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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陈氏三兄妹,洗钱五百六十亿

火烧 2011-08-20 00:00:00 网友时评 1031
广东陈氏三兄妹通过重庆空壳公司进行地下钱庄操作,洗钱金额达560亿,利用银行公转私业务逃避监管,涉及跨境资金转移及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已抓获26人,冻结资金5.48亿。

  一个家族式犯罪团伙,竟在重庆成立了十多家“空壳公司”,利用银行“公转私”业务平台,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涉案金额高达560亿元。(2011年08月18日 重庆商报)  

   

  该团伙以广东潮汕的陈惠专、陈猛鹏等三兄妹为核心,经过老乡带老乡、亲人传亲人等方式,纠结一起,搞起了非法地下钱庄生意。因陈惠专的老公是四川人,所以将重庆发展成了地下钱庄的主要资金中转站。  

   

  “地下钱庄”是近年来频繁出现的一个新词,指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经营业务活动的非法金融组织。其危害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扰乱国家经济金融秩序。二是危害国家经济利益。三是引发和助长各类犯罪。  

   

  既有如此危害, 560亿元巨资何以纷纷涌入“地下钱庄”?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让这笔巨款腾挪闪躲,以逃避金融监管的呢?原来犯罪团伙首先在重庆注册“空壳”公司,设立了200余个对公帐户及数百个个人帐户,同时在广东深圳等地设立“业务联系人”。“业务联系人”接到业务后,便将客户的对公账户资金转入重庆事先注册好的对公帐户中,重庆方再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最后转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中,或者非法为“客户”兑换外汇出境,并收取交易金额的1‰至3‰作为手续费。客户由此便可以规避人民银行对企业基本账户和现金的管理、逃避金融监管将资金汇到境外、隐匿资金走向等非法目的。  

   

  这些非法资金转移主要有4种目的:一是非法买卖外汇。二是改变贷款用途。三是向境外转移资金。四是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用于虚报注册资本等违法犯罪活动。比如,今年1月,浙江一工程项目负责人祁某在澳门赌场两天输掉1000万港币。因当场无力还债,于是写下借条,赌场提供了一个还款账号。回国后,他以各种虚假名义向公司申请款项,并将资金汇入事先联系好的“地下钱庄”帐户。“地下钱庄”便将其换成港币转到了澳门赌场。  

   

  显然,地下钱庄为具有洗钱需求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捷径”,助长了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侵吞国有资产以及走私、贩毒、骗税等犯罪活动。如果任由地下钱庄发展,必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值得庆幸的是,5月6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专案组在重庆、深圳两地统一行动,抓获涉案人员26人,扣押作案工具电脑24台、银行卡160余张、网银U盾90余个。冻结涉案账户共计912个,冻结资金高达5.48亿元。目前,已有13名嫌犯被检方批捕,而对在逃嫌犯,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中。陈氏三兄妹一伙必将得到应有的报应!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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