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干净的还是肮脏的?--评马仑的民营企业清白论
马仑的“民企可能有隐私或羞处 但它脱了是清清白白的”一文,竭尽全力替民营资本涂脂抹粉。文中时而妙语连珠,时而义正词严,俨然一幅真理在握的样子。但是华丽的词藻掩盖不了文章论据的贫乏和逻辑的混乱。让我们对文章做一些粗浅的分析吧。
文章论证民营企业是清白的,理由之一是企业创造税收和就业机会,而且大言不惭地誉为“民族大义”。说出这种话,真叫人替他害臊。民营企业纳税和招工,其目的谁都清楚,是为了谋取最大的利润,与民族大义毫无关系。去年金融危机爆发,许多民营企业老板不顾工人的死活,拖欠工人的大量工资,卷款潜逃,一走了之。请问,这些民营企业清白吗?他们的“民族大义”跑到哪里去了?再看看数不胜数的“血汗工厂”、谋财害命的“黑煤窑”、谁敢说这些民营企业是清白呢?
针对人们对“民营企业总是与一些腐败事件联系在一起”的指责,马仑不是摆出事实进行反驳(恐怕他也拿不出什么事实),而是学陈水扁“比烂”的伎俩,说国有企业也腐败,又扯上“那个耽误我们几十年发展的制度“和“斯大林主义公有制”等等。一句话,我腐败,大家都腐败,没一个好的,这样我腐败就没问题了。请大家看看,这是在讲道理吗?
马仑用所谓“体制原罪”替民营企业原罪辩护。文章是这样说的“所以我讲原罪,从来是讲体制原罪在前,而不是对个人道德谴责在前。如果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来审思,实际上我们改革开放就是清理体制原罪的过程,在清理体制原罪的同时解放生产力,然后在解放生产力的过程当中,我们不得不在法律还不健全的时候允许大家先干起来再说,所谓摸着石头过河。其中有犯点错什么的,大家把它叫做道德原罪……如果它不犯点规怎么能够冲破这个体制原罪呢”
从这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到:首先马仑承认了民营企业原罪的存在,即企业的有些行为违反了当时体制。但马仑否认这些行为是非法的、不道德的,这恰恰是我们同马仑的分歧所在。
首先,马仑用现在的法律解释过去的行为,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我国法律历来都有不溯及以往的规定,当时的情况适用当时的法律,现在的情况适用现在的法律。因此,民营企业原罪是非法的。
其次,民营企业原罪也是不道德的,因为它违反了社会公平的原则。民营企业违反当时的法律政策规定去谋取自己的私利,往往直接损害了国家或其他人的利益。即便没有直接损害了国家或其他人的利益,由于别人遵法守法而你违法牟利,从起点平等、机会平等的角度看也是不公平的。
总之,民营企业原罪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受到正义的审判。马仑说:民企脱了,是清白的、干净的。我看,民企如果真的脱了,我们看到的不会是一个冰清玉洁的躯体,而是一个丑陋的家伙,它”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胀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