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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今年壮举何其多?!

火烧 2009-07-1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9
兰州一古稀老人因不满斑马线闯红灯现象,采取砸车方式维护交通秩序,引发社会热议。事件反映交通执法不力,交警部门未有效监管,引发公众对交通法规落实的质疑。

7月9日 晚,一位年过70的古稀老人站在兰州南滨河路金港城小区北门前的斑马线上,手中拿着砖块,只要有车辆闯红灯经过,他便会将砖块砸向违章车辆,一连砸了30辆左右,旁观的许多路人为他的砸车行为撑腰、叫好。老人称,一些司机在斑马线上无视行人,他此举就是为了教训这些违章司机。直到当日晚10时,敦煌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赶到了现场,老人的砸车行为才被叫停。这一近日发生在兰州的极端行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如,网友[一生欢乐] 于2009-07-12 15:36:40《老人砸车守护斑马线,警察干什么去了?》,和[仁文主意] 于2009-07-12 16:02:09 《是谁在逼迫古稀老人不惜以身试法?!》,便是其代表。本文系这两则都来自人民网强国论坛,并且均被推荐置顶评论的综合。 

相关背景资料:

从金港城小区到百合公园,要过南滨河路,这是兰州市车辆较多、车速较快的一条主干道。老人砸车事件就发生在小区居民过这条主干道的斑马线上。记者10日在砸车现场看到,在红绿灯的杆子上仍然贴着老人砸车前写的一条标语:“保卫生命线,守护斑马线,向闯线汽车开炮!”尽管如此,但仍有车辆在斑马线前不减速、闯红灯。老人无奈地说,知道这种办法不合法,但也没办法。

交通事故目前还是我国人口意外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而许多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车辆或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仅兰州,今年前6个月,有6人死于11起斑马线事故中,相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交通法规的落实还必须有赖于严格的执法。人们不禁要反问:兰州这位老人在用不合法的手段维护城市的斑马线的时候,那些担负着维护交通秩序的警察们哪里去了呢?

之前,砸车老人曾经向有关部门反映,在这一斑马线上安装了手动的红绿灯,但由于没有警察值守,也没有电子监控装置,还是起不到应有作用。老人于是又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却迟迟没有回音。老人这才愤起砸车。在这样一个城市的主要干道上,交通事故频出,有关部门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本来,这都是交管部门的分内的职责,他们就应该深入道路第一线,熟悉情况,合理规范,但这一点看来他们是没有做到。而当有人主动反映问题给他们,他们却又迟迟不见行动。真不知这些有关部门和人员到底在干什么。

近些年来,交警在新闻媒体上的出镜率其实是颇高的,媒体明访暗访报道的许多公路三乱的现场都有他们敬业的身影。公路三乱虽然禁止了许多年,但目前恐怕也好不到哪儿去,这种现象简直就是“查进乱退,查退乱进”的地步。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其中涉及到经济利益,既有团体利益,又有个人利益,在利欲熏心之下,什么责任、什么法纪、什么公安形象统统可以抛之脑后,唯利是图便是了。

今年壮举何其多:  

在光天化日之下,明明是有人在行使暴力,非但没有人出来阻止,反而大家一致拍手称快,真可谓是今古奇观,天下奇闻。当然,这绝非是围观的人们丧失了是非观念,而是这一事件本身已经远远超出了是非观念。

要说老人的行为违法,那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一个古稀老人为什么会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拿起砖头专砸那些闯红灯的汽车,难道是他疯了不成,当然不是!老人的违法行为是生生让这个社会给逼出来的——司机的无德,不遵守交通规则——红灯亮了,不该你走的时候你不能走,绿灯亮了,该你走的时候你还不能走,这看似有道,实则无道,不正是这无德、无为与无能逼得老百姓无路可走吗?!

老人的砸车行为也许鲁莽,也确实非法,但未必不是一个壮举!象笔者这种人微言轻的小民莫不对他表示钦佩、敬仰和感激之情,因为他的行为是代表所有靠两条腿走路的老百姓最直接、最强烈、最有效的反应!

由此,人们自然想到不久前的邓玉娇案件,那无疑也是一个壮举。要义总结为:一是逼迫(环境),二是极端(手段)。就一些重大影响事件有名人名言人曰:(指言或行)出现在一个错误的地方、错误的时间、错误的人身上。尽管如此,事情往往是出奇地产生振动,被历史、被世人公认为壮举:小处讲,女性的本能导致正当自卫;大处讲,为政府扫黄打非、为执政党清理门户、为领袖清君侧。通观两例,之所以被称其为壮举之事,我揣度必须具备非常之勇气和魄力,具有武松打虎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精神,具有“风萧萧兮易水寒”之恶劣环境下的非常之举,是恨铁不成钢之后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下策之下策,无奈之无奈。按当前惯例此类壮举之人均属抑郁症、极端分子、刁民,理应强制进精神病院治疗,都该被打入冷宫。实际上,这些人头脑都非常清醒:邓玉娇懂得钞票虽很好,贞洁更重要;惹不起躲得起,实在不行,以命相拼;出事后一人做事一人当,当即报警自首;砸车老人先走合法程——曾经向有关部门反映——(起不到应有作用)又向有关部门反映——(迟迟没有回音)这才愤起砸车——(砸车前有标语,舆论宣传之“哀兵必胜”)“保卫生命线,守护斑马线,向闯线汽车开炮!”

社会现实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大讲堂:即耳濡目染、因势利导官员,走上官僚、流氓、无耻、邪恶、五毒俱全、前腐后继、海外大逃亡的不归之路;又耳濡目染、因势利导人们(良民百姓)由懦弱温顺、胆小怕事、按部就班、遵纪守法、相信组织相信领导,走上不按常规出牌、你不给我已个说法我就会给你一个说法、“兔子急了也咬人”的弱势群体之屈辱、牢狱、死亡之路。

网民评论反馈:  

老人砸车守护斑马线,警察干什么去了?---数罚款去了!    [ 222.214.173 2009-07-13 20:03:11 ] 0字 [ 0/0/0 ]

我们学校门口的斑马线旁边就站着交警,不过只是发呆。我每次过了马路都觉得是死里逃生。    [ 221.204.82 2009-07-13 19:06:50 ] 0字 [ 0/8/0 ]

交警在别处忙所以就只有老人    [ 221.239.16 2009-07-13 18:48:23 ] 275字 [ 0/3/0 ]

所谓的人民的公仆,何时才能真站在人民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为民服务、为民做实事!!!    [ 122.224.205 2009-07-13 17:59:40 ] 40字 [ 0/0/0 ]

见义勇为值得表彰    [ dashengsun 2009-07-13 16:25:59 ] 198字 [ 0/3/0 ]

路见不平拔刀襄助    [ dashengsun 2009-07-13 15:05:54 ] 81字 [ 0/8/0 ]

现场示范出手不凡    [ dashengsun 2009-07-13 14:38:40 ] 117字 [ 0/15/0 ]

支持,政府不管,逼迫人民自己管。    [ 59.108.34 2009-07-13 14:01:31 ] 0字 [ 0/10/0 ]

老人勇气可嘉手段过激    [ dashengsun 2009-07-13 13:32:04 ] 81字 [ 0/11/0 ]

砸得好。佩服老人的勇气。    [ 58.170.80 2009-07-13 13:20:28 ] 0字 [ 0/8/0 ]

老人砸车是无奈之举,是对我们执法者的一种嘲讽    [ 124.130.77 2009-07-13 10:48:49 ] 12字 [ 0/5/0 ]

我突然发觉,应该派他守南沙。    [ 121.9.129 2009-07-13 10:17:15 ] 0字 [ 0/12/0 ]

拿的相机去街道,路口拍违章,每拍一次提成奖励,会百分之200起作用!!!    [ 60.20.53 2009-07-13 10:03:24 ] 52字 [  0/9/1  ]

老汗英雄壮举!我们早想砸了,可没您的勇气和迫力,您是在代表善良守法的人们向野蛮宣战,好样的!!!    [ 124.225.77 2009-07-13 09:01:05 ] 0字 [ 0/1/0 ]

实属无奈,以违法抵制违德。    [ thzzb 2009-07-13 08:53:26 ] 0字 [ 0/2/0 ]

政府不作为,不履行应尽的职责,逼着老百姓动手,那么什么后果都能产生。    [ 218.26.165 2009-07-13 08:48:14 ] 81字 [ 0/6/0 ]

我相信,警察的心里是欢迎老人砸车的。    [ 在日光与夜色中间进击 2009-07-12 23:19:48 ] 0字 [ 0/7/0 ]

开车的疯子不知让人,该砸 ! 该砸 ! 这样才能树立社会的正气 !    [ 122.77.125 2009-07-12 19:36:38 ] 0字 [ 0/20/0 ]

“保卫生命线,守护斑马线,向闯线汽车开炮!    [ 无锡梁霖 2009-07-12 19:30:02 ] 665字 [ 0/14/0 ]

依法罚款和依法对受损车辆进行赔偿,才是正道了!!!拆房子卖地断薪,应由疯狂砸车老人自选才对了!!!    [ 221.204.93 2009-07-12 19:14:19 ] 0字 [  0/10/1  ]

砸车老汉2009兰洲宣言    [ 葡萄牙成行 2009-07-13 09:31:26 ] 1381字 [ 0/27/0 ]

祝贺!该帖已推荐至人民网主页。    [ 强国社区 2009-07-12 18:38:15 ] 17字 [ 0/22/0 ]

因为有精英的无赖,才有野蛮人发狂。要整治那些无赖精英出台的事是而非的行事规则,还得靠无知低级的野蛮人发狂! 解决问题才是最大的人权和人道!    [ 新糊涂虫 2009-07-12 19:14:51 ] 47字 [ 0/18/0 ]

对于违法乱纪的事,人人都有权制止;对于作奸犯科之人,人人有权与这斗争。这样才能树立社会的正气。    [ 小少胡 2009-07-12 17:28:05 ] 0字 [ 0/4/0 ]

这个老人好,爽!!见义勇为值得尊敬。比那种尸位素餐著作等身与工农群众浑不相干的老不死有精气神多了!!    [ 银川骑———— 2009-07-12 16:24:21 ] 0字 [ 0/7/0 ]

当下许多司机都没有职业道德了,过斑马线都是行人让他们,疯狂得很。    [ 生长在红旗下 2009-07-12 16:14:54 ] 0字 [ 0/21/0 ]

对老百姓刚刚回潮的参与管理,应该进行引导和规范,使之变成民治,而不是禁止。    [ 红色洒水车 2009-07-12 16:02:38 ] 0字 [ 0/6/0 ]

少数人的法治不是万能的,民众的民治才是根本    [ 红色洒水车 2009-07-12 15:59:06 ] 0字 [ 0/13/2 ]

您这一句话有千钧之重,社会主义法治和此前一切法治的区别就在于由官治走向民治,到共    [ 九马一毛 2009-07-12 16:55:38 ] 15字 [ 0/28/0 ]

最关键的一点说明了我国法律生命中做为最最基础的公平与正义肯定出毛病了!    [ qianmotanke 2009-07-14 11:44:44 ] 293字 [ 0/0/0 ]

建议:官员车补应该有老人一份。    [ 121.63.146 2009-07-13 16:45:16 ] 0字 [ 0/1/0 ]

中国啥子希奇古怪的事情都发生了,而且看私荒唐却有理,说明啥子????——这个国家乱套了    [ 天下老农民 2009-07-13 15:28:57 ] 43字 [ 0/14/0 ]

致敬    [ 119.36.86 2009-07-13 14:42:16 ] 15字 [ 0/0/0 ]

当今关键是执法不严,违法必究只能对付小老百姓,对别人只是空话而已    [ 节约点喝茅台去 2009-07-13 11:19:51 ] 0字 [ 0/13/0 ]

警察管不过来,只好自己处理了。    [ 58.60.1 2009-07-13 11:09:50 ] 0字 [ 0/8/0 ]

对砸车的老人致敬!你是我心中的英雄,是民族的希望!    [ 222.37.127 2009-07-13 10:44:24 ] 0字 [ 0/5/0 ]

我突然发觉,应该派他守南沙。    [ 121.9.129 2009-07-13 10:20:01 ] 0字 [ 0/8/0 ]

良好的祝愿  

一、本人认为“破窗定律”的死穴在于法不制富(或官)。一个驾驶员闯红灯的成功,会刺激无数驾驶员跟着闯红灯,这就是典型的“破窗定律”——一个人可以闯红灯,为什么不可以有更多的人闯红灯;今天可以闯红灯,为什么明天不能接着闯?!因此,要想人们不闯红灯,严峻执法是唯一的办法。至于问题官员易地拉屎、僵而不死,腐败分子缓刑、重罪轻罚、保外就医、死而复生,更是当今一大特色,一大亮点。而最不能容忍的是,一旦是平民百姓出事,那个法律就弹上堂刀出鞘,信手拈来,彰显着威力。犹如美帝国主义在核武器方面的双重标准样,他们自己可以拥有,别国休想——此类事情,当年属于大国沙文主义,可悲的是我国目前也步其后尘,对朝鲜也施展了这手。长期这样,便自然造成一个水果由外表向内核锈蚀腐烂,最后连自己革命的宗旨、信仰的祖宗、老百姓这个天都给丢到爪瓜国去了,到头来,自己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在红绿灯下,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老人们过马路时那种颤颤巍巍、慌慌张张的模样。一次绿灯亮起,要腿脚不再利索的老人在短短的几十秒钟之内通过几十米宽的马路,本来就非常勉强,但是,那些霸道的司机还要强行闯红灯,让老人们无不惊慌失措:既不敢向前,也不愿后退,又不能停下。尽管闯红灯的驾驶员自恃技术高超,确也心中有数不会撞到路人,但是老人知道这些吗?!他们敢拿自己的性命去赌吗?!而且,作为驾驶员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老人会作出一些什么反应吗,一旦老人作出反常的反应驾驶员真的能应付得了吗?!

杭州出了一个飙车的胡斌,终于有相关部门出来查究改装车辆,禁止超速行驶;南京出来一个醉酒驾驶的张明宝,终于又有相关部门出面严禁酒后驾驶;莫非还要等到无辜的路人一个个接连不断地死伤于红绿灯下,才会有相关部门出来禁止驾驶员闯红灯么?!不知道这一老人砸车事件的发生是否会起到端正司机良心的作用,是否会促进执法机关加大执法的力度,是否会成为整顿我国交通现状的一个契机,是否会是改变交通乱象的一个转折点,是否会在我国的交通历史上留下这颇为苦涩和略显沉重的一笔。

老人反映的问题为什么交管部门就置若罔闻呢?从根本上来说,一是因为他们没有将百姓利益真正放于心头,二是因为这些事要花费人力物力,是不挣钱的事,三是因为百姓喊破天的呼声在他们看来实在是顶不住上级的一缕鼻息。

古稀老人砸车来守护斑马线的行动实在是对交管部门及警察的一种讽刺,我们唯愿老人砸车的声音能震醒那些唯利是图的官僚们,震醒那些违章的司机们,尽管我们的愿望同样微弱。古稀老人以非法的手段制止他人的违法行为,是社会的无奈,希望这发生在兰州的老人以砸车制止驾驶员闯红灯的行为是我国交通史上的第一例,也是最后一例。

二、生态讲究平衡,啄木鸟被赶尽杀绝,危害庄稼的害虫就会无法无天、祸国殃民。人的身体器官讲究平衡,张嘴吃饭蹲着拉屎,有进有出,肚子就不会涨破,活人就不会被尿憋死;不然,身体红灯闪亮,健康指数下降,危及生命。社会讲究平衡,老是不让人讲真话、实话的后果,无形中就在引导人家去讲假话、空话;邪恶不加以制止惩处、英雄不给以表彰,无形中就是在提倡人家去干作奸犯科;人家肚子里憋屈有气、有牢骚、有建议,你搞封杀、言塞湖、围追堵截、跨省追捕,久而久之,就会把人逼疯、逼上梁山,造成群体事件、恶性个案,为了稳定最终还是影响了稳定——因为有进口没有出口,你把出口设警戒、设关卡、拉上铁丝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重堵讳疏,社会不生病不出问题那才是咄咄怪事呢?

民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谁把百姓最为自己的对立面,那么这个谁,不仅一定会遭到报应的。是迷信还是科学?反正历史就是如此神秘地昭示天下的,由不得你相信还是不相信。我们的百姓是天底下最最善良温顺、老实听话者,言其“刁”,真是没良心道德,未长五脏六腑,假如果真“刁”,但和官场上那些政治流氓、官痞的“刁”来比,还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因为他们不仅忒“刁”,而且还是窃国大盗。人们原来还担心我们的衣食父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如今是天翻地覆慨而慷,哀兵必胜骄兵必败了。为什么?原因便是官僚腐败分子们多行不义、不得人心、众怒难犯必自毙。

有件事,我现在想起十分心悸:社会发展到今天,历史走到今天,建国六十大庆在即,和平年代这么久,加上思想道德滑坡、社会风气污浊、精神面貌颓废、阴盛阳衰,谁还敢打仗——怕死者多多、汉奸多多、投敌叛国多多,即便有大官需要百姓相认领取解救,恐怕再也不会出现昔日百姓用牺牲自己的儿女、亲人的法子了。又比如这次的新疆“7.5”反革命叛乱事件,确有国外忘我之心不死者作祟,但我们扪心自问,国内情况怎样?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己内部团结、民心凝聚,犹如武者的下三盘蹲如松没有破绽,还有谁敢与你抗衡。如此一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傲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无数革命先烈打下的江山自然永不变色!让我们的全党、全军记住吧: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真正动力——这是一个久经验证、屡试不爽的颠簸不破的真理!倘若有人吃打不吃记,壮举不仅何其多?!而且还会永无止境!

附:

老人私砸违章车,众人且慢喝彩(2009-07-14 21:11:10)
法律 潜规则 红灯 病态 斑马线 中国 杂谈 
 
作者鲁国平

    媒体报道,7月9日晚,一位老人站在兰州市南滨河路金港城小区北门前的斑马线上,手中拿着砖块,只要有车辆闯红灯经过,老人便会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老人称,一些司机在斑马线上无视行人,他此举就是为了教训这些违章司机。据不完全统计,当晚被老人砸中的车有30辆左右。

    据说,老人是一位退休教师,因为以前一位同事就是在这些旁若无人地撞红灯的车辆以及司机手里丧命,并且自己也屡次在过马路时差点出事,所以出于激愤才“该出手时就出手”,并未考虑到此行为的法律后果。

    对此,有人为老人的行为喝彩叫好,也有人认为老人行为合情但不合法,但我却觉得那位“可敬可爱”的老人精神上有疾病倾向,并且还是一个被社会无所不在的“潜规则”所迫害狂的最后反抗,是这个社会被潜规则者的悲哀和最后的疯狂。

    无可置疑,类似变态老人的行为在公共场合我们见的多了,比如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不久前,广州珠海大桥上惊现老伯帮青年广州大桥讨工钱跳楼自杀一幕,那位准备跳桥者被一位“好心”老人推下桥梁导致被害人无辜受伤、全身多处骨折的事情?不过可惜得很,到目前为止新闻报道中都没有人提到或怀疑到那位肇事者老人同样也有精神病态的倾向。

    事实上,一个长期以往深受潜规则其害的社会以及人们必然要发生精神变异,只是我们习以为常以及熟视无睹罢了。而之所以我们之间一些人失去了对事物“正常”分寸的感知判断,以至于要到无法“理智”控制自己言行的状态,无非首先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病了,不正常了,并且还病得相当不轻。

    其实撞红灯屡禁不止现象虽然只是个小事,但却是自古以来中国社会病态现状的一个大的缩影,在中国社会由于特权横行和法律掌控在少数人手里,为此使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利益的天平失去平衡,即到最后不劳而获者和获得最大利益者不是老老实实干活的劳动者,而90%以上是“违法乱纪者”,这里包括一切合法和不合法的“违法乱纪者”。

    显然当一个个社会大众被逼得需要通过同样“违法乱纪者”逃避被逆向淘汰的命运以追求相对的“公平”和“正义”,那么这个社会已经没有真正的公平和正义了,有的只有错位的病态的“公平”和“正义”。有一个不是笑话的笑话就可作证:在美国假如一位男孩和他的女朋友同时过马路,男孩撞红灯后他的女朋友会有这样的感想--你连红灯都敢撞还有什么事情不敢做?而相反在中国上海假如一位男孩和他的女朋友同时过马路,男孩不敢撞红灯那么他的女朋友则会有这样的感想--连红灯都不敢撞这个人将来还会有什么出息?结果他们的命运都是被女朋友抛弃。

    为此有人指责我国出现撞红灯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行人的道德法制意识淡薄和交警的失职,可果真如此吗?非也,一个有缺陷的社会制度是一切社会罪恶的根源,是社会根本制度设计中出现了重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即使所有老百姓都安分守己和遵纪守法以及交警忠于职守又有什么用?关键的还是首先执法者和制定法律者以及特权者自己“撞红灯”无人能管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一句空话,也将使他们成为社会潜规则的最大受益者和缔造者以及维护者,一旦这些人带头“撞红灯”,跟在后面的下级官员以及老百姓还遵纪守法岂不都成傻子了吗?

    是的,我们大多数人做这样的社会傻子和潜规则的牺牲品一时可以,甚至几代都可以,但千秋万代下去谁也没有把握能保证大多数人都能忍受得了这样不公正的潜规则的待遇,于是一个个生命个体本身无法消除潜规则,只有适应环境,这样一个非常严重社会后果的危险最终也要让毫无特权的老百姓同样“撞红灯”去承受,去摆脱继续被潜规则的命运,失去生命以及健全身体者比比皆是,最后等在所有的人们认识到即使花了代价撞了红灯,可还总是比极少数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的特权者吃大亏便愤怒了,转而日积月累的不平感情终于成溃堤的滔滔洪水,他们终于动用起来了私刑对待“撞红灯”这个拦路虎以及其背后的违法乱纪者,社会便越发不可收拾,越来越乱套了。《水浒传》中武松私设公堂审判并且结果潘金莲就是当时社会乱象的开始,现代社会也一样道理。

    众所周知,人们不讲或不相信公共法制正是因为公共法制的苍白无力体现不到公众的平等利益所导致的,老人私砸违章车行为难道这不是对社会屡禁不止的潜规则现象“撞红灯”忍无可忍的一种精神变态的疯狂发泄?说实话,社会上有人喜欢撞红灯甚至不希望社会完全禁绝撞红灯行为,那是由于此种行为给予他们曾经带来赌徒一样的心理刺激和巨大利益收获使然,哪管为他们无私买单的就是那些一辈子显得傻里傻气的遵纪守法者,而要撤掉赌徒们夜夜狂欢的特权者可以自定大众规则的赌桌又谈何容易?社会注定将有一场血雨腥风的厮杀,以大多数个人利益的牺牲来换取一部分普通人和既得利益者的一种利益平衡。

    故而对老人病态的私砸违章车行为,众人切莫和且慢喝彩以及同情,内在的社会问题才刚刚开始显现,说不清理还乱的大麻烦还在后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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