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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仇杀、乱杀”与中国社会深层次矛盾

火烧 2010-06-30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探讨自杀、仇杀、乱杀现象,揭示其背后的社会深层次矛盾,分析个人、家庭与社会因素对行为的影响,强调社会公平与和谐的重要性。

“自杀、仇杀、乱杀”与中国社会深层次矛盾

向  毛

今年上年发生“富士康”的12跳自杀,福建、陕西的“杀学生”、“杀幼童”乱杀,湖南的“杀法官”仇杀(以下简称“三杀”),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武夷山下摆战场,不分敌我乱开枪”的世纪噩梦,社会哗然,国人震惊。时下,人防人人,人人防人,恐怖笼罩,与“和谐”社会大相径庭。

一、“和谐”社会里何以“煮豆燃萁”

我儿时目睹过一次人的自杀,那是新中国前夜。一个枯瘦如柴,走路撑拐杖,年方20多岁的族兄登门乞讨。“奶奶,我吃了几天包谷球,拉不出屎来,不吃又饿的心痛。”我奶奶见状,一边叫坐,一边到灶屋端出一碗稀饭来。族兄边吃边诉说:“我吃饭了,老婆女儿还在饿呀!”我奶奶信佛心善良,接过话说:“我家10多个人,一人少吃几口,你三娘崽就可度过一天,明天就来我家吃吧!”族兄吃饱饭,又端着一缽饭离去。

第2天清早,远处传来了哭声。奶奶和我闻声走去,是昨天讨吃的族兄上吊自杀了。一根草绳悬梁,垂头吐舌,眼角泪痕,双脚挣扎碰伤,倒地的木头血迹未干。“应时而生,顺理而死”,他的自杀有悖天时人世情理。

看“把戏”的人叹息,也有谴责。秋收还有一个多月,收获在望。两个亲叔叔,有粮周济。他“不为五斗米折腰”,长痛不如短痛,视死如归。在他看来,人死就是无梦的长眠。

我长大后的工作关系,接触和亲自参与多起自杀、仇杀、报复社会乱杀事件的调处。可以说,凡是自杀、仇杀、报复社会的乱杀,无一不与个人、家庭、社会责任息息相关。

自杀,自已杀自己,是一种“痛苦”又很“无奈”的过程。求生,人皆有之。“宁在世上呆,勿在地下埋”、“好死不如难活着”,这是人性普遍性;求死,人皆也有之。“长痛不如短痛”,一了百了,这是人性特殊性。我从族兄和调处一些 “自杀”事件中发现,“自杀”者自了,是万念俱灰,不可逆转的归宿。他们是“弱势者”,苦不聊生者,社会的厌世者。他们过早结局,与个人性格有关。“人是三节草,不知哪节好哪节差”。一生多变,好差兼之,缺少自爱、自珍、自强能力。其次与家庭有关,父母之爱、兄弟之爱、夫妻之爱、邻里之爱、人世间之爱为零。再次与社会有关,社会是人们的大家庭,人民群众是“大家庭”成员,社会(大家庭)的公平公正,合理分配,风气良莠,是社会成员(个人)生存、生活、学习、工作、事业发展的保障。与时代拥抱,就是家庭成员在社会(大家庭)里共同生活、共同工作、平等做人、和睦相处。

仇杀,因有仇恨而杀害他人。什么叫“仇恨”?中国千百年来人们认同是“杀父夺妻”,债有主,恨有人。仇杀者杀“他人”,杀官杀富杀奸,多有暗笑。“杀人者”被闻者理解为“为民除害”;“杀人者”被依法罚惩,又说成是“除害为民”。

乱杀,即报复社会,不分青红皂白的滥杀无辜。从“杀学生”、“杀幼童”、“杀法官”等惊心悼胆恶案看,乱杀者无人性、胆子大、手段毒,受过教育有文化、志高挫大;受到过社会不公平不公正,以及官吏、法律的伤害。他们一旦下手,不计后果,“杀一个够本,杀一双获利。”杀人越多越自豪!

我族兄“自杀”和调处其他“自杀”事件,自杀者多是生活所逼走上不归路。而今年上年发生的“自杀者”事件,事出有因,并非生活上过不去,而是“权贵”们为了私利私欲,把人当做会说话的“牛马”或“血汗工厂”的永动机。触物思情,激起我的自忖。“和谐”社会,“小康”生活,有人为什么不想活着,要一跳或一刀自了?是生活艰苦吗?再累再苦也艰苦不到毛泽东时代“三年苦日子”生活。那时,许多人因缺吃少吃,营养不良,全身浮肿,弱不禁风,还有极个别者被饿死。如黄连之苦,没有人要去自杀?我家乡大队、公社是穷乡僻壤,几千人近万把社员群众,吃糠粑粑、瓜菜代、上山挖葛,下地找草根,煎熬三年都活命下来。

“三杀”,给无辜受害者、给人民群众、给当前社会带来了沉重灾难和恶劣影响。同样,飞来横祸,也给“三杀”者个人,家庭带来了大不幸。有多少代有多少人因“逆子”行为受到世人指责、谩骂,甚至十年后的“报复”。“三杀”案件已远去,受害者不能复生,伏法者不可能一杀再杀。亡羊补牢,活着的人怎么办,执政者有无救民之良策?如何地让“煮豆燃萁”的悲剧谢幕,让“兄弟一笑泯恩仇”的喜剧开演?

深刻认识分析“三杀”事件责任,在个人、家庭、社会责任中“社会责任”占主导,应承担重要责任。时势造就英雄,英雄爱国惠民,大公无私,关心民疾。时势也造就枭雄,枭雄乱党乱国、自私自利、坑害人民、无恶不作。“社会责任”就是各级人民政府爱民责任。亡羊补牢,补的就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爱民”责任。一要尽责,对分内应该做的事要尽职尽责、尽善尽美。公务员要姓“公”,立党为公,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公而忘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公平公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二要负责,凡是自己权力管辖内出现的违法乱纪,人亡家破者,承担过失和渎职之责。党员者,不能用“党籍”替代而免除行政处罚;领导者,不能用“职务”撤降而减轻刑事追究。三要问责,公务员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质疑和责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实事求是依法申报个人、家庭财产,人民群众有知情权。

二、“三杀”案件是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激烈反映,要综合治理

改革开放,邓小平提倡的“一部人先富裕起来”愿望已经实现。同时,他生前担心出现的“两个如果”即“两极分化”和“新的资产阶级”也破土而出。贫富差距,天攘之别;社会风气,黑恶当道;为富不仁,权贵沆瀣一气;法律不公,以钱代法……等,为社会深层次矛盾爆发,祸国殃民事件提供了导火线。

纸包不住火。用枪杆子镇压,用金钱收买,用黑恶势力摆平,纸包的火会燃烧,星星之火,迸发成辽原烈火。化解社会深层次矛盾,要“两手抓”,标本兼抓,实行综合治理。

1、“以人为本”,最大的实现是让大多数人民“长乐”

“以人为本”是治国强国的谋略之一,我国古今“伟人”和思想家、政治家都有提出或认同过。最著名的倡导者是唐朝的马周。他在向唐太宗“奏折”书上说:“国之兴亡,不由积蓄多少,在百姓苦乐也”。从长治久安出发,他又建言“臣闻天下者,以人为本。必也使百姓长乐”。儒家学说创立人孔子、孟子,他们在论说中多次提出“苦”“乐”观。认为“与少乐乐”不如同大家一起共同快乐“不若与众”。古人的“以人为本”显而易见是天下所有老百姓的快乐。

今天的“以人为本”,应该古为今用,发扬光大。“以人为本”说的是人。人有广义上的人,即能够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有狭义上的人,有男人女人的性别之分,有富人穷人的财富之分,有官员老百姓的贵贱之分,有强者弱者的势力之分,有守法者犯法者的好坏之分。我们以那个意义上的“人”为本,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法律,政府政策为那种“人”说话、办事。若为广义上的“人”即所有的劳动人民“说话、办事”,社会深层次矛盾即极少,发生了易化解。立党为公,造福为民,大公无私,共同致富,公平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鹊笑鸠舞,天下人何而不乐?若为狭义上的人即“男人、富人、官员、违法犯罪者”说话、办事,甚至还受到美国“人权高于主权”霸权主义支配,社会深层次矛盾会像农民割韮菜,割了又长,越割越长,民心大乱,国无宁日。

今年上年发生的“三杀”,就是“以人为本”对“人”不公平不公正的恶果。腐败滋生,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国家的法律,政府的政策是“以官为本”、“以钱为本”、“以势为本”维护的是“权贵”们小集团利益,损害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包括生存、生命、生活、读书、就业、医疗、事业发展等,体无完肤。

2、“和谐”社会最大的实现是社会公平公正

中华民族,人才辈出。在近代、现代史上,“伟人”们和一些爱国之士,提出过许多利国利民的治国方针。康有为的“大同社会”,孙中山的“天下为公”,毛泽东的“消灭三大差别”和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这些主张,受到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拥护,随着倡导者有限生命的终了,其正确主张也成为历史的过去。

“三杀”者除了神经病患者外,杀自己、杀他人、杀无辜,都会想到“后果”。敢干“绝子灭孙”的坏事,敢冒“千夫所指”之众怒,他就不怕别人“以暴易暴”报复?“凶犯”敢冒人情、亲情、父母养育之恩和众人安全不顾,可见,社会不公平不公正待遇,及侵犯个人权利之仇恨,深恶痛绝了。

“和谐”社会是人们的理想社会,四海之内皆兄弟。“理想”社会实现要有社会公平公正保障。社会的两极分化,贫富天攘之别,“权贵”们权为私用,利欲熏心,为富者不仁,富可敌国,嗷嗷待哺者和权贵们能“和谐”吗?“血汗工厂”的剥削者压迫者能和被剥削者压迫者“和谐”吗?国有资产被权贵们卖光、抢光,工人下岗,工人阶级不复存在,私人企业主能和打工仔们能“和谐”吗?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从国家体制上法律上政策上解决与“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社会恶瘤,即两极分化和新生资产阶级的问题。

肯定,否定,两种截然不同声音胶着。肯定者是无权无钱者,否定者是权大势大者。

权贵们承认“社会两极分化”,就意味着承认自己“千万”、“亿元”财富是贿赂公行,贪污盗窃国有资产得来的。他们胆虚,“申报”财产就露馅了。

权贵们承认改革开放产生了“新资产阶级”,就意味着承认他们“失败”和“走了邪路”、“官商勾结”、“权力致富”得来的金山银山,就会受到人民群众的追赃。

改革开放出现“两极分化”和产生“新资产阶级”,印证了俩位“伟人”的政治预言。

毛泽东生前说过“党内有资产阶级”;邓小平也说改革“不是两极分化”;他假设“两个如果”出现(《邓小平文选》三卷111页),对策是“限制”,征收所得税;邓小平眼尖,有政治预言“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他健在的时候,对两位“继承者”搞资产阶级自由化,铁腕铁心“挥泪斩马谡”,把他们撤职靠边。

“两极分化”和“新资产阶级”的危害,会夭折“改革开放”成果,断送“共和国”命运。如果说今天改革开放出现的“社会深层次矛盾”,追根究底其罪魁祸首,无疑是“新生资产阶级”。旧中国的资产阶级与今天的新资产阶级本质没有区别:旧中国资产阶级是剥削生产“剩余价值”,榨取工人的血汗钱,“新的资产阶级”是“官商勾结”、“以权谋私”一年或几年就变成了“千万”、“亿元”富翁;旧中国资产阶级艳美“三妻四妾”,用剥削的金钱养颜养身,“新资产阶级”贪色“二奶”成群,“情人”成堆,花国家公款包养;旧中国资产阶级唯利是图,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新资产阶级”唯金钱肉欲是图,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卖了工厂卖国土。“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千古一理。当一个人起码的生存,生活权利受到他人挑战和剥夺,人本能的善良,美好,就会转化为凶狠、毒恶,搞社会动乱。

3、“小康”生活最大的实现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适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国喊了几百年,中国也讲了几十年。白天白讲,晚上黑讲。在中国,执法者“唯上”不为民,“唯钱”不为法。”“文革”时,我工作的地方流言“不杀鸡、不杀鸭,专杀公检法”,“流言”的始俑者,据说是混入“造反派组织”的几个“五类分子”子弟。当然,这个流言谁编谁都不得人心,受到广大群众抵制批判。今天,许多同事重提旧事,不同的声音吃惊,举双手赞同。他们的理由是,今日的“公检法”是社会“黄赌毒”的代名词。“一等警察交警队,拦着马路乱收费;二等警察治安队,赶走嫖客自已睡;三等警察刑侦队,案件不办先喝醉;末等警察派出所,村村都有亲家母”;“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法院一杆天平称,一头是法律条文,一头是美女金钱”。

民言民谣有夸张,“公检法”干警贪钱、贪色,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以钱代法。造成多少人,多少家庭人亡家破举不胜举。“公检法”是国家的专政工具,系国家安全于一半。党群关系,成为“油水关系”,“警民关系”成为“水火关系”,火上烧油,社会深层次矛盾由谁来治理?重庆市的“打黑除恶”,会在中国各地开展吗?

中国政权腐败有“周期率”。物极必反,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这也有“周期率”。

2010年6月30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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