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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西林县私建“四无电站”引爆群众不满情绪

火烧 2010-05-02 00:00:00 网友杂谈 1033
广西西林县私建四无电站,违法占用农田,引发群众不满。电站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土地补偿不合理,农民权益受损严重,政府未妥善安置,引发社会关注。

广西西林县私建“四无电站”引爆群众不满情绪  

   

人立方  

   

广西百色市西林县于2003年招引“广东东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在驮娘江流域的农田集中区,违法私建中小型电站11座,淹没农民各类土地累计达1.2万亩,其中淹没农民的口粮田(基本农田)约3000多亩。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害百姓一直告状不止。  

据反映,西林县以大量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修建水电站,主要责任在上届县委主要领导。  

这批电站至今仍属于“四无电站”——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尽管淹没基本农田的惊人数字在原县委主要领导的施压下已作“缩水”处理上报,但至今仍得不到自治区政府和国务院的用地审批手续。例如,普合乡的国家重点工程天生桥电站移民村——新丰村,被私建的斗皇电站淹没农田120亩,西林县只上报12亩。  

广东东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在西林注册“西林驮娘江水电开发有限分司”作为分支机构,并挂牌办公。这批“四无电站”就是由该公司投资修建的。  

据《西林县驮江梯级电站库区土地租赁补偿手册》显示,该县实行“以租代征”的办法侵占农民的土地,土地补偿费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农民,而是由电站业主分70年逐年给农民兑现。所谓“土地租赁补偿费”长达70年才能全部兑现,到那时很多人已经不在人世了,社会也会发生巨大变化,怎能不让农民忧心忡忡?  

私建电站淹没的村屯因补偿不合理,又不依法妥善安置,农民不愿搬迁,西林县不惜动用武力逼迫群众异地搬家。普合乡者底屯位于私建的威后(地名)电站淹没线内,在关闸发电前的2006年5月9日,原县委的主要领导派出工作组和大批警察,下到该屯“动员”搬迁,用武力胁迫群众搬出家园,当天就有黄国民、王迷胜(女,60多岁)等5位村民被警察殴打和关押。搬迁后该屯仅有的1500多亩“活命田”全部成为私建的威后电站的库底(淹没),100多栋民用住宅小楼被非法摧毁,夷为平地。就这样,者底屯百姓世代耕种的千亩良田连同刚建成不久的住宅楼从此永远消失在深水之中,农民痛惜万分、叫苦不迭。  

让人想不通的是,如此公开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的不法行为,不但未受到任何追究,还受到上级的肯定。原县委书记因追求政绩,招商引资私建电站,大量淹没基本农田,欺骗上级“有功”,“政绩突出”而倍加重用,由小县(西林县)调到大县(田阳县)任书记,2010年1月又被提拔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如此公开欺世盗名,岂不怪哉?!  

受害农民一直告状不止,但呼天不应,叫地不灵,有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  

西林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最西端,少数民族占全县人口的90%,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这种损害农民利益的做法,在少数民族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今年广西、云南、贵州一带大旱,虽然原因是复杂的,但与私建水库、电站有一定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广西、云南、贵州不是传统的缺水区,旱情暴露出来的主要是“小农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问题。  

西林县山清水秀,风光秀丽,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本来应该将绿色经济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和支柱产业,但这里的领导在短期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驱使下,却喜欢修水库、建电站,不仅淹没了大量农田,还破坏了环境。如果广西、云南、贵州等地都像西林县到处私建“小农水”、“小水电”,怎能不对气候产生负面影响?而且全国都像西林县一样大量淹没农田,18亿亩耕地的红线也很难守住。  

据了解,西林县违法私建小型电站,淹没农民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在全国一些地区具有普遍性,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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