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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姻法新释 我们的立法者是否已经走进了意识形态的死胡同?

火烧 2011-08-26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批评婚姻法新解释机械规定婚前购房归个人,忽视社会道德与人性,呼吁法规制定应基于人类相互依赖与道德共识,避免僵化与失人性。

婚姻法新解释规定:婚前谁买的房,离婚时还归谁。


   我们知道,法律是社会道德的补充,而道德是社会群体在共处时,每个社会单个体须遵循的社会行为规范。因为社会道德是人类社会在进化过程中,根据生存法则总结出来能适应人类生存发展的道理,所以道德是人类社会默认并共同遵循无形的法典,道德才是人类社会首肯的法律。当人类在社会群体中某些个体没能遵循这部无形的法典时,那就需要有社会道德的明文来规范人类的行为的时侯,才有了法律的条文。所以说法律是社会道德的沿续。除了封建时代的统制者了为了维持自己合法统制所制定出某些维护统制的法规外,其他所有的法规都是根据社会道德而制定的明文法规。一切的法规制定离开了道德的源头将是一无是处。我们知道,人是互协互助得以生存的物种。所以说,人类的生存都是相互依赖才能得以生命沿续的。法规的制定,是为了人类社会能更好的发展,理应考虑人类社会个体生存中,相互依赖的程度,伤害的程度来规定罪与罚。不能单单去规定杀人者就的死。法规应该要了解他为什么杀人?是什么原因杀人。然后根据他们所相互受伤害的程度来规定杀人者是死,还是生。婚姻法也一样,怎能机械的规定婚前谁买的房,离婚时还归谁呢?这不就是一二三四五吗?如果法律就是一二三四五,这样的事连小学生也能做,那还要这些法学家来做什么呢?为什么不去跟据他们婚后相互依赖的程度,相互伤害的程度,离婚后面临生存环境需求来规定他们离婚财产的分割呢?法律是为了更好的规范人类在社会活动中的行为,目的是让这个社会人类群体在相互共处中能更加的和谐完美。不是片面的去规定谁是与不是,更不能机械的去规定社会某些越出社会道德的行为的奖与罚。法学家们要知道,人类是互协互助得以生存的物种。人类行为越出道德范筹时,没有绝对的是与非。而法律的制定,无外乎人性,人性也就是社会道德。离开人性所制定出来的法规,现的是那么的呆板,让人看不见一点人性的迹象,难道法学家们是自已已经机械化,还是想把中国人变成机械化?我们的法学家们是在酒醉金迷中迷失了自己?还是在功名利禄的争夺中丧失了智慧?最后只想跟制定法规的法学家们说一句,法规的制定,先要根据人类相互依赖得以生存首决的条件,再根据人类的共性就是社会道德的共识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法规。离开人类的共识共性而产生的法规,将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它是不附合人类的共识共性。         李凌    201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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