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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争鸣中的几次“走麦城”

火烧 2011-08-1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8
文章讲述作者在杂文争鸣中经历的几次失败,包括与侯志川、张雪忠、魏剑美等人的辩论,因论据不足或态度过激而败北,体现对事不对人的原则与反思。

杂文争鸣中的几次“走麦城”  

梁 新  

在杂文报沙龙与几位杂文界的朋友争论问题的时候,曾经有人讥讽我“频频批这驳那,自以为打遍天下无敌手”。我非常感谢他的鼓励,但是我这一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所谓“批这驳那”确有其事,从前年底以来,在杂文报发表过一些文章,也在《百姓杂文网》等网络上先后向几十位杂文界的朋友的文章发起商榷,至于动机,我也在自己的文章中说得很清楚,那是“抬杠长见识”,是“站在巨人的膝盖(因为站不到肩膀上)上,以求让自己站得更高。我也非常清楚,我所商榷的对象,基本上是那些虽然对某种制度盲目崇拜,但是并非出于私利;虽然对某些东西进行过激的批评,但是并非出于恶意的人,与他们讨论问题,我相信能够通过商榷求同存异,因为我认为我与他们之间没有根本非利害冲突。在商榷的过程中,有几位朋友曾经和我一来二去的斗了好几个回合,有些根本就不理睬我,我知道,与我这个无名之辈过招,是会有失名家身份的,但是“一根筋”的我可不管这些,还是由着性子来,该弹该赞,该褒该贬,我行我素,但是有一点,那就是基本上按照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常常会在这篇文章反对某人的某个观点,在另外的文章中却会支持他的另外的观点。而且尽量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杜绝谩骂,至于其他人在文章中和在跟帖中对我的谩骂,我一点也不在乎,结果久而就之,知道我这一特点的人也很少在跟帖中骂我了。其实,在辩论中我也有自己的软肋,那就是怕别人有理有据地把我反驳倒,所以我在撰写完任何一篇文章后,常常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看看能不能挑出什么毛病来,首先把自己的防线守稳了,然后才开始进攻,尽管如此,也仍然出现过几次“走麦城”。  一次是对杂文报上发表的 侯志川 先生的文章提出商榷,他在文章中说的是讽刺萨达姆的“四大杀手锏”,而我的文章题目是《值得为黑吃黑的胜利者欢呼吗》,结果 侯 先生在回帖中只是回了这么一句话,你认为我的文章中有哪些观点不妥呢?我傻眼了,虽然我仍然坚持我文章中的观点,但是从论辩中的规则看,我对 侯 先生的文章的反驳完全是无的放矢,于是,我认输了。第二次是我从网络上了解到 张雪忠 教授致信教育部,要求取消大学生的政治课和马列毛邓的内容,我在没有认真阅读宪法全文的情况下仅仅凭想当然认为宪法中有相关规定,于是在文章中批评 张 教授的说法违法,结果 骆子 先生在查阅了宪法以后在《百姓杂文网》中引经据典地反驳我的观点,没办法,我只好在跟帖中 向骆子 先生认输,虽然我仍然坚持认为 张雪忠 教授的观点欠妥,但是在具体的与 骆子 先生的辩论中,我已经输了,输的原因就是在没有对自己的论据进行考证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匆忙上阵,结果被对方驳倒了论据,于是论据所支撑的论点在特定的文章中也不成立了。第三次是 魏剑美 先生在自己的博客上发了《南方周末唱红歌》一文,当时因为对他对南方周末的某些谩骂之言不满,匆匆忙忙写成文章就发出去了,结果引来他的粉丝对我好一顿“板砖”,对此我倒不在乎,因为我常常会遇到一些人的谩骂。后来在杂文报沙龙中有位网友列举我在文章中一些牵涉人身攻击的词语对我进行批评,我才回头认真读自己的那篇文章,发现,自己对 魏 先生的态度的确过火了,违反了我一直来给自己定下的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虽然我仍然坚持认为他不应该对南方周末进行谩骂,但是我在反驳他的文章中也采取了谩骂的方法,起码是以错待错,于是我专门在网络上 和在魏 先生的博客上就谩骂他的事情向他道歉,他也真诚表达了以后大家共同防止讽刺、谩骂、人格侮辱的愿望。  

尽管这些情况在我与杂文界的朋友们的争论中不是主流,但是我仍然不原谅自己的过错,常常在文章把这些拿出来晒,其实,这样做的原因还是希望在杂文的争鸣中大家多摆事实讲道理,求同存异,共同探求真理,我也知道我影响和改变不了任何人,但是我可以首先改变自己。  

我知道,现在还写杂文的人,不管观点立场任何,起码大多数还是属于有一定社会责任感的人,是讲道理、懂道理、服道理的人,尽管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在公开场合承认自己的观点或者表达的方法不对。但是如果能够这样做的人一多起来的话,将给我们的杂文圈带来一种新风气,让杂文圈真正成为思想碰撞的地方,而不是个人发泄怨气的角斗场。我知道自己仍然做得很不够,但是我有诚意与各位一起努力在杂文圈中营造一种健康的争论氛围。  

本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34289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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