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的亲友
秦桧的亲友
刘子健
一 小引
秦桧这人,真是遗臭万年。凡是读过书的,包括学童在内,无人不知他是屈辱求和,残害忠良的大奸臣,就是不识字的,也从流行的戏曲里,得知他是冤杀精忠报国岳飞的大凶犯,这千古罪恶,令人愤慨无已,甚至传说有的油条叫油炸烩,就是炸桧的讹音,大家要泄恨的意思。在抗战期间,秦桧更成为卖国的代名词。而有的日本学者,附和军人侵略,普通名之曰御用学者,居然还厚颜著书,说秦桧主和,并非卖国。目的很显著,妄想中国屈服求和。而中国人看见这种著述,更觉得秦桧令人不齿。
最近看见两本中文的岳飞传记。一本是根据旧作,加以增订。考订史籍,更胜於前。另一本叫《岳飞新传》,确是新式写法,明晰生动,不为考证所累。但也都是正面文章,不屑於分析一下秦桧究竟多坏。历史应该力求全貌,不能因为其人可鄙,其事可略。
本文绝非翻案,只是确切的补充。先声明三点意义。
第一,从方法论说,无法研究秦桧本人,但是可以查考他的周围,特别是从他的亲友来观察。如众周知,秦桧父子当权的时候,已经抹杀了若干档案的记载,令人无从查考。所以南宋後来的史家,尽管查国史,找实录,看会要,都无法追记。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简称《要录》),已经尽其所能,也没有多少秦桧的资料。元代修《宋史》,未见《要录》。明人也看不到,一直到清代才从《永乐大典》里,辑出要录,这才稍有线索。
一般忽略了高宗的手段,隐蔽对金求和的史料,不要人说出秦桧的作为,他是主要因素。秦桧父子毁去档案,高宗不可能不知道,而是愿意他们这样做。秦桧死後,高宗公然宣布诏书说:「朕惟偃兵息民,帝王之盛德。讲信修睦,古今之大利。是以断自朕志,决媾和之策。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要录,国学基本丛书本,页二八二七)这样一说,谁还敢提当初屈辱讲和的经过?不但如此,高宗根本不许人提出秦家的过失。不久,他又下便诏:「然朕以秦桧辅佐之久。又临奠之日,面谕桧妻,许以保全其家......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後不得更有论列。」(要录,页二八七五)
李心传等有名史家,何尝不知道高宗讳史,只是在南宋时代,无法批评中兴圣主,只好推在秦桧父子身上,说他们摧残了纪录。但无论是谁,终不能掩尽天下人耳目。秦桧的亲友,还是有案可查。
第二,一般印象总疑心秦桧是女真金人的奸细。否则,他本是金人抓去的,怎能不受监视者的觉察,公然带著家眷,轻巧南归?可是,这只是怀疑,并没有实证。何以呢?一则如果是奸细,怎样和金人暗通消息。这很难做到事後也没人泄漏出去。二则不但南宋笔记里找不到痕迹,而且岳珂著书,为他先人岳飞申寃,有《金陀粹编》的专书,另外还有《桯史》的随笔,也不提秦桧有替金人做奸细的嫌疑。
可是秦桧的确很熟悉金人的动静,这又怎样解释呢?从他的亲戚里去找,线索有了。他有近亲是刘豫伪政权下的高官,自然近水楼台先得月,容易把消息透过来。换一个方式说,秦家和他们的亲戚,有的帮宋高宗,有的帮刘豫,私下联系,两头活动。只要讲和,对於他们高官的身家,总是有利的。这条线索,是前人没注意到的,可以订正史册。
第三,秦桧的妻子很值得注意。上文引高宗诏书说,临奠之日,面谕其妻。这是极稀见的事。秦桧之子秦熺,也立朝颇久。高宗何以不面谕其子,而特别要面谕其妻呢?整个宋代,大臣之妻,向不干预政事,而秦妻王氏确是特例。南宋佚名的《朝野遗记》就有特出的一条:「王氏素阴险,出其夫上。岳飞狱具。一日桧独居书室......若有思者,王氏窥见笑曰,老汉何一无决耶?捉虎易,放虎难也。桧掣然当其心,即片纸付入狱。是日,岳王薨於棘寺。」(见《说郛》,涵芬楼本,一九七二影印,卷廿九,页廿一至廿二;丁传靖,《宋人轶事汇编》,卷十五,页七六上页,引之,但有脱误字)。
宋代有人写这傅闻,元曲里就成为「东窗事发」的故事,说因为岳案,秦桧夫妇受阴世刑罚。从此各种通俗演义,大小戏剧都无不以王氏为杀岳飞的帮凶。民间流行之後,士大夫也同意采取。因此杭州建岳庙,前面铸了铁人跪著认罪。既有秦桧,也有王氏。而且王氏跪像,赤露上身。妇女的像,而供众侮辱解恨,这也怕是仅见的特例。
正史上的材料不能解释吗?也不尽然。一去追溯秦桧的亲友,立即发现这些亲友多半是王家和王家的关系。连上文所提的可能,亲戚在刘豫那边可能先知金人消息,暗通声气,也是王家的亲戚。 三点声明说完,开始叙述史实,大致分为五节,计有岳父兄弟,妻子的弟兄,任伪官的表亲郑亿年,结为干亲的御医王继先,和另一位姓王的朋友,叫王次翁。
二 岳父兄弟
秦桧是建康(现代的南京)人,家世并不显著。宋代重视科第,盛行榜下求婿,名门高官,自己的子弟未必争气。为了维持家声,巩固势力,蟠踞官府,庇护子孙,往往把女儿嫁给中了进士的新贵。王氏就是这样嫁给秦桧的。
王家原籍四川,但已久居开封都城一带。祖父王珪(一O一九————一 O八五)是有名的宰执。在实行王安石新法的时期,从一O七O到一O八五,都在台上。但并非真正相信新法。神宗去世,他看出朝廷的情势改变,又转而拥护恢复旧法的太后(传见《宋史》卷一三二)。王珪词章很好,有《华阳集》六十卷(四库珍本)。华阳就是四川老家的地名,但已经和唐代以前不同,并不是什么郡望,早就寓居在外,过官僚生涯。
王珪两个儿子,王仲山和王仲薿,远在秦桧主张向金人求和之前,早就不能尽职守节,公然降敌。其中王仲山尤其无耻,而他就是王氏的父亲,秦桧的岳父。
当时,一一二九(建炎三年),金兵打过长江,这是游牧民族,破天荒第一次渡江,是从前苻坚等人所不能比拟的。渡江以後,兵分两支。一支从南京附近直扑浙江,从浙西赶到浙东。宋高宗计划,从宁波航海,迳向台州温州沿海。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君主航海,破天荒的经历。另一支金兵,追赶逃向江西的太后。从建康(南京)打进江西,或降或走的知州,有十四人之多。王仲山、王仲薿就在其中(《要录》,页五六六)。
王仲山知抚州(即王安石老家的临川),金兵将到,即以城「降拜」。降已丧名节,而拜则更无耻。金人没要他做官,却利用他的儿子(不知是那一个),「权知州事,令括管内金银,赴洪州(即南昌)送纳。」王仲薿知袁州(即宜春),已近湖南边境。也用不著金兵去打,和他哥哥一样,赶紧投降(《要录》,页五七七)。
名门兄弟,连袂降敌。消息传来,南宋震惊。朝廷虽然躲在浙东,深觉不得不严词痛斥,以儆效尤。诏命说:「今两兄弟,为郡江西。临川先降,宜春继屈......虽尔无耻,不愧公议,然亦何颜下见先人?」所谓先人,即曾任宰执的王珪(《南宋书》,卷卅一,页九—& amp; amp; mdash;十)。这责词简直是破口大駡他们兄弟死不要脸。
金人渡江南下,只是突破。目的限於追袭高宗和太后,以断南宋承继的根据。女真既无充足的人力,也没有征服长江流域的计划,甚至统治黄河流域,暂时还得利用伪政权。因此,南下的追兵不久就退回北方。许多降拜的官吏,也并不一定跟他们走。有的参加了刘豫的伪齐政权,有的厚颜归正,仍然留在南宋。王仲山的下落,缺乏史料,无从查考。但据说他在山东有产业,还帮助了原来被金人掳去的女婿女儿,秦桧夫妇,回到南方。这段传闻说:「王仲山原有别业在济南。金(人)为取千缗赆其行......人知其非逃归也。」(《要录》,页七二O,引朱胜非,《秀水闲居录》)朱胜非的回忆录,不一定可靠。《要录》在他处常常指出它的误载。但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南宋和伪齐之间,并未断绝交通,亲戚之间,更不会不设法通声气。在这里固然没有证明,但下文讨论郑亿年的情节,自会明白。
王仲山虽然无声无臭,弟弟王仲薿却忝不知耻,还在政界不断钻营,因为他和大臣汪伯彦交结。可是在一一三O(建炎四年)言官提出他在袁州「投拜」敌人之罪,应加惩罚。於是贬为沂州团练副使,潮州安置。(《要录》,页六二九)换言之,还留给他一个官衔。一一三五年(绍兴五年),秦桧回南宋,出任大臣,立刻设法替他恢复名誉。刑部检举他的档案,就不提他降金的丑态,另找理由,解释贬责。说他「知越州日,起发花石」,所以「责授散官。盖隐之也」(《要录》,同上,又参页八八四)。但是言官不肯因此罢休,还是旧事重提。於是只好决定恢复王仲薿旧的官阶,而作为退休。这段记载说:「责授沂州团练副使王仲薿复(就是恢复)中大夫(官阶),与宫观(就是有收入的退休)。言者论其不廉不忠,乃诏更俟一赦取旨(即等下一次大赦再考虑执行这命令)。」 (《要录》,页一四六九)
王仲薿当然不甘心。第二年上疏称述元佑时代宣仁太后主政,恢复旧法。他的父亲王珪是赞成的,有神道碑为证,不该受谤说他不忠,反对旧法。高宗据此陈说为理由,下令王仲薿「复左中大夫,与宫观」(《要录》,页一64,又页二四一五)。换言之,不等大赦,终於取得退休的荣誉。当时,言官就不再说话。一一三八(绍兴八年),秦桧正在筹画向金求和,居然任命他内亲王唤(王仲山之子)【[日奂],下同,不会输入, AA】任要郡知州(见下文),辛次膺觉得忍无可忍,竭力弹击。记录说:「左中大夫王仲薿,与直秘阁王唤之父,在建炎中,皆尝投拜。唤不当与郡,仲嶷不当复官。二人,枢密使秦桧妻党也。桧力营救。次膺乃并劾之曰,是将有蔽朝之渐。时桧议复遣王伦使北请和。次膺言,国耻未雪,义难请好。面陈及上疏者六七。(高宗)不从。乃以母疾求去」高宗也不肯,而用妥协手段,将次膺外调,出任荆湖南路刑狱公事。(《要录》,页一九OO—& amp; amp; mdash;———九O一)。
一一四三(绍兴十三)年,在和议已成之後,王仲薿年逾八十,还大做文章,向朝廷歌功颂德,以干恩典。这段总叙,值得钞录:「左正议大夫(官阶)提举台州崇道观(退休待遇的宫观空衔)王仲薿复显谟阁待制(恢复比前列更高的官阶)致仕(完全退休)。」为什么呢?「仲嶷始坐江西降敌失官。後复故秩。至是献绍兴圣德颂於朝,且遗秦桧书......书未报而仲嶷卒。权中书舍人刘才邵(显然是讨好秦桧)因言其所颂,既进归美之实,而权制典雅,真得家法之传(父亲是宰执),乃有是命(上列的任命)。」原文注引王明清《挥麈录余话》:「王仲薿(字)丰甫......後秦......再入相......以启恳之。会之(秦桧字)为开陈,诏复原官,奉祠(即宫观)放行。......诸孙皆奏京秩。年八十余卒。」(《要录》,页二四一五)降敌之後,居然载誉归老,荫及诸孙。
哥哥王仲山先死,但他追敍了没有呢?就当时的纪录看,好像没有。但他是秦桧的岳父,怎会没有?也许隐蔽不宣,也许秦桧当权时毁改档案,故意删了。可是瞒不了。一一五六(绍兴二十六年),秦桧死後第二年,有个姓杨的提出呈请:「为父昨守吉州,因金人侵犯,弃城。乞依王仲山仲嶷例,追复原官并恩泽。」(足见王仲山也已经敍复了)这纪录接著说:「上曰:祖宗时弃城皆用军法。今得不诛,幸矣!仲山仲嶷皆秦桧亲党,录用以示私恩,岂可为例?(宰执)沈该等因奏当时一般弃城之人,独仲山仲嶷两人追复官职,他皆不与也。」(《要录》,页二八八九)这後一段话是什么意思呢?高宗厚颜,公开承认王氏弟兄得的是私恩。而这时的宰执,已经不想再为秦桧或王家维护。表面上好像恭顺高宗的意旨,说这私恩特殊,不可为例。实际上是暴露往事,秦桧徇私特甚,唯独照顾王家,越规追复,丝毫不管法理公议。而且王仲山的几个儿子,都做官。其中还有很得意的,详见下节。
结束本节,还有一段意味深长的史话。既描述南宋初暗斗的尖锐,也显示秦桧口锋的毒辣。
《要录》页七九五,引王明清《挥麈录余话》一节,今本不见。说绍兴元年,范宗尹和秦桧同相而不和,商量处理江州临江等地,李成寇至,守臣弃城的案件。和当初王仲山弟兄降敌类似。范宗尹「欲宽之,桧云不可。既已投拜,委质於贼,什么话不曾说,岂可贷耶?盖讥觉民(范宗尹字)尝仕伪楚耳。」《要录》的编者李心传赶紧加上两行按语,指出王氏弟兄降金是早一年的事,秦桧还没回到南宋。而江州这些该罚的官,地点与王氏弟兄不同,降的也是贼寇,不是金人。这两回事弄到一起,是王「明清盖甚误」。其实呢是李氏按语错了,完全没懂这节记载的深意。是范宗尹攻击秦桧,岳父弟兄既有降敌之丑,却又力求宽恕。而秦桧反击,极为有力。范宗尹曾在张邦昌首尾三十三天的伪政权之下任官,又有什么资格攻击人?南宋初年,曾受伪命的不在少数。而秦桧则以上书金敌,要求保存赵宋,因此被掳,又自动回到南宋,当然有理由傲视他妻子的弟兄。
王仲山有五个儿子,因为不知他们的年龄长幼,这里一概称为秦妻的弟兄。其中比较能干,和秦桧合作较多的是长子王唤。北宋亡国,康王(即後来的高宗)由河南北部绕道鲁南再转往归德,设立大元帅府。中途路经单州,王唤是守臣,率官郊迎。过了两年,王唤任江阴统制官,曾奉令拒敌(《要录》,页一一,又四一一)。又过两年,一一三一(绍兴元年),王唤忽然得意。「诏以绍兴重修敕令格式为名,自来年颁行。中大夫直秘阁新知饶州王唤(被任为)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唤以郑居中(是其岳父)故,积迁至大官。时方讨论,故有是请」(《要录》,页八三O——八三一)。郑居中是北宋末期,声势很大的宰执。当然在朝中不少旧部,支持王唤。但《要录》的编者没注意,那时候秦桧已经第一次登台了。
王唤主要的靠山,还是秦桧。据说,两家还另有隐私。王唤有个私生子,而秦无子,秦被俘北去,王唤就把这人算成秦的儿子,奏报朝廷,赏他官衔。秦回南宋,很喜欢这事,当即承认父子关系。这人就是後来帮助秦桧很有权势的秦熺(《要录》,页八O二——八O三,引王明清,《挥麈录》)。姑无论其事是否属实,这两家的关系密切可知。
秦桧初次上台,地位并不稳固。王唤的职位也随著浮沉。同年,他又被任为提点江淮等路坑冶铸钱,可是「後半月,复寝其命,以言者论列也。」过一些日子,还是任命他这事,只换一下地方,提点江浙京湖福建广南路坑冶(《要录》,页八六五,又九八O)。再稍後,宰相吕颐浩罢免和秦桧接近的二十余人。其中就有王唤和他弟弟王昞。御史还特加弹劾。(《要录》,页九九九,又一OO四)
秦桧在初期下台後,王唤也闲了几年,一一三六(绍兴六年),张浚拉拢秦桧,王唤即在张的都督府,任随军转运副使。不到三年,秦桧独相,他又恢复知州的高位,知泰州。言官又反对,但并不见效(《要录》,页二O九九,又二一五三)。从此,一帆风顺。在泰州兼管通州,名义是通泰制置使。又升淮南东路转运副使。先加直龙图阁的官衔,後又提升秘阁修撰的官衔。
一一四二(绍兴十二年)金人依议把徽宗的棺材和韦太后送来南宋。王唤有好机会,做了两件大事。第一,他以转运副使的地位,献给转运司,「银钱十万缗两,以助奉迎两宫(徽宗与太后)之费。」一十万之数,并非特多。但他一立榜样,「四方率皆献助矣」(《要录》,页二三二二,又二三二八)。朝廷凭空收入大增,岂非王唤首创之功?第二件,太后中途借钱,出了误会,又是王唤临时竭力筹措,挽救难关。《要录》,页二三四O记载得很生动,有些惊险的曲折:
太后称贷於金之副使,得黄金三百两,且约至边境,倍息以还。后既得金,营办佛事之馀,尽以犒促者,悉皆欢然。途中无问言,由此力也。既将抵境上,使必欲先得所负,然後以后归我......遂询於(奉迎大臣)王(庆曾)......(王)心惧秦(桧)疑其私相结纳(太后),归欲攘其位,必贻秦怒,坚执不肯,傧相(伴迎者)待界上,凡三日......既衍期,张俊为枢密使,请备边,忧虑百出,人情汹汹,谓金已背盟中变矣。秦适以疾在告(假),朝廷为备边计,中外大恐。时王唤以江东(即淮东)转运副使,为奉迎提举一行事务,从王(庆曾),知事急,力为王言之,不从。唤乃自裒其随行所有,仅及其数以与之。金人喜。后即日南渡,疑惧释然。
太后到了临安,当然把这事告诉高宗。本要重罚王庆曾,但秦桧因为喜欢他真正事事听命,竭力庇护。奉迎大臣怕秦桧起疑,王唤是至亲,并无顾忌,一力担任,解决困难。因此大得高宗欢心,连连升官。凡是奉迎太后的官员,都进一级。而王唤特升集英殿修撰的官衔,派为两浙路转运使,参加办理安葬徽宗。葬事未毕,又升临安府尹(即首都特别市长),加直学士衔。(《要录》,页二三五三;四,二三64,二三六九,又二三九五)
王唤在临安府任上,还做些文教工作,以增名誉。他为太学筹措了固定经费,够养三百名学生。整顿秘书省,恢复北宋旧制。暇日天气好,召集官员,举行曝书会(《要录》,页二三九八,又二四O二————三)。未足三年,调知平江府,即最富裕的苏州。以王唤的才具与官运而论,很可能再升大官。但不到两年,一一四七,在秦桧未死之前八年,他就不幸先死了。
弟兄之中官位次於王唤的是王会。他本来只做小官(《要录》,页二三六九,二四七二,又二五三O),在王唤死後,秦桧可能特别提拔他。先升兵部侍郎。一一四九(绍兴十九年)以敷文阁直学士衔,知湖州(《要录》,页二五九九,二六三三,又二六三六),一一五五(绍兴二十五年)七月,又调任平江府,他哥哥的旧地(《要录》,页二七五八)。不巧之至,十月间,秦就病死。王会从此倒楣,是受他外甥秦熺冒失妄冀之累,二是小人乘机攻击他。
秦桧临终,秦熺就妄想代替他父亲。高宗断然斥之,并即令秦熺罢官致仕(《要录》,页二七七O,又二七八一)。谁知他不识风势,还另有要求,说秦桧归葬建康(即近代南京),全家回去,请求把他在平江的亲旧王会和知建康的长官对调一下,以便王会照顾秦家(《要录》,页二七七四)。因为高宗在临奠秦桧的时候,「面谕桧夫人王氏以保全其家之意」(《要录》,二七七九)。他以为高宗还会厚待他家。其实,所谓保全,只是消极的不处罚不追究的意思,并无积极优待的涵义。这种对调地方长官的无理要求,那会准许?反倒给人攻击的口实。
御史汤鹏举立刻指出秦熺丧父,「止有营私之心,初无忧惨之意......如乞王会知建康,共办父之丧事,可也。乃云应得相聚,照顾家属。建康驻屯大兵......事体非轻。若止为私家相聚,朝廷何赖焉?」(《要录》,页二七八一)高宗得此抨击,不但不准所请,还把王会也罢黜了。
在这事以前,小人看秦死了,已经开始找王会的过失。有人说他过生日,有知县送他黄柑万余(《要录》,页二八三O)。这是不值一笑的小毛病。而另一件事却异常曲折。那时,秦桧虽死,岳飞的寃狱并未昭雪,还认为他谋反有罪,而不以为然的人,就被指为不对。李若朴是若虚之弟,而若虚和岳飞相知。岳飞下狱,李若朴正任大理丞,参加审讯。事隔多年,侍御史周方崇忽然提出:「岳飞之狱既具,若朴独以为非,务於从轻。今复守湖外(黄冈),其异议如是,得不为之虑乎?」(《要录》,页二八五二;又参阅王曾瑜,《岳飞新傅》,页三O七)这是站在秦桧那边说话,可是一掉头,又指摘李若朴交结王会,好像王会也靠不住。这真是乘机牵累,毫不讲理。
王会下场,几乎是迅雷不及掩耳。初则落职,罢宫观,勒停。不久,贬循州居住,他迟迟不去,又下令押发。不久,又从循州远移海南岛的琼州(《要录》,页二七九三,二八四四————五,又二八八四)。不但如此,凡是和王会交结的人,一一罢斥(《要录》,页二八二四,二八三O,又二八三二)。高宗所谓保全是指秦家直系。他利用过了秦桧,并不想保留秦桧的势力。所以便翦除王会,毫不足惜。明朝文徵明的满江红,题在岳庙。最後两句道破高宗和秦桧的政治关系。说「彼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欲」(此词不见文徵明集中,见於徐阶所编的《岳武穆集》)。专制君主,对待臣下,往往是既不讲公道,也很少留情。
顺便带一下,王仲山还有三个儿子:王晓、王暦、王著,都是小官(《要录》改作王歴,不从日字,是避乾隆名弘历的讳)。王历做过江南东路安抚司参议官。王晓王著先後都在温州做过通判(《要录》,页二四八七,二六八一,二七O五,二七六O,二八二四,二八三O,又三三九一)。其中王晓,并不晓事,而王著,也无可著录。一一五八(绍兴廿八年)秦桧已死了三年:「中书省言,右丞议郎王著王晓,皆王会兄弟。凭恃权势,恣为不法。昨从罢黜,公议未平。今乃辄造朝,干求差遣。诏竝令吏部与远小监当。日下押出门。」(《耍录》,页二九五九)王门秦门,从此中落。
四 曾任伪官的表亲郑亿年
郑亿年这名字,在历史上很生疏,谁知此人事迹,却是千古怪事,而且关系微妙,先提出他可怪之处罢。
《宋史》无传,《东都事略》并不详细。明代钱士升的《南宋书》卷卅一,不但有传,而且很具体。他降金任官,又接任刘豫伪政权的高官。刘豫废,金宋讲和,他立即到临安任职,好像他到处都可以做官,一可怪也。金宋和成,按规定金国可以索取他们的人或家属。郑在名单中,而南宋恳求,独留郑亿年。二可怪也。中间和局一度破裂,郑居然大言,以百口保金人绝不背盟。他如何会有这种有把握的见解?三可怪也。他的古怪,很可能,就是秦桧办外交的大秘密。
他父亲郑居中,开封人。最初接近蔡京,但後来颇遵纪纲,守格令,因博好评。他曾使辽,也不赞成联金攻辽。在北宋惹祸之先,他已去世(传在《宋史》,卷三五一)。
亿年是次子。他中进士,曾引起风波。李邦彦主考,由得考官莫博到各房里去找卷子,找到亿年的试卷,结果名列第九。有此情节,何况他又是宰执之子,物议沸然。幸亏微宗手诏庇护,平息风潮。
北宋亡国时,亿年已是秘书少监,中上的职位。金人威胁张邦昌称帝,他就接受伪命。三十三天後,张自己投诚高宗,亿年和他哥哥修年也南下。在扬州时,任职学土(《要录》,页二八二)。宋廷从扬州,退临安,又向宁波海上进。同时遣散百官,任便居住。亿年躲在宁波山间,为金兵所获,带回北方(《要录》,页六O 二,又六一O)。
一O三O(南宋建炎四年),金人设立刘豫的伪齐。亿年任工部侍郎,又移吏部(《要录》,页七O五,参页七三九)。当时南宋对於在北方任伪官的,不但不斥罚,还要特别安慰他们留在南方的家属。这叫「以安反侧」,希望他们回头归正,和「召安」是同一的「柔道」。亿年的弟弟侨年,「以其家流落为请」,即任为宣州通判(《要录》,页64一)。又有命令凡在伪齐任高官的,都「命所在州根刷期(服)以上亲,赴行在。候到,取旨迁擢,以其用事於伪齐故也」(《要录》,页八九二)。换言之,有政治作用,要注意笼络,同时监视。但这命令,并不严格执行。例如亿年妻在台州。她身故,朝廷还赐钱千缗(《要录》,页九二一)。
亿年在伪政权尚颇顺利,一O三二年,任开封府尹。四年後又调兼吏部礼部两部侍郎(《要录》页九七五,又一六三五)。金人废刘豫,复以亿年知开封府(《要录》,页一八八四——五)。但是他已定计,脱身回到南宋。因为他知道秦桧会帮他立脚。
他和秦家王家是三重的亲上加亲,亿年的母亲王氏,就是王仲山之妹秦妻王氏的姨母。所以亿年和秦妻是表兄妹。而亿年的表兄王唤,前面提过,又娶了亿年的姐妹。由表兄弟而又成为郎舅。这还不算,下一代又结亲。秦桧的儿子秦熺,娶的就是郑修年,亿年老兄的女儿。所以在王家两重亲戚之外,秦桧和郑亿年,虽不是直接的亲家,也可以说是由表郎舅而成为叔伯亲家(《南宋书》未提王唤那段姻亲,尚非全貌)。
亿年到临安,「上表待罪」。同时他又从开封带来,他暗中收藏的皇室「祖宗御容五十余轴」(《要录》,页二O六五,又二二一六),表示他忠心耿耿的见面礼。经秦桧关说,复以亿年为直学士。他又不满意,还要求恢复他在伪齐原有的更高的名义。执政李光反对,但反对无效。高宗竟给了亿年资政殿学士的职名。曾任金伪两处高官的罪人,有什么理由站在朝廷上?这不是像《南宋书》所说,秦桧「庇护」这两个字所能解释的。他之可以一再要求,他之所以能高踞其位,这样出人意表的,唯一无二的特例,一定他有所凭藉,而秦桧和高宗不得不敷衍他。这特例的重要性就在此。
命令郑亿年恢复(伪齐)资政殿学士的制词很妙。「略曰:还秘殿之隆名,赋殊庭(即刘豫朝廷)之厚禄,非为尔宠,盖所以昭大信於四方」(《要录》,页二一四九)。换言之,这特殊措置,实在讲不过去。只好说并非为他,只是拿他作榜样,对外宣传。御史廖刚攻击说:「亿年身为从官,委质叛臣。今而归国,赦其戮,幸矣。乃宠以秘殿雄职,授以在京观使。臣恐此命一行,节夫义士,莫不解体。」(《要录》,同上)这是针对制词不但没有宣传作用,反倒使人心涣散。
廖刚之外,儒臣陈渊也竭力抗辩。除《要录》之外,《宋元学案》,卷卅八,也提及陈的痛论。而四库珍本陈的《默堂集》,卷十二,页廿六;—八,有「论郑亿年除资政奏状」原文,值得节录几段:
今者忘万世之公,而论一时之权。用贼豫之所以悦亿年者,以宠亿年,特使为善者不劝,而为恶者不惧......臣谨按亿年故相居中之子,虽尝为从官,无他技能,而有从贼之丑从之而得美官,必有取非其道者。因赦而复之......其可乎?......且资政隆名,贼豫......兴之者也。固不可以言复矣。 这篇痛论明说朝廷荒唐。亿年任伪齐资政,南宋怎能说是恢复他的名义?高宗和秦桧,都很聪明,怎会如此荒谬?廖陈二人的反对,又都理直气壮,怎样办呢?不报。何以无法答覆,不能解释呢?其中必有难言之隐。这隐情是什么?
这是一一四O(绍兴十年)正月的事,和议正炽。不料金国内政起了变化,主战的中止和谈,再占河南,进攻两淮。廖刚已升任工部尚书,直指亿年说:「公以百口保金人讲和,今已背约,有何面目尚在朝廷,亿年气塞。秦桧以为蔑己也,乃曰:(寥)尚书晓人,不当如是。亿年惧,求去。」於是给他宫观退休(《要录》,页二一七四————五)。这段画面冲突,露出线索来了。亿年能供给南宋金人的军政情况。再回头看《南宋书》,曾轻轻提及亿年在伪齐,曾参予伐宋(即进攻南宋)的机谋。再审查他的全传,别无见长或重要经历。可见他的政治资本,主要在熟悉北方的军事策略。
有这线索,不难推理。千古疑窦,都怀疑秦桧是金人的奸细。金人故意放他回来,策动南宋求和。这怀疑较难成立。因为秦桧初回时,无从策动求和。过了六七年,经过赵鼎张浚中止合作,张浚急进,而激起兵变,高宗才倾向求和,因此秦桧才能进言,力揽和议。其次,秦桧要和金入直接交通,技术上也有困难。总不会没人知道,没人漏话。再其次,秦桧如果真是金人奸细,当时笔记也许就会写下,至少后来岳珂为祖父岳飞申冤,写的《金陀粹编》,和《桯史》这类的随笔,应该有些线索。然而竟完全没有。
但事实上,秦桧的确随时在注意北方动静。这怎样解释呢?郑亿年就是解释。南宋伪齐虽然对立,南北的汉人之间,不难暗通消息。更何况是三重亲戚之间?不难推想,郑在北,供给消息。秦就得据以画策。换言之,郑必对秦有功,所以敢回来南宋,所以敢一再要求,甚至恢复在伪齐曾任资政殿学士的名位。而秦也把内幕报告高宗,高宗也不得不同意。而这内幕,不仅是谍报,而是南宋决定国策的重大参考资料,怎么公布?因此任命郑,而言官反对,只好不报。
还有反证。金人据和议索人,郑亿年也在其中。南宋同意要求,唯有郑,又是例外。历史上又以为秦桧的亲戚,所以保证他,不让金人要去。假定把郑放走,而万一金人从他身上,得知从前的内幕,便能测度南宋的国策,那还了得?
这段索人请留的事,怎样经过,也值得细叙。
一一四一(绍兴十一年),金人於失利之後,放弃进攻,而高宗也致力於统治,释三大将兵权,巩固他的半壁江山,无意再战。和议从此定局。据条约,金人可以索取原来归附北方的人或他们的家属。金帅来的公文,列举若干名人。其中说:「郑亿年资政......系汴梁......人氏。早岁朝廷尝委以近上职任。」请亦送回金国。南宋照办如文,但请求留郑。回文说:「其母(即秦桧岳父之妹)亦以此中亲眷不少,只欲留此养老,诚出恳切......亲书状缴纳,想蒙情察也。」金帅先没反应。请示他政府之后,才来公文说:「所附郑亿年申状,寻具奏闻。准奉圣旨,为已经放还,只合在彼(南宋)居住。」南宋再次去文,还道谢金帅,「过蒙恩念,特为取降圣旨。」所以结果是:「凡士大夫北留者,家属悉遣,惟亿年得留焉。」(《要录》,页二三二七;——八,二三三Osh;—二三三九,二三五一,又二三六一)。高宗和秦桧是不放心把他放走的。
郑亿年虽然退居於宫观,是避免朝中纠纷。高宗和秦桧特加优待。徽宗下葬,郑任复按使。事後升级,提举临安洞霄宫,赐田二十顷。最要紧的是「恩数视(同)执政」(《要录》二三三六,二三六O,又二三64)他享了十几年福,但秦桧一死,右正言张修旧事重提:「以宰相子,身为近臣。不能捐躯报国,乃甘事逆臣刘豫。既还朝,大臣力为之地。高爵重禄,坐享累年」,这时高宗已无所顾忌。郑亿年落职,贬到南安军居住(《要录》页二七八三,又二七八五)。他的千古怪事,就此结束。
五 干亲——御医王继先
秦桧,除了内亲王家和迭为婚姻的表亲郑家之外,还结有乾亲。王继先是高宗的御医。「有宠。秦使其夫人敍拜为兄弟,往来甚密」。他的儿子秦熺也「厚结」继先。从继先那里可以熟悉高宗在闲暇时的动静和意向。因为不上朝而进宫见皇帝随便谈论的,只有继先一人。高宗说:「朕於药医尝所留意。每退朝後,即令医者诊脉。才有亏处,便当治之」(《要录》,页二五二九,二五五二————三,又一七O八)。这医者地位之高,与宰相相提并论。「台臣有论秦桧王继先者。上曰:桧,国之司命。继先,朕之司命。言者遂沮」。那敢再说?(《宋人轶事汇编》,页六九,引《四朝闻见录》)
继先如何得宠呢?传说他是开封人,「世为医。其祖以卖黑虎丹得名。」这恐怕是挖苦他的话。因为他相当文雅。一则编写医书,见於书目著录。二则收藏古董,有名女词家李清照的丈夫,前知湖州的赵明诚,逃难南下,搬到金华等地,出卖多年收藏的金石,就是继先买去的(《要录》,页四四九— ———四五O)。还有一点,要十分注意。高宗有父风,颇喜翰墨,尤其是书法,他自己书法,也有相当功夫。他接近的人,都是较有修养的。而且高宗时对太监有戒心。一则因为徽宗信任童贯粱师成等太监,公论都认为是亡国原因之一。二则高宗初年,也仍然放任太监从中用事。而苗刘兵变,迫他临时逊位,立刻就杀了康履等几十名太监。从此,高宗不敢让太监们放肆,太监们自己也敛迹得多。在这种情况下,御医王继先是唯一的近习幸臣。
高宗为什么十分注意医药呢?除了上述,重视卫生,随时诊治之外,还有个特殊原因。据说,继先「治海气,有奇效」。海气究竟是什么?不详。也许是俗话,也许和讳言的高宗隐疾有关。一一二八(建炎二年)金兵突然冲到扬州,高宗半夜仓皇渡江——就是後来盛传泥马渡康王的夸张故事——据说因为「矍然惊惕,遂病薰腐」,现代称为阳瘘。从此缺嗣,後来才以傍支宗子孝宗入继(《要录》,页六六九,又《宋人轶事汇编》,页七四,引《朝野遗记》)。这是事实,因为另有记载说王继先「尝劝上服仙灵脾......亦名淫羊藿,虽强阳,然久服......子不成」。(《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O,页一四———& mdash;五,引《遗史》)。
当然,姑无论这些传闻是否可靠,王继先的医道绝不止此。如宰相吕颐浩有病,高宗立刻差遣他去治(《要录》,页二O六一),其他大臣得病,也时常如此。又设立翰林医官局,令其主管。但继先知道正式官职,容易招致人言,因此辞谢,既可改为自己升官,还可以请求以恩数同授给几个儿子(《要录》,页六七三,一O三二——三,一一三六,二O六九,又二三三四)。
他有三子。悦道也是医生,曾为太后治病,最後升任直秘阁(《要录》,页七七八,又二七四七)。次子安道,是武官。甫任浙西马步军副都总管,便遭御史论罢。高宗也觉到这任命错了。「今和议虽成,大严武备。可督诸路,招填将兵。至於将官,亦须择人。前者,多以子弟(如王安道)及堂吏为之,安能称职乎?」(《要录》,页二三O七,二五五三,又二五八二)。他的三子守道,由转运司主管文字的小官,一直升到直秘阁。秦桧之死,不影响王继先家。续以「供进汤药有劳」许以恩数同授孙子王錡,又是直秘阁(《要录》,页二五九一,二七七五,又二七七九)。他的女婿,也曾一度添监浙江税务,但为宰执封驳。而且说:「继先之徒,以技术庸流享官荣......使其应奉有効,仅能塞责而已。想金帛之赐,固自不少。至於无故(添差),增创员阙,诚为未善。」(洪迈,《容斋四笔》,国学基本丛书本,页二三)
这都是小事。继先利用他的势力,常在幕後徇私引援。「凭恃恩宠,势焰蒸灼」。据说他的力量,几乎和秦桧相等,甚至高过宠用的太监张去为(《要录》,页二一七九,又二五五二————三)。连军队高级人事,他也插手。据说王进在池州任诸军都统制,「不恤士卒,惟厚结王继先及诸内侍」。另一位将官王胜,因为大将张俊不肯升他,就恳求大将韩世忠设法。韩「宴王继先,命王胜出拜继先为父。继先见上,言胜大可用」,即任镇江都统制。因为这类事,「诸将不敢少忤」(《要录》,页二三七二,二三六九,又二五五二— ———三)。
宋金停战二十年,王继先也享尽富贵。一一六一(绍兴三十一年)金主亮纂位南征,要立马吴山。王继先竟敢出头,干预国策,还主张杀主战的大将。《要录》,页三二O九——三二一O引赵甡,《遗史》如下:
初,刘錡都统镇江之军,屡请决战用兵,朝廷......未许......一日,汪应辰献复和策,坚持和议。且言,......用兵之议,恐误大计。继先因间见上言,今边鄙本无事。盖缘新进用主兵官好作弗靖,喜於用兵,重敛邀功耳。若斩一二人,则和议可以复固。上不怿曰,是欲我斩刘錡乎?
上在刘才人位,进膳不举箸。才人怪之。遣中人物色圣情,因何不怿。乃得应辰之策,继先之言。才人侍上,因用言宽解上意,大抵与继先之言相似。上怒问曰,汝安得此言,才人不能隐,遂具说遣中人物得继先之言,上大怒。刘才人俄以他事赐第别居。
这事传到外廷,侍御史杜莘老抓住机会,奏劾王继先十大罪状。《要录》,页三二一O——— —一节录不少。而《三朝北盟会编》,卷三二O,有原文,页十——— —十五,有两千多字。大要说:㈠广造第宅,占民居,侵官街,塞运河,号称快乐仙宫。㈡强夺良家妇女。㈢钦宗丧礼时,违制燕饮。妓女舞而不歌,谓之哑乐。㈣怕金兵来,家财先移湖州。㈤养恶少数百,私置严甲。㈥纵子贪污,役使禁兵。㈦受福州富民海舟,舟中百物具备。凡受赂即为解免大狱。㈧各地建立生祠,复藉以兼并大刹。㈨吞没珠行财宝,又诬人奸罪,以致编管。㈩用药谬误,反挤陷名医,或皆畏避。
高宗随即惩罚。拘收王家在临安以及外地所有第宅房廊(即出租铺面)田园。拆毁所立生祠。强买奴婢,放还遂便。王继先本人致仕,令在福建路居住。子孙任官者,一概勒停。还有其徒三人所校本草,原来希望由官刊行,查有譌错,不可传世(《要录》,页三OO二)。
过了一年,高宗怒气已平。又下令放宽,听王继先「任便居住」,即不必限住福建,但「不得辄至行在」(《要录》,页三三九七— ———八)。再过一年,高宗自称太上皇,孝宗继位。又过了五年,一一六七年(乾道三年),「太子得伤暑病,医误进药,疾遂剧」。高宗孝宗皆亲视疾,「乃急召医师王继先於福州」(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适园丛书本,甲集,卷一页十六)。但太子三日即死。王继先是否到了临安,不详。
总之,高宗偏安,表面上是中兴圣政(南宋後来,常用这四字为书名的起词),并无大过。实际上是信用专人来控制各方面。而信用未必得当。赵甡之的《中兴遗史》(赵的正确名字,见点校本),有这样的结语:「大抵,上(高宗)以国事委之桧,以家事委之(太监张)去为,以一身委之继先」。
六 忠於秦桧的王次翁
如果题目定为秦桧的亲戚,说完内亲和表亲郑亿年就可以打住。但既然说讨论秦桧周围的人,就不得不提起他的朋友。其实上节说的御医王继先,名为干亲,基本上不过是朋友。而在秦桧死後,高宗不许他的家人留在临安,从此毫无势力。王继先仍在高宗身旁,也没听说他照应秦家。
当权的人,周围都是依附权势的人。树倒猢狲散,根本没有朋友。不过这话也过分。第一点,在当权的时候,要办事部下不乏得力的能手。这些人有受提拔与曾效劳的关系,广义说来,也可以算朋友。一般因为秦桧屈辱求和,对他的政绩以及选用的能员,都不觉得值得注意。这是偏差,有待补充。因为如果他政绩差,纵有帮助讲和之功,高宗未必一直信用他,至死方休。
本文并未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但既作此建议,不妨举个实例来唤起注意。中国地税,极为重要。一是政府主要收入,二是弊端百出。方田,即确定田亩品等大小,产权和租佃的登记,在北宋讨论了近百年,始终没搞清楚。实行新法,亦复如此。而在秦桧当政时,提拔了李椿年,先後到各地区推行经界法,并不测量;———那近乎不可能;—而是由四邻地保整个重新报明审定。也可以叫做清查法。就是如此,已经颇费办理,临时需要解决纠纷。不服的还要上诉。另费手续。虽然有人批评,许多人不满,但大致说来是成功的。一直要到明代的鱼鳞图册,才超过经界法的成绩。以往虽然有文章讨论经界法,可是没有注意到秦桧当政。再扩大点,可以提出一串列建议性的问题:是否在秦桧的时候,南宋立下稳定的财政基础?假定是或近似,是否可以说高宗求和之後,最注意的是财政?又是否可以说秦桧在讲和之後对高宗仍有财政上的功劳,所以高宗对他如此长久的信任。
第二点,秦桧久居其位的反面,也就是旁人不得久预朝政。据向来的看法,都以为秦桧固位嫉才,深怕旁人出头,又取得高宗欢心。抢他地位。这解释还需要检讨。至少另有三种从推理可以想到的可能:(甲)高宗容他这样做,是因为高宗自己也是这作风。在秦桧之前,任宰执的多半不过两三年,只有少的,没有多的。秦桧之後,高宗亲政,又是如此。秦桧多年久任,是唯一例外。等於高宗的代理人或大总管。在他之下,照样的时有人事更动,并不叫人久於其位,或久主其政。(乙)相反的可能。也许有些土大夫早巳看出高宗猜忌的心理和不让人久位的作风,更看透秦桧使用同一作风,更为阴险,所以早下决心,甘愿外任。与其在朝廷里应付维艰,不免跌倒,不如在大州当长官,独当一面。(丙)第三种可能是高宗年少登位,并无行政经验。而秦桧亦没担任过事务的首长。他以画策议论出名,并不是行政领袖。因此,这两个人都不会用人,都不能团结办事的人才。底下有人会办事,反倒慢慢由摩擦而冲突,终於被罢免。这个可能性相当大。例如秦桧明知他儿子秦熺的才智并不高,而倚为左右手。但又知其孤立。病笃,以後事托付两个宰执,汤思退和董德元,并赠黄金各千两。汤不收,董收了。高宗亲来视疾,桧已不能语,而冒失的秦熺竟问高宗,代居宰相为谁。高宗毫不客气,答道:「此事卿不当与」(毕沅,《续资治通鉴》,标点本,页三四五七八)。
另一说,高宗来,桧不能言,「怀内出一剳子,乞以熺代辅政。上视之无语。既出,呼干办府事,问何人为此?则答以曹泳」。因此第二天就把曹勒停,安置新州(《宋人轶事汇编》,页七七一,引《齐东野语》)。无论那一说,都可见秦桧临死前,缺乏布置,考虑甚差,远不如高宗的老谋深算。
假定有这些可能,则上文所说的稳定财政基础,又需要修正。南宋只是着重人事统制,而并未改善行政统治。经界法清查,主要还是为了增加政府收入,并不减低民间疾苦。这些话都是举例说明从检讨秦桧手下广义的僚友,可以透视南宋全局。
第三点,始终忠於秦桧的僚友,偶亦值得注意。刚才提起的曹泳,就是一例。但比他重要得多的是王次翁。《宋史》卷三八O有传,劣迹昭彰,一无好评。姑简略的举几项大事。(甲)秦桧在讲和之前,一度感觉地位动摇,在焦急之中,托王次翁去探听口气。听见不要紧,赶快乘机力言,非久任秦桧不可。(乙)王次翁从头就参与密谋,先解除张韩岳三大将的兵权,然後谋害岳飞。(丙)帮助秦桧,在赵鼎下台之後,加以诬告。(丁)讲和得成,太后被护送回宋,王次翁是事迎使。那时候他用的名字是王庆曾(《要录》,页二三三九)。就是前文所敍的,太后需要还给金使借她的钱,他坚拒不给,因为怕秦桧疑心他私下交结太后。要不是王唤解决这事,太后走不了,南宋还害怕金人要再打。王次翁这样的作风,是像谋士政客,不像行政人才。而秦桧信赖这类人,也就反映他自己重视计划,对人多於对事。
王次翁百分之百的倾忠於秦,宁可因此得罪太后而丢官。好在他退官之後,秦馈问不绝。《宋史》列传结语说:「桧擅国十九年,凡居政府者,莫不以微忤出之。始终不二者,惟次翁尔」。《宋史》如此说,其他史料,例如地方志怎样讲呢?
笔者从学生时後起,一直都听说方志资料丰富可贵。十几年前担任一课研究入门,借到旁枝的教材讲义,读了一些有关方志的书和文章,觉得方志的价值的确很高。但也发现有一点不妥。大家都不批评方志的缺点。
其实,方志里的记载,往往抄袭,并无经过考证。有的数字,照抄官府例行的报告,无从核实。地理风俗,或得诸传说,或偶据人言,不一定完全准确。许多诗文,并不出色。若干事迹,未免溢美。方志最大的毛病,是隐恶扬善,远过於正史的褒贬。正好像现代各国的商会或旅游机关,介绍本地风光,尽其能事。所以万不可误以方志传记为信史。王次翁的传就是例证。既替宋代儒风照耀,又为本地士绅增光。考语说王次翁「文章似王安石,德行似司马光」。仿佛是才德俱美,古今完人。根本不提《宋史》那篇传记。如果偶然碰上,也判两人。想不到是两种写法。
笔者有这经验,故而借本题,提供史学界参考。就秦桧或南宋初年而论,《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是最好的史料。元代修《宋史》末用,明代也不见此书,直到清代,才从《永乐大典》里辑出来。乾嘉史学大家毕沅著《续资治通鉴》,得力於此书甚多。而只有两三处注明《要录》偶误。国学基本丛书的普及本,有加点的便利。而近年影印的四库珍本,又多了若干页,但不太多。像王次翁这样的题目,要录中有相当的材料。以之为据,再考证他书,即可论定。
本文可能对於了解秦桧和他的时代,稍有贡献。可是要声明此文不免草率,因为用的时间甚少。一方面是另有文债要还,另一方面是得力於工具书。京都挚友梅原郁兄编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人名索引》,用起来真是一索即得,赐捷无比。谨以此文献给梅原兄志感。写到这里,又不禁想起从前燕京大学的老师洪业(煨莲)先生,他创立哈佛燕京社的引得编纂处,出版了经史子集各种引得,多达64种,真是造福史群。可惜笔者只选过他一门功课,学力至今还差得太远。只希望教课稍暇,再多多读书,好另成一篇较能接近水平的作品,纪念洪老先生。谨此附志。
原载《食货》十四卷七、八期(一九八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