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是喊出来的吗?
“和谐”社会是喊出来的吗
黑夜,死一般静谧的黑夜,人们都已进入甜美的梦乡,天地间只留下天籁般的嗡嗡声。突然,一阵“咯噔噔——咯噔噔——咯噔噔……”的声音从空中传了出来,我也便从那甜美的梦中醒来。随后,偶有间歇的连贯的声音从附近传了过来。我侧耳倾听,仍然无法辩白这声音的确切方向,是楼上?还是隔壁?亦或是隔壁的楼上?反正我是无法安睡了。这可恶的声音,太让人可恶了。摸索到手机,一看,才一点四十五。
无法安睡的我,开始仔细地搜索这声音的来源及声音的创造者。可仍旧无法搜寻到这声音的来源。楼上?不会吧?楼上有不满一岁的婴儿,父母会深更半夜起来做事?不怕影响孩子?隔壁?可听声音又像是在楼上,因为有偶尔的脚步声。隔壁楼上?那家也有一个刚上小学的女儿,这样大的声响不怕影响孩子的睡眠及天明后的上学?我陷入了无法找到答案的苦恼中,真想站起身,拉开窗户向外大喊一声:“还让不让人睡觉?请注意声响,行吗?”可我终究没有起来,因为我也不想做那可恶的扰民者,况且屋内还睡有我敬爱的家人,当然楼内还有众多的居民。
声音的来源无法确定,但那声音的创造者,我却听了出来——缝纫机工作的声音。是谁在这深夜里缝纫?她这又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全家的生活费?还是天亮早起的孩子身上的补丁衣服?一位母亲的形象闪现在我的眼前,我是该为这烦人的声音而愤怒,还是该为这母亲的辛苦而心酸?
伴随着这一直继续着的声音,我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
我们今天的政府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这喊声是那样的响亮,又是那样的美好。可是到底该怎样地去构建和谐社会呢?我们也从电视上看到了各级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会议,看到了城市内悬挂的标语条幅“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也看到了各家属院、居民区张挂的条幅“打造平安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等。然而这样做,我们的社会就和谐了吗?“和谐”的社会就实现了?这样的喊声就能喊出一个和谐的社会?我不得不提出这样的反问,因为我此刻的心情早已不“和谐”了。
令人生厌的声音,还在响着,而我也仍在思索着。社会是由每一个人组成,这是它最小的组成单位,而它最基础的组成单位就是家庭。如果每一个家庭都和谐了,那我们的社会还能不和谐吗?所以难道我们的政府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就只应是口号和条幅吗?既然“每一个家庭和谐了,社会自然就会和谐”的道理是那样的浅显易懂,那我们的各级政府是不是知道了应该怎样做了呢?
一个家庭的和谐,无谓乎两点,一曰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的保障,一曰家庭成员的财产安全保障,也就是我们社会上经常提到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之谓了。生命安全的保障,主要也有两点,一是由温饱导致的生命安全保障,一是由他人威胁导致的保障(疾病也可算作“他人”吧)。他人威胁导致的生命保障,这涉及面太广,暂且不提。让我们来单说这温饱导致的生命保障,因为这烦人的声音,恐怕就来源于此。
如果一个家庭,它连温饱都解决不了,那它是否能够和谐呢?恐怕很难。更进一步,如果一个家庭温饱解决不了,而它周围有一部人不但早已解决而且是解决得非常非常之好,你说他们能够和谐吗?恐怕更难。再进一步,如果一个家庭温饱解决不了,而它周围有一部分人早已解决且解决得非常好,并且这一部分人中有他们认识的,或是曾经的同学,且学习、文凭、智慧等各方面都并不比自己强,唯因一个有权有势的老爸老妈或是会投机钻营、“不管白猫黑猫,抓住了老鼠就是好猫”的人,你说他们能和谐吗?恐怕不是更难,而是不能了吧。那我们的政府到底该怎样做呢?一句话,社会的发展成果不能只让一部分人独享,而应让全社会的人都能分享。这样,我们的每一个人才能更趋于和谐,家庭,社会当然也会更趋于和谐。我们的政府不是该知道怎样做了吗?难道还要再请教经济专家们?
温饱的生命保障得到了,和谐也就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这一步并不能导致真正的和谐,要想达到全社会的真正和谐,还需要再迈一步,那就是人民的财产安全保障。
如果一个家庭,它的温饱安全得到了保障,而它的财产安全却得不到保障,你说它能和谐吗?今天丢个车子,明天家里被盗,你说他们的心态能和谐吗?心态不和谐,那整个人能和谐吗?,整个家庭,整个社会能和谐吗?我们今天的社会是防盗门越安越多,防盗窗越装越密,出门时左看右看,看看门窗可关好锁好;在外时,担心吊胆,心绪难安,期盼居室安全;在家时,还要提防“梁上君子”的破窗而入,惴惴不安。你说这样的社会怎么能够和谐?防盗门、防盗窗能够防盗出一个“和谐”的社会来?我们的政府难道不知道应该怎样做吗?为什么人们要装防盗门、防盗窗?不还是被偷怕了吗?那为什么会被偷怕呢?因为小偷太多了,简直是无孔不入。刚放下的车子,一转脸的工夫就会消失。为什么?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到底想过没有?到底仔细地想过没有?难道还要再去请教法律专家?
窃以为,小偷有两种。一种是因生活所迫,——也即温饱安全没有得到保障,而挺身走险。这是一种不得不的行为,否则他只有饿死。对于这类型的小偷,法律再严也是白搭,除非你把他扔进监狱里关一辈子,否则他出来还是偷。因为他没有生存的任何技能——当然除了偷的技能,再者说了,目前的社会也很难给他这样的机会,除非政府出面帮助他,给他提供一个谋生的平台。对于这一种人,法律的威慑是无用的,法律的颜面是荡然无存的。政府所能做的就是想办法解决他们的温饱安全保障。
还有一种小偷,那就是好逸恶劳型。这一种小偷最可恨,就是那种“过街老鼠,人人喊声打”的小偷,是典型的享受型小偷。他们的温饱安全能够或早已得到保障,可他们却不安分守己,和谐一下,而是想得到更好的享受,不从正道上去想,却想不劳而获,偷窃他人的劳动成果为自己所享。对于这一种小偷,那只能在他们面前立一堵墙,一堵厚厚的墙,一堵他们碰了之后再也不会去碰的墙。那就是法律。在这种小偷面前,法律的威慑是有用的,法律的颜面是熠熠生辉、光彩灼灼的。今天的小偷为什么可以泛滥成灾?当然一部分与人民的温饱安全得不到保障有关,但更多的原因却是法律不严。小偷进拘留所如趟平地,几进几出,时间之快,频率之繁,恐怕只能让我等良民叹为观止。这样的法律,如何能够威慑小偷?
拘留所易出,而监狱难进。为什么?法律不来。一般的小偷只是按照法律合法或非法(人情)进入了拘留所,拘留几天,交点钱,又放了出来。出来呢?当然是劣习不改,交的钱,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是从良民身上取,大不了再进去蹲几天而已,谁怕谁。长此以往,我等良民可苦矣!防盗门、防盗窗只能往家里装。
进监狱的小偷又有几人呢?当然也有。然而进去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和进拘留所一天两天、三天五天的有什么区别吗?法律不严,导致小偷泛滥成灾,恐怕是有目共睹。不信,可以问问身边的人员,听听他们对待小偷的看法,恐怕不是咬牙切齿想把小偷打死,至少也会是深恶痛绝希望政府能从严处理,重刑伺候。可不幸的是,我们今天的法律在小偷面前却是一个低能儿,是一个弱者,是一个被小偷弄得颜面无存、威严扫地的病患者。我们的政府要想杜绝这样一个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行业”,难道还不知道该怎么做吗?还得再去请教法律专家吗?——为什么不去请教人民?请教广大的受害者——人民?
和谐社会,不是喊出来的,是要靠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和谐积累起来的。而我们的每一个、每一个家庭的和谐又来自哪里呢?当然来自于社会,而这样的社会却是要由我们的政府来规范的,来约束的,来保障的。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不是你想不到,而是你不想做。而这想做与不想做、虚情假意的做与真心实意的做,却是人民衡量一个政府好坏的标准之一。所以,我们的政府不能只是提一个口号,喊几声,就算完事,还应真刀真枪地实干一把,那样我们的口号才能成为现实,才不至于仅仅是一个“口号”而已,我们的人民才能幸福,国家才能安定,社会才能和谐。
一句话,和谐的社会是喊不出来的。
十一月三日晨