顺理成章的解决逻辑。
总而言之,这将是一条国有经济改革的通天大道。这篇小文,算是我们将要展现这条通天大道的宣言和内容简介。
相关链接:《一个国有经济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